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专业考教育学研究生:新闻资料:周久耕怀疑"人肉"背后有推手 自称失败在脾气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5:33:24
新闻资料:周久耕怀疑"人肉"背后有推手 自称失败在脾气上2009年10月26日 17:23现代快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名人周久耕身上有很多标签,他是被网络人肉搜索的典范;他使一个南京本地人都不熟悉的香烟品牌一夜间红遍全国;因他而掀起的长达半年的网络风暴时至今日仍余波未了;而他又是一个“崛起的官场文坛新秀”。

周久耕作为一个名人的出现,至今一年不到,与他相关的“网络反腐盛宴”至今还没有散席,关于周久耕的任何一条新闻必上门户网站首页。在这些喧嚣的背后,实际上还有一条远离了公众视线的战线一直围绕着他,在这近一年来从未停止过发展,这就是周久耕的牢狱之路。

在周久耕事件尘埃落定之际,现代快报记者独家专访了周久耕的代理人、他的辩护律师金辉。金辉在长达三个小时的采访中,详细回顾了周久耕案。

网民金辉

周久耕事件是网络阳光监督的标本

时间回到2008年12月10日。江宁区房产局召开媒体见面会,局长周久耕在会上纵论江宁楼市。席间,他认为南京楼市普遍低迷的背景下,江宁区的房产市场比较健康,房价有上涨空间。

对于江宁区某楼盘以低于其他楼盘均价数百元销售的问题,周久耕说:“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起对其进行查处,以防止烂尾楼的出现。”

第二天,周久耕的这句话见诸各大媒体,一时成为民众质疑的焦点。网民随即对周久耕展开人肉搜索,并在一张照片上发现周久耕抽的是每包150元的“天价烟”,还有网民称周戴的是“江诗丹顿”手表,开的“凯迪拉克”。半个月后,周久耕被宣布免职,理由是“发表不当言论”和“公款购买高档香烟奢侈消费行为”。

一位官员从发表不当言论,到迅速被官方宣布免职,周久耕事件无疑成为2008年末网络轰动事件。当时的金辉律师,尚不认识周久耕,作为报纸读者和网民中的一员,他在工作之余同样关注这个事件。

星期柒新闻周刊:周久耕引起争议的“不当言论”,你怎么看?

金辉:我是12月11日看现代快报,得知周久耕这个言论的。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这样的言论很少见,这句话由一位官员在公开场合说出,的确不合适。前几年南京房价一路攀升,在2008年房价稍微降下来时,老百姓心里都希望房价能继续降,周久耕的“查处降价楼盘”言论刺痛了很多人的神经,特别是那些还买不起房子和背负着沉重房贷的年轻人。

当然,我认为这仅仅是“不当言论”,关于这个言论的对错与否,完全有探讨的空间。我们知道房子是特殊商品,政府部门有权对房价进行调控,况且价格法也赋予政府对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权力。我们换个思路来看,如今的江宁楼市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有的楼盘价格都已经奔万,一年前的价格是高还是低呢?

星期柒新闻周刊:从周久耕的不当言论,到网络人肉搜索,这恐怕是很多人始料未及的。

金辉:不得不承认网络的力量。随着天价烟等奢侈消费被网民挖出来曝光,我作为一个旁观的网民也渐渐开始承认这一点。应当说,周的言论刺痛了不少为买房发愁的年轻人,而这些人也恰是网民的主力军,这可能也是事件愈演愈烈的原因之一。

当然,网络上的人肉搜索常常激情有余、理性不足,比如司法机关后来在办案时,就没有发现网民提到的“江诗丹顿”和“凯迪拉克”。

周久耕时隔半个月就被免职,这同样出乎我的意料。在我理解中,不当言论和“天价烟”至多是违纪行为,但似乎都不足以达到被免职的地步。我当时认识的官员中,抽这种“天价烟”的并不少见。

