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雷牛x页游:红楼梦:钗黛形象的B面 (第四章)4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15 23:29:02
 红楼梦:钗黛形象的B面 (第四章)4 

至原著第63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诸钗齐集大观园。小说前八十回部分,进入了情节上的最高潮阶段。作者也最终针对宝玉与钗、黛在爱情婚姻上的远远近近,作了一番总的定评。定评是以钗、黛诸人各自抽取“花名签”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此刻,宝钗抽得的是一支“牡丹”花签,题曰:“艳冠群芳”,诗曰:“任是无情也动人”,并注云:“在席共贺一杯,此为群芳之冠,随意命人,不拘诗词雅谑,道一则以侑酒”。黛玉抽得的是一支“芙蓉”花签,题曰:“风露清愁”,诗曰:“莫怨东风当自嗟”,并注云:“自饮一杯,牡丹陪饮一杯”。

 

何谓“莫怨东风当自嗟”?这是作者对于“芙蓉”的告诫:不要怨怪东风的薄幸,只应感叹你自己的无缘!过去,人们读《红楼梦》,或多或少地受了“程高本”及“才子佳人”传统的双重影响,喜欢把书中的宝黛爱情悲剧,归结为某种外部势力干预、破坏的结果。比如清代评点派中盛行的小人拨乱说、奸人夺爱说,就属于此类“正照风月鉴”的观点。而后世所谓“封建势力干涉”说,本质上也不过是这种“才子佳人加小人”模式的放大型。但实际上,在曹雪芹的原构思中,宝、黛最终不能结合,却完全是他们自己的原因,悲剧并非外力强制干涉所致!我们不妨来看看贾母、凤姐等人对于“木石姻缘”的真实态度。看看这些被世人认定为“封建势力之化身”的人物,对于黛玉,到底是怎么想、怎么说的。请注意,第25回中的一段文字:

 

凤姐道:“前儿我打发了丫头送了两瓶茶叶去,你往那去了?”林黛玉笑道:“哦,可是倒忘了,多谢多谢。”凤姐儿又道:“你尝了可还好不好?”没有说完,宝玉便说道:“论理可倒罢了,只是我说不大甚好,也不知别人尝着怎么样。”宝钗道:“味倒轻,只是颜色不大好些。”凤姐道:“那是暹罗进贡来的。我尝着也没什么趣儿,还不如我每日吃的呢。”林黛玉道:“我吃着好,不知你们的脾胃是怎样?”宝玉道:“你果然爱吃,把我这个也拿了去吃罢。”凤姐笑道:“你要爱吃,我那里还有呢。”林黛玉道:“果真的,我就打发丫头取去了。”凤姐道:“不用取去,我打发人送来就是了。我明儿还有一件事求你,一同打发人送来。”林黛玉听了笑道:“你们听听,这是吃了他们家一点子茶叶,就来使唤人了。”凤姐笑道:“倒求你,你倒说这些闲话,吃茶吃水的。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作媳妇?”众人听了一齐都笑起来。林黛玉红了脸,一声儿不言语,便回过头去了。李宫裁笑向宝钗道:“真真我们二婶子的诙谐是好的。”林黛玉道:“什么诙谐,不过是贫嘴贱舌讨人厌恶罢了。”说着便啐了一口。凤姐笑道:“你别作梦!你给我们家作了媳妇,少什么?”指宝玉道:“你瞧瞧,人物儿、门第配不上,根基配不上,家私配不上?那一点还玷辱了谁呢?”林黛玉抬身就走。宝钗便叫:“颦儿急了,还不回来坐着。走了倒没意思。”说着便站起来拉住。

 

