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工程师培训费:香港警察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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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
回归祖国前的香港警察机关全称皇家香港警务处,是维护香港社会治安的主要力量,与海关、消防处、惩教署、人民入境事务处并列为港英政府的五个纪律部队之一,隶属布政司下的保安司。警务处最高指挥官为警务处处长,另有两位副处长和一位相当于副处长职级的政务专员,分别协助处长掌管行动、管理、文职及政务三大系统。在组织架构上,警务处分为警察总部、警察总区、警区、分区或警署四个层次,共编有警员、辅警和文职人员39385人。
第一节警察总部的机构设置及职能
香港警察总部由六个部门组成:甲部门——行动处;乙部门——刑事侦缉及保安处;丙部门——人事及训练处;丁部门——监管处;戊部门——警察政务处;己部门——财务处。上述六大部门共归为三大系统,其中甲、乙部门属于行动系统,丙、丁部门属于管理系统,分别由一名警务处副处长统管;戊、己部门属于文职及政务系统,由一名政务专员统管。此外,在文职与政务系统内,还有一个建制级别略低于戊、己部门,但同样独立隶属于政务专员管辖的策划及发展部。
一、甲部门——行动处
行动处负责警队的日常治安行动,包括统筹内部保安、对付非法入境活动、负责拆弹工作、负责天灾的应变救援及警队的一切公共关系活动等。
行动处处长由一位职级为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的指挥官出任。处内下辖行动部、支援部两个业务部门和六个地方警察总区。
1.行动部。
行动部由行动课、警察机动部队、特警队和爆炸品处理组组成,由一位警务处助理处长掌管。
——行动课。下辖3个组:行动组、反恐怖活动组、要点防卫及搜查组(包括警犬队)。行动课也担当秘书科的角色,负责为各种行动事务制订计划、发布政策、调配人员、提供服务和监察行动情况。
——警察机动部队。俗称“蓝帽子”,由一位职级为总警司的指挥官指挥。机动部队分为13个大队,共有2210人。其中包括一个装备有7辆沙逊型装甲车的警察装甲车队。
——特警队。俗称“飞虎队”,是警务处专门对付恐怖分子的部队。
——爆炸品处理组。由一名高级警司掌管,有10名专家人员及一个爆炸品处理队。其职责主要是处理未爆炸的炮弹或炸弹,监管销毁已过时的炸药及烟火品,为警队内各单位设计和执行炸弹警觉及专门训练。
2.支援部。
支援部由支援课、警察公共关系科和交通总部组成,负责监督支援行动的执行及职员编派事宜,负责社团登记及发牌事宜,统筹警察公共关系活动,统筹交通管理的有关事宜。支援部的指挥官由一位警务处助理处长担任。
——支援课。下辖策划行动组、总务组、牌照组,由一位高级警司掌管。其主要职责是:制订及发布有关政策,研究为市民提供更佳服务的方法,负责研究、协调关于装备、制服和枪械配备、使用等政策事宜,以及签发应由警务处签发的各类治安管理牌照及许可证。
——警察公共关系科。下辖社区关系课和新闻及宣传课,由一位总警司掌管。其中社区关系课由一位高级警司负责,具体承担策划及统筹各项警民关系活动,促进及增强社会大众对警方的支持,如推行各区的警民关系主任计划,全港性的“少年警讯”活动,与电台、电视部门联合制作以警队为题的电视及电台节目等,同时该课还设有接待组,负责接待警队的访客。新闻及宣传课则由一位总新闻主任领导,其成员均是由政府新闻处借调到警队服务的专业新闻人员。其职责主要是通过传播媒介,让社会认识警队及知道警队的最新动态,同时监察传媒报道所反映的舆论,回应本地及海外报章的查询,出版警队刊物及双周刊《警声》,宣传由警方推行的各项运动,包括人员招募、扑灭罪行、“少年警讯”及道路安全等。
——交通总部。由一位总警司掌管,下辖3个科:交通管理科、中央交通违例检控科、行政科。其职责主要是制订及发布各项交通管理政策,处理交通违例的检控案件,统筹及监督有关策略的实施情况,同时管辖交通督导员队。该队的职责是指挥和管制交通,执行与违例泊车有关的法例。
二、乙部门——刑事侦缉及保安处
刑事侦缉及保安处处长由一位职级为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的指挥官出任,下辖保安部、刑事部两个部门,负责制订警队在调查罪案和保安方面的政策,为警队及辖下各个行动部门提供支援服务。
1.保安部。
由一位警务处助理处长掌管,负责保护显要人物、防范及对付恐怖活动,以及统筹保安工作。
2.刑事部。
由一位警务处助理处长掌管,主要负责指挥、处理与罪案有关的一切事项。内设7个科:总部科、刑事支援科、商业罪案调查科、毒品调查科、刑事记录科、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刑事情报科,均由一位总警司负责。
——总部科。负责执行刑事部日常的行政事务,如制订政策、计划,统计罪案等。此外,该科还设有保护儿童政策组、保护证人组。
——刑事支援科。内设若干分科,如:法证事务科、法医科、弹械鉴证科、防止罪案科、国际刑警科等。
——商业罪案调查科。负责调查严重及复杂的商业诈骗、电脑罪案,以及印制伪钞、伪造硬币、信用卡、其他商业票据、旅游及身份证明文件的案件。
——毒品调查科。负责侦查比较大规模的贩毒活动。科内设有财富调查组、情报组和两个调查及行动队。此外,港内各执法机关搜获的非法毒品,均由该科负责贮存和处置。
——刑事记录科。该科是香港刑事记录的总贮存库,记载定罪匪徒、通缉人士、疑犯、失踪人士、赃物、行动未完成的手令及失车的详细资料,并昼夜提供查询服务。
——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内分4个组,负责调查严重罪案和涉及三合会组织和人物的有组织罪行。
——刑事情报科。内分5个大队,共设有线人组、走私车辆及非法入境组、三合会及有组织罪案组、枪械罪案组、三合会专家组、跟踪组、科技支援组、机械支援组、电脑训练及审查组等17个小组,负责收集、调查、贮存有关罪案情报,为有关方面提供情报支援。
三、丙部门——人事及训练处
人事及训练处处长由一位职级为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的警官出任。该处由人事部和训练部两个部门组成,负责全警队的人事管理和训练事宜。
1.人事部。
由一位警务处助理处长掌管。内设人事管理科、职员关系及服务条件科、人事服务科等3个科。职责是负责警队的招募、职业前途管理、纪律事宜及人力策划、服务条件、职员关系、福利、宿舍编配。
