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4cbbe身形不能碎尸:从最高法对醉酒驾车入刑的解释看中国法律简直是儿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4:59:43
 

从最高法对醉酒驾车入刑的解释看中国法律简直是儿戏

 

    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有人说那时候的中国最没用民主与法制,没有法治,有的只是人治,并借此污蔑毛主席搞人治。问题是,当时要是犯罪,不管是高官还是百姓,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当时的社会治安,那是没有的说的。     改革开放了,中国决策者抛弃了毛主席的治国思想,说是不要人治,要法治,还说什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法搞出来了了,前段时间不是还宣布说中国已经建立了由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么,按道理,当今的中国应该更加法治、社会更加安宁,人们更加安全和有尊严才是。可是,事情恰恰相反。     一部宪法,几乎是摆设。宪法规定人民当家做主,可是工人下岗,农民土地被征,都没有说话的余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是贪官犯罪只判个死缓或者无期;只要有关系,都不会死,要是没关系,话就别说了。法律说要坚持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可是人大政协里到处是资本家。所以宪法是个摆设。     90年代,有人提出依法治国,人们一片欢呼;可是没几天,又搞出个以德治国,搞得人们到底都搞不清该以哪个治国。这法那法出了一堆又一堆,物权法有屁用?你的房子照样拆!反垄断法有个屁用?中石油等垄断企业照样宰你!食品安全法不出台还好,一出台,食品安全更突出。有什么用呢?     后来修改刑法,75岁以上的人犯法都不判死刑,那些贪官污吏贪污成精的老混蛋乐得要死;说醉酒驾车入刑,没几天最高法又搞出个司法解释,先前好像说是不能一律判刑,现在又说醉驾被刑拘可视案情取保候审。这下那些抓醉酒驾车的人高兴死了,又多了一项创收。     在中国,任何一个领导的话都比法律大,人情比法律大,权力比法律大。有人说,中国的法律不过是个妓女,有钱有权都可以上,看来这话不假。如果这样说过于偏激,那我们可以说,中国的法律不过是个儿戏,要不然怎么会朝令夕改,每一个能真正贯彻到底的呢?     在有人说没有民主法制的毛泽东时代却是人民感觉最安全最有尊严的时代,你不需要为腐败愤怒,不需要为食品安全担心,不怕房子被拆,不怕自己丢失的孩子被拐卖;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立的今天,却让人民感觉到不安全,正义被压制。这是为什么呢?不值得反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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