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15位转18位excel:法律比道德更管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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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比道德更管用吗?时间:2011-05-12 09:00来源:转载 作者:清风 点击:9次 生活在现代社会的每个人,无论你身处哪个国家,哪个地区,都能感受到法律越来越细化,人的道德愈加败坏。随着物质生活的丰裕,各种新产品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各种问题也不断出现,因此各类条款也不断增多,用以约束人们的行为。 
正是如此,很多人认为法律比道德更管用,只有依靠法律才能解决诸多问题。在各个国家,从事法律工作的人也非常多,而且是一项很火热的职业。法律的分支也非常细致,遍及各个领域,每个人都被牢牢的框在里面,就象被捆在法律笼子里的野兽,动弹不得。那些制定法律的人不仅在框他人,也把自己框死在里面。正是由于太多的限制,人的思想也变的越来越封闭,他们只相信自己眼睛所见,对于不在其观念范围之内的,而且实实在在看到的东西也不敢相信,更有人把其斥为迷信;或自圆其说的乱解释一气。根本不承认眼见的事实。虽然很多人认为自己聪明,实则愚昧无知。
追溯渊源,在我国,法律最早出现是在战国时期,以韩非子为代表。而在此之前,则没有法律,仅有一些家规、族规之类,那时的人们都是靠道德准则约束自己的言行。因此法律的出现是人类的道德不行了,靠内在的心法管不了人的行为,而非要以强制的方式约束人的行为。有人认为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其实是退步的结果。我们知道张果老倒骑驴,就因为他看到人类越向前走,越是后退,已处在危险之中。然而到了今天,很多人却已不知其中的缘由了。
在我国几千年的文明发展中,人们基本以儒家思想为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人们多讲究诚信,且心地善良,人与人之间很义气,尔虞我诈的现象很少,因大多数人都相信因果报应,真正很坏的人并不多。
而历史发展到今天,由于进化论和无神论对人们思维的侵蚀,太多的人迷信现代科学,不相信神佛的真实存在,也不相信善恶有报。一谈到报应,就被说成是迷信。正因为人没有心法的约束,不相信因果报应,才敢放纵自己的欲望,无所顾忌的干坏事,通过各种手段去得到钱物,得到自己想要的,以此满足自己的贪欲,并视为本事或能力。其实,这些人是在干很坏的事,是在损自己的德,缩短寿命,给子孙酿造祸害。
在古代,人们的道德水准比现在高多了。“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是常见的现象,不是自己的东西,人们不轻易据为己有。即使盗贼,也有他们的规矩,即“盗亦有道”。古代的盗贼多是劫富济贫的绿林好汉,他们多洗劫官商的财物。而现在的盗贼却良莠不分,只要对自己有利,能偷就偷,完全不同于以前的盗贼。有的盗贼居然把别人用以生存的仅有的财物都盗走,丝毫不考虑给他人留下生存所需。
现在虽然法律健全,条条框框多的让人窒息,然而各类暴力、色情、伤人性命的事件却不断增多,每天都会发生很多的恶劣事情。在名利情的驱使下,很多人不惜以身拭法,甘愿以生命为代价去得到某种利益,真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在变态思维的控制下,人人都处于危机中,很多人随时都担忧自己的财物、性命会失去,法律在他们的心中已是名存实亡,徒具空壳而已。
如此看来,法律并不能从根本上约束一个人的行为,不可能让一个人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即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其实,真正能从本质上改变一个人的还是要靠道德,靠内在的心法约束。当人人都能以心法约束自己,整个社会必定一片太平,人也才能回归其本性,享受快乐安康的日子,也才是真正的人类社会。在那样的社会里,有谁会说法律比道德更管用呢?或许人们根本就不知道法律是什么呢?
目前,各类天灾人祸频仍,就是因为人没有了道德的约束,无度的干坏事。在灾祸面前,有的人清醒了,有的人却执迷不悟,他们最终的归宿必定迥异。然而,生命的选择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关键看你是否愿意改变顽固的观念,那一念就决定了你生命的未来,天堂与地狱仅是一步之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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