——人事管理科。由一位总警司掌管。科内分设两个课:(1)招募课。负责本港和海外招聘警察的一切事务,包括招聘辅助警察。(2)职业前途管理课。下设3个组:督察职业前途管理组、初级警务人员职业前途管理组、纪律组。前两个组分别负责督察、员佐级警务人员有关职业前途发展、调职安排、增薪、晋升、升级等一切事宜,纪律组负责处理所有违纪及弃职个案、停职及复职个案、接受利益及兼任“外间工作”之申请,以及向警务处长提出与纪律事项有关之建议。
——职员关系及服务条件科。由一位总警司掌管。该科内设两个组:(1)服务条件及支援组。负责处理聘任和服务条件(休假、病休、病退、劳工赔偿、抚恤、退休、续约、薪俸、教育津贴、离职等)、奖赏和嘉奖及人事部的一般行政工作,如人事档案管理等。(2)职员关系组。负责处理有关职员关系、咨询工会、对士气有影响的事项,及向区和分区提供有关指导。该组联络及管理的协会主要有:警司协会、本地督察协会、海外督察协会、员佐级协会、警察评议会、高级咨询委员会、初级咨询委员会。
——人事服务科。由一位总警司掌管。内设4个组:(1)行政及支援组,负责处理该科的行政、编配部门宿舍及警察储蓄互助社事宜。(2)膳食、会所、体育及康乐组,负责管理膳食、体育及康乐、警察体育游乐会和警官俱乐部。(3)福利服务组,负责提供总区层面的福利服务。(4)心理服务组,负责向警务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心理辅导和教育服务。
2.警察训练部。
该部由训练发展科、警察训练部总部和警察学校三个部分组成,由一位助理处长掌管。
——训练发展科。负责警察训练的统筹事宜。下设5个组:视听教材组,教官训练组,训练策划组,考试组,警察手册组。
——警察训练部总部。负责警队在职训练。内设两科一课:(1)内部训练科。负责管理下属的两个学校:一是侦缉训练学校。该校由一位职级为高级警司的校长管理,负责为执行刑事侦缉职务的警务人员提供基本及持续训练。二是警察驾驶学校。该校由一位警司级人员掌管,负责训练全部在执行任务时需要驾驶各类车辆的司机,及签发有效的执照。(2)高级训练科。内设3个课:高级训练课、辅警训练课、武器训练课。(3)行政及支援课。负责处理本地及海外训练事宜。
——警察训练学校。该校由一位职级为总警司的校长掌管,主要负责为刚入职的警员及督察提供基本训练,并为警务人员提供大部分的在职训练。该校占地17.4公顷,设施计有:语言实习室、图书馆、模拟法庭、模拟报案室、越野障碍训练场、健身室、暖水泳池、室内及户外练靶场、荧光幕模拟环境练靶场、战术训练场、电视录影室、网球场(3个)、运动场(2个)。
四、丁部门——监管处
监管处处长由一位职级为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的指挥官出任。下设两个部:服务质素监察部,资讯系统部。
1.服务质素监察部。
由一位警务处助理处长掌管。下设工作表现检讨科、研究及监察科、投诉及内部调查科。主要负责工作质量(效率、效益)监察和违纪违法投诉调查。
——工作表现检讨科。由一位总警司掌管。内分效率研究课、研究支持组、服务标准课,负责发展警队优质服务策略,制订警队服务质素水平及工作表现指标,改善警队服务效率。
——研究及监察科。由一位总警司掌管。负责根据参事处长的指示,对需要改进的重大问题和对警队政策有重大影响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以及每三年对警队各单位的组织运作情况进行一次定期视察和普查。
——投诉及内部调查科。由一位总警司掌管。下设投诉警察课和内部调查课2个单位,负责接受和调查对警察和在警队工作的文职人员的除贪污外的投诉。
2.资讯系统部。
由一位警务处助理处长掌管。内设3个科:资讯应用科、通讯科、运输科,其职责是向警队提供资讯科技、电讯及运输服务。
——资讯应用科。由一位总系统经理掌管。负责筹划、发展和推行资讯系统,提供各种电脑设施,维修保养全警队66个系统,并昼夜提供紧急咨询服务。
——通讯科。由一位总电讯工程师掌管。负责策划、设计和安排供应、维修通讯设备,训练警务人员使用设备或在训练上提供意见。该科下分5个课:支援及训练课、讯号课、维修课、工程管理课、系统策划及研究课。
——运输科。由一位高级警司掌管。负责管理及调派警队的车队及司机,购置新车,统办训练司机事宜。
五、戊部门——警察政务处
由一位职级为高级首席行政主任的处长掌管。负责管理文职人员,管理警队的编制,处理其他行政事务。下设2个科:人事及总务科,编制及文职人员关系科。
——人事及总务科。由一位总行政主任领导。负责处理一切有关警队文职人员的行政事务,包括委任、晋升、员工评核及服务条件等。同时,还负责处理其他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如管理警察博物馆、警务处图书馆、警察会计电脑系统、人事及训练电脑系统。该科内分3个组:总务及发展组,人事及聘用组,警察传译组。
——编制及文职人员关系科。由一位总行政主任领导。主要负责处理警队一切编制事务,处理文职人员关系的事务,监察文职人员咨询委员会,联络警队部门职系文职人员的多个职员协会等。该科分为3个组:编制组,文职人员关系组,中文公事组。
六、己部门——财务处
由一位财务总监掌管。负责管理警队的财务、审计和物料供应工作。内分3个科:财务科、内部核数科、物料统筹科。
——财务科。由一位高级库务会计师掌管。负责为警队获取并管理财政资源,包括警察福利基金及各警察俱乐部的帐目,并统筹制订每年的资源分配建议和预算草案。该科内分4个课:总务课,财务资料及控制课,个人薪津课,杂项开支课。
——内部核数科。由一位高级行政主任掌管。负责查核警队各单位的帐目及会计记录,确定并检讨会计及监察制度,并提出改善建议。
——物料统筹科。由一位高级警司掌管。负责订购、供应、储存、配发各类物品,包括制服、设备、枪械、弹药、文具、办公设备、通讯设备和家俱等。该科分为物料管理、枪械、货仓3个课,共分为8个小组:其他物料组,家私组,办公室文仪器材组,无线电物料供应组,枪械库,采购部,行政部及会计组,仓库部。该科人员除警队纪律人员外,还有从政府物料供应处借调来的人员。
七、策划及发展部。
该部由一位总警司掌管,直接向警务处政务专员负责。该部的主要职责是:策划、拟定警队长远发展规划及人力需求计划,统筹警队物业的未来发展计划,并负责处理警队除资讯系统外的物业建设、维修的所有事宜,包括申请建筑用地和拨款。该部分为两个科:策划科,发展科。其成员中约三分之二为文职人员。
——策划科。由一位高级警司掌管。负责拟订警队长远发展规划(最长达未来15-20年),研究警队的组织和结构,制订计划预算,申请警队用地,统筹编制警队的资源计划。
——发展科。由一位高级警司掌管。负责所有警察建筑物的装修、维修、保养和租用事宜。该科内分3个组:警察总部发展组,一类建筑物(新楼宇)组,二类建筑物(旧有及租用楼宇)组。
第二节地区警察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为了便于维护地区治安,香港警务处在全港设置了6个警察总区,其中5个为陆上总区,1个为水上总区。总区之下,又划分了23个警区(其中陆上20个,水上3个)和54个分区或警署。