周久耕事件,算是网络阳光监督的标本吧。    

初见周久耕

周久耕态度从容,唯一抱怨没烟抽

遭遇免职的周久耕并没有像以往的类似官员那样,在风声渐散之后,寻找机会“换个地方重新做官”,而是开始接受纪委的调查。出乎很多人的意料,因涉嫌职务犯罪,周于今年2月被“双规”,3月即被刑事拘留,同时还被“双开”。

经常代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辩护,让金辉在律师圈子里颇有一定的知名度。此时他已从圈内人口中听到了周久耕出事的风声。然而此时他除了感到惊讶之外,并没有想到这位“网络名人”后来会与自己有关。

今年的6月12日,周久耕的妻子联系上了金辉,希望他能做周久耕的辩护人。

星期柒新闻周刊:从关注此事的网民,变身成为周的辩护人,会不会觉得心情很复杂?

金辉:当周的爱人找到我时,我的确感到非常意外,这时候我才知道她是通过我在东南大学的朋友介绍找来的。她当时表示说,周久耕涉案金额不少,目前的情况来看,不坐牢已经不可能了,希望我不要与办案机关作对,尽量与检察机关多沟通,多取得对方的理解。

我询问了她初步的案情后,给她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比如受贿金额在10万的,判决时起点就在10年等等。

而周妻表示,她已经知道了这些规定,家人对将来可能发生的一切都有了充分的心理准备。我能看出来,或许是网络的爆炒,让周的家人心理承受能力都得到了增强。

她在这种时候表现出来的镇定态度让我很意外,我当场就决定接下这个案子。根据她的意思,我就给自己定下这个调子:采取温和的态度办案,不在细节上挑刺。

星期柒新闻周刊:第二天就见到了周久耕吗?

金辉:由于手续等问题,我大约是在一周后看到了卷宗并在省看守所见到了周久耕。从卷宗来看,当时周久耕的交代与后来检方起诉和法院认定的事实,都是一致的。

去见他之前,我听说他喜欢抽烟,就在去会见之前去了苏果超市,我自己不抽烟,也不知道什么烟比较好,后来听老板推荐买了一包软包装的“苏烟”。

在看守所里,我们见到了面。打了招呼之后,我给他介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然后向他介绍了我自己。

星期柒新闻周刊:周久耕对你的履历很在意吗?

金辉:他在意我过往的经历,因为他有着很丰富的社会经验,我也要获得他的信任。

我告诉老周,我上世纪80年代在南京一家区级检察院反贪局工作过,后来出现律师这个职业后,我就辞去了公务员的职位,做了一名律师,这些年做过的职务犯罪案件不少。

周久耕态度很从容,也很随和。他说自己一开始并不想找律师为自己辩护。他总觉得,自己既然已经被认定有罪,再找律师就会被认为跟检方作对。后来还是在同监室的一名同是职务犯罪“狱友”的一再提醒下,他才让家人去找。

星期柒新闻周刊:当时周久耕的精神状态如何?

金辉:他很坦然,可能见得比较多,也对未来有明确的预期。虽然如此,他这样的表现还是让我有些意外的。我见过很多职务犯罪的嫌疑人,他们因在社会上有一定地位,身陷囹圄后多半患得患失,心理包袱很重。周久耕的表现很出乎我的意料,我从这儿也知道,他对未来有了充分的心理准备。

他没有别的犯罪嫌疑人那种抱怨、攀比和委屈的心理,至少看起来是不明显的。

星期柒新闻周刊:他在里面的生活状态如何?

金辉:他告诉我说,看守所里可以订牛奶,可以看电视也能订报纸看,管教干部对他也不错,条件应该算是挺好。由于饮食起居很有规律,加上该交代的都已经交代过了,思想压力彻底放下,他的身体都好了,血压都不那么高了。而且他告诉我,他从来没有在12点后入睡过,这证明了他在里面的生活状态还是比较正常的。

星期柒新闻周刊:我听说,即使在看守所“强制”戒烟那么久,他的烟瘾还是很大?

