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新晚会主持稿范文:论住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9:10:47
论住房
        (文/山间醉翁)

    这是我写于2005年的一篇文章,写成后投了几家都石沉大海。也许是笔者的笔力不够,也许是观点偏颇且太过刺激。本不想谈这个话题,但看到今天网上推荐的《中国房价有望下跌一半》的文章,感到太有必要贴出来给网友们参考一下了。近日看林语堂的《苏东坡传》,才懂得房价越调控越上涨的原因:那就是所有的政策都是与民争利,否定人们的正当的获利需求,而不是审查政府的责任让利于民,比如把卖地的钱用来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这样的思路是不会改变的,即使被民情所逼,行动起来也必定是非常缓慢的,再加上住房是人的必须品,所以在现行的体制下,房价是不可能下降的。
    2007年11月7日,把这篇文章贴在新浪的博客上,这之后房价的涨势就更不用说了。现在的高房价已经远离了需要住房的民众,且涨落似乎又到了一个关口。然而,只要住房是民生、人人有房住是政府的责任这一点不能为执政者所认识,并勇于纠正自己的错误,房价大概依然只有涨的份!
房价,是个政治问题!

论住房 


    “论住房”本不是我想用的题目,因为它大而无当,不如“居者有其屋”那样的文题来得鲜明。之所以不得不选用这个题目,是因为这篇短文中大量地引用了朱自清先生文章的内容,而且短文的观点虽是自己生命体验却也是受了朱先生《论吃饭》的启发,甚至可以说是朱先生《论吃饭》的观点在住房问题上的延续;还有一个原因是,借朱自清先生说出这一普遍真理会比我说有更强的说服力,因为法国思想家蒙田说过“知识在地位卑微者的手中毫无用处”的话,我是知道的。
    下面先请大家看看朱自清先生在写于1947年的《论吃饭》的有关内容:
    “‘民以食为天’,这吃饭第一的道理,一般社会似乎也都默认。虽然历史上没有明白的记载,但是近代的情形,据我们的耳闻目见,似乎足以教我们相信从古如此。例如苏北的饥民群到江南就食,差不多年年有。这些难民虽然让人讨厌,可是得给他们饭吃。给他们饭吃固然也有一二成出于慈善心,也就是恻隐心,但是八九成是怕他们,怕他们铤而走险,‘小人穷斯滥矣’,什么事做不出来!给他们饭吃,江南人算是认了。
    “可是法律管不着他们吗?官儿管不着他们吗?干吗要怕要认呢?可是法律不外乎人情,没饭吃要吃饭是人情,人情不是法律和官儿压得下的。没饭吃会饿死,严刑峻法大不了也只是个死,这是一群人,群就是力量:谁怕谁!怕的倒是那些有饭吃的人们,他们没奈何只得认点儿。所谓人情,就是自然的需求,就是基本的欲望,其实也就是基本的权利。但是饥民群还不自觉有这种权利,一般社会也还不会认清他们有这种基本权利;饥民群只是冲动的要吃饭,而一般社会给他们饭吃,也只是默认了他们的道理,这道理就是吃饭第一。
    “抗战胜利后的中国,想不到吃饭更难,没饭吃的也更多了。到了今天一般人民真是不得了,再也忍不住了,吃不饱甚至没饭吃,什么礼仪文化都说不上。这日子就是不知道吃饭权也会起来行动了,知道了吃饭权的,更怎么能够不起来行动,要求这种‘免于匮乏的自由’呢?于是学生写出‘饥饿事大,读书事小’的标语,工人喊出‘我们要吃饭’的口号。这是我们历史上第一回一般人民公开的承认了吃饭第一。这其实比闷在心里糊涂的骚动好得多;这是集体的要求,集体是有组织的,有组织就不容易大乱了。可是有组织也不容易散;人情加上人权,这集体的行动是压不下也打不散的,直到大家有饭吃的那一天。”

    衣食住行,是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权利。一定要在这之间排出个顺序,吃饭当然是第一的,没饭吃生命就不存在了,哪里还谈得上衣住行。然而这并不是说衣住行就不是最基本的权利。几千年的历史进程中,“耕者有其田”的社会理想应该不仅仅是为了解决吃饭问题,当然还包括了衣能蔽体、房能遮雨,进而能够安居乐业、享受太平。深受漂零之苦的杜甫老先生就发出过“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呜呼!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的慨叹,这舍身饲虎般的呼唤,除了反映诗人的博大的悲悯情怀,所表达的不正是“居者有其屋”的最简单最基本的社会理想?
    在今天的社会条件下,吃饭已经不是一个太难的问题,至少没饭吃而饿死的可能性不大了,因而我们说住房上升为第一需要应该是很切合实际的。而正是这种最基本的第一的需要为住房价格的上涨提供了无限的可能性,以至于我们的住房价格上涨到一般居民根本无法承受的地步。开发商总是要利润最大化的,因为住房是生存的必需品且是第一需要的商品,所以只要有开发商形成价格联盟,住房的价格就永远是有升无降,被很多人看出的房地产的泡沫就永远不会破。拿股票作个对比,中国现在还有股市吗?众多报纸上的股票版早就不见了踪影。但你可以不买股票,你却不能不买房,你不得不把全部的血汗用在买房上;即便可以暂时不买,你也不能永远不买——总想住得宽敞些吧,孩子总得结婚吧,旧房总得破吧,不破还会叫你撤迁啊。住房的第一需要的性质,让房地产商可以囤积居奇,而且它还比囤积粮食更容易更方便。不是有很多批下的土地被闲置吗?不是有很多的楼盘空着,而开发商并不着急吗?
    可同样,也是因为住房成了人们生存的第一需要,“人情加上人权”,“住房事大,读书事小”“我们要住房”的口号一旦被“铤而走险”地喊出来,也就是合情合理的事。如果成为集体的要求集体的行动,便也“是压不下也打不散的”,直到大家“有房住”的那一天。
    只有从这个角度思考,只有认识到“住房第一”,认识到“有房住”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可惜,朱先生说的“一般社会也还不会认清他们有这种基本权利”还真的存在),我们才会认识到平抑房价是政府的职责,“居者有其屋”是政府的责任,而这次房价暴涨的根本原因正是地方政府在其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作为受益者站在了“卖方”的阵营中。也只有认识到这一点,在平抑房价的过程中,地方政府才有可能不再左顾右盼、再三权衡,难以放弃自己的既得利益,才能使房价回到应有的水平上。

 不信?没有地方政府的大力干预,你看你能不能等来住房价格的下降!
    不信?让百姓决定一下那些在房价暴涨中受益的官员的命运,你看住房的价格降不降!< p=""><><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