很明显,凤姐敢于如此拿黛玉“开涮”,一方面固然说明了黛玉寄人篱下的地位,但另一方面却也很清楚地表明了她对于“木石姻缘”的支持和欢迎的态度。凤姐何以如此呢?有一种说法认为凤姐是害怕宝钗做了“宝二奶奶”,影响到她的地位,才转而支持黛玉的。旧版电视剧《红楼梦》的编导,大概就持这种观点。但此说实在是似是而非。以宝钗的性格,她会威胁到凤姐的地位吗?她是那种争强好胜的人么?此说显然站不住脚。其实,无论是宝钗,还是黛玉,谁做了“宝二奶奶”都不会与凤姐有什么直接的利害关系。凤姐之所以倾向于黛玉,不过是迎合老太太的主意罢了。而贾母总体上还是支持“木石姻缘”的!不然的话,凤姐也绝不敢在宝玉婚事这种敏感的问题上,大嚷大叫,要黛玉“给我们家作媳妇”。甲戌本第25回,此处有侧批云:“二玉事,在贾府上下诸人,即看书人、批书人,皆信定一段好夫妻,书中常常每每道及,岂其不然?叹叹!”果然,第29回,贾母就把宝、黛二人称为了一对“小冤家”,又说“不是冤家不聚头”。这样的情节脉络,与“程高本”后四十回的情形相比,无疑是大相径庭的!

 

既然宝、黛爱情的悲剧,并非外力破坏(如家长干涉)所致,那么根本的原因,就只能从他们自己身上去寻找了。如前所述,我们说,是宝、黛性格上的“似近而实远”,导致了他们爱情上的“求全之毁,不虞之隙”;是他们自己在成婚的前夕,感到了彼此的不能结合,从而选择了分离!关于这一点,我们不妨来作一番反向的思考。假如宝、黛成了婚,他们的情况又会怎样呢?一般人大概是以为幸福无比了。倒是20世纪40年代的钱仲书先生,一眼看出了其中更大悲剧的苗头。他说:“若木石姻缘侥幸成就,喜将变忧,佳偶终成怨偶”,“遥相望则相思相慕,习近前则渐疏渐厌,男女乖合,非初一律”(《评王国维〈红楼梦评论〉》)。王国维以宝、黛未能结合为“悲剧中的悲剧”,钱仲书则指出,若宝、黛结合,那才是真正的“悲剧中的悲剧”!试想一下吧,若宝、黛成婚,宝玉后来落入极度贫困的境地,那黛玉能跟着他忍受颠沛流离之苦吗?只论其病弱之身,就是吃它不消的呵!贫困之人,必将遭到整个社会的歧视、打压。“金满箱,银满箱,展眼乞丐人皆谤。”以黛玉的性格,又是否能忍受这样的奇耻大辱呢?小小的几枝宫花,她尚且不忘要分出什么轩桎来,你真能指望她能忍辱负重,陪伴宝玉走过后半生?到那时,还不知是何等的尴尬之态呢!所以,与其让她同宝玉发展到那一步,倒还不如未嫁之前,一死了之,反而能保全一个相对完美的形象。这样来看,作者赋予黛玉“莫怨东风当自嗟”的评语,实在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与黛玉“莫怨东风当自嗟”相对,宝钗获得的断语是“任是无情也动人”。何谓“任是无情也动人”?这是作者对于“牡丹”发出的盛赞:“牡丹”,纵然是含情不露,也自有她打动人心的魅力!在《红楼梦》中,宝玉和宝钗本具有“较诸人皆近”的深层次思想性格。只不过是因为一些表层的隔膜,才导致了二人表面上的“素不契”。于是,在整个前八十回中,他们之间的爱情,都处于一种隐而未发、蓄势待机的状态。然而,表面上“素不契”的背后,又毕竟是“二人之远,实相近之至”的实质。一旦冲破表层的阻障,进入到思想意志的层面,钗、玉二人的爱情,就会绽放出前所未有的光彩。而事实上,这种情形就出现于小说佚文部分二人“成其夫妇”之后!所以,脂砚斋才把这一部分的描写,称为“文章之精华”!所谓“任是无情也动人”,是看似“无情”,实则“动人”的“欲扬先抑”之法!然而,自清代陈其泰以来,许多“拥林派”的评红者,却喜欢从“任是无情也动人”一句中,硬生生地抠出“无情”二字,然后便对宝钗大加鞭挞,指责其“冷酷”、“无情”。殊不知,这种公然阉割、曲解原文的做法,却正好是把曹公的本意给弄了个颠倒!请注意,这句话的句式结构!“任是无情也动人”,翻译成现代汉语,正是一句表让步关系的复句!“任是”,“纵然是”、“即便是”的意思。唐·杜荀鹤:“任是深山最深处,也应无计避征徭”,用法同此。——依作者的本意,“牡丹”纵然是含情不露,也自有她打动人心的魅力,更何况,小说中宝钗还并非没有露情、忘情的时候呢?!怎么可能反过来莫名其妙地指责宝钗“冷酷无情”?论者抛开“动人”,谈“无情”;抽掉全句表让步关系的语境,抓住个别词句任意发挥,真不知这类低级错误究竟是无意中犯下,还是有意要把水搅浑!