在体制上,香港各警察总区均隶属于总部行动处,每个总区均有自己的总部,各由一位职级为警务处助理处长的总区指挥官领导,并直接对行动处处长负责,而行动处处长则对负责行动系统的副警务处处长负责。
在职责上,各警察总区负责维护本辖区范围内的社会治安、交通安全和其他内部保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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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时间:2007-12-17 14:56:49
出差回来给大家发点在网上收到的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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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时间:2007-12-17 14:57:37
香港警局分布
一、港岛总区
港岛面积为80平方公里,共分为4个警区、11个分区或警署。区内特殊场所及单位有:政府大球场,跑马地赛马场,维多利亚公园,新华社,立法局,总督府。
1.总区总部。
总区总部下设四个部门:行动部、行政部、总区刑事总部、总区交通总部。其中行动、刑事、交通三个行动部门由一名职级为总警司的总区副指挥官统管,行政部作为综合管理机关由总区指挥官直接管辖,行政部首长的个人职级与总区副指挥官相同。
——行动部。由一位高级警司掌管。负责为处理总区层面上的行动问题和程序提供人手和秘书服务。该部下辖总区指挥及控制中心、冲锋队,并负责管理总区内的警察机动部队驻区大队。
总区指挥及控制中心。负责控制总区和区两个层面上的资源调配。在平时或涉及内部保安及有其他紧急情况发生时,负责与警察总部指挥及控制中心和其他政府机构进行通联。
冲锋队。负责999应急处警和迅速回应其他紧急情况,快速增派军装警务人员到现场扑灭罪行。该队有一个队部和4个分三班轮值的小队。
——行政部。由一位总警司掌管。负责执行总区指挥官制定的政策,处理一般行动事务,包括负责总区内的社区关系、员工关系和裁判司法庭起诉工作。该部下分5个组:人力资源管理组,财务资源管理组,职员关系组,警民关系组,文职人员组。
——刑事总部。亦称罪案调查部。由一位高级警司掌管。负责处理严重罪案和涉及跨区的罪行。同时,负责搜集、整理和评估总区内关于罪犯和犯罪活动的情报。该部内设6个单位:罪案调查组,情报组,监察及支援组,防止罪案办事处,反三合会组,特别职务队。
——交通总部。由一位高级警司掌管。负责执行交通法例,调查交通意外,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以及推行警队和总区的交通政策。该部内设3个组:意外调查组,执法及管制组,总部组。此外,另有交通督导员协助执行有关违例泊车的法律及指挥交通。
2.警区及所辖分区、警署。
港岛总区共分为4个警区、11个分区或警署。
——中区。下设2个分区1个警署:中区分区、海傍分区、山顶警署。
——湾仔区。下设2个分区:湾仔分区、跑马地分区。
——西区。下设2个分区1个警署:西分区、香港仔分区、赤柱警署。
——东区。下设2个分区1个警署:筲箕湾分区、柴湾分区、北角警署。
3.警署的组织架构。以北角警署为例。
北角警署由1名警司掌管,下设行动、刑侦、行政3个组。共有警员265人,其中军装人员228名,文职人员37名;女性占1-1.5%。(1)刑侦组。由一名高级督察领导,负责处理复杂罪案。下分4个侦查小队,昼夜轮值。(2)行动组。由一名高级督察领导,下设4个军装巡逻小队,分三班昼夜巡逻,每队26人。(3)行政组。由一名总督察领导,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及其他治安事务。共37名文职人员,2名督察。其中1名督察负责非刑事调查,如可疑死亡;1名督察负责案件受理、交通告票、警署行政。
二、东九龙总区
东九龙总区面积200余平方公里。共分为5个警区、7个分区。区内特殊场所及单位有:黄大仙庙,西贡郊野公园,3个越南船民中心,启德国际机场,地铁。
1.总区总部。
组织架构与港岛总区同。
2.警区及所辖分区、警署。
——黄大仙区。下辖3个分区:黄大仙分区、慈云山分区、西贡分区。
——秀茂坪区。下辖2个分区:牛头角分区、秀茂坪分区。
——观塘区。下辖2个分区:观塘分区、将军澳分区。
——机场区。负责启德国际机场的警务工作。—
—地下铁路区。地铁治安是该总区独有部分。虽然香港的地下铁路行经4个不同总区,每日载客240万人次以上,但维持地铁治安的工作则由该总区人员负责。故该警区在地铁全线38个车站部署警务人员,同时派人上列车巡逻,并与地下铁路公司保持紧密联系。
三、西九龙总区
西九龙总区在香港诸总区中面积最小,但辖区却是本港娱乐中心,著名的尖沙咀就在该辖区,区内商业中心及娱乐场所林立,故打击色情活动和外籍人犯罪是该总区的一项主要工作。总区下分4个警区、8个分区。
1.总区总部。
组织架构与港岛总区同。
2.警区及所辖分区。
——深水步区。下设3个分区:深水步分区、长沙湾分区、石峡尾分区。
——旺角区。
——油尖区。下设2个分区:油麻地分区、尖沙咀分区。
——九龙城区。下设3个分区:九龙城分区、何文田分区、红勘分区。
四、新界北总区
新界北总区位于深圳与香港交界地,深港陆上边境长达23公里,阻止并拘捕非法入境者是该总区的一项重要工作。该总区共分为4个警区、12个分区或警署。
1.总区总部。
组织架构与港岛总区同。
2.警区及所辖分区、警署。
——边境区。下设3个分区:落马洲分区、打鼓岭分区、沙头角分区。
——元朗区。下设3个分区1个警署:元朗分区、天水围分区、流浮山警署、八乡分区。
——大埔区。下设2个分区:大埔分区、上水分区。
——屯门区。下设3个分区:大兴分区、屯门分区、青山分区。
五、新界南总区
新界南总区位于新界北和东、西九龙之间,共分为3个警区、8个分区。区内特殊场所及单位有:大帽山郊野公园,沙田马场,车公庙,白石越南船民羁留中心,大屿山宝莲寺大佛,赤躐角机场。
1.总区总部。
组织架构与港岛总区同。
2.警区及所辖分区、警署。
——荃湾区。下设2个分区:荃湾分区、梨木树分区。
——葵青区。下设2个分区:葵涌分区、青衣分区。
——沙田区。下设4个分区:沙田分区、田心分区、水沥源分区、马鞍山分区。
六、水警总区
水警总区负责管辖全港1850平方公里的水域和分布在香港周围190公里海域内的大约240多个岛屿的社会治安。总区机构由1个总部、1个反走私特遣队和1个离岛警区组成,由1名职级为总警司的总区副指挥官协助指挥官管理。
1.总区总部。
水警总区总部分为两个部门:行政及支援科、行动课。