金辉:是的。他自己也抱怨,唯一的不便是他无法抽烟了,因此一看到我带过去的“苏烟”他就拿过去开始抽了,在整个会见的过程中,他基本上是一根接着一根。管教在这个过程里也给予了他自由,没有对他抽烟做过多的管束。

豁达开朗、随遇而安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也是总共6次会见后仍然可以得出的结论。其中,他还开了一次玩笑,说自己是“世界名人”,因为早已是“网络世界的名人了”。

金辉就在轻松的对话中开始了和周久耕的第一次会见。此时在金辉的眼中,周久耕已经不是那个网络上的名人,而是一个他需要去帮助和救济的犯罪嫌疑人。

星期柒新闻周刊:会见中,他如何评价他自己的案情?

金辉:我先分析了案情,告诉他总共9个行贿人,要推翻不现实,如果他对其中的事实存在异议,可以提出来,但一定不要多。他说他明白,说他知道自己牢是坐定了。

谈到具体案情时,他首先提到自己是自首,并对其中一笔27.3万元的存在不同意见。曹某为他支付了27.3万元的装修费用,他打了欠条。他觉得这是民间借贷,不应当认定为受贿。至于其他的指控,他觉得没什么好说的,只能怪自己糊涂,特别是到了民政局之后,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

星期柒新闻周刊:他这时候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糊涂了?

金辉:他特别提到一笔8万多元的购房差价。他说,当时他听说一个楼盘的房子不错,就找到开发商打听是否还有得卖,后来开发商就把每平方米减了1000元卖给他一套房子。他本来觉得这个行为可能构成违纪,没想到算是受贿。

我给他介绍,2008年最高院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官员利用职务之便,购买低于市场价住房的,也算受贿。他听到这里,感叹不已。   

为周久耕辩护

选择两个辩护方向,未被采纳

做完了阅卷和会见工作,金辉便开始仔细研究案情,寻找辩护的方向。经过仔细梳理,那笔27.3万元的装修款和自首情节,被他确定为争取的目标。在接下来与周久耕以及检方的沟通,直到后来的庭审,这两个细节成为他一再强调的重点。

今年9月4日,南京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周久耕和金辉在庭上都对这两点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然而,从最后的判决来看,这两个观点都没有被法院所采纳,金辉的努力似乎并没有实现。

星期柒新闻周刊:以周久耕的经济能力,27.3万元的装修款应该不是问题,为什么这钱一直欠着呢?

金辉:事实上,“经济能力”的说法正是检方认定这笔钱属于受贿的主要理由,我认为,要判断这笔钱的性质,还需要从周久耕与曹某的老关系说起。

据周本人说,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此笔贿赂中的行贿人曹某就结识了时任江宁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的周久耕,正是由于周的慧眼,为曹某提供了施展能力的平台,才让曹某一步步走到今天开发商老总的位置。从这点来说,曹某是打心底里对周久耕充满感激之情的,他们两人属于非常铁的朋友。

2004年两人在一次聊天中,周久耕提到自己的房子准备装修,而身为开发商的曹某,由于公司开发有精装修房,与装修公司关系密切。他当即告诉周,他们公司做装修的工程量大,让周久耕的房子装

修从他们公司走,这样价格也能便宜些。周久耕觉得有道理,于是就到装修公司去实地考察了一下,便当场拍板请这家装修公司做。

作为好朋友,曹某便全部包揽了周久耕家的装修。此后周久耕看到了决算清单,他主动对曹某提出要给钱,曹某自然不肯要,两人这么几个来回,是周久耕主动打了一张欠条给曹某。

星期柒新闻周刊:但这很容易让人认为周久耕是以欠条来掩盖受贿。

金辉:检方认为这笔钱属于受贿的原因,一是认为这是周久耕帮助曹某的亲属调动工作,曹某为了表示感激;二是认为周久耕有能力归还但却没有归还;三是认为周在网络风波起来之后,曾经找到曹某,说如果有人问起这事,就说他钱已经付了。