 

再进一步,“任是无情也动人”,语出唐·罗隐《牡丹花诗》。全诗如下:

 

似共东风别有因,绛罗高卷不胜春。

若教解语应倾国,任是无情也动人。

芍药与君为近侍,芙蓉何处避芳尘。

可怜韩令功成后,辜负秾华过此身。

 

诗中的“韩令”,即韩弘,唐宪宗元和十四年以后的中书令。据《唐国史补》载:“京城贵游尚牡丹三十余年矣。每春暮,车马若狂,不以耽玩为耻。……元和末,韩令始至长安,居第有之,遽命斫去,曰:‘吾岂效儿女子邪?’”罗隐《牡丹花诗》即吟咏此事。全诗对牡丹花的无辜被斫,犹不失气节,予以了高度的同情,而对于韩弘之流“邀功害国”,骗取高位以后,便霸王风月、毒手摧花的行径,则予以了讥刺和谴责。首联“似共东风别有因,绛罗高卷不胜春”,写牡丹花随东风飘零,不是由于自然的凋谢,而是另有人为的原因。其飘撒的花瓣,犹如卷曲的红绫,在春风中翻飞荡漾。颔联“若教解语应倾国,任是无情也动人”,回忆牡丹未斫之前,她的青春美态:牡丹若是能理解人类的语言,那她就该是一位倾国倾城的美人;便纵然是含情微笑、默默无语,也自有她打动人心的魅力!颈联“芍药与君为近侍,芙蓉何处避芳尘”,写牡丹被斫之后,她飘落的芳尘拂过近旁的芍药、芙蓉,“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牡丹虽然被斫,但她那高贵的气质、坚贞的气节,仍足以让“花相”芍药,俯首称臣,甘拜下风;让“花姬”芙蓉,羞愧自惭,无地自容。(按:牡丹是“富贵花”,但更是“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气节花”。相传,武则天曾颁懿旨,令百花一夜齐放,只有牡丹不遵旨,于是被贬去洛阳,天下牡丹遂以洛阳为盛。亦可以说牡丹自有一点不畏强暴的风骨,所以被誉为“艳冠群芳”的“花王”,并不是徒以花色艳丽之故。而芍药有牡丹之富贵,却无牡丹之气节,故只能屈居“花王”牡丹之下,被称为“花相”。芙蓉则更是因为“朝开暮落,其性无常”、“开合无常性”,被列为了“花之婢”者。这是古代文人、小说家对于这三种名花的普遍看法。见李汝珍《镜花缘》、海外逸士《名花谱》等书。)最后,尾联“可怜韩令功成后,辜负秾华过此身”,点出牡丹的凋零,系由韩弘一手造成。秾华已逝,青春不再。美,趋于毁灭。这都是恶势力摧残的结果。“功成”二字,可谓是反讽得极有力度,把韩弘之流得势之前趋炎附势、贿赂权幸,得势以后便作威作福,仇视儿女真情,与人类美好事物为敌的心态,刻划得淋漓尽致。——显然,曹雪芹从全诗里,选取颔联“若教解语应倾国,任是无情也动人”中的一句,作为宝钗“牡丹”花签断语,无疑是要告诉世人,宝钗的美貌和气节,正如这些牡丹一样,具有倾国倾城、世世代代打动人心的力量!