——行政及支援科。由1名总警司掌管,负责水警总区的一般行政工作。下设2个课:(1)行政课,内设3个组:行政组,社区关系及职员关系组,文职人员支援组。(2)支援课,内设4个组:支援组,海事训练组,轮机组,训练组。
——行动课。由1名高级警司掌管,负责执行各类治安及保安行动。下设3个组:(1)行动组,内分6个小组:总区指挥及控制中心,小艇队,后勤组,总区运输办事处,总区枪房,靶场。(2)大鸦洲船民中心组。(3)总区罪案调查总部,内分2个小组:总区罪案组,总区支援组。
2.反走私特遣队。
3.警区及所辖分区、警署。
——东水域警区。由1名高级警司指挥。下设2个分区:北分区,东分区。每个分区均配备若干船艇,大至40米长的指挥轮,小至10米长的巡逻艇,主要任务是执行阻截非法入境、反走私及一般的水警工作。
——西水域警区。由1名高级警司负责,下设3个分区:南分区、西分区、港口分区。
——离岛区。由1名高级警司掌管,负责香港西南水域中除大屿山和赤躐角机场以外的离岛的警务工作,包括坪洲、长洲及南丫岛等。
4.水警训练学校。
由一位警司掌管,并由一组有远洋轮船船长或专业工程师资历的警察训练主任协助。该校训练项目分为30多个不同课程,并根据学员的知识和技能,各颁发三种程度的水平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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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发表时间:2007-12-17 14:58:18
香港辅助警察队的组织架构及职责
香港辅助警察队是由志愿人士组成的以兼职形式协助正规警察执行警务工作的一支准警察部队,其出勤方式主要是配属各级警察行动部门,为正规警察执行日常警务工作和处理紧急事件提供人手支援。其职责范围包括:看守及监视、防止罪案(侦查罪案除外)、控制及管理人群、维持交通秩序及执行交通法例、执行警署职务、行动职务、通讯及促进警民关系等。
香港辅警由警务处根据《香港辅助警察条例》、《辅助队薪酬及津贴条例》和其他附属法规的规定而管理,其日常调配则由警务处各有关总区指挥官负责,并由警务处行动处的支援部协调。辅警的人事及训练事宜由警务处人事及训练处统筹。
香港辅警的招募程序与正规警察相同,但要求必须是另有固定职业者,利用业余时间到辅警队服务。辅警被招募后发给聘书,不属于政府公务员。但实际上,辅警成员中大约40%是政府其他部门的公务员,其余的则是私人公司的职工,如门卫、工人、职员、经理等。
香港辅警与正规警察一样评授警阶,但肩章上多一个“A”字,以与正规警察区别。辅警的最高职级为辅警总监,相当于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辅警副总监的职级相当于警务处助理处长。
香港辅警执勤时行使正规警察的相应权力。辅警与正规警察在一起时,相同职级时,辅警服从正规警察的指挥;不同职级时,低职级听从高职级人员指挥。
香港辅警出勤时间有限制。总督察以上人员每月出勤不得超过60小时,高级督察以下人员虽无限制,但因岗位少、人员多,实际安排每人每周最多不超过3天(24小时)。其薪酬按小时计算,如警员每小时55~83元,警长81~98元,督察、高级督察124元,警司及以上人员176.3元。
由其职责和配属方式所决定,辅警的组织架构大体与警队的行动系统相对应。
一、辅警总部
由一位辅警总警司掌管。内设交通、通讯、乐队、学警4个部门。其职责除了负责有关辅警的日常行政工作外,还负责举办新招聘辅警人员的训练课程和晋升课程。
二、总区
与各陆上警察总区相对应,辅警也设有5个辅警总区,总区之下分为若干警区,统由辅警总部管辖。
——港岛总区。总部由一位辅警总警司掌管,分为行动、行政两大部分,各由一位辅警高级警司负责。其中行动部分又辖1个冲锋队、2个特别职务中队、1个交通部。下设8个警区、1个交通单位。
——东九龙总区。总部架构与港岛总区同。下设4个警区、1个交通单位。
——西九龙总区。总部架构与港岛总区同。下设7个警区、1个交通单位。
——新界北总区。总部架构与港岛总区同。下设5个警区、1个交通单位。
——新界南总区。总部架构与港岛总区同。下设5个警区、1个交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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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发表时间:2007-12-17 14:59:02
香港警察的编制
香港警察的编制管理涉及两个部门,一是戊部门——警察政务处,二是策划及发展部,统由警务处政务专员负责。其中策划及发展部负责从宏观上规划警队的组织发展和人力资源发展,政务处负责警队编制的现实管理。
香港警队的人员分为3种编制类别:纪律人员(警察)、文职人员、辅助警察。
一、纪律人员
香港警队的纪律人员专指从警员到警务处长等各种职级的警察。他们分为军装和便装(刑事部)两类,其薪金标准在政府其他纪律部队和公务员序列中是最高的。
据1995年底统计,香港警队共有纪律人员27551名。其中处长1人,副处长3人,高级助理处长5人,助理处长15人,总警司52人,高级警司89人,警司292人,总督察556人,高级督察、督察1861人,警署警长1301人,警长4538人,警员18838。
2.部门分布。警察总部,8487人,占30.81%;九龙东总区,3021人;九龙西总区,3936人;港岛总区,3516人;新界北总区,3232人;新界南总区,2677人;水警总区,2682人。
二、文职人员
香港政府的文职人员分成3种职系:(1)一般职系,即由香港政府统一聘用而差不多每个政府部门都需要的职系,如文员、电脑操作员、打字员、政务主任、会计主任、统计师、物料供应员等。(2)共通职系,即很多政府部门都存在的职系,但由各部门各自聘用的,如临床心理学家、炊事员、电讯工程师、裁缝师、工人等。(3)部门职系,即个别政府部门独有的职系,由各政府部门各自聘用的,如枪械员、警察电讯督察、交通督导员等。
文职人员的薪金标准低于纪律人员。
据1995年底统计,香港警队共有文职人员编制6113名,实有6065人。其中:
1.职系分类。(1)一般职系,3038人,占实有总数的50.1%。(2)部门及共通职系,3027人,占49.9%。
2.部门分布。总编制中:警察总部,2446人,占40%;九龙东总区,523人;九龙西总区,857人;港岛总区,727人;新界北总区,746人;新界南总区,517人;水警总区,297人。
三、辅警
香港辅警编制5721人,亦按纪律人员管理。
1.职级分类。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辅警,以下同)1人,助理处长1人,总警司6人,高级警司11人,警司37人,总督察70人,高级督察、督察220人,警署警长189人,警长707人,以上合计1242人,占217%;警员4479人,占78.3%。
