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速的反义词是什么:企业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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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社会责任http://view.QQ.com  2009年06月22日17:25   中国江西网  任志强  我要评论(694)

任志强先生在燕山大讲堂现场(摄影/王家敏)

现场视频1 视频2

      嘉宾:任志强(华远集团董事长)

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承办:腾讯评论  

时间:2009年6月6日

地点:中国政法大学蓟门校区学术报告厅

主持人:杨子云

提要一,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度常倾向于突发事件。但我个人觉得,应对突发事件恰恰不应该是企业的责任。地震这种突发的灾难到底应该由来负责救灾?在日本,他们很明确地说,地震救灾不是企业的责任,也不是社会的责任,而应该是国家责任。

提要二:严格地来说,企业是没有良心的,因为企业是社会组织。它同时属于股东、企业家、社会、管理层和员工。所有人都没有搞清楚到底是企业的社会责任还是企业家的社会责任。

提要三,比尔•盖茨说“市场回应了需求但没有回应需要”,穷人也有需要,但他买不起。丘吉尔说,资本主义最大的原罪有福不能同享,而社会主义最大的优势是有难必然同当。

提要四:换句话说,现在中国很多企业所谓的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贿赂。对政府行贿,用行贿的方式来寻求我们在制度不完整的情况下的企业的安全和政府保护下的市场交易的安全。

提要五:“他绕了很远,但背后的逻辑很清晰,他放在是要社会主义还是要资本主义,是要私有制还是公有制这个逻辑框架下,来讨论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企业应该是以追求利润为导向的,以创造财富为第一要务,这个工作没做好,就没有办法承担其他责任;他认为企业一定要资本主义化才能有财富,才能有国家的繁荣和稳定,而企业家一定要有社会主义精神,企业家个人要为社会的公益奉献自己的力量。”(杨鹏评点

主持人各位朋友下午好!欢迎各位朋友来到“燕山大讲堂”。今天我们请来了任志强先生。关于任志强先生,就不用我介绍了。我们为什么邀请任先生来讲堂跟我们做一次交流呢?因为他不仅仅是一个企业家,同时,他称得上是一个企业思想家。掌声欢迎任志强先生。

“在企业社会责任这个概念上,我们犯了集体的诈骗罪”

任志强:我这个人比较地孤陋寡闻,所以我不知道“燕山大讲堂”是什么东西,我以为“燕山大讲堂”是一个学校开的讨论性的讲堂。所以,我今天要讲的东西里,都是不确定性的、需要跟大家讨论的东西。但我发现在座又有不少媒体,希望这个讨论性的东西不要作为结论性的东西在媒体上说。

一开始我不知道我能讲多长时间,我准备讲三个小时,现在得知我只能讲两个小时。所以,我尽可能地讲快一点。

先说为什么选这么一个题目。杨鹏推荐我来这个地方讲,杨鹏是我们阿拉善SEE生态协会的秘书长。凡是参加他的活动大多都有媒体在问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社会责任这个词,不管是官员还是民众都有不同的理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一会儿有这么说的,一会儿有那么说的。我也没太搞懂。但我不太同意一些官员的说法,因此我专门找了一部分的文件或者说一些书籍来学习学习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我今天主要是跟大家推荐这么一本书《从贪婪到慈悲》,比尔•盖茨、巴非特等46位经济领袖找经济的新出路所谈的主要的问题——企业社会责任。我也在其他的地方找了论点,所以我选了这么一个课题“企业社会责任”。

上个月去了北川,这是北川老县城的一张地震图(PPT演示)。今年5月11日的时候丁磊在灾区组织了一场的讨论会。在绵阳,谈的也是企业社会责任。更多的语言表达或者说民众表达的意见是希望企业能拿出更多的钱来捐助灾区。当时是侨办捐了两个亿,建一个新的北川中学,我们参加了奠基典礼。可是两个亿是远远不能满足一个北川县新县城的建设需要的,当然有各个地方的支援和对口的建设。在这个会上,一个重要的问题,讨论企业社会责任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

最近,我在手机上收到了一条短信,说的是老师和学生在法律课堂上的讨论“什么叫诈骗罪”,学生说,“如果你当老师的不让我考试及格就是诈骗罪”。他引经据典说“什么是诈骗罪,法律意义上的诈骗罪,就是利用当事人的无知让当事人蒙受损失”。我发现在企业社会责任这一项上,大部分企业不知道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更多的官员也不知道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只是要让企业捐钱,企业傻乎乎地就捐钱了。“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在这个问题上,社会舆论体现出来恰恰是这样的一种集体的诈骗罪。