在开庭时,我做了相对应的辩护。

首先,周久耕帮助曹某的亲属调动,但是没有解决她的编制,她调动之后身份只是个临时工,一个临时工的工作,值27.3万元吗?第二,周久耕的确有经济能力归还,但是他与曹某有多年的深交,他们之间的人情足以支撑这笔钱可以借这么久。第三,在网络风波起来之后,周也意识到可能要出事,便通过家人找到几个行贿人,退了50多万的赃款,而恰恰没有将这27.3万元退还给曹某。他完全具备退钱给曹某的条件,但是他没有这样做,就是因为他认为他与曹某之间是民间借贷的关系,并不是受贿。

星期柒新闻周刊:你在会见周久耕时,他曾经很肯定地认为,他有自首情节,但为何最后没有被认定为自首?

金辉:没有被认定为自首,是我办这起案件中最大的遗憾。今年2月初,组织上找周久耕谈话,当时并没有掌握他受贿的证据,而是查到周账户上财产较多的情况,便询问周平时有哪些做生意的朋友,周久耕于是交代了其中一名开发商王某。组织上随后找到王某,王某想起来曾经送给周2万元钱。

后来,组织上针对这2万元钱找周久耕继续谈话,周承认了这个事实,并将其余100多万的事实全部交代出来,而这些都是办案机关根本没有掌握的。从这点来说,周久耕的情节应当属于自首。至于最后为什么无法被认定为自首,我也说不清楚。

星期柒新闻周刊:如果27.3万元没有被认定为受贿,又如果周久耕能够被认定为自首,对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会产生影响吗?

金辉:法律规定受贿10万元以上的起点是10年刑期,周最后被认定的是107万元人民币和11万港币,而判决结果是11年。我认为从这个结果来看,还是可以满意的,即使我们持有异议的两点能够成立,判上11年也没有什么不妥。

从这个角度来看,或许有关方面已经默认了我们持有异议的这两点吧,应该说这个案件的辩护效果已经达到了。    

周久耕谈网络风暴

怀疑人肉搜索背后有推手

媒体报道称,周久耕在开庭时评述自己的境遇时,说自己的事情有一个很特殊的起因。众所周知,这个特殊的起因,就是因为网络掀起的“天价烟”风暴。那起风暴在去年底、今年初是网络最热门的话题。

在网络风暴后,纪检部门的介入和司法机关的及时跟进,最终将周久耕推上了被告席。无论是周久耕失去自由之前,还是身陷牢狱之后,从来没有媒体得到周久耕本人对此的反应——他如何看待目标是自己的那次网络风暴?

星期柒新闻周刊:对于自己在网络上的被“围攻”,周久耕有没有梳理过头绪,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

金辉:周久耕谈过这事,但是他也只是怀疑而已。我了解到,在网络风暴最初,也就是“天价烟”事件在网上沸腾之初,周久耕躲病进了一家医院,住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他自己说,自己应该是触及了一些利益集团的利益。而推动网络人肉搜索的,可能就是这些房地产商在幕后作推手。他提到了一些确切的开发商的名称,但这些名称我不适合在这儿公布。因为这毕竟只是周本人的推测而已。

实际上,在周自己进去之后,他也没有认为自己是倒霉在了网络上。因为受贿的钱他是收了,这没有什么疑问,法律的制裁和惩罚是他应受的,这也没有什么疑问。

星期柒新闻周刊:周久耕在庭审中的最后陈词是什么,我们一直没有看到媒体的报道。

金辉:作为一名长期代理职务犯罪官司辩护的律师,我在会见时和周沟通过:难听一点说,作为一名贪官,你有几个选择,可以选择忏悔型的最后陈词,也可以选择摆功型的陈词,都有不同的效果,这也是我们经常从媒体上看到的。

周久耕没有选择任意一种,在最后陈词时,他的话很短,只是表达了对家人的歉疚。

星期柒新闻周刊:周久耕的意识里完全没有后悔?