2.部门分布。辅警总部,273人,占4.8%;港岛总区(辅警,以下同),1483人;九龙西总区,1308人;九龙东总区,783人;新界南总区,916人;新界北总区,958人。
香港警察体制、编制的主要特点
一、职责单一、明了。
香港警察的职能比较单一,即主要负责社会治安及与维护治安秩序直接相关的事项。具体说,主要的:一是扑灭罪行,即侦察破案;二是预防罪行,如治安巡逻及公共关系和警民关系工作;三是维护交通秩序;四是为社会和市民提供紧急救助,如抢险救灾及个别救助等,其中后两项职责也是从更高的层面和更广的角度做的稳定城市治安秩序和动员民众、争取民心的工作。
二、体制垂直、单列。
香港警察体制在政府系列中是一个单独体系,从上到下一元化管理,只对中央政府负责,不与地方政府相连。一是机构统一设置,不与地方行政区划对应。如香港行政区划分为4个大区、19个小区,而香港警察机构按6大总区、23个警区和54个分区设置,自成一体。二是警力统一管理、调配。各级警员的招募、任免、调动、奖励、辞退全部由警务处人事部负责,不存在分级管理的问题。三是财政统一收支。全港警察的所有开支都由警务处统一预算,香港政府统一拨给,警务处全权管理。四是装备统一配置。各级警察部门的武器、装备都由警务处统一定型、配置,因此可达到相当程度的标准化:型号一致、色彩一致、标识一致、配备标准一致,充分体现了体制统一的特色。
三、运作机制合理、顺畅。
香港警察根据职能需要组合设置机构,将所有机构归并为三大系统:一是直接担负灭罪、治安任务的行动系统;二是掌管警队队伍建设的管理系统,三是承担机关文职及后勤保障的文职及政务系统。作为总部机关,警务处设立了许多具体管理部门,但在总区、警区和分区等警务部门并不对口设置机构,而是只设一个负责人个人职级比其他部门高一级的行政部、行政科或行政组来统管各项管理工作,使基层治安单位简化为行政、行动和刑事三大块,直接与总部三大系统对应。由于地区治安部门的主要职责就是灭罪和维护路面治安,因此他们并不把总区、警区和分区作为一级机关式单位构建,而是将其归为行动系统,使机构设置直接为职能服务。在管理上,他们也各由一位副处长或相当于副处长的政务专员分别掌管三大系统,从而强化了机构的系统组合效能,使运作机制更加合理、流畅。
四、优化配置警力资源。
即根据实际需要分类编制和配置人力资源,做到既保证重点需要,又符合岗位特点、节约财政资源。一是实行文职制和辅警制。香港对警察实行高薪制。为了少花钱、多雇人,他们把一些没有危险的具有机关性的内勤岗位从纪律编制中剥离出来,实行文职制,享受一般公务员的待遇,进行专门化管理,既保证了日常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又体现了按劳、按岗付酬,节约了经费。实行辅警制也是如此,对辅警按小时计酬,既补充了必要的行动警力,又避免了对他们不在辅警岗位时段的付酬和其他福利负担。二是保有足够的能保证警队高质量运作的指挥管理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香港警队认为,警力配比是否科学、合理,并不是以一线警力越多为越好的,因为一名一线警员的高效率工作是以若干名管理、保障人员的有效支持为条件的。因此,一支警队是否具有现代化管理水平和能否廉洁、高效的运作,在一定程度上是以组织、管理、监督、保障人员的比例多少为标志的。他们在警力配置上就是如此。以香港警务处的纪律人员及文职人员为例。1995年警务处共有各类纪律人员27551名、文职人员6113名,其中在警察总部服务的纪律人员有8487人,文职人员有2446人,分别占30%和40%。其比重远大于内地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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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发表时间:2007-12-17 15:00:21
香港警队的人事管理
在香港,警察属于特殊的公务员系列。在警队的管理方面除了具有一般公务员管理的特征之外,还具有纪律部队的性质。香港警队在人事管理上,体现了层次清晰、机构严谨、奖惩分明、高薪养廉的特点。在运作方面,强调公平竞争、客观考核、规范统一、依法治警。
第一节香港警队人事管理的架构与职能
一、人事及训练处的内设机构与职能
香港警务处下设人事及训练处,由警务处副处长(管理)负责。人事及训练处下设两个部门,一是人事部,二是训练部。香港警务处将人事管理和人的素质管理同并在一个职能部门之中。人事部由警务处助理处长负责。下设人事管理科、职员关系及服务条件科、人事服务科(其具体职责见第一章之三“人事及训练处”所述)。
人事部工作职责范围共九项,即:招募、职业前途管理、纪律、人力策划、服务条件、职员关系、内部信息交流、福利事宜、宿舍。就该部门的职能而言,它是很明确的。人事管理的核心是人,从警察招募、入口把关,到警察个人前途如何发展、提供什么条件、工作中职员的关系和沟通、福利、住房等,都列入人事管理的范畴。它的任务在于通过该部门的工作,努力做到能使警察安心自己的工作,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解除或减少后顾之忧。
人事部内设组织架构示意图如下:

二、人事管理的职能特点
在职能划分方面,可以看出有三个值得注意的特点:
一是编写《警察通例》制定警察共同遵守的行为标准。根据《警察通例》又制定了《程序手册》,对警察的全部工作要求及程序,包括警察勤务、警察形象等都一一作了规定。这些纪律规定的制定、修订、颁布都由人事部门负责,为依法治警提供了依据。
二是注重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职员关系好坏是影响警察战斗力、完成工作任务的重要因素。警察在执行公务、日常生活中会常常遇到难题或困境,对上级的命令会有不同的看法,每个职级的警察与不同职级上的警察都有群体性利益冲突,所以,由人事部门对不同群体的警察进行关系调节,这对于缓解矛盾、沟通思想、稳定警队情绪、提高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三是人事管理实行分类定编,分类管理。香港警队将警队服务人员分为三类进行管理,其中着装警察是警队的基本力量;文职人员是由香港政府委派到警队工作的,这部分人员由港府公务员司调配和轮换;辅警自成体系。这种按工作性质分类管理的模式,辅助警察是由香港本地人志愿肋务警队,经过严格训练,协助警察执法的人是有利于节约财政资源,做到人适其岗、人尽其才、按需上岗、按岗取酬,充分发挥人事管理的总体效能。
第二节人事管理的主要内容及其运作
一、警察的招募
