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展示柜用rs485通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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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的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国徽,由国务院制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徽
民警帽徽:银色版
武警帽徽:彩色金盾版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1]
命案必破
刘金国 副总警监
孟宏伟 副总警监
张新枫 副总警监
陈智敏 副总警监
黄 明 副总警监
兼督察长
- 第三十七条(执行逮捕)
- 第四十条(通信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东长安街边的公安部大楼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法委员会
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安全机关:国家安全部
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部
香港特别行政区:保安局(警务处、消防处、入境事务处)
澳门特别行政区:保安司(治安警察局、消防局)
中华民国:内政部(户政司、警政署、内政部消防署、入出国及移民署)
国际刑警组织
- ^ 1995年10月15日江泽民为济南交警的题词
及其负责人、具体工作承担机构
-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
- 主任:温家宝
-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主任:王东明
-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主任:温家宝
-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
- 主任:温家宝
- 国家发改委
- 总参谋部
- 总政治部
- 总后勤部
- 主任:温家宝
- 总参谋部
- 总参谋部
- 卫生部
- 国家林业局
- 主任:刘延东
- 教育部
- 总指挥:回良玉
- 水利部
- 主任:刘延东
- 全国妇联
- 主任:回良玉
- 民政部
- 总政治部
- 主任:回良玉
- 中国残联
- 办公室
- 主任:谢旭人
- 财政部
- 主任:回良玉
- 民政部
- 组长:温家宝
- 国务院办公厅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主任:孟建柱
- 公安部
- 主任:回良玉
- 民政部
- 组长:温家宝
- 国家发改委
- 组长:温家宝
- 国家发改委
- 组长:张平
- 国家发改委
- 组长:温家宝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组长:温家宝
- 国家发改委
- 组长:温家宝
- 国家能源局
- 主任:张德江
- 国家安监总局
- 主任:李克强
- 卫生部
- 主任:王岐山
- 商务部
- 总指挥:贾治邦
- 国家林业局
- 主任:李克强
- 办公室
- 主任:李克强
- 办公室
- 主任:马馼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 组长:李克强
- 国家发改委
- 组长:张德江
-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英语:Ministry of Public Ser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PS)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全国公共安全工作的组成部门,是全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公安现役部队(武警边防、警卫、消防部队)的最高领导和指挥机关。其前身是1949年10月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
目录
[隐藏]- 1 主要职能
- 2 组织结构
- 2.1 内设机构
- 2.2 其他机构
- 2.3 公安部直属高等院校
- 3.1 宪法和基本法律
- 3.2 普通法律
- 3.3 行政法规
- 3.4 部门规章
主要职能
-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 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 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
- 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 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 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 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
- 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1]
组织结构
内设机构
1989年3月5日,公安部发出《关于印发公安部“三定”方案的通知》。为便于工作,公安部各局、司重新编排序号,如一局、二局等等。上述各司局的序列号只在公安机关内部使用。办公厅、政治部等不排序列号。注意,上述序号名称不能加“第”字头,即不能称为第一局、第二局等。
- 一局:国内安全保卫局
- 公安部警务保障企业管理办公室(设在一局,对内称两化企业管理办公室,是公安部警务保障企业领导小组的办公室)
- 二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兼证券犯罪侦查局)
- 三局:治安管理局
- 四处:人口统计处
- 四局:边防管理局
- 五局:刑事侦查局
- 十二处:警犬处
- 物证鉴定中心(原公安部第二研究所)
- 公安部昆明警犬基地
其他机构
- 办公厅
- 政治部
- 人事训练局
- 院校处
- 现役干部处
- 人事训练局
- 宣传局
- 人民公安报社
- 群众出版社
- 啄木鸟杂志社
- 宣传处
- 群众工作处
公安部直属高等院校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同时保留公安部人民警察干部学校的校名)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培养指挥管理和专业技术警官的本科院校)
- 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
-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法规和制度
宪法和基本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执行逮捕权、通信检查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普通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行政法规
-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部门规章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
- 《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队工作规定》(1997年9月10日公安部令第31号公布施行)[1]
- 《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规定》 2007年9月26日 [2]
历任部长
参考文献
- ^ 中国公安机关的职责与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 1991年11月22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公安部科技司的技术侦察工作划归新成立的技术侦察局。技术侦察局使用科技司的原序号为十二局。科技司不再排序列号。根据1998年8月11日的《公安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技术侦察局改称行动技术局。
- ^ 走私犯罪侦查局纳入公安部编制机构序列,列为公安部第二十四局,印章从1999年1月1日起启用。
- ^ 2002年3月5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公安部反恐怖局
- ^ 2002年6月11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同意,在公安部纪委加挂公安部审计局的牌子,对外称公安部审计局
- ^ 2000年5月11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在公安部设立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