那么,诗中的韩弘在小说里又象征了什么呢?曾经有这么一种说法,认为韩弘象征了宝玉,韩弘之斫牡丹就象征了“宝玉之弃宝钗”。但这实在是一种牛头不对马嘴的议论!韩弘是何许人也?作者能把他与宝玉相提并论吗?论者只顾着对金玉姻缘肆意诋毁,却并不肯再进一步作些基础性的考证!还是让我们来看看史书上是怎么写的吧。根据《旧唐书》卷一百五十六·列传一百零六·韩弘传及卷一百七十二·列传一百二十二·牛僧孺传记载,这韩弘本系唐德宗贞元年间至唐宪宗元和年间割据大梁地方的军阀、藩镇,以性冷峻、嗜血、喜杀戮而闻名于诸侯。每逢其杀人,往往“血流道中”,“弘对宾客仍言笑自若”。韩弘治藩二十余年,“专务聚财贮粟,峻法树威”。“弘颇酷法”,以至于弄得其统治区内“人人不自保”。元和末年,唐宪宗发动旨在削平叛镇的统一战争。在这场战争中,韩弘佯顺朝廷,骗取西路统帅之职,又暗助叛镇,不断破坏统一事业。“弘虽居统帅,常不欲诸军立功,阴为逗挠之计。每闻献捷,辄数日不怡。其危国邀功如是。” 及至叛镇伏诛,“弘大惧”,乃举镇归降朝廷,又遣其子“以家财厚赂权幸”。结果,不仅得以免罪,还骗取了皇帝的宠幸,获得了“中书令”的高位,“人臣之宠,冠绝一时”。这就是罗隐诗中所谓的“韩令功成”。史臣就韩弘、王兴智(另一个投降朝廷的军阀)二人,评曰:“韩、王二帅,乘险蹈利,犯上无君,豺狼噬人,鸺鹠幸夜,爵禄过当,其可已乎?谓之功臣,恐多惭色。”又云:“韩虐王剽,专恣一方。元和赫斯,挥剑披攘。择肉之伦,爪距摧藏。”——显而易见,这个韩弘就正是宝玉所深恶痛绝的那种典型的“禄鬼国贼”!对君上假装忠诚,百般哄骗;对下级和百姓,则严刑峻法,竭力搜刮。未得势之前,厚赂权幸,拼命钻营;既得势之后,便作威作福,对人间美好事物任意摧残。“拥林派”论者居然把这么一个人比作宝玉,把他霸王风月、毒手摧花的行径,比做所谓的“宝玉之弃宝钗”(实际上是宝钗主动地推动了宝玉出走!这一点,我们后面再讲),岂不谬哉!这倒是所谓“一林障目而不见泰山”的又一个绝好例证了。

 

其实,在笔者看来,诗中的韩弘,用以象征小说里以贾雨村、孙绍祖为代表的恶势力,倒是再合适不过的了。贾雨村、孙绍祖二人,本是靠贾府提携起来的人物。然而,根据脂批的提示,这两头“得志”的“中山狼”,在后来贾府遭难的时候,却干起了落井下石、反咬一口的勾当,成为竭力诬陷、迫害贾府传人宝玉的首恶、元凶。宝玉因此而丧家,被迫四处流浪,甚至还一度被捕入狱。而宝钗也跟着宝玉,历尽颠沛流离,整日价耽惊受怕之苦,以至于潘鬓消磨、红颜早凋。是所谓“好知运败金无彩,堪叹时乖玉不光”。然则,穷则穷矣,宝玉宝钗夫妇二人,面对迫害,却不失气节,一同地战寒斗霜,一同地愤世嫉俗。还记得我们在第一章里提到的牡丹“艳冠群芳”之誉,是怎么来的吗?牡丹一方面是富贵花,另一方面却又是历经严寒,“威武不能屈”的气节花呵!她既不畏武则天的淫威,又何惧韩弘之流的摧折?最后,“牡丹”宝钗为成全“绛洞花王”宝玉由“愤世”而“出世”的理想,主动地引导他“悟道”、出家为僧,牺牲了自己在尘世的幸福。所谓“辜负秾华过此身”,也正照应了脂批中关于“冷香丸”来历及宝钗结局的提示:“历着炎凉,知著甘苦,虽离别亦能自安,故名曰冷香丸。又以谓香可冷得,天下一切无不可冷者。”(戚序本第7回双行夹批)——这样才是一个可以讲通的说法!

