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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毁约:秋千上的前途与信用

郭瑶 本报记者 唐轶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2月15日   11 版)

    毁不毁约折磨他太久了

    与那些焦急等着offer的求职毕业生相比,已经“有着落”的陈香山这个春节也不舒坦。虽然已经与一家企业签订了三方协议,他仍然在为另一份工作机会作着纠结的选择。

    陈香山是2011届毕业生,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与自动化。去年11月初,徐州一家国有制造企业到校进行招聘宣讲。“我们学校有不少师兄师姐在这家企业,工作地点又离我老家河南不远。”陈香山觉得去这个企业比较稳定。而学校已经早早地把三方协议发到学生个人手中,方便大家直接与就业单位签约。就这样,11月8日,陈香山刚参加完面试,就草草与该企业签了约。

    所谓三方协议,即《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单来讲就是学校、学生本人、工作单位三方就毕业生离校后就业工作落实所签署的一份协议书,就业单位一旦在三方协议上签字,就要解决毕业生的户口问题,并管理其人事档案。

    有些地方教育部门或学校规定,毕业生必须去第一家就业单位,第一份三方协议发出后将不再发放;而一些企业,也会以“拒绝寄回三方协议”、“高额违约金”等手段,惩治擅自毁约的求职者。

    因为离毕业时间尚早,且去年10月以来,整个大学生就业形势有所好转,招聘会越来越多,签约之后的陈香山仍然会抱着“随便看看”的心态出现在各种招聘会现场。年底,陈香山在南京市区内一家招聘会上发现广州某汽车制造企业正在纳贤,就又报了名,“没必要在一棵树上吊死。”陈香山想。

    与那家企业相比,这家广州企业筛选流程极为复杂,笔试、面试一环扣一环。虽然考试严苛,但有一纸合同“保底”的陈香山更能应对自如。果然,他被这家汽车制造企业录取。兴奋之余,纠结随之而来:是如约赴徐州工作,还是毁约去广州闯荡,他在心里画下了一个大大的问号。两份工作就像摇摆的天平,向左?向右?他一时权衡不出哪边的分量更重。

    “相比徐州,广州是个更为发达的城市,公共服务和文化氛围等方面明显占优势,发展空间也更大,机遇更多。”

    但也有师兄建议他留在徐州:在这个“逃离北上广”时代,去大城市或许并非明智的选择。虽然广州那份工作薪资稍高些,但广州的高消费水平并无法让他的生活质量也高起来;相反,3000多元的薪资在消费水平较低的徐州,绝对能过上安逸稳定的生活。

    3月份是陈香山决定去向的最后期限。这个春节,他绞尽脑汁,权衡利弊。“想太多也没用。”他说。学校的辅导员没给他什么有用的建议,倒是可以利用寒假回家和父母好好商量。毁约不毁约这个问题,真的折磨他太久了,“真到那时候(3月),可能凭感觉就决定了”。

    毁约的过程充满不安

    在陈香山这样的毕业大军中,毁约的现象并不罕见。

    武汉某高校07级财务管理毕业生张熙目前已经向学校递交了毕业生解约申请表,并向之前签约的单位缴纳了3000元违约金。而她的新三方协议,已经寄给另一家单位。

    张熙在大学期间的成绩一直不错,不料保研失败,她不得不紧急走上找工作的道路。通过网投简历,她很快找到在广东 一家公司担任财务的工作,并于去年11月10日签订了三方协议。这份工作福利待遇优厚,加之没有遇到其他更好的机会,保研失败阴影下担心自己找不到好工作的她便着急签了下来。

    令张熙没想到的是,两个星期后,她梦寐以求的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向她伸出橄榄枝。“面试在11月11日,原本打算如果12日出结果的话就马上打电话去把三方协议截回来,结果两个多星期后才出结果,没办法,现在只能毁约。”

    就业中,张熙最看重的是职业发展潜力和薪酬水平。“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薪酬约6000元,比最初签的那家公司高出近一倍,而且除了薪酬以外,实践经验更是难以用金钱衡量。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显然比在民企更有发展前途。”张熙在向学校提交的毕业生解约申请表中写道。

    此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地点位于广州市,能让广州本地人张熙就近照顾家里,同时也为她省下一大笔在外租房、日常伙食等生活成本。而那家公司要求她第一年必须在广东顺德市工作,十分不便。

    决心已下,可是毁约的过程却让她“忐忑”了一个月有余。

    张熙按规定向那家公司缴纳了3000元违约金,这是公司填补空缺再招人所需要的成本。 “学校方面最麻烦”,张熙说,“因为这关乎学校信誉,据说学校每个院系每年都限定了一个很小的违约率,是一个指标。”

    而按规定,元旦之后才可以申请学校发放的第二份三方协议,意味着元旦前不可能与任何新单位签三方协议,而会计师事务所原定签三方时间为12月15日,张熙自然要错过截止日期了。在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她找学校写证明,说明暂不能交三方协议的原因及上交预备期限。

    张熙于是去院里找就业辅导员办理。辅导员要求文件要事先写好,学校再盖章。写好之后,辅导员又说文件写错了,学校需要的是“解约申请”而非“延期说明”,并且需要先向学院申请与那家公司解约、经院系领导首肯签字以后,学院才会出其他证明。在张熙向辅导员解释了证明的迫切性后,辅导员仍不敢签字,循循善诱地说: “你真的想清楚了吗,千万不要随便毁约呀,毁约是有风险的。”这番话让张熙的心情跌至谷底,“学院学校不帮忙,没风险也变成有风险了,这个风险就是学校造成的啊。”

    元旦之后,张熙回学校继续办理毁约手续,她重新写一份更正式的解约申请交给学院、填表格、拿其他资料、找院系领导签字盖章,这些事情让她在几天内跑了十几趟,其中好几趟是事先打了电话过去约,到了学院办公室后又找不到人。

    1月6日,张熙总算收齐所有资料,报学校就业中心审批,最终于1月14日下午拿到新的三方协议。再重新去辅导员处签名、盖学院章,再折返回学校就业中心盖校章……直到晚上临下班之前,张熙才将填好的新三方协议寄出,“我都快晕过去了。”

    校方的解释是,之所以设置较复杂的毁约申请程序,是为了“审核学生们是否真的找到更好的单位”。张熙认为,每个毕业生都知道毁约要缴纳违约金,所以肯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她对于学校造成的不便非常无奈。

    人生就是一个不断选择的过程

    当然,并不是每一次毁约换来的都是忐忑,也有经历了风雨终见彩虹的神奇。

    “这家公司要求很严格,面试完一两天内就得签。”外语专业研究生刘越2009年10月底就与深圳一家通讯公司签约,成了当年班上第一个签下工作的人。“签下它,是觉得这岗位很适合自己。”刘越一直对企业文化建设很感兴趣。

    签约之后刘越按公司要求去实习,但由于不久就到了毕业论文的忙碌期,他实际只在公司实习了两周就回到了学校。“我觉得去基层能让我实践那种年轻人义不容辞的奉献精神。”选调生是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相比一般公务员,提拔速度要快且后劲强。

    无需太多思考,他决定放弃之前签下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考录或被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毁约并没有带给他任何损失。

    目前,刘越在襄阳一个街道办事处做着最基层的工作,“我早有心理准备,这正是我所向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