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府一天的开销:与法律同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8:38:54
与法律同行 赵兰馨

第一次与法律邂逅,应该是在我五岁那一年。妈妈牵着我的小手到菜场买菜。来到菜摊前,妈妈一边挑挑拣拣,一边讨价还价,不经意之间松开了我的手。菜摊的边上有一家小吃店,小吃店的主人养了一只小狮子狗,挺好看的,挺好玩的。我唤它,逗它,还把手里的半截油条递给它:小狗太贪心了,叼走了油条,顺带还在我的手指上吮了一口,留下了一道血印。那时,我感觉有点疼,更重要的是那血吓坏了我。我举着小手,找到妈妈。妈妈大吃一惊,问明情况,找到店主。店主见自家小狗惹祸,无从抵赖,只好差人领着我到医院打针。

店主人为什么会那么爽快呢,近两百元钱呢?我问妈妈,妈妈却训了我一顿,严厉警告我下次不许再逗小狗玩。

现在回想起来,其实应该是相关法律护佑了我,比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饲养宠物新规定》等,是法律保护了我,帮了我的忙,为我讨回了公道。

稍大一些以后,我迷上了中央电视台的法治频道CCTV-12,几乎每日必看。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名为“法律讲堂”的节目:做节目的时候,请来许多律师作为主持人,详细分析讲解各类刑事、民事案件,什么儿女不赡养老人啦,什么合同诈骗啦,什么雇佣童工啦等等。

从那个上面我还知道了一些跟自己有着密切关系的法律,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这部庄严的法律让我知道了,读书学习享受教育既是父母的义务,是儿童的权利,又是国家的法律规定;我们之所以能够拥有免费课本,不用缴纳学费,这背后都是有法律作为强大的支撑的。再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区》,它让我知道了父母不能翻看孩子的日记,私拆孩子的信件,不能训斥孩子强迫孩子——我的父母其实在这些方面做得都是挺好的,他们总是耐心的教育我、引导我,特别懂得尊重我,呵护我。这样,我知道了原来父母的行为也是一种知法守法的自觉行为。但是,就在我的身边,有很多同学的父母却做不到这些。我为我自己拥有的一切感到骄傲和自豪,同时又为我的一些同学被父母或者其他什么人无端伤害而感到痛心和不平。有时我真想把这些父母或者什么人找来,告诉他们,这样对待你们的孩子、对待未成年人是违法的!

就在国庆期间,妈妈为我买了一部电子辞典。开始用起来还挺顺手的。可是两三天后,问题来了,个别按键有点不听使唤了。我告诉了妈妈。妈妈一点也不着急,她告诉我,没关系的,这个星期天带我去商场换一个来。我有点疑惑,人家要是不给换,那怎么办呢?爸爸一听,就乐了,他问我,商家怎么可能不给换呢?我们有尚方宝剑呢!爸爸扬了一扬手中的书。我一看,那是一本法律汇编。我一把从爸爸手里夺过这本书,打开目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下子映入了我的眼帘。“爸爸,你说的尚方宝剑就是它吧。”爸爸点点头。我心里也乐了。

与法律同行。

生活在法制社会当中,法律陪伴着你,陪伴着我,陪伴着我们每一个人。人与人之间、事与事之间,一切都依照法律的规章而来,一切都依照法律的规定去办,这社会的美好和谐就不再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