 

值得注意的是,曹雪芹所引《牡丹花诗》的作者系晚唐罗隐。而这个罗隐也正是中国诗歌史上最具愤世主义精神的诗人之一。我们不妨来欣赏他的《谗书·英雄之言》中的一段文字:

 

物之所以有韬晦者,防乎盗也。故人亦然。夫盗,亦人也:冠履焉,衣服焉。其所以异者,退让之心、贞廉之节,不恒其性耳。视玉帛而取者,则曰牵于饥寒,视国家而取者,则曰救彼涂炭。牵于饥寒者,无得而言矣。救彼涂炭者,则宜以百姓为心。而西刘则曰:“居宜如是。”楚籍则曰:“可取而代。”噫!彼未必无退让之心、贞廉之节;盖以视其靡曼骄崇,然后生其谋耳。当英雄犹若是,况常人乎?是以峻宇逸游不为人所窥者鲜矣!

 

庄子曰:“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这里罗隐对于那些窃国大盗的尖刻嘲讽、竭力挖苦,同宝钗的那首有名的《螃蟹咏》相比,其“讽刺时事”的力度,是不是有些伯仲之间呢?老子云:“圣人去甚,去奢,去泰”,“清静为天下正”。这里罗隐对于“退让之心、贞廉之节”的推崇,对于“靡曼骄崇”的反对,同宝钗“藏愚”、“守拙”、“见素抱朴”的人生信念相比,又是不是有些所见略同呢?由此,作者的真意,我们也就不难窥出一二来了。

 

此处,宝钗得签为“牡丹”,黛玉得签为“芙蓉”。然,“芙蓉”花签之下,作者又特别地注明了一笔:“自饮一杯,牡丹陪饮一杯”。这又是什么意思呢?“芙蓉”为何必得“牡丹”陪饮?因为在小说中,宝钗与黛玉又同为宝玉的知己。二人合起来,则又构成了宝玉不同时期的最爱!“程高本”《红楼梦》对于后世最为深远的影响之一,便是凭借后四十回中,诸如“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之类戏剧化、脸谱化的描写,在读者的心目中牢固地树立了所谓“钗黛对立”,“不可调和”的印象。人们普遍觉得“木石前盟”与“金玉良姻”,是平行竞争的关系,不是鱼死,便是网破。但实际上,在曹雪芹的原构思中,宝钗和黛玉却远非这样的死敌。她们之间,恐怕更多的还是一种前后传承的关系。而且,作者打算以“让路”的方式来解决她们在爱情婚姻上的矛盾!第一次“让路”,发生在前八十回以内,是宝钗给黛玉“让路”。大约是在小说第40回前后,宝钗以善良之心,主动地退出了三人之间难解难分的爱情纠葛,既避免了宝玉的一场情感危机,又给宝、黛爱情的充分发展,预留了空间。同时,这一退让,也冰释了黛玉心中对宝钗的怀疑和抵触。于是,我们便看到了“蘅芜君兰言解疑癖”(第42回)、“金兰契互剖金兰语”(第45回)这样令人感动的场面。第二次“让路”,则发生于后三十回佚文之中,是黛玉给宝钗“让路”。作者以宝、黛的自动分手以及黛玉的“泪尽而逝”,为宝玉、宝钗的成婚铺平道路。这便有了所谓“杏子阴假凤泣虚凰,茜纱窗真情揆痴理”对于后文中“真凤”、“真凰”、“真鸳鸯”的故事的巧妙暗示!君不见藕官于菂官、蕊官之间的选择?她可曾有过“得新弃旧”或者“恋旧拒新”的两难?她是“得新不弃旧”,又“恋旧不拒新”呵!那么,同样地,宝玉于钗、黛的关系,也就不难想见了。——总的来说,黛玉是代表了宝玉的初恋之情,宝钗是代表了宝玉的婚姻之爱。二人分别陪伴宝玉走过前后两个半生。在宝玉富贵年少的时日,黛玉是他花前月下、卿卿我我的知己。在宝玉贫寒落魄之后,能陪伴他历尽劫波,渡过剩下的风雨半程,并以巨大的牺牲精神成全其复返大荒之理想者,则不能不惟宝钗一人而已!黛玉“莫怨东风当自嗟”,她与宝玉是“有缘”里潜藏着“无缘”;宝钗“任是无情也动人”,他与宝玉是“无情”中包蕴了“至情”!“一场幽梦同谁近?千古情人独我痴!”(庚辰本第5回结语)惟有“怀金悼玉”,才完整地合成了“红楼梦”——“风月宝鉴”的两面!还曾记否,我们在第三章里提到的一条脂批和一条笏评?

