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拳道教学视频三连踢:郴州公安局内部的生死暗战·警界“无间道”(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9:19:50

郴州公安局内部的生死暗战·警界“无间道”(一)

胡新民想不通李日华为什么要告他的状。

胡新民是郴州市公安局负责打黑的副局长,李日华曾是该局扫黑大队长。原来李日华是藏在公安局里的黑帮大佬,胡新民从调查涉黑组织开始,已把李日华给得罪。


胡新民

曾被黑帮砍伤的郴州市民蒋晓晞、成虎、王宪红三人登上五岭,商议如何推动司法机构追凶惩恶,但又对未来充满迷惘。

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内暗战骤紧。

该局刑侦支队负责人赵德忠闯进局长办公室,大吼一声:“难道你想要胡新民死在我们这里吗?”一句话将身为郴州市公安局局长的唐国栋震得差点跳起来。

那时的胡新民是郴州市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主抓打黑。其时黑白通吃的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已被抓,但曾以其为靠山的不少黑社会组织却尾大不掉。

尽管时间已过去了3年,但发生在2009年4月22日这天的情形,在胡新民向南方周末记者的回忆中,仍旧清晰如昨。

胡新民其时正跟他的对手——曾担任过5年郴州市公安局扫黑大队大队长、刚接任重案大队副大队长的李日华斗到紧要处。李日华的另一个身份,是郴州黑帮中赫赫有名的永兴帮的一大帮派头子。

作困兽之斗的李日华已布置好力量,准备不惜代价杀死胡新民。而正是赵德忠得到的情报,救了胡新民一命。

同年5月19日,李日华被抓。一年之后,他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判处20年徒刑。

战况似有屡胜之态。2011年4月7日,此时离曾锦春被执行枪决已有98天,离李日华被判已有210余天。被媒体称为湖南省最大的涉黑案件9.22陈晓青团伙案在这天开庭,并连续开了14天。这是继王强军团伙案、李日华团伙案后,第三个被移送法庭审判的涉黑案件。

但此时的胡新民却是一名惨胜者,他已被迫离开郴州,现任湖南省公安厅信访处副处长。

在郴州打黑中,差点被涉黑警察杀死的郴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胡新民。

成为打黑“钉子”。

胡新民是被湖南省公安厅当作一颗“钉子”钉在郴州的。而出这个主意并负责实施的,则是另一颗“钉子”——当年被称为“郴州官场良心”的孙湘隆。(详见南方周末2007年3月21日头版《郴州官场的良心》)

2000年前后,孙湘隆还在郴州市公安局局长任上的时候,就有大量反映黑帮的举报材料寄给孙湘隆本人。民间对他的信任,和他正直的名声不无关系。

孙湘隆曾数遭李大伦、曾锦春暗中作梗,且在侦查一宗涉黑爆炸大案中差点死于诡异的车祸,后被迫辞去公安局长职务。之后因一公安厅负责人对他品行的赏识,而升任湖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长。之后孙湘隆一直把打黑除恶当作重中之重,直至他在前两年退休。

而郴州,是他打黑的重点。郴州之所以盛产黑帮,不仅因为其时被李大伦、曾锦春把控官场生态,还因为郴州是矿山最丰富的地区之一。矿山一多,争夺资源的过程中就滋生出各种黑恶势力。再加上历史上郴州被称为“南蛮”之地,民风“霸”、“蛮”,也给黑恶势力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孙湘隆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认为,郴州的黑帮在1990年代后逐渐成形,到了2002年后,郴州市前市委书记李大伦、前纪委书记曾锦春(后分别被判死缓和死刑)掌权时代,形成高峰,数量之多,为祸之巨,国内罕见:

黑帮常常作为官员的代理人,插手矿业,以入干股、廉价收购、武力强占等方式抢矿、介入各类工商业。

黑帮嚣张到极点的时候,即便是光天化日下的闹市区,也可以看见黑帮成员扛着砍刀在街上晃悠。黑帮也不将警察放在眼里,甚至连警察都敢打、敢杀。黑帮还渗透进公安系统,形成“李日华式”的警匪一家。

郴州的黑帮已到了不能不打的地步了,那些举报信说,老百姓一点安全感都没有。2007年上半年,孙湘隆派出了以刑侦总队副总队长敖平洋带队,其中包括胡新民在内的一帮干将到郴州明察暗访,证实举报属实,譬如永兴、宜章、桂阳、郴州城区都有黑恶势力。

孙湘隆把报告呈送给时任湖南省委政法委书记、湖南省公安厅厅长的李江。李江批示:要由公安厅刑侦总队对郴州涉黑案件直接过问,打黑要“上管一级”。就是说区县一级的要由市公安局来打,地市州一级的,要由省级公安部门来打。

李江的批示显示了对郴州方面的不放心。孙湘隆说:“郴州那边,尤其是公安局长不得力。那好,你们不打黑,公安厅就逼着你们打黑!”

