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然下水道暗影大厅:拆迁的痛苦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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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的痛苦与幸福

(2011-05-19 23:31:13)转载 标签:

拆迁

危害

野蛮拆迁

和谐拆迁

拆迁妖魔化

主流精英

杂谈

分类: 经济

    自从西历2007年“史上最牛钉子户”事件后,拆迁已经成为一个中国社会极为敏感的话题。应该说,在各地发生的拆迁事件中,有些确实不合理,野蛮拆迁的确存在;有些则是被拆迁者的无理取闹(我知道一个拆迁案例,被拆迁者30多平米,居然狮子大开口,要求补偿5亿人民币);而更多的是拆迁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不久前,我遇到重庆郊区的一个农民,她抱怨说,三峡水库的水为何没淹到她家?否则,她家也能拆迁了,她家也能改善生活了。然而,在当今媒体上,几乎都是野蛮拆迁、暴力拆迁、拆迁不合理的新闻。而民众欢迎拆迁、拆迁使民众受益的案例则很少出现。因此,当今中国的拆迁矛盾,有多少是媒体刻意渲染的结果,应该认真分析一下,不应该由着媒体的指引,简单认定“拆迁万恶”,任由某些媒体把拆迁妖魔化。
    不合理的拆迁或者野蛮拆迁为何会出现?我认为,关键原因在于政府的立场。当政府以经济效益为第一指标,与此同时,主流精英们又把私营经济当成经济发展的绝对力量、唯一方式,那么,政府必然要与私营经济联手来发展搞活。而私营经济又把追求利润当成天经地义的原则,自然要想方设法地压低拆迁补偿价格。当私营业主自己无力完成这一目标时,就要借助政府来实现。于是,政府充当了为私营业主降低成本、获得效益而保驾护航的角色,公权力不合理地介入拆迁,就会造成矛盾。所以,野蛮拆迁某种程度上就是政府必须依靠私营经济来发展搞活这一理论的结果。主流精英们一方面把私营经济描绘成世上最先进、最善良的动力,另一方面又强调私营经济追逐利润是必然的合理,政府便不得不巴结私营经济。于是,私营经济把拆迁这一恶事丢给政府,自己像大尾巴狼一样装好人,公权力则受到莫名的伤害:替私营业主承担了恶名。
    反过来,如果政府与私营经济距离远一点,超脱一点,拆迁的事情完全由私营经济自己去搞定,政府就不会承担野蛮拆迁的恶名。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家如果胡来,政府还可公正地调解双方的关系。所以,当政府直接以效益为第一目标,又不得不与私营经济密切合作时,结果要么直接帮着私营业主拆迁,要么在拆迁冲突发生时,不能保持公正,坐歪了屁股,最终反而让私营企业洗脱了责任。当然,政府自己主导经济发展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必须调整观念和价值取向,才不至于造成拆迁的矛盾。这样的事例不是没有,最近,我在山东威海看到了这样的案例。
    当“史上最牛钉子户”大闹中国的时候,从西历2007年起,威海市政府决定用三年时间对所有“城中村”进行拆迁改造。“城中村”的形成在各地有类似的客观原因,主要是城市规模发展很快,一些原先属于郊区的村子来不及进行城市化建设,便被围进了城区。三年来,威海市的城中村改造涉及3.1万多户家庭,人口达10万,拆迁面积300万平方米以上。这样大规模的拆迁改造基本上全部顺利完成。我去了田村居委会,了解了那里旧城改造的项目。这里的拆迁户一共945户,拆迁面积11万平方米。从西历2008年5月16日启动拆迁开始,仅20天就一次性完成整体拆迁。一年后,西历2009年5月16日,新楼交付使用,原先的居民全部回迁。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没有发生一起上访事件,没有任何拆迁矛盾,当然也就没有任何野蛮拆迁、暴力拆迁之类的事情发生。
    为何媒体总是喜欢竭力渲染野蛮拆迁,却不报道这种“和谐拆迁”?对此我认为,一是有些新闻记者唯恐天下不乱,故意激化所谓“官民矛盾”,刻意挑选拆迁矛盾的案例形成舆论误导;二是媒体的逐利性,使得他们信奉“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的逻辑,如苍蝇逐臭般地追逐各种不好的事情并且放大,结果便给人造成拆迁到处都是一片黑暗的印象;三是,媒体受主流精英的影响,也偏执地信奉私营经济至上的理论,像威海市政府主导的“和谐拆迁”,由于不符合他们信奉私营经济的“政治正确”,因而也不愿做正面的报道。针对第三点,我们有必要说说威海市政府在完成如此大规模拆迁时,为何没有造成拆迁矛盾的原因。
    其实,这个原因也很简单,这就是——政府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力求让民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城中村”的居民以前大多是农民,拆迁之前一般都是宅基地上的住房,每户2分宅基地,四间平房。威海市政府规定,这样的拆迁户,基本上每户都能“拆一还二”。随着新建小区的绿化、美化,每个拆迁户的房产都增值数倍。而且,政府的土地出让收益,在扣除必要的成本后,全部返还给村集体。村集体则用这部分收益为群众办理养老、医疗保险。多余的钱也用在群众身上。例如前文说到的田村居委会,光绿化就花了千万元以上,这也可以看成是群众房产增值的附加效应。与此同时,拆迁方案向群众彻底公示,政府还配套新建和扩建学校,连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也全部接受,并免收“借读费”,等等。这样的拆迁当然和谐。
    威海市由政府主导的拆迁与某些地方的拆迁有何不同?很明显的一点是:它没有以政府、私企的经济利益为主导,而是以民众利益为前提。首先,政府没有把土地出让金当成重要收入来源;其次,它没有让私营房地产商把拆迁完全变成商品房项目。因此,威海市改造“城中村”计划是由政府主导,而非政府帮着资本家、由私营经济主导。所以,当经济精英到处宣扬私营经济至上的时候,威海市的这种方式,并不符合主流精英的“政治正确”,与主流精英臭味相投的某些媒体,自然不愿多宣传这种“和谐拆迁”。事实上,很多地方造成拆迁矛盾激化,根本原因就在于主流精英主张的经济效益至上、私营经济至上、个人利益至上。这些主流精英们一方面造成了拆迁的矛盾,另一方面又把拆迁矛盾的原因统统归结到政府头上,实在是荒唐之极。
    建设和谐社会,关键之一就是政府的立场和行为方式。按照当今中国某些主流精英的论调和原则,中国很难变成和谐社会。因为,某些拥有强大话语权力的主流精英,他们的核心思想就是抛弃政府、反对政府,或者大大压缩政府的权利;在美化资本家、资本主义的理论中,以把政府让出的权利交给资本家为第一原则。他们甚至不愿接受像威海市这样政府为广大民众谋利的方式,因为这种方式不利于他们主张的私营经济,尤其是不利于大资本家的垄断。然而,我们从威海市的实践可以看到,只要政府坚定地为广大民众普遍谋福利,而不是盲目信奉、依赖资本家,就能更好地营造和谐社会,就能使社会变得更加文明。因此,对于把拆迁妖魔化的舆论,我们应该保持必要的警惕;对于政府主导的和谐拆迁,我们也应该大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