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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会人寿:变额年金应适合中国国情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4日 11:02  中国经营报

  郭斐

  对于变额年金这一新的试点产品,保险公司小心翼翼并不为过。

  “最低保证”是变额年金保险的亮点之一,但这恰恰是变额年金保险的核心风险所在。在目前国内尚缺乏足够丰富对冲工具的情况下,如何保证在产品设计上不出现过分激进的保证利益?什么样的保证利益适合中国国情?对此,《中国经营报》记者专访了全程参与变额年金试点工作的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代理总精算师林端鸿。

  《中国经营报》:保监会规定变额年金可提供四种最低保单利益保证,即最低身故利益保证、最低满期利益保证、最低年金给付保证和最低累积利益保证。但此次保监会表示暂不开展最低退保利益保证产品,你认为原因是什么?

  林端鸿:国外的变额年金经过数十年发展,有很多形态,比如最低年金给付保证、最低满期利益保证、最低退保利益保证、最低累积利益保证、最低身故利益保证等产品。最低退保利益保证产品在美国很畅销,但对我国来讲,还没有成熟的对冲工具可以规避长寿风险和投资风险。保监会本着谨慎的态度进行变额年金试点的,对风险较高的产品暂不开展,或许在目前的四种形态产品成熟之后可能推出。

  《中国经营报》:据了解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参与此次试点采取的最低保证之一是最低累积利益保证产品,选择这个试点出于什么考虑?母公司给你们提供了什么经验?

  林端鸿:母公司大都会人寿(MetLife)上世纪80年代在美国市场就推出了具有最低身故利益保证的变额年金。2001年首次推出保证生存利益的变额年金,2009年美国母公司在美国年金市场以224亿美元的新单销售量位居第一,其中变额年金达150亿美元左右。在日本市场一直稳居日本变额年金市场前三。在韩国市场,MetLife是最早推出变额年金的公司之一,并且是金融危机过后唯一继续销售最低退保利益保证的保险公司。

  考虑到全球及中国资本市场现状目前并不乐观,我们并不是完全把国外市场中的流行的变额年金产品进行简单复制,而是在产品设计中考虑到中国新兴市场的背景与国情,选择最低累积利益保证产品,即每个点都保证历史最高值的80%,客户可以领取保证价值和保单账户实际价值之间的较高者。

  通俗地说,股市现在是3000点,客户至少可以拿到2400点时候的收益,如果股市往下走到1600点,由于历史有过3000点,客户还可以拿到2400点时候的收益。这个比较符合中国寿险客户的心态及风险承受能力,在市场上扬时锁定收益,下跌时止住损失。

  《中国经营报》:变额年金保险的核心风险点在于提供最低保证。这要求保险公司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模式。保监会在风险管理模式上将引入内部合成对冲和固定乘数平衡(CPPI)两种管理模式,你们运用什么模式来控制风险?

  林端鸿:在中国最大的问题是国内市场上没有足够的对冲工具,国外都是靠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来对冲,国内还不成熟且保险资金不能参与。CPPI管理模式是近两年在美国比较新兴的模式。CPPI模式不需要使用外在的对冲工具,只需要账户动态调整风险资产与非风险资产比例来达到对风险的管理,对我们来讲风险是可控的。

  客户的资金账户有一部分投在有风险的资产如股票、基金,还有一部分资产投在风险较低的资产比如银行存款、货币基金,当风险资产的价值升高、存在收益空间时,保底利益增加,把无风险资产拿过来锁定收益。如果股市不好,风险资产转到稳定的无风险资产这边。通过对账户进行动态调整,以达到对风险的对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