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91t和91v什么区别:【引用】林甸公路乱罚款黑幕-提成高达60% 运管变成匪(有录像有图片) - SUNYAN...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2 08:07:28
【引用】林甸公路乱罚款黑幕--提成高达60% 运管变成匪
                             (有录像有图片)
              2011-03-16 06:13:00  本文引用自交通探讨《林甸公路乱罚款黑幕--提成高达60% 运管变成匪(有录像有图片)》 视频链接:黑龙江林甸县运管站自爆罚款内幕 

罚款,原本是对违法违章者的行政处理手段。但行政管理部门如果将罚款作为目的来创收,就如同让土匪来包办地方治安,渐渐成为“黑社会”对百姓的“整治”,使广大的被管理者陷入无比悲哀。

301国道林甸成了“鬼门关”

301国道是哈尔滨通往内蒙古满洲里必经之道,2008年以来,众多货车司机反映,途经301国道黑龙江林甸县境内,无端遭到林甸县运输管理站疯狂罚款。

林甸县运输管理站区区40余人,却能兵分六路(六个稽查队),昼夜把守301国道,把国道上通行的外地大货车当作他们的提款机,进行鸡蛋内挑骨头式罚款。过往车辆司机叫苦不迭。许多走过林甸的司机把这里喻为罚款的“鬼门关”。

远在云南的企业被这里罚苦了

南玉溪香烟,驰名全球,运往全国。玉溪多家运输公司的运烟车辆,都是进口“沃尔沃”、“奔驰”,数千公里的长途行车,为了保证油质和交货期限,车辆加装了副油箱,并带着副油箱合法进行了机动车注册登记。这些情况在行驶证和营运证的备案照片上都有显示。

但是,这些车辆只要经过黑龙江林甸,那里的运管稽查从不放过,均以车辆“改型”、“改装”罚款2500元至8000元。

林甸县运管稽查罚款花样堪称一绝,他们手持卷尺,丈量全车,实在找不出毛病,就说“车辆离地面高度不够,属于改型。”司机求情诉苦,耐心向他们讲述一个最简单的常识——距地高度是车辆作为商品的数据,车辆悬挂属于非刚性的缓冲结构,年久应力变化和重载状态都会影响距地高度。

运管稽查听不进去,不交罚款就扣车,最低交5000元,那叫“照顾”放行。

玉溪一家大型运输公司有多辆车途经林甸县往内蒙古满洲里送货,每车每次到林甸都被罚数千元。该公司忍无可忍,向林甸县交通局提起行政复议,渴望上级单位能够纠正林甸运管站的错误。而县交通局视法律为儿戏,监督不到位,面对运管部门的处罚严重违法,蛮横不讲理,对林甸运管站违规上路、现场收取高额罚款、出票不规范的事实视而不见,竟维持下属的不轨行为。

罚款票据有“玄机”

国家《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执法人不得当场直接收取高额罚款。而林甸县运管稽查照收不误。他们在开具的罚款票据上玩猫腻,一项罚款可以开几张收据。最多时,5000元罚款开具6张收据,而且每张收据上只有小写,大写模糊不清。是否存在大头小尾、或者收据联和存根联不一致,只有他们自己心知肚明。

占山为王的运管站长

尽管,林甸县运管稽查乱罚款被媒体不断报道,司机怨声载道,林甸县运管稽查未见收敛,反倒扩大了“经营”地盘,原先只在301国道上拦车罚款,随着国道改高速公路,他们也追到高速路上的三合收费站继续罚款。

林甸县运管站长姚彬海,自持在县人大办公室主任职位多年,和上头关系好,县长是自己的“哥们”,局长更“铁”,可以随心所欲地罚款。

自爆罚款内幕

林甸县运管站长姚彬海自称其罚款数额在黑龙江最高,他下令要狠罚多罚,如果有人到告状“上边”,有人顶着。09年他管辖范围的罚款是294万,超过了前任站长120万。这个40余人的运管站,有19人是省运管局供养不干活,其余人员全部上路罚款,10年11月中旬,他们罚款已经达到200多万元,声称要争取超过去年。

在这里,罚款上缴,由财政60%返还,用于发工资,吃喝招待,过年请客送礼。当然也包含被控被诉后求得保护的花销。

高额罚款的背后......

  林甸乱罚款都罚出了什么成果,什么“违章运输减少”、“道路环境改善”?那都是运管站自己说的。而老百姓能看到的,是运管站长自驾豪华车辆(经上网查询该车注册为其管辖的客车站),吸大中华高档香烟。还有就是2009年全站人员远赴秦皇岛等地公费旅游,2010年又全部公费开支到北京逛故宫,长城等地游览.........

县长的不论理的答复........

针对林甸县运管长期违规上路乱罚款,交通局监督不作为,投诉、复议不讲理的事实,向林甸县政府县长吴海宝反映,并附带录像,期望能给予重视解决现状,还林甸县一片蓝天。意料不到的是给县长的信,被批转到交通局,百般袒护捏造事实,本人和运管站长姚彬海一起就餐,自爆了运管罚款内幕,面对占山为王式代的工作作风万感震惊。可交通局以政府的名义作出的答复,理屈词穷竟说“纯属酒后随意乱说,尚无实事依据”。至此,党纪国法在林甸县变调失味,县长都不论理了........