(一)香港警察的招募是公开并常年进行的。每年的招募工作一般集中在各学校放假期间。警务处在全港设有尖沙咀、屯门、沙田、金钟、旺角五个招募中心,不惜花费人力、物力,通过宣传媒介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鼓动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青年加入香港警队。1995~1996年申请加入警队的人数共为16516人,而可供招募的职位数目为1254人。近几年香港警队流失率在4 % 左右。
警察招募的基本条件:
1.必须在香港出生,或是投考前至少在香港连续居住7年以上;
2.在学历方面,需具备中五程度,如只有中三程度但具备两年以上有关工作经验或专门技术者也可报考;
3.能阅读及书写中文,能讲流利粤语;
4.男性投考者年龄规定为17~30岁之间,婚否不限;女性投考者必须未婚,且年龄规定为19岁至25岁;
5.需具备良好的体格,无严重疾病和永久性残缺;
6.身高与体重基本成比例:男性身高1.63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女性身高1.52米以上,体重42公斤以上;
7.需具备正常视力,不论是否戴眼镜,都必须经过视力测验,包括对颜色的测试。
招警的基本程序:投考者提出申请,经审合符合报考条件,警方向招募对象寄发《面试通知书》。
面试的初步程序是:测量体能、身高、视力,验证各种证明文件。对于员佐级警员的申请,面试是由总督察和两位督察组成的小组负责。面试内容包括从警动机、一般知识、语言表达、分析能力。通过此项考核后,则进行体能测试:如跑步、转身跑、单杠引体向上、立定跳远等,同时进行身体生理方面的常规检查。对于督察级应试人员考核就相对复杂一些。要经过初试、面试、即席演讲、体能测验及管理能力测验等。投考督察级人员必须测试英文水平是否达到规定标准。
二、香港警察的晋升
香港警队晋升的程序是比较严格的。警务人员应在纪律方面有良好记录,才会被考虑推荐升级或晋升。凡警务人员作退休前渡假或合约期满假期之前的服务时间不足12个月,通常均不被考虑推荐升级。此外,警务人员因进修而放有薪或无薪全日假期,包括正在领取政府训练奖学金的人员,通常亦同样不会获考虑推荐升级。警务人员可被委任署理较高职级,以便评审其是否适合实任该职级。所有升级、晋升、实任及委托事宜均由人事及训练处副处长(人事)在总部通令颁布。
人事部是警察晋升的终审部门,并不是具体操作部门,警察晋升主要工作是由各级遴选委员会负责完成的。遴选委员会是由上级行政首长组成的3~5人小组,负责本部门警察的晋升工作。
遴选委员会的职责与运作:
1.由警务处处长依据法定程序任命的遴选委员会,在安排候选人面试之前,会审阅所有获晋升合格人员的升级报告或单位评选委员会的评选报告。
2.警务人员如获推荐晋升特别专门职类总督察或以上职级的职位,可参加普通警队升级遴选委员会面试。
3.普通警队候选人所具备的升级条件,会由遴选委员会加以考虑。委员会确保对所有候选人作出一致而全面的评估。
4.当候选人与空缺的比例低于1∶5时,可拣出候选人列入最后遴选名单后再作甄选。
5.遴选委员会在约见所有候选人后,便会拣选其认为适宜提升的人选,并且按他们的年资及才能列一名单。
6.遴选委员会将根据预计的空缺数目,包括后备空缺的数目而定出最后名单,向警务处处长作出推荐。
7.若推荐获警务处处长接纳,而且工作报告保持良好,当有空缺时,有关人员便会被提升。至于督察升警司与高级警司的人员,其推荐必须经港行政长官批准。
8.遴选委员会的推荐被警务处处长接纳后,人事及训练处副处长(人事)便会将委员会的评语,分别送交各候选人的主要单位指挥官。
各级警察晋升条件(以初级警官为例)
1.升任警长
警员或高级警员如具备下列条件,便可获考虑擢升警长:
(1)服务4年或以上;
(2)各项级考试合格。
至于升任被列为专门职类的职位,人员则须符合规定的额外条件。
2.升任警署警长
①出任警长3年或以上的人员,便可获考虑擢升为警署警长。至于升任专门职类的职位,则须要符合规定所需的额外条件。
②召开遴选委员会之前,人事及训练处副处长(人事)会要求各部门呈派所有具备晋升资格的警长的荐升报告。人事及训练处副处长(人事)的行政指示包括召开总区/科部甄选委员会的程序。荐升报告通常在每年7月提交,而委员会(为专门职类的职位而召开除外)则通常在11月及12月召开。
3.警署警长获委任督察
①警署警长如具备下列条件,便可获考虑委任为督察:
(a)受常额及退休金条件聘用;
(b)出任警署警长一职满5年;
(c)第1级中级英文考试合格,或被认为具有同等程度的英文表达能力;
(d)对警务工作的深切认识,而且具备卓越的领导能力;
(e)获主要单位指挥官推荐。
②人事及训练处副处长(人事)通常在每年4月要求有关方面提名具备资格的警署警长,以备考虑委任为督察。
③警署警长获主要单位指挥官推荐后,会参加延续面试及一项由延续遴选委员会主持的面试。通过面试后,警署警长须在警察训练学校完成一项特别入职课程,才会正式被委任为督察。在上课期间,警署警长会获暂授督察职级。根据这项程序委任的督察,须要试任3年时间,而且毋须通过第二级标准考试。获实授督察职级后,便须具备一般升级和晋升的资格才获考虑荐升。
④初级警务人员如具备下列条件,便有资格获分区指挥官或同等职级人员提名为“具督察潜质人员”:
(a)服务满两年,包括在警察训练学校接受基本训练的时间;
(b)已取得直接入职督察级的学历,或警察普通教育考试合格,或在其他考试中取得同等合格成绩而获豁免警察普通教育考试。
⑤候选人根据“具督察潜质人员计划”而获委任为督察后须见习3年。
⑥在见习期间,如果警务处处长认为该人员因某种原因而未能胜任督察职务,可将该人降回原级。
⑦获委任为督察的人员,会被派往警察训练学校接受有关训练,受训完毕后须在第一级督察专业测试中考取合格的成绩。其后,该人员须遵照程序手册的规定接受进一步训练及参加其他考试。
4.晋升高级督察
①督察如具备下列条件,便可晋升高级督察:
(a)通过所有第3级专业考试,同时任职督察满5年;或
(b)在所有第3级标准考试中取得“良”等或更佳的成绩,同时任职督察满3年;
(c)服务记录令人满意;
(d)获其所属单位的指挥官推荐。
②凡有督察符合晋升高级督察的资格,人事及训练处副处长(人事)会分别通知各有关单位的指挥官。当一名督察循一般途径,即任职督察满5年而获考虑晋升,单位指挥官会就该人员的表现填写评核报告表。若该名督察同时具资格实任及晋升,则单位指挥官须就这两项事宜填写评核报告表。
③若有督察在任职满5年之前或之后获考虑晋升,但其最近的评核报告表并没有提及有关他/她晋升的事宜,则一名警司须评估该人员是否适合晋升并以便笺形式填写一份报告。报告须由单位指挥官(总警司或高级警司)批签。④所有关于晋升事宜的评核报告表及报告,均须呈交人事及训练处副处长(人事)处理。
5.升任总督察
①人员如实任督察5年以上,便可获考虑擢升总督察;如属海外人员,则他们必须通过中级广东话考试。
②人事及训练处副处长(人事)通常在9月要求有关方面呈派所有高级督察的晋升报告。此外,亦会要求有关方面就那些可望在本财政年度终结前获晋升高级督察的督察提交报告。
