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饮料柜:算不清的“三公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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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不清的“三公消费”

2011-04-18 18:36:35 来源: 瞭望东方周刊  跟贴 1083 条 手机看新闻

今年的廉政会议上,温家宝总理说“要完善民主程序,没有程序的民主就没有实质的民主”,“政府的工作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这是一条重要的政治原则”。

此文发表后,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对此予以否认,并给出数据称以上三类开支合计1201亿元。

《望东方周刊》特约撰稿刘琳、记者芦 | 北京报道

3月25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讲话时指出:“要继续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今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三公’支出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削减。”

总理单提“三公”支出丝毫不让人意外。在行政开支中,最受公众关注的就是“三公消费”,即公车购置和运行费、公费出国、公务接待费。

中纪委曾在2010年底透露,各地区各部门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三项经费的财政预算,在2009年缩减158.06亿元的基础上,2010年又压缩57.51亿元,其中出国(境)费压缩4.15亿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压缩17.02亿元、公务接待费压缩36.34亿元。

糊涂账

2009年10月23日,广州市114个政府部门的2009年部门预算均上网公开。这是中国第一次有市级政府把全市各部门的预算在网上公开。不过,公众并未在其中算出最为关注的“三公”消费。

事实上,在目前我国财政预算分类科目中并没有“三公消费”这一科目,“三公”支出的钱实际是分散在很多科目中的。而正是因为这一“技术性原因”,即便政府公布了部分账本,也鲜有人能够真正准确地算出“三公消费”的数据。

全国人大特约研究员王锡锌2008年曾在央视的节目中透露,“社会上有个说法,中国的三公消费每年高达9000亿元,占行政支出三分之一”。

早在2006年3月,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就在《学习时报》撰文称:“2004年公车消费、公款吃喝和公费出国三者相加为9000亿元。”

此文发表后,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对此予以否认,并给出数据称以上三类开支合计1201亿元。

但该负责人同时表示,上述数据是根据中央和地方决算报表所列数据统计的(未包括转嫁到企事业单位的相关开支),实际生活中估计会略高于这一数字,但远远没有达到9000亿元的水平。

2011年3月31日,千呼万唤之中,北京市财政局向社会公布了北京市的公车数量, 将公务车辆具体到个位数。

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北京市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有数为62026辆,其中市级公务车20288辆。

消息一公布,立刻引起公众的广泛质疑。

许多业界专家认为北京公务车统计口径存在差异,公布的数量仅为“狭义公务车”数量,即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的数量,而不是广东2009年初叫停10类公务车“变相”超编购买使用现象时定义的“广义公务车”数量。

改革困境的弓长岭样本

在“三公消费”中,公务用车消费占最高比例。

有关统计数字显示,早在“八五”期间,全国公车耗资720亿元,年递增27%,约为GDP增长速度的3.5倍。到了20世纪90年代后期,全国约有350万辆公车,包括司勤人员在内耗用约为3000亿元。

在社会强烈呼吁下,各地纷纷采取了“卖公车、发补贴”的办法。

然而,汽车在政府采购物品中始终占据前三位,2005年全国政府采购公车花了600多亿元,2006年则一举突破700亿元,占财政部预计实现的3000亿元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近1/4。

在2010年3月下旬的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曾明确指出,目前我国已经具备了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制度改革的条件,要在严格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同时,加快推进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制度改革。

挖不完的“小金库”

从1978年至2009年,国务院就“小金库”问题曾经发出过11次清查文件,效果并不显著

《望东方周刊》特约撰稿刘琳、记者芦 | 北京报道

2009年5月22日,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原经营发展部部长于小兰,因侵吞隐匿在“小金库”的3600余万元公款,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死刑。

一年半后,辽宁抚顺市顺城区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罗亚平因贪污敛财涉案过亿,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其贪污的很大一部分金额被认定在顺城区土地经营中心的单位小金库里。

同一年,上海东方航空运行控制中心原总经理施国峰被查出在其控制下的东航飞行控制中心私设上亿元小金库。

中国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原主任南勇一案也爆出消息,赞助商赞助国字号球队打热身赛的绝大多数资金,最终流向了足协“小金库”——  足协下属的福特宝公司。

在官员腐败中,“小金库”案例不胜枚举。

“小金库”里的天文数字

“小金库”,即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它实质上来源于政府部门预算外的收入。

根据官方公布的数据,2010年预算外资金达2.9万亿元,相当于全国国民收入的35%,地方政府收入的76.12%。

这部分收入本应该用于各地的建设项目,其中一部分为某些部门和个人私自掌管,未列入账簿从而成为“小金库”。

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不准设“小金库”,但“小金库”依然以各种形态或明或暗存在,如一张张温床,孕育着腐败与犯罪。

2011年3月23日,财政部公布,截至2010年底,全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共发现“小金库”50738个,涉及金额238.8亿元。其中,2010年新发现“小金库”27036个,涉及金额130.47亿元。

2009年4月至2010年12月10日,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共清理出“小金库”25738个,涉及资金127亿余元;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发现“小金库”19855个,涉及资金88亿余元。

全国因设立和使用“小金库”受到行政处罚的842人,受到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1827人。

病根是“有地方存,能随意花”

“小金库”问题是长期形成的一个顽疾。从1978年至2009年,国务院就“小金库”问题曾经发出过11次清查文件,但“小金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严打效果并不显著。

数据显示,1978年,全国预算外资金为347亿元,相当于预算内收入的30.6%;到1992年,全国预算外资金为3855亿元,相当于当年预算内收入的90%以上。“费大于税”,是这种情形言简意赅的真实写照。

2009年5月31日,中共中央纪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制定了《“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小金库”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按照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罚款合计金额的3%~5%,给予举报人奖励,奖励资金最高额为人民币10万元。

然而根据官方公布的数据,2010年预算外资金仍达2.9万亿元。

3月25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讲话时指出,我们治理“小金库”,搞了多年,也下了很大功夫,收到了一定成效,但始终没有彻底解决,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部门的“私房钱”有地方存,能随意花。

(本文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