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色战地2视频:从药家鑫到陈光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0:50:55
 从药家鑫到陈光标

                     ——为陈光标辩

                        彭学明

    今天,我把药家鑫和陈光标放在一起,是因为这段时间媒体铺天盖地的报道都与他俩有关,是因为他俩的行为引发出了社会上关于“人”和“人性善恶”混淆视听的基本评判。药家鑫明知是故意杀人,我们的媒体和少数法律“砖家”们偏说是激情杀人,是弹钢琴的手把杀人当做弹钢琴一样机械性地杀人,也就是说下意识的杀人,非暴力行为。而陈光标明明是捐资行善,我们的媒体和“砖家”却偏偏说暴力行善,是抹着慈善的口红,披着慈善的外衣,行的是道德暴力。善恶是非,就这样在公众视听中公然扭曲、颠倒、变形、变态。一些媒体和“砖家”对药家鑫之恶的大慈大悲,对陈光标之善的落水狗似的痛打,显示的是我们一些所谓“砖家”和媒体的良知与正义的严重偏离与荒谬。

    药家鑫开车撞伤了人,不是上前救助,而是连捅几刀,把伤者杀死。这明知是故意杀人致死,是恶之极致的行为,我们的法律“砖家”却说因为死者在死前看了一眼药家鑫,激起了药家鑫的杀人动机和杀人行为,是激情杀人,可以从轻处理。言外之意,是死者死前不该看药家鑫,不该看看是谁撞了她、杀了她,不看的话,药家鑫就不会杀她,所以,错在死者。还说药家鑫是弹钢琴的,药家鑫杀人时,以为自己是在弹钢琴,所以,药家鑫杀人不是有意的,而是无意的,是机械性的、习惯性的动作,法律更应该据此从轻处理药家鑫。而当网民和正义人士对这些所谓法律“砖家”提出质疑和批评时,这些“砖家”又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给大家拍了一个砖头,说大家不懂法律,说有趣的话把他们所写的法律书都看看、学学,真理在他们的书里。

    真是了不起啊!这是什么法律?这是什么逻辑呢?实在是匪夷所思!这么一个不争的事实,居然能够被那些法律“砖家”们利用自己的超常学识找出这么多可以开脱死罪的理由,不知道还有多少罪恶会被这些法律“砖家”们如簧巧舌变成一口唾沫吞掉、吐掉、抹掉?我在想,如果被杀的是这些法律“砖家”的亲戚朋友,他们还会挖空心思地找理由说是激情杀人,是弹钢琴,是下意识,可以从轻处理吗?他们一定会说,会。可真会吗?天知道。幸好,我们的司法机关并没有被这些巧舌如簧的“砖家”所左右,公正地判决了药家鑫杀人案。要不,真是没有法律,没有公理,没有世道了。

    而对利用自己所赚钱物倾力慈善的陈光标,我们的“砖家”和媒体却采取的完全是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态度。盈江地震,陈光标和灾民们拿着陈光标捐助的钱照了一些合影,被媒体照排出来后,引发了一系列口诛笔伐的行为。比如给陈光标戴上暴力慈善的帽子,比如质疑陈光标的捐款目的,比如调查陈光标捐款数目,比如怀疑陈光标与政府的猫腻等,大有墙倒众人推、痛打落水狗之势。真应了古人说的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人秀于世众必毁之,出头的椽子最先烂。

   先说暴力行善。什么是暴力行善?”。“暴力行善”一词的发明人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在谈陈光标高调行善时这样解释到:“如果以丧失受赠人的尊严来获得自己的某种满足,这是一种慈善的暴力行为。”陈光标暴力行善的大帽也就因此戴上。从字面上,我赞成徐永光的这种解读。暴力和行善看似背离的两种行为,有时候是会奇妙地组合在一起的。比如,我们的家长就往往用暴力来教育我们的孩子,暴力的目的是基于为了孩子好这一善意。但我以为徐先生的解读并不全面,真正的暴力行善,是建立在强人所难的基础上的,就是说受赠人不需要受赠,或者不要受赠,施赠者强迫别人受赠,以达到自己的目的,获得自我的满足。而陈光标的行善行为不是强迫的暴力行为,把暴力行善用在陈光标身上,实在是冤枉了陈光标。陈光标似的行善不是暴力行善,最多只是高调行善,或者是秀场行善。与暴力无关。我想为陈光标多喊几句。