任命高级警官在程序上与初级警官一样,每年晋升一次。
6.服务年资
①警务处处长可酌情改变对服务年资的要求来拣选升级的候选人。若一名督察或警司值得加速提升,评核人员便应在该人员的评核报告表中注明。
②除非行政指令另作证明,否则服务年资会计算至提交报告的财政年度结束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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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发表时间:2007-12-17 15:01:30
职业前途管理
人事管理中,职业前途管理是重要的内容。在人事科下设了职业管理组。由一名警司主管。职业前途管理,是按警队发展的需要,根据人员岗位的缺额情况进行调配。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按初级警务人员和督察级警务人员两个层次管理。其主要内容有:
1.初级警务人员(含警署警长、警长、警员)的职业前途管理:
①提名初级警务人员参加海内外专业性的训练课程;
②监察初级警务人员的委任;
③统筹“具有督察替质人员”,即初级警务人员的晋升督察计划;
④统筹“遴选委任计划”,即警署警长晋升督察计划;
⑤统筹晋升警署警长、警长计划。
⑥专业人员、专家的调配工作。
根据上述几项任务,初级职业管理组在人事调配上依据如下原则进行调派工作:①各总警区初级警务人员分布情况;②策划及调配初级警务人员配合各总警区日常运作需求;③策划及调配专家人员以配合个别单位的需要。
2.督察级人员职业前途管理:
督察级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发展需求提出个人适合什么岗位的申请,由职业前途管理组根据岗位情况进行调配,如有空缺,可以调派他们到适当的岗位。在调配中,要发现和挑选适当的督察级人员接受本地或海外训练。根据考核的推荐结果,处理见习督察的实任及督察的晋升事宜。
香港警队职业前途管理每年定时研究,全部职位公开,人选程序公开,条件公开,层层把关,透明度高,制度化、规范化,避免了人事管理的片面性,使每一个人都有机会晋升,可以调动警员的积极性。
第三节香港警队人事管理的特点
一、警察管理体制上,区别于一般的公务员序列,具有高度集中的统一性
香港警队是体制相对独立、实施统一领导的纪律部队,也是香港一支准军事性质的武装力量。在建制上,除香港警务处处长向港督负责之外,警队的各层次管理均由警务处长负责,层层抓落实。警务处最高层由处长、副处长、高级助理处长、助理警务处长组成,决策警队重大政
策及发展问题。警务处与各级警队的关系是垂直领导上下对应统一的领导关系。从体制上看,机构设置简洁,职能明确。警务处长下分设两个副处长、一个政务专员,分别主管三块警队业务:即负责行动、打击系统的行动处,负责警员管理及素质训练的人事及培训处,负责一般行政事务、财务保障等任务的文职及政务处。这三个系统都是对全警队的,后两个系统是管理型的,第一个系统是专业行动型的,因此,凡是与行动打击有关的单位,包括各警区、警区、警署及指挥中心等等均由行动部门统一指挥和调动。这种垂直并且归口统一指挥的领导体制是警队适应现实斗争需要,是确立快速反应机制,有效控制动态下的跨区域犯罪的重要标志。
从运作上看,这种统一性体现在香港警队在执行警察公务中的独立执法的特征。香港警队在经费的来源上是独立预算、计划单列的。香港政府每年要有100个亿的警察经费开支列入财政预算,而这些经费的支出,是由警队根据发展之需要统筹考虑计划安排的。每年要增添多少警署,增加多少警员编制,增设哪些警用设备,均由警务处统盘研究后在整个预算内划拨,减少了政府其它部门的行政干预,减少了扯皮现象。资金统筹,使警队发展的资金流向日趋合理,发展比较均衡,避免了执法部门因经费短缺“捧饭碗要饭吃”、受制于人的现象和乱扣乱罚现象。
警队管理中警衔和领导职位的一致性,增强了领导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使上下有别,层次分明,便于统一指挥,避免了警政混岗、称谓混乱、警令不畅的问题。香港警队在每一级的称谓上是相当严格的,并且职衔统一。香港警务处长副处长到助理处长、是行政职务,用警衔标志统一区别出来;在此以下的各层次警官都以警衔称谓职务,即警衔就是警官的职务。比如:总警司、高级警司、警司等等,警衔高的就是领导,要绝对服从。一个行政单位,没有过多的领导职数,根据职责,需要设哪一级警衔职务位置,都是经过充分论证的。作为一个部门最高首长,他的警衔应比其他人的警衔都要高,一般情况下,没有比他警衔高的警察在所辖部门中工作,但可以有与他平行的警衔的警官协助他工作。这样的职衔合一,明确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充分体现了警衔制在准军事部队中的领导梯次作用,对于警队的统一指挥行动提供了组织上的保证。
警察管理方面的统一还体现在对警员的分类管理上,强化了警察职能作用。香港警队由三部分人组成:纪律部队(着装警察)、辅助警察、文职人员。警队严格意义上的职能就是打击犯罪、紧急救助、维护治安。维护和保证警队正常运转的文秘、管理、后勤等人员,一律由政府派公务员以文职的身份在警队里服务,实际上这部分人不是警察。这样做,是将警察非警务管理部分向社会分流,社会化分工程度很高,使警察机关更能集中精力于自己的本身业务上。这种分类管理,使香港的警队能集中精力和警力统一对付犯罪,从管理上讲是经济的、明确的和有效的,使警察的资源配置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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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发表时间:2007-12-17 15:02:28
香港警务管理行为与权力运作中的规范性
香港警队是典型的以制度管人、依法治警的纪律部队。警务活动的每一项工作都有严格的程序,这种程序是事先经过充分论证后以法令的形式固定下的工作流程。警察是执法部门,拥有较大的权力,因此,香港警队十分重视警务活动中的执法程序和管理程序,以规范每个警员的警务行为。
警队的每个部门都有明确的职责、使命、工作目标和岗位要求。以人事及训练处下设的人事管理科职业管理组为例:这个小组的职能是专司警察职业前途管理、人事调配、岗位培训工作。岗位设置三人:1.一名警司;2.一名总督察;3.一名主任。职责与权限:①按督察级人员的职业发展有计划地调派他们到适当岗位;②挑选优秀督察级人员接受本地或海外训练;③办理督察晋升事宜;④批准督察级人员的署任事宜。这个组在初级警官的管理上,职能很明确,对于督察的选拔和晋升有严格的遴选程序:服务年限→文化资格考试→工作考核→见习督察→岗位训练→转正。这些规范程序,使服务警队的人,明确了自己职业前途应怎样发展,有哪些机会,准备什么条件。作为职能部门,除了有明确的程序之外,各级都拥有相应的权力,层层负责。按规定招收新警和初级警官,人事部门自己就可以根据条例决定,不需层层上报审批,提高了工作效率。