 

其一,庚辰本第42回总评:

 

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回,已过三分之一有余,故写是回,使二人合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

 

其二,庚辰本第22回眉批:

 

将薛、林作甄玉、贾玉看书,则不失执笔人本旨。丁亥复,笏叟。

 

在作者的心目中,“芙蓉”必得“牡丹”陪饮。而脂砚斋、畸笏叟等人像这样明确宣示小说“钗黛合一”之主题的批语,则可谓是作者此等构思的最为直白的注解了。不过,更有意思的,可能还是俞平伯老先生当年的一个“新发现”。俞氏在《漫说芙蓉花与潇湘子》一文中写道:

 

余前有钗黛并秀之说为世人所讥,实由因袭脂批,然创见也。其后在笔记中(书名已忘)见芙蓉一名秋牡丹。

 

老先生遂欣然赋诗一首云:

 

尘网宁为绮语宽,唐环汉燕品评难。

哪知风露清愁句,秋后芙蓉亦牡丹!

 

文末评曰:

 

作者于蘅潇二卷非无偏向,而“怀金悼玉”之衷,初不缘此而异。评家易抑扬为褒贬,已觉稍过其实,更混以续貂盲说,便成巨谬。蘅芜之厄运,似不减潇湘也。(以上三段文字均摘自《俞平伯的后半生》)

 

关于作者“偏向性”的问题,我们在前文中已经讲过,实有“正照”与“反照”的不同效应。俞老先生受当时社会环境的局限,未能发现这一点,故不得不有此议。而值得关注的,倒是“芙蓉一名秋牡丹”:“哪知风露清愁句,秋后芙蓉亦牡丹!”——作者以“牡丹”来陪饮“芙蓉”的用心,于此,可说是昭昭然矣!

谈到这儿,我们算是充分地领教了《红楼梦》之“风月宝鉴”性质的厉害了。“正面”照,是美女在招手;“反面”却是一个骷髅。你若只见着美女招手,却看不见骷髅,则不免落得同瑞大爷一个下场,“梦魂颠倒,满口乱说胡话,夜里惊怖异常”。同样地,小说的“正面”,仿佛处处都是“唯黛独尊”、“右黛左钗”的内容;而一俟进入小说的“反面”,这些内容便无一不遭到了作者自己的否定!回思数十年来,那些“拥林派”论者、“反封建”论者,其所赖以换取公车廪食的种种高论,不也很有贾天祥式的风格么?所谓“作人要老诚,作文要狡猾”,曹雪芹在“作文”上的心机,可怕、可畏,不可不鉴哉!

 

其实,如果把视野放宽来看,绝不仅仅是“木石姻缘”与“金玉姻缘”的问题,在《红楼梦》的多条线索之中,作者都运用了“风月宝鉴”的反转之法。这里存在着一个规律:在小说中,大凡被作者所刻意渲染、大肆铺排的东西,往往就是其后文中所要竭力否定的内容!今写贾府之盛,声望赫赫,如鲜花着锦,如烈火烹油;却是为了写他日贾府之败,抄家籍没,子孙流散,悲惨之极。今写公子王孙、千金小姐,整日价饫甘餍肥,炊金馔玉,享不完荣华富贵;却是为了写他日贫寒流寓,居无定所,“寒冬噎酸虀,雪夜围破毡”(庚辰本第19回双行夹批)。今写大观园花枝招展,歌舞繁华;实是写他日衰草枯杨,任人凭吊。今写小门寒户,倚人篱下;实是写他日新荣暴发,占据了昔日的王谢堂。今写凤姐英气焕发,名震宁、荣;实是写他日命乖运蹙,竟至亲躬贱役,不堪羞辱。今写湘云欢乐无愁,豁达爽朗;实是写他日白首双星,永成参商,眼中之泪,水逝云飞。今写贾政、宝玉两相冲突,父子二人犹如冰碳;实是写他日宝、政合流,父慈子孝,重现天伦至情。今写宝钗、黛玉有似情敌,含酸吃醋,时有所见;实是写他日二人金兰契合,尽释前嫌,好到“俨似同胞共出”的地步。同样地,今写宝玉、黛玉,一往情深,誓死不离;实是写他日宝、黛二人亲极反疏,实远之至,终至无缘聚合,分道扬镳。今写宝玉、宝钗,不醴不蜜,似有不契;实是写他日钗、玉二人,豁然相通,实近之至,彰显出患难爱情的精华。甚至,今写宝玉沉迷于儿女情长,无以自拔,亦是为了写他日宝玉“情极之毒”,弃“钗、玉、花、麝”等一批女子,而出走为僧!如此等等,不一而足。篇幅限制,笔者就不准备一一枝蔓了。

