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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7:49:03

【话题讨论】“染色馒头”再度敲响食品安全警钟,警钟为谁而鸣? <8379>字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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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在同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说,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染色馒头
       从业人员只有8人的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每天竟能生产3万个染色馒头。正是这家“高产”的小厂这几日让上海消费者见馒头色变,也揭开了中国食品安全又一块伤疤。
       央视曝光“上海华联超市等销售染色馒头”后,上海市质监局、市食品生产监督所、宝山区质监局执法人员对问题产品生产企业——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展开了调查。初步调查显示,该企业馒头年产值120万元,销往沪上10多家超市。经查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况属实,但企业负责人不承认将超市退回的过期馒头回收利用。
      
上海市市长韩正对此表示,要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此案。

瘦肉精
       一头猪从生长到宰杀,最后流向人们的餐桌,要经历养殖、贩运、屠宰和销售等几大环节。目前,这几大环节都有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把关。按道理说,一些加 “瘦肉精”喂出来的猪,就算是在养殖环节没有被发现,那么到了贩运、屠宰和销售环节,也应该遭到查处。但事实并非如此,记者调查发现,在河南省孟州市、沁阳市、温县和获嘉县,生猪养殖环节违禁使用 “瘦肉精”几乎成了一个公开的秘密。
       这家养猪场位于获嘉县亢村镇,在当地颇具规模,办公室墙上挂着一个 “河南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的牌子。
       养猪户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这个牌子是花钱办的,有时候赶上监管部门突击检查,会得到一些额外的照顾。

地沟油
       据估计,目前我国每年返回餐桌的地沟油有200万~300万吨。而中国人一年的动、植物油消费总量大约是2250万吨——也就是说,按照比例,你吃10顿饭,可能有1顿碰上的就是地沟油。

牛肉膏
       2011年4月12日,合肥,记者进行90分钟让猪肉变牛肉的实际操作验证。

       步骤一:可以让猪肉变牛肉的极品牛肉精膏。
       步骤二:透骨增香剂,可以去除猪肉的味道。这一小袋可以供50公斤猪肉使用
       步骤三:猪肉加添过牛肉膏后在盘子里腌制 涂抹过牛肉膏的猪肉和未涂抹过的猪肉对比  
       步骤四:经过2个小时的烹制,真猪肉与假牛肉的对比。涂抹过牛肉膏的猪肉跟真牛肉很像

近期其他食品安全事件

 染色馒头:        温州工商部门日前查处一家制售染色馒头作坊。据悉,3月22日到4月14日该作坊卖出约19.48万个染色馒头,其中1.1万个卖给附近一所高校。

 过期板鸭:      日前,沃尔玛百货公司重庆九龙广场店将已过保质期的板鸭进行油炸加工并上柜销售,被重庆工商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经查明有200余公斤被加工过的过期食品已销售出去,其库存约有1800公斤。
好又多事件:         2011年1月3日至4日,海珠区前进路“好又多”超市销售的散装大米、散装香菇、肉滑、活鱼、散装粉丝、散装宽粉条等食品内含有有害物质。目前,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海珠区政府等部门已介入调查处理。其他超市和市场没有类似情况。

过期牙膏:        在家乐福超市买的牙膏,牙膏盒上的外贴标签显示有效期为2013年,但撕开这个标签,盒上印的有效期却为2006年12月至2009年12月。10月31日晚,一篇《在家乐福买到过期牙膏,很是生气》的帖子引起网友关注。
       发帖的网友说,自己在袁家岗家乐福超市买了一盒田七牙膏,晚上拿出来才发现,牙膏外盒有一张加贴标签,撕开标签,盒子上赫然印着“有效期为2006年12月至2009年12月”的字样。在大超市竟然买到过期产品,这名网友十分生气。他将问题牙膏的相关图片连同收银小票的图片一并发到网上。帖子出来后,引起了网友的一片哗然。

       行政监管积弊不除,食品安全的承诺即是一句空话。而行政体制内积弊是不可能依靠自查、自检就可以破解的,需要来自外界强有力的监督和问责。上海“染色馒头”事件发生后,无良生产企业迅速被吊销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公司法人代表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部门依法刑事拘留,但对监管机构的司法问责将何时启动呢?渴求食品安全的消费者,同样期待司法之剑挥向这些领域,追问这本应确保公民安全的“最后防线”是如何崩塌的。

       回顾近年来的食品安全事件,对犯罪企业,尤其是中小民企的司法追责已基本到位,但是,对失职、渎职的监管者的司法问责却远没有到位。今年3月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刚刚下发《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相关职务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从司法层面加大对国家公职人员在食品安全失职、渎职犯罪的查处,明确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者和执法者要有司法问责。人们普遍认为,这将极为有效地提高监管效力,从而遏制食品领域里的不法行为。这也让“馒头事件”的问责,在某种程度上有了示范效应。

        花样百出的食品安全事件,挑战着消费者的想象力;监管的无序和失措,则挑战着管理者的信用和权威。

       前两天一个媒体朋友发的微博这样写:质检部门被“积极过头”的记者们惯坏,长期冬眠,不喜出风头。他们享受于:媒体曝光、社会惊雷、质检出动、拉网排查、清算企业、销毁产品、安抚人心的流水线工作流程,第一道工序媒体不曝光,他们就不会启动以上程序。

“染色馒头”再度敲响食品安全警钟,警钟为谁而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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