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质隔墙板效果图:信力建:和谐社会怎能让身份制度横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6:54:18

   可以断言,中国自古虽然没有印度那种严格意义的种姓制度,但与之类似的身份等级制度却从元朝就开始了,而且越到后面,越加严重。


  就元朝而言,元朝的身份划分是由种族矛盾带来的。蒙古人建立了元朝,开始实行种族歧视政策,从成吉思汗开始,将天下百姓强行分为蒙古人、色目人(西夏、吐蕃、大理国民)、汉人(金、辽遗民)、南人(南宋亡国奴)四个阶层。每一任皇帝都大搞种族歧视,其他隶属国君主必须无条件服从他的意志。比较典型的是元朝的科举,分左右两榜,蒙古人和色目人考右榜,汉人和南人考左榜,难易程度有别。就这样,在种族矛盾和腐败政治的交织作用下,元朝统治维持不到一百年,就灰飞烟灭了。明朝取代了元朝后,“以其道反治其身”,朱元璋通过人口登记,建立起乐户、丐籍、堕民等歧视制度,一般针对两种人:一是留下来的蒙古人,元代降将,其二是普通罪犯。明朝政府明确规定,这些人只能为普通民籍、宦籍服务,没有任何社会地位,不能充当吏员、粮长、里长,更不要说做官了。在江浙一带,一直到清末民初,都还有不少家庭沿续着乐户人家的生活传统和习惯,男的以出卖技艺和力气为生,女的为当地大户或达官贵人家庭提供服务。到了清朝,种族歧视仍然非常严重。它实行种族隔离,实行满汉分区居住,严禁异族通婚。除了满人的八旗子弟,其它民族的社会地位都较为低下。满人拥有特权,无论出身如何,均能资兼文武、位至将相,就算犯了罪,也能得到减等、换刑的优待。而汉人,即使在朝廷担任高职,在满臣面前也要下跪,开会的时候,满人昂然上座,汉臣只能跪在旁边,地位甚至不如满人的家奴。在清朝建国一百多年之后,统治阶层开始中原化,从雍正开始,将乐户、贱民等“非良民籍”制度取消,被称为“普世平等”的一大善政。同时,实行蒙满一家、蒙满汉化,并提倡满、汉、蒙、回、藏“五族共和”。这项政策,化解了异族之争,所有外敌都变成了中国人,敌我矛盾也变成了内部矛盾,清朝的版图因此急速扩大,由一个异族统治的少数民族国家变成了多民族、多文化的泱泱大国。中国由元朝开始,因为等级制度而带来的民族矛盾、社会矛盾,才得以缓解。


  “东方红,太阳升”,新中国成立后,照说在身份制度上当有天翻地覆的变化,然而事实却不容乐观。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创建了新的户籍身份制度——“城乡二元身份制”。这项政策,起初是从资源分配和社会秩序的维护方面考虑的。随着政治运动不断加码,在城乡二元身份之外,又有了政治身份的划分,出现了地、富、反、坏、右、阶级敌人、贫农、中农、干部、工人等不同群体,其政治待遇的不同,广泛用于生产、生活、学习过程中的登记、档案和各项社会活动。计划体制下,城乡身份的不同,决定了工人、农民、资本家、知识分子的不同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文革前期,城市的工人、干部生活供应实行配给制,而农民按劳取酬。地主的儿子连初中也不能上。在严格的敌我对立的氛围中,政治身份、户籍身份起着决定命运的重大作用。文革后期到现在,根据不同政策和社会地位,又衍生出干部与群众、国营与私营,政府单位和民间单位等的划分,并建立起针对不同性质个人或单位的,如人事制度、劳动用工制度、户籍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这使得公民基本的人权、公民权、国民待遇都要以不平等的身份制度为依据,例如城乡二元化的户籍制度,就直接影响着公民的教育权、迁徒权、用工、居住、生活等基本权利。现在,针对城市非户籍人口的“暂住证”虽然取消了,却冒出了同类性质的“居住许可证”;同样是车撞死人,城里人要赔四十万,农民则只有二十万不到,这个价码显然是根据不同的社会待遇、福利、不同社会地位估量出来的。在身份制度与社会待遇的共同作用下,公民分为不同等级,貌似平等地“同在蓝天下”,实际上却各自有各自的利益,并没有形成一个国家范围内的共同利益和追求。非公民社会中,“身份”不是经济自然形成的产物,不是行业、职业、生活状况的集合,而是由国家政策、血缘、地缘、行政等综合作用产生的结果。身份制度在各项社会制度、法律、政策当中,根本作用只是在于控制、约束,人为制造国民待遇的不平等,左右人们在创业、居住、教育、社会福利、迁徙等现实生活。我国现有的户籍制度与经济的发展水平不配套,与市场经济不配套,于国民政治、人生权利方面有负面的约束,显示出对国家经济越来越大的制约。中国无疑是一个身份社会,身份的分割不光受经济、文化地位等影响,还带有相当强烈的政治色彩。值得一提的是,目前世界上仅仅只有中国、朝鲜和贝宁三个国家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都普遍实行居住和迁徙自由。


  改革开放之后,国人身份等级悄悄发生了三个改变:首先,靠体力劳动谋生的工人在资本的力量面前失去了尊贵的地位,资本所有者的社会地位急剧上升,“老板”成为掌握经济资源和政治资源的新的社会身份。不仅工人要靠老板吃饭,官员因为政绩压力要看老板眼色行事。被颠倒的历史似乎又被颠倒了过来。其次,由于国家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型时期,国家政权机关不仅仅是社会管理者,也是市场经济的参与者、当事人。国家官员以其手中强大的社会资源悄悄登上了社会阶层的高端。官员身份高贵的意识重新被唤醒。部分官员一方面利用手中的权力大量为自己谋取私利,另一方面则在官贵民贱的潜意识支配下,简单粗暴地对待非特权阶层的民众,将赋予民众基本权利的宪法和法律踩在脚下。再次,由于城市居民人口急剧增加,再加上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城市的社会保障体系超负荷,城市居民的就业压力增大,国家和城市政府采取了种种排斥农民工的政策措施。例如许多城市以促进本地居民就业的名义,制定地方性法规,公布城市居民优先就业的行业和工种,只将那些危险性高、收入低、技术含量低的工种留给了农村居民。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身份由以往低水平的相容关系走向排斥关系。


  因为这些身份制度的存在,也就有了这样的笑话:说是在今天中国有四大阶级,一是领导阶级,大概相当于元朝的蒙古人,属于社会顶级,管他们的是组织部;二是干部阶级,相当于元朝的色目人,属于社会管理者,管他们的是人事局;三是市民(包括工人),相当于元朝的汉人,属于城市主体,管他们的是劳动局;最后是农民(包括民工),相当于元朝的南人,属于社会底层,管他们的是公安局和城管。从这个笑话中,我们不难看出中国历史的沉重和进步的艰难。


  要之,一个现代的文明国家,维护国民在身份、待遇、权利的平等,营造文明和谐发展环境,建立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了。只有职业、出生地、文化背景的不同,没有政党、地域、种族、公办和私立、国企和民企之高低贵贱,不戴标识身份的帽子,只需要在《宪法》宪政的制约下,拥有平等的国民待遇,共同享受国家的阳光雨露,国民对这个国家,才可能有共同的认知和共同的责任。无论哪种身份歧视,客观上都在制造社会各阶层的不平等、不和谐,在事实上起到分化国家的作用。因此,取消身份制度,取消各种各样人为的身份定义,消灭所有与身份挂钩的歧视性政策,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