制度健全,操作有序。香港警队工作范围大,工作面广,经过长期的规范和实践,目前已形成了《警察通例》共28册。对于新的规范,仍然以《通例》的形式不断地下发各单位执行。香港警队在制度建设上,只有一部《警察通例》,作为行政法令,所有的要求对于全港警队来说都是一样的。他们对着装人员的警容风纪要求很细,一定要按着装规定执行。如女警察没有蓄长发的,全部都是齐耳短发。他们对枪支管理十分严格,有严格的操作程序。以北角警署为例:上班警察先在更衣室换好警服,然后到枪械库领取枪支和子弹、对讲机;由警署警长(值班)让每一位持枪警察在专用的“上弹、卸弹区”进行验枪,然后进入会议室点名,布置任务,上岗出发。非常全面、细致,操作性很强。比如香港警队有署理制。所谓署理,就是当一个单位的一把手不在时由上级人事部门指定专人代替,这种代替是权利责全方位的。凡是署理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然后,将被署理职务的警衔临时授予署理警官。在署理期间,署理警官行使一把手的权力,但同时也享受一把手的相应待遇。一把手归位后,署理权即行中止,署理者继续按原来的警衔职务行使权力。
三、人事管理中以人为核心,充分体现调动人的积极因素的服务性
香港警队在人事管理上突出表现出了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即:为全体警员提供更好的人事服务是人事部门的宗旨。在机构设置上,他们将管理与服务紧密联系,以服务促管理,形成了良好的人际管理氛围,激发了警员的积极性。
在人事管理上,以服务为核心的思想是非常值得研究的。香港警队在人事管理上,并不是将人视为被动的“我管你”的简单方式,他们更注意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更注意为警员提供优质服务。人对于生活的追求莫过于个人的发展。个人的职业发展系统,这是稳定警心的重要手段。它体现了警队对每一位警员的真正关心和爱护。关于警员进入警队后怎样进步,专门有职业前途管理科做这方面的统筹工作。
在人事管理方面,香港警队注重警员之间内部关系的协调,便于各个层面上的人都有反映信息和相互沟通的途径和渠道。在架构上,人事处内部有专门的职员关系科,专门处理和协调警队内部的职员关系问题,以保证警察能减少内耗,致力于警务工作。比如,职员关系科的工作前提是:每一个警察都有权要求雇主提供更佳或改善雇佣条件;雇主要明白,与雇员保持良好关系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力。因此,这个部门主要通过各层次的协会来达到沟通目的。现在香港警察协会有4个:警司协会、本地督察协会、海外督察协会、员佐级协会,此外还有由警务处领导和职方代表参加的警察评议会、高级咨议委员会、初级咨议委员会、通过这些渠道,可以使警队决策层了解警官的思想动态及所关心的问题,从而对工作之缺陷进行整改,进而改善警队内部的职员关系。
人事管理的服务性不仅仅体现在提高服务条件、沟通人际关系上,在深层次方面,这种服务已经进入到了个人的心理层面上。为了缓解警察面临的高度的职业压力,香港警队在人事管理部门设立了心理服务组,设有高级临床心理学家1人,临床心理学家2人。他们通过询问、交谈和电话热线等方式对警察及他们的家人进行救助和治疗。重点服务范围:①给予警务人员和家属全面性的心理健康服务;②警务人员心理训练;③行动调查支援及顾问;④研究相关问题。香港警察的自杀率在万分之五左右,每年都有一些警员有自杀欲望,情感危机、生活挫折、单亲家庭、债务问题等等,都是导致警察压力的原因,因此,心理服务已越来越被警方所重视。香港《警察通例》中明确规定,警察处遇危急事件之后(包括执法中开枪)都应接受心理检查与服务,已调适心态。
四、足以养廉的物质保障机制
香港公务员制度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高薪养廉”。香港警队95~96年用于警员的年俸,共8787亿港币。警察职业性质特殊,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或终生致残的可能。因此,香港政府对警察在工资、福利和退休养老金、社会保险和康娱方面,都提供了丰厚的物质条件,以保证这支队伍的稳定和廉洁。
香港警察的工资高于香港其它序列的公务员。以95~96年为例,新参加警队的警员起点工资月薪为13330港元(不含各种特殊津贴),高级警司的月薪(相当于中层干部)平均为8~9万港元(不含各种特殊专业津贴),香港警务处长月薪16935000港元(不含各种特殊津贴);警员工资平均月薪19800港元。在警察的工资序列中,又有许多档,每一档之间,又设了若干个薪俸增薪点,将不同的警衔、职级、资历用一套程序固定下来,每年都可以长工资,并且增长的总幅度,不低于全港私营部门员工平均增长的幅度。
高薪仅仅是警察福利的一个方面,而香港警察其它的待遇也比较高。比如,除工资外,警员享受多种津贴:逾时工作津贴、膳宿津贴、上下班行车津贴、偏远警署当值津贴、潜水津贴、领犬津贴、水警津贴、洗熨津贴、驾驶津贴、房屋津贴、教育信托津贴等等,项目繁多而详细。以教育信把津贴为例:一名警察可以享受不超过4名符合资格而年龄未满19岁之女在本地或海外学习的教育津贴,其中本地教育津贴全年平均46313元,海外津贴(英国及美国)全年7149英磅并享有两次双程学生往返飞机票津贴。全部警队人员医疗免费,留医期间每日发港币50元的住院津贴,因公死亡或伤残补助标准比较高。根据香港雇员补偿条例,因公死亡最高补偿额为港币126万元;永久性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最高补偿额为港币144万港元。香港警员退休实行退休金制(一笔过长俸)。如果一名警员服务警队34年,年届55岁,那么,他将一次性获长俸退休金1132880港元。退休金随着服务年限和职位的不同而增减。
香港警队十分注重警察和休假的康娱活动。警队在本岛设有两所大型警察俱乐部,有位于石澳、青#及早禾坑三个渡假中心为警员休假提供方便。每年共有27个各类体育运动协会组织的多种比赛;有警察合唱团、警察书画学会等6个兴趣协会,长年开展活动。这些高福利条件、高工资待遇使警员士气高涨,工作责任感增强,珍惜自己的职位,努力向更高层次发展。同时,在优厚的物质条件下,对自己的行为十分检点,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执法上的不廉洁行为慎之又慎,减少了贪污行为,保持了警队的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