金辉:他后悔是肯定有的。他不止一次和我说,他的失败是失败在了他的脾气上,历次在官场的上升机会都没把握住。他说,他有两次可以上升,已经进入了考察程序,但都因为自己的“直”而搁浅。他曾提到,一次某领导生病,他带了两条烟去探视,被别人认为是傻到了家。

甚至这次网络风暴的起头,也是因为周发表了“处罚降价开发商”的言论,实际上回头看这个话,在他当时的立场和语境中,并无不妥。只是,他选择了对公众发表这个言论,某种意义上和他的“脾气”也有关联。

星期柒新闻周刊:这个似乎有避重就轻之嫌,他不知道那些钱不能收?

金辉:他的感觉是事已至此,后悔也没有用了。他说,自己在去民政局任局长之前,还是一个奉公守法的领导干部,但自从跨出了第一步,就深陷其中了。他甚至还说,在那个环境里,没有办法去回避,好像不收钱,别人就觉得你不够意思,为了不让别人担心,他就越陷越深。

行贿人没坐牢

周久耕未侵害国家利益?

十一长假后,周久耕的一审判决做出: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这和外界的预期基本相同,公众对此并无太多非议。

但事实再一次证明,关于周久耕的一切都是新闻,也永远是时评家们最热衷的选题。对周久耕的判决经媒体公布后,网络热议又开始,除去网民们兴高采烈地奔走相告,也有一些更理性的声音,对这一案件的衍生品进行了探讨。

星期柒新闻周刊:你在辩护中说,周久耕未侵害国家利益,这引起了网络的热议。

金辉:我留意到了有媒体质疑行贿人未受惩罚,和我的这个提法是相辅相成的。

法律对行贿罪的规定是:“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是行贿罪。”我注意到,周久耕这么多笔的受贿中,并没有收了钱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也是我们所提到的未侵害国家利益的原因。

所谓不正当利益,指的是违法或违纪的利益。但周的受贿中,逻辑上没有这样的做法。比如上面说到的曹的亲属工作问题,这是周久耕的职权范围内,为其解决工作问题,并不违纪,当然他收钱本身是违法的。

所以,周久耕受贿是犯罪,但给他钱的人并不犯行贿罪。打个比方,如果曹要进的人只有高中学历,但那个岗位要本科生,周久耕帮助她拿到了这个岗位,那行贿人也是犯罪,这是法律的规定。

星期柒新闻周刊:相比较你经手的其他案件,这是个复杂的案子吗?

金辉:应该说,还是比较简单的一个职务犯罪案件。因为基本上所有的一切都是周久耕主动交代的,周本人并没有什么好说的。

其他的一些职务犯罪案件中,我们往往要费很大的思量。为了追随检察机关的思路,作很多的推演,结合事实和法律的规定去作辩护演练。

星期柒新闻周刊:你和周久耕就庭审的细节进行过演练吗?

金辉:因为当时我们确定了三点辩护意见,自首的问题、27.3万装修款的问题和认罪态度的问题。这其中涉及到具体犯罪事实的,就是27.3万的问题,我和周进行过推演。

我分析了公诉人可能的提问方向,肯定会就欠条的签字时间、为什么迟迟不还等方面进行展开,就这些问题和周久耕进行了模拟答辩,到开庭时果然我设定的提问,公诉人都问到了。应该说对庭审时周的应辩有一些帮助。    

“作家周久耕”

35万字的小说已完成

周四是周久耕的上诉期截止日,正如之前对外宣称的一样,周久耕放弃了上诉,他面临的将是长达11年的牢狱生活。

树欲静而风不止,已经有点疲倦了的公众在寻找新的关注点时,周久耕又给大家带来了新的话题,他称自己在看守所内已经写就了一本长达35万字(之前有报道称3.5万字,金辉向快报记者确认其长35万字)的长篇官场小说。

周久耕的创作能力让人吃惊,有网上调侃者随即将一顶“监狱作协主席”的帽子送给了他。

星期柒新闻周刊:听说周久耕在写小说?

