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运 法国:当“潜规则”变成“潜法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15 01:37:25

当“潜规则”变成“潜法律”

 摘要:在县里的检察院公诉科实习的第一天,就被安排陪同检察官到看守所讯问犯罪嫌疑人,结果碰上了一个老滑头。

    在县里的检察院公诉科实习的第一天,就被安排陪同检察官到看守所讯问犯罪嫌疑人,结果碰上了一个老滑头。

    该犯罪嫌疑人三十多岁,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曾辗转全国各地谋求发展,社会阅历丰富,涉嫌绑架罪。在讯问的过程中,他一直是一种嬉皮笑脸的态度,多次对我们提出的问题避而不答或答非所问,反倒经常强调“你们知不知道市法院那个姓黄的院长啊,他是我老乡,我们关系可好了”,以及“我那根本不是绑架,最多是个非法拘禁罪”,还罗列了我国刑法关于这两罪的一些规定。在检察官向他求证公安局所提交的第三次审讯的笔录上所载内容是否属实时,他矢口否认,且称只接受过公安局两次审讯。最后检察官只能指着公安局的审讯笔录,说道:“你自己看。公安问你时你自己这么答的。还有你的签名。”他接过笔录,仔细翻阅了一遍,突然面露得意,指着审讯笔录的日期向检察官说道:“你看,5月2日!5月2日是劳动节放假!他们放假都来不及,怎么可能来审我!分明就是他们自己捏造口供啦!”他这一句话,没有我想象中公民对自己的权利被侵犯时应有的愤慨和反击,只有一种对世态炎凉了然于胸的淡定和戏谑。我们问他要不要申报这一情况时,他答道“报了也没有用啦,到时还要受他们报复,不报”,再一次深深撼动了初涉司法实务的我一直以来所秉承的信念。

    我所震惊所讶异的,不仅仅是公安局竟可能公然捏造口供,枉顾公民的合法权益,更是犯罪嫌疑人一面极力试图通过人脉和法律漏洞来为自己脱罪或免罪,一方面却在自己的受法律明文保护的权利被人赤裸裸地践踏时,无动于衷。这并不是因为他不懂法,而是因为他知道即使自己采取行动,也于事无补,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或许还会因此而遭受报复,是因为在他心里,真正决定这个社会的人们命运的,是“潜规则”,而不是法律规则。

    公民愿意去相信莫须有的“潜规则”,却不愿向法律规则求救。“潜规则”变成“潜法律”,只能说明是我们的司法、执法出问题了。如果再不整治乱执法、不公司法的现象,放任下去,只会让这个社会上,“潜规则”大行其道,而法律不复存在。 □陈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