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外迁食堂:最高法解释“资不抵债”标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5:12:55
      最高法近日出台司法解释,明确企业“资不抵债”标准。五情形可认定无力清偿:1、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2、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3、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4、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5、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