金辉:是的,他告诉我他在看守所中已经写出了一部35万字的小说,内容便是官场上的事情。他说写小说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排遣在看守所中的无聊,二是为了总结一些这么多年的官场和人生感悟。

星期柒新闻周刊:很多人都对周久耕的小说表达了浓厚兴趣,各种猜测也很多。

金辉:我问他,是不是一个自传体小说?周告诉我,或多或少会有一些自己的影子,但绝不是自传体的小说。他承诺,不会把自己身边的人和事写进小说中,不会让人产生对号入座的联想。

我也告诉他,外界对他的小说期待非常之高。

星期柒新闻周刊:35万字算是一部长篇小说了,有评论直接称呼他为“作家周久耕”。

金辉:事实上已经有出版社联系过我,我也将出版社的意思转达给了周久耕,但是他表示这35万字只是初稿,小说很多地方还需要修改,他对将来是否考虑出版没有正面回应,只说最近在考虑写第二部小说,可能会是短篇或者中篇。

他说,写的是自己的人生感悟,而且在看守所中,会有难得的清静,让他去反思和沉淀。

星期柒新闻周刊:既然不上诉,应该说这件事算是尘埃落定了,周久耕精神上应当会解脱了吧?

金辉:其实还是刚才说的,他现在精神状态完全不同于很多相似遭遇的人。在我们交谈中,他没有抱怨,没有焦虑,没有委屈,还经常让我不要驳公诉人。他曾经说,进看守所后他就告诉自己要做到几个不连累:不连累老婆孩子,不连累朋友。

我感觉,他没有觉得这事让他丢脸,或者无脸见人,他甚至希望能到江宁服刑。

星期柒新闻周刊:一切尘埃落定,作为周久耕的辩护人,你有什么感想?

金辉:作为一个公民,网络的力量,民间的监督挖出了一个贪官,我觉得庆幸。

此案真正的力量和影响在于,一个没有任何经济犯罪线索的人,因为一个言论成为了网络追讨的对象,而有关部门介入竟然真的查出了他上百万的经济问题!我想这可能是对公众一个比较大的刺激,政府的形象因此受损。

但从这其中,我也欣喜地发现,司法机关并没有因为周久耕案件本身的所谓“重大影响”而对其矫枉过正,或者对周有任何不人道的对待。我看到的是,司法机关以很负责任的态度,很严谨的作风办了这个案件。

这些,都是这个社会进步的表现。(言科 马乐乐 )

延伸阅读 周久耕事件

回放

■2008年12月10日,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接受媒体采访时抛出“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起进行查处”的言论。

■2008年12月11日,网友发帖呼吁对周久耕展开“人肉搜索”。

■2008年12月14日,网友发帖称,“周局长一条烟抵下岗工人3个月低保。”配发照片注:“‘九五至尊’,一条1500元!”12月15日,网友发帖指认周久耕所戴手表是“江诗丹顿”,价值约10万元。

■2008年12月17日,网友发帖称周久耕弟弟是房地产开发商,周久耕儿子是建材商。周家都被推到风口浪尖上。

■2008年12月29日,周久耕被免职。

■2009年2月13日,南京市江宁区纪委对周久耕立案调查。3月23日,溧水县检察院对周久耕立案侦查。

■2009年8月5日,南京市检察院以受贿罪对周久耕提起公诉。

■2009年9月4日,周久耕受贿案在南京市中级法院开庭。

■2009年10月10日,周久耕被南京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