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dmf是什么:何为良知——媒体的伦理与守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5:25:41

何为良知——媒体的伦理与守则

2010-12-17 10: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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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金融巨子约翰·皮尔庞特·摩根(1837~1912)曾经接受过一个国会法律顾问的询问:“商业信贷的决定因素主要是贷款者的金钱还是财产?”

摩根回答:“不,先生。最重要的是品德。”

“比金钱和财产还重要吗?”

“比金钱和其他任何东西都重要,”摩根强调,“金钱买不来品德。一个我不能信任的人,即使他以整个基督世界的一切做抵押,也不可能从我这里借走一分钱。”

讲述这个故事,是因为彼时的美国与现今的中国市场有些神似:经济繁荣发展,金融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但同时,市场欺诈、道德缺失、行贿受贿等丑恶现象不绝于耳,摩根等一批投资银行家看到了繁荣背后的潜在危机,不遗余力地鼓吹诚信,并通过推动一系列市场规则的确立,将华尔街——一个公众眼中的赌场,变成了有着良好声誉的世界金融巨人。

一种品德有如此巨大的作用,恐怕当初是连摩根也没有想到的。

老摩根说过一句话让人难忘的话:“财富应该掌握在有社会责任感的人手中!”作为媒体人,学习历史经验,我们应该说:“媒体应该掌握在有社会责任感的人手中!”

无论我们的愿望是提高中国的文化竞争力,是向世界发出华人的声音,还是强化国家的软实力,都需要我们首先具备让世界尊重的品德、诚信和行业规则:这就是对良知的追求与传播。

 

“良知”最早由孟子提出来:“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 孟子讲,猛然见孺子将落井,于是心动,并且知道自己的良心到场了。这是当下即知的,不加思虑的。也就是说,良知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东西,是具有普世性的。

良知,是一种天赋的道德观念,包括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等等。有学者把良知概括为“三知”:。

一曰“知耻”。是指道德的自觉。有羞耻心,人就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在做了有违道德的事时于心不安,自觉不做会招人瞧不起的事。相反,人若无耻,就会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不可救药。

二曰“知愧”。知过能改,善莫大焉。知愧的前提是知道自己的弱点、缺点和错误。愧则有悔,愧则有疚,内心的安宁遭到破坏。

三曰“知恩”。这是人生的一种姿态,是人性的一种证明。“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人敬我一尺,我还人一丈”。一个人,乃至一个民族,倘若连起码的感恩之心都没有,若非自大狂,便是愚陋不堪了。

 20世纪20年代,饱受读者批评的美国新闻界开始了行业规则的确定和更为严格的媒体自律,他们通过分析正反两方面的案例,把抽象的良知具体化,规则化,从而揭示出新闻事业的发展方向。他们把研究成果作为大学的新闻教材广泛传播,让那些准备进入这个行业的人熟知并认同这些并非硬性规定的规则。事实证明,这种做法使美国的新闻界中涌现了当今世界最有影响力、最具实力的媒体。                                                                       美国主流新闻界认为,新闻是属于公众的公共财富,新闻只提供事实,不掺杂媒介的私家观点。客观性是美国新闻的主导原则。而这个客观性的标准是什么呢?定位是:发展于美国,奉献于世界。美国新闻由这个客观性衍生出了一套具体的操作规范:(1)以倒金字塔方式在第一段简述基本事实;(2)以五个W报道;(3)以第三人称语气报道;(4)引述当事人的话;(5)强调可以证实的事实;(6)不采取立场;(7)至少表达新闻事实的两面。(1)

 

按照美国学者弗林特的理论,新闻美德有如下十三项:

准确、详尽、全面(这是所有新闻工作者一致认同的基本美德)。

真实(更广义地说,还要求对事实的叙述不能给读者留下错误的印象)。

独立精神和勇气(公众希望报纸能在面对其他各种压力时,显示出维护独立地位的勇气)

公正、公平、正义。

得体、建设性。

诚恳、诚实、荣誉(报纸宣称他们鄙视虚伪,其行为超越报社老板和员工的私利)。

责任、值得信赖(报界认识到,在享有特权和权力的同时,也担负着同等的责任)。

乐观、进步(新闻界坚守他们对进步的信念,坚守对更美好未来的希望)。

关怀、和善、周到(报纸自称是弱者和不属于任何组织的普通大众的朋友)。

温和、均衡、审慎(新闻界声称握有合适的价值尺度,并在做出判断和告诫时态度谨慎)。

无私、服务大众(把提倡美好事物当作对社区的贡献)。

报道的吸引力和记者的良好作风

遵守专业内部守则(像其他行业一样,新闻界也有自己的一套处理内部成员关系的规则)。[2]

美国同行将这些原则称为新闻专业主义。正如中国传媒学者李青藜、展江所说,新闻专业主义尽管多半是非正式的规则和理念,客观性尽管被看成是一种可望不可及的理想和难以实现的神话,它们的确有助于形成一种独特的新闻精神和维护一种健康的新闻伦理。

有一种很流行的观点认为,良知是可敬的,但却是靠不住的,法治与规则的力量、法制健全所能发挥的效用会千百倍于人的良知。而事实上,法治与规则的实行是以人的普遍守法为基础。法治得到广泛认可和遵循的最为理想、最为有效的方式,是人们对法律的自觉认同而主动遵守。而成熟的伦理与道德良知,是这种自觉认同的前提。在一个良知泯灭或者普遍缺乏基本良知的社会,真正的法治绝无立足之可能。因此,基本良知的培育与重建,是各个行业目前都迫切需要的。特别是对于社会变革中的媒体来说,良知更是决定着行业的前途。



[1] (美)约翰·赫尔顿 《美国新闻道德种种》 219页 新华出版社 1988

[2] (美)利昂·纳尔逊·弗林特 《报纸的良知》 6页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年

 

 

ronaldongchen [2010-12-17 12:09:47 PM]

良知是人内心的东西,是属于价值观的范畴,价值观是会因客观环境而变的,所以人心是变幻无常的,良知也是不可捉摸的。当良知掺入了其他东西时,就会贬值甚至失去价值了。在金钱面前,良知值多少钱?在权力面前,偶尔没有良知算得了什么?不要奢望人们的良知,应该让别人跪求膜拜你的良知。丛林法则,才是人类社会永恒不变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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