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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03:35:07
陈光武:特警讨薪,缺乏法律依据2011-5-8 2:13:58

                       特警讨薪,缺乏法律依据

    近日,重庆出动武装特警为民工讨薪的新闻在网络广泛流传。

    据重庆警方通报称,4月30日晚,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一负责人办案途经江北区三湾路中凯城市之光工地附近时,遇上一群手持铁棍菜刀的男子正在工地外追打几名中老年男子。该负责人迅速下车亮明身份制止,不料竟遭到围殴。
     江北区警方赶往现场,将2名行凶滋事的男子控制后,调查得知,行凶男子均系中凯城市之光工程项目部的保安。工头俞刚为对付讨薪民工,以每月5000元工资养着一支由20多个社会闲杂人员组成的“黑保安队”。讨薪农民工反映,“他们名字叫保安,其实就是专门教训我们讨薪者的打手。”
     4月30日,警方连夜抓获了工头俞刚、“黑保安”头目郭明全及其手下的黑打手共计18人。5月1日,警方对该工地进行了查封。现场的数十位工人表示,此前以俞某为首的项目部,从去年以来拖欠他们的工资每人1.2万到2万不等。
    5月3日下午,江北区政府和市公安局对首批完成核算的80余万元拖欠工资进行了兑付发放,首批61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血汗钱。

    拿到薪水的民工感恩戴德。不少网民拍手叫好。但是,理性的看待这一群众拍手称快的创举,其实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首先,欠薪是民事范畴,并非刑事犯罪。特殊警察的“特”,是否“特”到包揽万象,民事刑事通管,目前没有法律依据。正常情况下欠薪属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应当由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和人民法院管辖,公安动用特警强行干涉民事纠纷涉嫌越俎代庖、滥用职权。

    其次,从相关报道了解,公安机关是先把包工头和“黑保安”控制,而后协助民工清欠工资。这种依仗国家强制力为依托的简单化讨薪,对工头欠薪的数量、民工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等工资要素都无法平等的核准和清算,不仅妨害了民事权利的平等性,也会为将来的善后留下后遗症。

    再次,此种情形广泛宣传,必然造成对社会的误导,受众会认为公安特警讨债是最合法、最快捷、最有效的方法和途径。例如许多网友就产生了应当“以此为契机,全国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的荒唐期待。如果各地都真的仿效重庆动用特警实抢荷弹为民工讨债,将对社会劳动管理秩序,甚至经济运行秩序造成难以想象的冲击和破坏,后果不堪设想。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治社会应当依法办事。没有法律依据的事情任何人都不能办。公安人员手中的枪杆子,是对付犯罪分子的。实抢荷弹用来制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可以,但绝不可以用来讨薪。

    有网友留言不无赞叹地说:“只有重庆才有如此雷厉风行的大手笔”。

    这点我信。是的,只有重庆。万幸,只有重庆。但愿,只有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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