运动会五星红旗:嘉庆赐死和珅的罪名有没有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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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庆赐死和珅的罪名有没有贪污罪?
  和珅是历史上无可争议的大贪官。据《清史稿》记载,嘉庆皇帝赐死和珅的罪状有二十条,其中像是贪污罪的有四条。一是所藏珍珠手串二百馀,多於大内数倍,大珠大於御用冠顶。二是宝石顶非所应用,乃有数十,整块大宝石不计其数,胜於大内。三是藏银、衣服数逾千万。四是夹墙藏金二万六千馀两,私库藏金六千馀两,地窖埋银三百馀万两。从这四条罪状看,说嘉庆赐死和珅的罪名是贪污罪,为时尚早。
  《大清律例》中相当于现代贪污罪的是“监守自盗仓库钱粮”,其最高刑为死刑。原律是“(赃至)四十两,斩”。雍正三年,所定附律条例规定:“凡侵盗钱粮入己,自一千两以下仍照监守自盗律拟斩,准徒五年;数满一千两以上者,拟斩监候,秋后处决,遇赦不准援免。”乾隆元年,“监守自盗钱粮一千两以上拟斩”则作为“正例”一直沿用。这里可以看出,清代如果要判某人为贪污罪,必然用“赃至”或侵盗钱粮多少来定罪名,对照和珅的罪状,则产生了一个令人不解的谜团:赃为什么偷偷换成了藏,这其中暗藏什么玄机呢?
  当时,嘉庆急于收拾和珅,在查抄家产、抓捕和珅时,动手太仓促,财产来源一时弄不清,可能为原因之一。嘉庆对和珅位极人臣、揽权索贿、乱政祸国的狂妄行为,早有耳闻目睹,此害不除,难稳江山。只是因为即帝位后,老爹乾隆仍然控制朝政,爱和如痴,一时无从下手,不是不报,只是时机未到。因为做了和珅,他可以达到一石三鸟之功效,既可杀猴给鸡看,还可将和珅的巨额财产充公,又能空上几十个官位安插心腹。何乐而不为?
  嘉庆四年正月,乾隆得病,医治无效,初三逝于养心殿。嘉庆下手了,正月初四,下旨免去和珅本兼各职,命和珅运送乾隆灵柩回清东陵。正月初五,下旨将和珅逮捕下狱。正月初八,下旨搜查和珅和福长安的家。正月十三,嘉庆即宣布了和珅的二十条大罪,下旨赐死。手脚之快、下刀之利,令人吃惊。
  期间,嘉庆要一手办理丧事,一手抄家抓人,两手都要抓,两手不一定同样硬。试想,要在短短的十天之内,审结一件惊天大案,弄清和珅相当清廷十五财政收入的巨额财产来源,是多么难的一件事。因为和珅除了共认的贪污收贿勒索之外,他还有薪俸、经营等合法收入,他的家产中哪类财产是合法的,哪些收入是违法贪污所得,一时实在难以分清。
  官已革,家已抄,人已抓,嘉庆如果不及时找理由弄死和珅,骑虎难下,后患无穷。可如何在谕旨中为和珅罗列令人信服的罪名,其实也是很费心的一件事。如果说抄来的巨额财产均是贪而所得,难服情理,如果让和珅死,还必须涉及到财产。情急之下,嘉庆想到了一个隐晦的办法,既不说违法的贪,也不说合法的有,而是在20大罪名涉及财产类罪状中巧妙地选择了一个“藏”字,借以说明和珅巨额财产含有贪污所得因素,只是一时难以查清其真正来源。
  由此看,嘉庆赐死和珅的20大罪名中,除了欺君、不敬、越权办事、超标准建房、破坏民族团结等罪名外,涉及贪污类的罪名,一“藏”遮百丑,一“藏”万事通,模糊地说明和珅罪孽深重,格杀合法。严格地说,把“藏”作为弄死和珅的理由,这在《大清律例》中是找不到正律依据的。按照时尚的说法,其实,嘉庆并未明确和珅的贪污罪,而是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惩办和珅的,然而,当时似乎并没有这个罪名。
  嘉庆的所谓“藏”,其实还另有隐情。在赐死和珅的谕旨中,他无脸提及“贪”和“赃”,还与乾隆不无关系。和珅是乾隆一步一个脚印提拔起来的,是惟一心腹和代理人,其关系之亲近,堪比狗皮袜子。他们之间表面是君臣关系,其实已亲如手脚。而乾隆享受奢华的个性,难免出现不合情理的开支,这一切全由聪明的和珅暗地摆平。乾隆六次下江南沿途建造的三十行宫、扩建圆明园和避暑山庄、举行万寿大典等大量开支,都是和珅寻找财源从小金库中报销的,这些支出,皇亲国戚、王公大臣心照不宣。
  和珅深知“马无夜料不肥、人无外快不富”的理财哲学,只不过在具体的操作中顺手牵羊地捞了一些外快,他和乾隆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如今,嘉庆要弄和珅,肯定会拔出萝卜带出泥,如果说和珅贪,在和珅背后还站着一个大贪乾隆,要问和珅为什么贪,还不是乾隆创造了有利条件。为了摆平一个奴才,而让自己的老子脸上无光,是一件很不划算的事。为此,嘉庆皇帝很忌讳在谕旨中提到“赃”字,实际不但给足了老爹面子,也避免了人们联想一些关于老爹的不敬之词。
  此外,嘉庆亲政后,面对乾隆末年的危机四伏,他需要一个安定的团队和稳定的政局,所以打出了“咸与维新”的旗号,大力整饬内政,整肃纲纪。他惩办和珅,只想速战速决,杀一儆百,不想顺藤摸瓜、深究深挖。他知道,面对和珅编织二十载的贪污网络,真想把相关的每一个人都查办,不但会人人自危,混乱朝政,而且也将是他一辈子闹不清、办不完的事情。与其自找苦吃,不如大事化小。于是嘉庆毅然决然地在谕旨中将“赃”化“藏”,把和珅与当朝官员自然割裂,这让当时很多忐忑不安的官员吃了一棵萝卜大的定心丸。
  嘉庆弄死和珅,虽然事实清楚,但证据不一定确凿。在没有弄清和珅收入中非法和合法成分时,就仓促抓人,显然没有依法办事,而没有依据的随意定罪,某种程度上带有“莫须有”的嫌疑。嘉庆这样做,可谓煞费苦心。不管怎么说,和珅毕竟不是什么好鸟,就是花上二三十年把他的违法情况弄清楚,他依然是个大贪官,让和珅死,不但是嘉庆的心事,也是普天同庆的大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