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龙的女的故事:大连新闻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04:45:28
 近年来,辽宁农产品加工业得到了快速增长。仅2008年前三季度,辽宁省农产品加工业就实现销售收入2406.6亿元,实现利税192.7亿元。全省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共319个,其中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22个。截至2008年底,辽宁农产品加工业的规模已逼近石化、冶金行业,成为我省继装备制造、冶金、石化工业之后的第四大支柱产业。

    农产品加工业的快速发展,一方面为我省未来农产品加工业的进一步做大做强奠定了坚实基础,另一方面也对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相关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产业升级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如何优化农产品购销关系以保障大规模生产对原材料稳定供应,如何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与档次提升,以及怎样确保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等问题,都摆在了经营者与各级主管部门面前。

    订单农业已成为辽宁农产品加工业做大做强的关键

    虽然近年来我省农产品加工业的规模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着大而不强的问题,真正在全国知名的品牌并不多,大多数产品的层次较低,这非常不利于我省农产品加工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因此,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在今后的一个时期内要注重名优新特产品的开发,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比重,实现产业的优化升级。而在这一产业升级的进程中,优质、特色农产品原材料的充足供应是重中之重。另外,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规模化生产需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这里的“稳定”,不仅包括供应量(产量)的稳定,还包括质量与价格的稳定。只有这样,才能规避公司经营过程中因原材料的不稳定供应而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规模越大,对原材料稳定供应的需求就越强烈。

    所以说,名优新特农产品的稳定供应,已经成为我省农产品加工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实现产业升级优化的关键问题。而传统的农产品市场交易方式只能满足大众化的普通农产品供给。因此,保障优质、特色农产品稳定供应的重任就落到了订单农业的头上。通过与农户签订订单并提供必要的履约激励(订购、附加服务等),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以引导农户投身优质特色农产品的生产,满足产品升级和规模化生产的需要。

    当前我省订单农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订单农业对于我省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但我省的订单农业发展却并不如人意,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从订单农业的组织模式看,我省订单农业的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自1993年山东省潍坊市率先提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战略以来,订单农业作为农业产业化的重要形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实践中,订单农业的组织模式也逐渐的发展与完善,从最初的“龙头企业+农户”模式逐渐发展出了“龙头企业+经纪人+农户”、“龙头企业+生产大户+农户”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新型订单农业组织模式。这些新型订单农业组织模式与传统的“龙头企业+农户”的订单农业组织模式相比,在增加农户收入,提高订单履约率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在辽宁,订单农业的组织模式还大多停留在“龙头企业+农户”的初级阶段,经纪人、生产大户以及合作社发展缓慢,功能弱化,在订单农业发展中的作用并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2.从订单农业的农产品特点看,我省的订单农产品的档次不高。虽然我省的一些订单农业项目已经在提升订单农产品档次、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优质农产品上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总体来看,订单农产品中的绿色、无公害产品比重还不高。低档次、普通农产品既不能满足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升级优化对优质农产品原材料的需求,也无法充分发挥订单农业所实现的农企之间协同的价值。

    3.从订单农产品的生产环节看,优质特色农产品的种养技术匮乏。优质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对农户的种养技术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为了解决农户的种养技术落后问题,我省部分订单农业项目的龙头企业积极探索帮助农户掌握新种养技术的措施,一些企业主动联系相关科研院所,甚至组建了自己的农技人员队伍。但从整体上看,优质特色农产品的种养技术还是相对匮乏,这成为我省订单农业向优质、特色农产品转型升级的瓶颈。

    4.从订单的履约状况看,农户和龙头企业的违约现象仍然时有发生。虽然在生产之前农户就和龙头企业达成了协议,有的甚至规定了具体的处罚条款。但从实际运行效果来看,一旦订单农产品价格上涨,农户往往无视订单的约束,谁出的价钱高就卖给谁。而一旦订单农产品价格下跌,龙头企业就会采取压级收购,甚至彻底拒绝收购,导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成为一句空话。

    加快辽宁订单农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1.以具有地方特色的优质农产品为突破口,推动订单农产品的升级。要以具有地方特色的畜牧、水果、水产等优质农产品生产为突破口,推动订单农产品向地方特色、绿色、无公害的方向发展。与此同时,为了避免在农产品市场上出现以次充好的情况发生,保护特色优质订单农产品能够正常进入市场,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农村经济委员会、海洋与渔业厅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农产品销售市场的监管,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

    2.乡镇农业五站应转变运营方式,走向订单农业第一线。乡镇农业五站(乡镇农技、畜牧兽医、农机、经营管理、水产五站)曾是我国重要的农业技术推广组成部分,但在农业改革的过程中受到了严重的冲击,普遍出现了“网破”、“线断”、“人散”的现象。而订单农业在发展特色、优质农产品的过程中,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经常会遇到农业技术难题,迫切需要有专业的农业技术人员与机构的指导,这为乡镇农业五站走出困境提供了绝佳的机遇。因此,为了解决农户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在订单农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各级政府应该提供必要的启动经费,并推动乡镇农业五站走向订单农业第一线,积极寻求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帮助其进行农户的农业技术培训与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田间指导。

    3.促进订单农业项目的交流,鼓励探索新型订单农业组织模式。随着订单农业的不断发展,传统的“龙头企业+农户”的订单农业组织模式已难以满足当前经济社会要求。各级政府应积极推动我省现有订单农业项目的组织模式优化升级工作。一方面,要组织跨地区的改革经验交流活动,并对各地的典型经验进行及时的总结与推广,引导现有的订单农业项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订单农业组织模式。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应该提供优惠政策,吸引运营效果好、组织模式先进的外地龙头企业到辽宁开展订单农业项目。通过这些企业的示范作用,推动辽宁订单农业组织模式的优化与升级。

    4.大力培育当地的农村经纪人,发挥其在订单农业中的积极作用。与农户同属一个“熟人圈子”的本地经纪人与外地经纪人相比,其与农户之间交易的履约倾向更高,监督成本更低,因而能够有效提高交易效率。为了充分发挥本地农产品经纪人的积极作用,地方政府应为农村经纪人的活动创造宽松的环境,如放宽注册登记条件、制定出一系列专门的优惠政策等。对于诚实守信的经纪人,可给予办理守信证书,以便于其更好地开展购销活动。此外,还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将农村经纪人的作用和地位,经纪人的组织形式、注册条件和注册程序,宣传到广大乡村,以此扩大农村经纪人在农村的影响,引导农户积极投身于农村经纪人行业,并积极引导和帮助农村经纪人组成各类经纪组织和实体。

    5. 规范和扶持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农民合作组织介入公司与农户之间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模式,能有效地节约交易成本和抑制机会主义行为,是一种有效的订单农业组织模式。但从目前的研究来看,这一作用并没有发挥出来。出现这种情况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农民合作组织形态和内部治理不规范、功能不健全,与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组织相差较大。所以,必须进一步规范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并采取有效政策予以扶持。在合作社内部要构建“能人”治社与民主管理相协调的运行机制,完善合作社的利益分配机制。政府主管部门应在资金、税收、金融、产业配套政策等方面对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给予扶持,以促进农民合作社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