这是北川中学的另一幅图片(PPT演示2),现在我们看到的人是站在一片废墟上。这个废墟和楼房的关系是什么呢?废墟的表面是楼房的三层。也就是说下面的两层楼已经被废墟埋上了。在北川,除了5•12这个举世皆知的重大灾难外,另一件让人更加痛苦和记忆犹新的是9•24事件。很多民众在这里烧香、磕头是悼念9•24。北川地震之后,县里的领导就决定把县里的灾民,移到一个平地上建新的板房。这个领导后来成了 汶川地震后第一个自杀的县级领导。当时还没有做北川县新县址的讨论,基本上都觉得要再原址重建县城。县领导找了一块河滩,建了一片板房。9月24日那天的泥石流,把所有的板棚区冲跨了,照片上人们站的平地,是巨大的泥石流把两三层的楼都淹没后的平地,9•24那天,仅仅在板房里就死了上千人。得出来的结论是无知,虽然是好心,但无知会让人蒙受更大的灾难。

9•24•之后,中央才果断作出北川县一定要移址,实际上这已经争议了很长很长的时间,一派认为要在北川原址建羌族镇,因为很有民族特色。另外一派就觉得一定要搬走。新的北川县是两个县各划了一部分组成的。我发现无知造成的损失会再一次加重灾难。所以我很想搞清楚企业社会责任到底是什么?如果我们至今还搞不清楚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一定会在无知中,在社会舆论中给我们的社会带来更严重的灾难。

5•12引发了一个大问题,就是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或者说在当地引起争论最大的问题是,谁应该是救灾的主体。我们全球地震捐款是900多亿人民币,中央那时为止拨款是800亿,低于社会的捐助。如果加上城市对口的捐助现在大概是2000多亿。这次的企业与民众的捐款,更多的是对国家缺位的不满。为什么灾难一开始就是企业拼命地捐助灾区,一年之后的又有很多的企业拿出了很多的钱准备捐助或者是已经捐助了。恰恰是因为在这么长的时间内国家没有形成有力的救灾措施。

死人这种灾难引发更多的怜悯心,因此对地震的救灾成为了引发社会极度关注的事情。但就整个中国的贫困情况来看,是不是北川是最贫困的?在讨论会上有一个志愿者被评为先进,他在北川坚持了300多天。,做了大量的心理辅导,带了很多的孩子。他说,他觉得自己的家乡其实比地震灾区还穷,但这种普遍存在的贫穷很难得到关注。再说死亡的人数,全世界每年死于烟草的人口数量全球是400万,仅中国就200多万,这比在地震中死亡、失踪的人多上百倍,没有人关心这个,也没有企业来捐钱说让人戒烟;我们每年的交通事故死掉的人也不少于地震灾区死的人,也没有人捐钱。为什么?恰恰因为这种恐惧是长期的、逐渐、零散发生的,而不是集中在一时一地突然发生。

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度常倾向于突发事件。但我个人觉得,应对突发事件恰恰不应该是企业的责任。地震这种突发的灾难到底应该由来负责救灾?如果说企业负有地震的预警责任,那么这个事情可以由企业来做,但地震预警是由国家负责的。我清理了一系列的东西都是属于国家应该负责的。地震以后我们专门组织了一个团去考察了日本的救助体系。日本在每个小区里都有预防地震专用的设备、材料、救援等东西。回来后,我们给灾区发了500本抗震救灾的知识书,和很多新的抗震建筑的教材。这些东西都是从日本拿来的。在日本,他们很明确地说,地震救灾不是企业的责任,也不是社会责任而应该是国家责任。对突发灾难的救助主要靠的是政府力量,社会力量应该致力于一些长期的社会问题的缓解。

6月5日是世界环保日,再次提出了企业与政府的责任问题。在昨天人民网有一个环保的论坛。资源立法权、资源的定量权、制定环保法的权力等等都在国家,你怎么可以让企业承担环保的所有责任呢?我昨天举了一个例子,地球是我们社会成员的家,这个家里面的家长是各级政府,我们的家长没有把房屋里的卫生打扫好,最后让孩子们为环保支付努力。中国的情况大儿子是国企业,大儿子可以任意地破坏环保,让小儿子、私生子、民营企业去承担环保的企业责任,结果是并没有真正解决社会的环保问题。

我昨天举了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我们有一个禁塑令,它只管住了大型超市或者是商场里的塑料袋。现在,其他地方的塑料袋都在用,端午节的粽子都有个塑料包装,新华书店摆的新书上都有塑封的书,塑封书用的塑料用量一点也不低于我们在超市上所用的塑料袋量。所以我们的禁塑令只能说是“禁超市塑料袋令”,或者说变成了超市的塑料袋需要花钱买了,而不禁其他地方的。也就是说当法律和国家在治理这些问题上分不清你的责任和我的责任、国家责任和社会责任的时候,是无法用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来要求企业承担环保、救助等责任的。而恰恰是因为我们从根本上没有搞清楚国家责任与社会责任的关系,于是越来越多的媒体和民众更多地要求企业来承担各种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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