 

不过,有一个问题也随之浮出了水面:作者为什么要煞费苦心,创造出这么一种独特的、自我否定式的写法呢?对于这个问题,笔者以为,我们可以从大、小两个层面上来加以回答。首先,概要地讲,作者之所以要这样写,是小说第一主题使然。《红楼梦》的第一主题是什么?不是什么“反封建”、“反皇权”,也不是什么“民主主义”、“女性解放”,而是在于“大色空”!“色”者,宇宙万物有形有欲诸目。“空”者,宇宙万物无形无欲诸目。“色”为幻像,“空”才是永恒的本体。然则,“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本体与色相之间,又存在着相互转化、相互依持的关系。而曹雪芹之写《红楼梦》,其最主要的一个目的,就是要通过描写一个诸色尽灭、万境成空的故事,来点醒人们,从看似繁华无尽的色相中,参悟到恒空的本象。如脂砚斋所云:“菩萨天尊皆因僧道而有,以点俗人,独不许幻造太虚幻境以警情者乎?观者恶其荒唐,余则喜其新鲜。有修庙造塔祈福者,余今意欲起太虚幻境以较修七十二司更有功德。”(甲戌本第5回眉批)小说第1回中,有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的过程,正所谓“红楼一梦,情至为僧”是也。“情”,“色”之升华,但“情到深处是无情”。亦如脂砚斋转引汤显祖的《怀人诗》所云:“无情无尽却情多,情到无多得尽么?解到多情情尽处,月中无影水无波”(见庚辰本、戚序本第32回总评),也不是可以永恒的东西!然而,对于生活在世俗世界中的人们来说,却是好色易,悟空难。人们各有各的依恋,各有各的执着,若不去掉心中的执迷,则恐其一生,也不能拔离欲望的苦海。而《红楼梦》中大段大段的悲剧描写,就正好起到了这样的作用。作者借癞僧、跛道之口,以一种透彻淋漓的口吻向读者宣示:“世上万般,好便是了,了便是好。若不了,便不好,若要好,须是了。”(第1回)凡人之所依恋者,功名也好,富贵也好,爱人也罢,儿孙也罢,在小说中,都无一不是转瞬即逝的幻景。而凡人之所料定的趋势,诸如钗黛对立、宝政冲突、袭人之必嫁宝玉,宝玉之必娶黛玉等等,到头来都无一不是另生变局,出人意料之外,细思又在情理之中。而事实上,人生本来就包含了无数个自相否定的因子和无数种变幻莫测的组合。像这样的观感,也很符合曹雪芹、脂砚斋等旧家子弟的经验事实。由此,在《红楼梦》中,出现了这么多自我否定、不断翻转的“风月宝鉴”式的写法,便毫不为怪了。——这是从大的方面来说的。其次,从小的方面着眼,具体到钗黛及宝玉的问题,作者又为什么要费心费力,设计出一套“钗与玉远中近,颦与玉近中远”的关系来呢?为什么不直接就是一个近,一个远,或者干脆将两个人捏合在一起,排除掉“金玉姻缘”,只专写“木石前盟”呢?我以为,这就不是一句话、两句话所能讲清的了。因此,笔者建议,咱们不妨先把话题扯远一点,从宝玉的出走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