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职称办公室:公车100%登记后为何不对外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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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100%登记后为何不对外公开数量

2011-05-20 09:16:18 来源: 红网(长沙) 有247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转发到微博(1)

无论从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来说,还是从防腐反腐的便利而言;无论是出于满足群众知情权的需要,还是出于加强公众监督的需求;无论是为了保障有限财政资金的合理支出,还是为了防止单位小金库的暗渡陈仓,公车数量都应该及时、全面对全体公众公开。

作者 李辉

目前,各地公车治理专项工作进入自查自纠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公车逐辆登记,不允许遗漏、瞒报,在6月底前确保100%的车辆登记,填表造册,彻底摸清车辆总数。除了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保密要求的车辆,登记情况将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济南日报》5月18日)

你知道自己所在的省份、城市拥有多少公车吗?除了北京市民,谁也不敢说知道,因为各地从来没有正式公布。就算北京市,其在今年3月底应一位律师的申请,如约公开称公车实有数为62026辆,这个数据也是颇受质疑的,因为这6万多辆公车是直接预算收入购买的车辆,还有部分非直接预算购买的车辆尚未纳入。如今,各地必须按要求将公车100%登记,那么老百姓是否就可以准确知道公车数量了?按照新闻的说法,“登记情况将在本单位进行公示”,而公示之后,则犹如太监——下面没了。

公车数量向来是谜,在100%登记、具备向公众公开的条件之后,依然只是内部公示,谢绝民众知情,这非常令人费解——公车是用公众的钱购买的,可买了多少、是否超标、什么人在用、使用费几何等等,仿佛都没有公众什么事,这怎么能说得过去呢?在这个问题上,公众只有掏钱的义务,没有其他任何权利,既不符合国家一直倡导的阳光透明,也有违“能公开的一律公开”的原则。

无论从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来说,还是从防腐反腐的便利而言;无论是出于满足群众知情权的需要,还是出于加强公众监督的需求;无论是为了保障有限财政资金的合理支出,还是为了防止单位小金库的暗渡陈仓……公车数量都应该及时、全面对全体公众公开。而且,不止公车数量,公车所带来的使用经费等一系列其他问题,都应该准确、彻底公开。更进一步讲,其他的公务接待等涉“公”事宜,只要不涉及机密,都有必要拿到阳光下晒一晒,接受群众的检阅。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公车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这当然不是不可以,我们也欢迎自查自纠。可是,自查自纠不具有“优先权”,它既不是替代外界调查的挡箭牌,也不是隔离外界监督的遮羞布。各部门各单位自查自纠它的,纪检监察该怎么做还得怎么做,民众该怎么监督还得怎么监督。那么,当“公车100%登记”填表造册结束之后,“昭告天下”才是顺理成章的事!何必止于“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呢?这样一项制度设计,对“公车乱象”未免太过心慈手软了。

各部门各单位真的有心自查自纠,是不用等到上面发话的。这么多年来,给他们的机会已经太多太多了。“公车100%登记”之后还对他们心慈手软的话,违纪违规的那些人不会对这样的制度设计感恩戴德,他们只会变本加厉让“公车乱象”愈发剧烈,让民众愈发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