按照李江的批示,孙湘隆迅速组建了一支扫黑支队,由刑侦总队重案支队长胡新民出任扫黑支队长。孙湘隆用了三个词来评价胡新民:忠诚、刚正不阿、优秀。“我是真欣赏、喜欢这个伢子呀!”他说。

孙湘隆带着胡新民等7名打黑警察直扑宜章,因为这之前,宜章县著名的“告状人士”黄元勋将王强军黑帮团伙告到了李江那里,李江批示要孙湘隆牵头打击。

王强军的“梅麻浆”黑帮在2000年后成为郴州首屈一指的黑帮。2005年后,经曾锦春的干儿子、涉黑矿主黄生福搭线,王强军团伙成为曾锦春的“锦衣卫”。依靠曾锦春的强力支持,王强军团伙拥有除了砍刀、管杀(一种杀伤力极强的隐蔽性刀具)、匕首等冷兵器,另有枪支、土炮等热兵器,并成为了时常进行军事训练的准军事化黑帮。通过暴力,该帮基本控制了梅田镇、浆水乡50%的煤炭资源。

由于有曾锦春的保护,王强军、王刚军团伙一直没有受到法律制裁。曾锦春被抓后,王强军团伙安然无事,曾锦春干儿子黄生福数度抓了又放。2007年上半年,宜章还发生了“万民签字血泪控诉”黄生福、王强军团伙的游行事件。

胡新民调阅了王刚军的案卷——2006年王刚军带人用刀枪犯下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一审判处13年徒刑,正二审上诉间。其时胡新民发现,当地公检法在办案上就事论事,尤其忽略了王强军、王刚军是有组织、有预谋犯罪,一起涉黑案件只被当成一起单纯的刑事案件。胡新民不动声色地组织人马阅卷,形成了一个内部报告,认定这是一起涉黑案件,并报公安厅。李江批示,由省公安厅成立联合专案组,抓捕主要案犯后,再移交郴州方面。

这时,各方的阻力就来了,包括公检法,都有人前来为王强军等说情,认为不构成黑社会性质。胡新民不理,搜集完证据后,出动数百警力,将王强军、王刚军、彭米新等首恶抓捕,并于2006年10月18日移交郴州方面(称为10.18案)。要求他们按省厅意见成立专案组,这样一来,郴州方面对王强军团伙的案件就不能不追查了。

抓捕王强军的过程中,王强军显示了极强的反侦查能力,就连胡新民派人去移动公司查通话记录他都会第一时间知道。有一次,王强军请一个官员吃饭,那官员推说不在郴州,王强军当即让移动公司的人用GPS定位找出了那位官员的位置。

6天后,另外一个案子,10.24刘光运案也移交给郴州。这个案件是和王强军案同时查办的,因为腾不出手,胡新民将它交由郴州市公安局侦办,而他则代表公安厅督办。证据指向身为郴州人大代表的刘光红,涉嫌控制黑帮。但郴州市公安局只抓捕了刘光红的哥哥刘光运,刘光红迄今未受到追究,这使得刘光运团伙案一直到现在迟迟不能结案。

王强军、刘光运被抓捕,各方震动。胡新民感到一切不对劲了。郴州方面对他的态度不冷不热,对他协助查案的请求阳奉阴违。更让胡新民痛恨的是,他们还在背后“扇阴风、点鬼火”,到孙湘隆以及公安厅领导那里进谗言,说胡新民“胡搞”。孙湘隆回忆说,当时他“很配合”地“被糊弄”,表面上责骂胡新民,暗地里却加大对胡新民的支持力度。

案子移交的同时,公安厅准备选派胡新民作为“有培养前途的副处级干部”(第一号候选人)到娄底挂职,任公安局副局长。又是孙湘隆向李江建议,临时拍板让他去郴州任公安局副局长,“钉”在郴州专事打黑。

胡新民感概地说,没有孙湘隆派他到郴州去,郴州打黑是不可能动真的;没有他到郴州坐镇出生入死,就不会有后来的几个打黑大案。

作为培养对象到娄底,胡新民很高兴。作为“钉子”到郴州,胡新民并不情愿。可是“为了报答孙总队长的信任,也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更为了要帮老百姓做点事”,胡新民上阵了。2008年3月,孙湘隆把他一直送到郴州,一路上嘱咐了很多,包括郴州官场态势、如何在打黑的同时保护自身等等,让他的赴任平添了几许悲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