    其一,陈光标的行善,并没有强人所难,他行善的受赠人都是迫切需要行善需要帮助的人。

    其二,陈光标行善请媒体报道跟政府官员送温暖请媒体报道是一个性质的行为。他不过是要求跟受赠人照了几张合影,然后被媒体照排了出来。这有什么呢?如果这是伤害了受赠人的尊严,是暴力行善,那么,每年我们从中央到地方的政府官员都下乡给穷苦人送钱送物送温暖时,也都带着记者和媒体,也都跟那些受赠人合影、留念,并在大报小报和电视广播及各种传媒中广为宣传,那是不是也伤害了受赠人的尊严?是不是也是暴力行善、暴力送温暖呢?如果政府官员是,那么陈光标就是。如果政府官员不是,那陈光标就不是。为什么政府官员用公款公物行善时是送温暖,而陈光标用自己辛苦钱来行善时就是暴力呢?为什么政府官员用公款公物行善让媒体报道就不是以丧失受赠人的尊严来获得自己的某种满足,而陈光标用自己的辛苦钱行善让媒体报道就是以丧失受赠人的尊严来获得自己的某种满足呢?难道就因为陈光标是老百姓,而政府官员是官员?

    其三,媒体一再质疑陈光标高调捐款的动机,为什么不问问陈光标高调捐款的真正动因呢?他为什么要把钱物直接捐到受赠人手上,而不捐到慈善机构呢?为什么不深入了解下慈善机构对善款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呢?

    其四,媒体说陈光标因为投身慈善而得到了许多荣誉和好处,特别是得到了政府的信任而收获了不少订单,便认定陈光标搞慈善是假要项目是真,认定陈光标和政府之间有潜规则。我只是想说,陈光标不是纯粹的慈善家,而是企业家,陈光标要搞慈善,必须有企业做支撑,没有企业的发展壮大,他的慈善就是空谈。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所以,他搞投资,搞项目,无可厚非。通过投资的项目赚钱生利,再搞慈善,更无可厚非。他捐助公益,回报社会,社会给他荣誉,政府给他信任,人们给他掌声,那也是应该的。褒奖那些对社会有贡献的人,是我们这个社会应有的准则。至于陈光标和政府之间有不有潜规则,那是检察院和纪委调查落实的事,另当别论。

    其五,媒体说陈光标捐款的数额有水分,也许有,也许没有。但是媒体想过没有,就算有水分,他也是了不起的。比起那些把受贿得来的巨款存在国外的贪官污吏,他要伟大得多!比起那些在国家和民族遭逢大灾大难一毛不拔或者飘点毛毛雨的亿万富翁,他要高尚得多!比起那些一分不捐或者假捐都可以成为国家形象宣传片代言人的少数影视明星,他要真实得多!因为他毕竟捐了那么多有据可查的几个亿!因为他毕竟已经公证要死后把所有产业捐献给国家!当我们政府部门的GDP数据都层层有假、连共和国总理都不相信那些GDP时,我们何必苛求陈光标是一个完人呢?

    所以,我想说,那些“砖家”说陈光标行善是暴力行善有失公允,我们的社会需要这样倾力行善的企业家。我们纠缠在陈光标每一笔善款是否完全真实是没有必要的,捐总比不捐好。我们总质疑陈光标的高调行善行为是不妥的,高调也好,低调也罢,只要他的心中装着国家和那些受苦的人,只要他在国家和百姓危难时能够挺身而出,他就是好样的。我们何必在乎他以什么方式挺身而出?只要陈光标的善款来路正当,我们都应该由衷的表达我们的掌声和敬意,而不应该简单地讥讽为慈善口红和伪善。正像陈光标所说,当我们把一根指头指向别人大声斥责时,那三根指向自己的指头是否该扪心自问下,我们自己做了些什么?别马列主义镜子只照别人不照自己。陈光标也是凡人不是完人,我们应该多宽容他,多鼓励他,也多提醒他、点拨他,而不要打倒他、打杀他。宽容一个陈光标的高调慈善行为比宽容一个药家鑫的杀人致死行为更具有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鼓励一个高调行善的陈光标比鼓励一个恶毒杀人的药家鑫更让这个社会安全可靠和顺应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