        位于黑龙江省林甸县高速公路的“三合收费站”成了运管站罚款的根据地

         被林甸县政府号称的严格执法的运管站作出的2500元处罚使用的“当场”处罚程序

林甸县运管站作出的罚款决定书,数千元就此决定书         林甸县运管站开具的罚款5000元收据分为6张,林甸县政府的答复是“目前并没查到有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有明确规定”。林甸县政府和交通局、运管站为何没想到加装副油箱也无“目前并没查到有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有明确规定”,为何宽己严人作出高额罚款   林甸县运管站作出法律送达回执明确显示,5000元罚款只有处罚决定书  5000元罚款分两张收据  2010年6月14日作出的罚款(第一起),提起行政复议的罚款原始《违法通知书》   作出的罚款《交通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显示没有《交通违法通知书》,县政府和交通局竟都认定程序合法。 林甸县运管站不顾法律的明确规定罚交分离的规定,现场收缴的罚款票据  2010年6月14日作出的罚款(第二起),提起行政复议的罚款原始《违法通知书》 
           作出的罚款《交通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显示没有《交通违法通知书》,显示“据驾驶员反映此罚款是以挂车加装副油箱算做改型”,如此简单的错误,县政府和交通局竟都认定程序合法。     林甸县运管站当场收缴的4000元罚款票据          经过复议之后的罚款由原来的4000元,涨到8000元,罚款的理由是捏造的,此乃2010年9月18日作出的处罚通知书,也是唯一一次的  2010年9月18日作出的罚款决定书  8000元当场收缴票据  林甸县运管站以往作出的罚款票据   加装副油箱的行驶证照片 林甸县运管站远景(录像截图)    林甸县运管站长拥有的座骑,经网上上查询,车辆注册为下属的客车站 占山为王的林甸县运管站长其人(录像截图)   林甸县运管站违规在高速公路上拦查正常行驶的车辆,找毛病罚款的千姿百态的录像截图    林甸县运管站作为执法部门,自己确使用的是无牌照车辆拦查检查  林甸县交通局作出的枉法裁定复议决定书   黑龙江林甸县 交通局以政府的名义作出的答复网上下载照片 

向林甸县县长吴海宝反映之后,作出的答复摘录:

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

反映问题的答复

...........经成立专门调查核实组进行核实,现就核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违规上路拦查正常行驶车辆检查”问题

经核实,林甸县道路运输管理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赋予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职责,经有关部门批准,而上路监督检查过往车辆的,主要任务是打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维护道路运输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关于“罚款随意大,模糊项目高额罚款”问题 经核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取证,准确使用法律依据。并且要根据违法事实的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准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目前调查尚未发现林甸县道路运输管理站有超越自由裁量权行为,所罚数额均在法规规定的额度界限之内。对此我们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相关证据,以利于我们更好的发挥对执法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能。 三、关于“违法当场收缴罚款”问题

经调查,该站在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时,根据《行政处罚法》关于罚缴分离的规定,在县农业银行设立了缴纳罚款专户。但在具体执法过程中,针对执法地点距县城超过20公里以上的特殊情况下,该站执法人员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黑龙江省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和当场收缴罚款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在当事人主动申请现场缴纳罚款的前提下,部分实施了依法当场收缴罚款的行为,也是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

执法态度粗暴,运管站长特权严重”等问题

目前,尚未发现有确切证据能够证明有类似现象发生。对此,我县法制办、纠风办和交通运输局等监管部门始终坚持严查严打类似现象。我们也欢迎社会各界踊跃监督举报,对待类似问题一经查实,我们将一律予以严惩,以端正执法风气,维护群众利益。至于贵***提供的录音录像资料,我们已经听看,对于姚彬海录音录像中在酒桌上所说的一些事情,经我们与纪检等部门......

四、关于“罚款票据存在‘大头小尾’,一次处罚开出罚款票据多达6张收据,且只有小写没有大写”问题

据调查,我县财政部门对罚款票据管理有着一整套严格的管理制度,无论罚款票据的申领、使用,还是回收都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查。并且按照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票据,在当事人现场监督下开具票据,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以确保票款相符。对此,我们在调查核实过程中也没有发现有票款不符和只有小写没有大写等问题。关于一次处罚开几张票据问题,目前并没查到有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有明确规定。

 五、关于“公款购买超标准轿车”问题

据查,该站所使用的丰田轿车,产权确属林甸县客运中心,据双方反映,当时是为了公务需要而临时借用的,现在该车已经返还给产权单位。目前该单位所使用的公务用车为捷达轿车。

六、关于“罚款高额返还,公款消费,吃、喝、玩、乐游山玩水旅游问题

据调查核实,该站确实于2009年和2010年先后两次组织职工集体去了秦皇岛、北京。对此,我们通过查看票据和与职工谈话,了解到当时该站是由于多年未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经与职工集体协商,并请示相关领导同意,由该站集体组织职工到外地休假,单位负责报销往返车费和住宿费,其它费用自理,不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按照国家规定凡因客观原因不能执行职工年休假制度的单位,必须给职工支付日工资300%的年休假报酬。该站组织职工集体去秦皇岛每名职工报销车费和住宿费700元,到北京每名职工报销车费和住宿费1400元。如果该站按规定给予职工300%的年休假补偿,则应向每名职工平均支付年休假工资补偿4500元)。此做法虽然出于为单位节省经费考虑,但却违反了国家出台的职工年休假制度,损害了职工合法权益,对此我们将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七、关于“交通局行政不作为,监督不力,袒护运管站”问题

经查,林甸县交通运输局作为运管站的主管部门和行政复议机关,能够正常履行监管职能,并且能够根据行政复议人的复议请求,依法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并未发现有证据表明该局有行政不作为和监督不利、袒护的问题。

八、关于“长期反映运管站乱罚款现象,没有得到制止”、“罚款存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处罚”、“核实了解,纯属酒后随意乱说,尚无实事依据。

.........................

特此答复。

林甸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