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臣战争活割人头:给重庆的么宁小朋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7:07:08

给重庆的么宁小朋友点点穴

作者:禅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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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红官媒华龙网提供了一次机会,让禅一指得以给重庆的么宁小朋友点点穴。

点穴的含义有两种:一是治治病,一是动动武。禅一指这里当然是指治治病。至于穴位点得对不对,可以相互公开探讨。

根据华龙网的新闻《么宁:创新的办案模式在全市推广 》(2011年02月22日 10:33:35 来源: 华龙网—重庆日报 ),人们知道全国十大公诉人重庆么宁小朋友,有两个穴位显摆在大家面前。禅一指且就这两个显穴点它一点!

一、么宁最爱说的一句话:“工作要求我们平和、理性,不可以柔弱。”

这句话似乎无问题,问题在于:一介不柔弱的小女子,但你在工作中做到了“平和、理性”了吗?

根据正式新闻可知,李庄一案,你在庭上公诉李庄时,貌似义正辞严、慷慨激昂,然而却完全丧失公诉人最基本的“平和、理性”,先是斥责李庄坐姿有问题,忽又公然当众讥讽与斥责李庄在重庆“嫖娼”!么宁小朋友,事情过了这么久,你感到了些许的羞赧了吗?禅一指以为你没有!如果有,哪里还会四处演讲你的“公诉技巧”?这就是你的“公诉技巧”?你不觉得你的所谓“公诉技巧”有丧“国格”与“公格”吗?

作为全国十大公诉人之一,难道你不知道你在法庭上的地位与被公诉人平等?难道你不知道法庭的裁判是法官而不是你公诉人?难道你不知道你本人的坐姿也不见得高雅到哪里去?难道你不知道即便是由你来代表公权力,你也无有任何资格干预被公诉人的坐姿?难道你不知道公诉人只能说“与本案有关”的话?难道你不知道“嫖娼”不属于公诉的权力与范畴?难道你不知道你在公然造谣?难道你不知道公诉人不能说一切无证据的话?难道你不知道一切公诉人的公然造谣,都是在公然动用公权力对私权进行无耻恫吓与讹诈?难道你不知道一个异性小朋友,对于完全无关于自己公诉工作内容与范畴的性话题如此有“性趣”,有失体统?难道你不担心你如此的“平和、理性”,会将你烙进当代中国法治史上另一种“著名”公诉人?

二、么宁说:“工作就是为了快乐的生活。”

据上述新闻说,10年里,重么宁小朋友办理重大刑事案100多件,无一错案。这当然很好。公诉人办错案,实则就意味着国家机器出了问题!而且,这问题一旦出现所导致的后果,轻则灵肉伤残、重者灵肉皆亡!不过,反观重庆红或全国各地,我们的公诉人在10年时间办理重大刑事案件100多件无一错案者,是很多、很普遍还是相反呢?业界人人知道实在不足挂齿,哪里有什么值得宣传处呢?值得宣传的,倒是么宁小朋友说的这样一句大名鼎鼎的话:“工作就是为了快乐的生活。”

这句烟火气十足的话,出自常人,本来正常,也甚可爱,但作为一个职业公诉人,据宣传还是“全国十佳”,还是重庆红的“副处”,还是重庆红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物,职业心态可能就有了问题:如果我们的公诉人工作中,每接一起案件,心中想的都是让自己“快乐的生活”而不是让无辜的人快乐的生活,你会在接手的明显不妥的公诉案件面前,甘愿放弃自己“快乐的生活”而予以坚决抵制或干预吗?当你接手的案子遇到公权变强权、法律变王法、法治变成想法子治、未起诉早在内部定了时,你会不畏强权与王法,坚守良知与国法,放弃聪明的公诉人一贯人使用的“公诉技巧”吗?是的,你不会!这一如鲁迅所说:在中国,不做巧人是很难成活的!这样的心态下,你还会勇敢地直面社会与人生,甘愿放弃个人“快乐的生活”,为推动中国法治而工作,为推动社会公平而工作,为保障公民的权利而工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法律尊严而工作,为国家和民众的共同幸福而工作?

……么宁小朋友,你的 “工作就是为了快乐的生活” 名言,让禅一指想到古戏文里一个比你高“半级”的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名言——“千里来当官,为的吃和穿”!你如此烟火缭绕的职业心态,与街头那些鲜知世事的中学生、引车卖浆的农民工和职场奔波的商界白领心态有什么区别呢?你的心态与他们的心态如果没有任何区别,你又如何成为一个优秀的职业公诉人的呢?又如何可能在明知公权出现问题时,拒绝与公权一起加害公民,拒绝与国法以外的王法合作,道貌岸然地在法庭上做“精彩”表演呢?不,你只可能如古诗形容得那样:“楚王好细腰,宫女多饿死!”

么宁小朋友,如果你假装不懂禅一指在说什么,请你睁眼看看河南商丘农民赵作海冤案吧!那些当年的一二审公诉人,为了追求自己“快乐的生活”,放弃做人与做职业的基本良知,在当时商丘市政法委专案组“指导”下,昧着良知与职业公义,强行以“故意杀人罪”起诉,直接炮制出一起伤天、害理、残民的惊世大冤案,直接导致了法院判处赵作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么宁小朋友,难道你的重庆红是世外桃源吗?你工作以来接手的一起起公诉案件,都是那么无可挑剔,保证你“快乐的生活”吗?难道重庆红的天都是解放区的天,重庆红的人民总是好喜欢吗?难道你所办过的所有公诉案件里,从没有遇到过 “要良知、法律,还是要快乐”的严峻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