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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城县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维护稳定工作的意见》和《石城县维护稳定三级网络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在县、乡(镇)、村(居)三级建立健全维稳网络,筑牢维稳防线,进一步加强维稳工作。
一、建立一套机构。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维稳三级网络建设领导小组,增加适当编制,配齐配强县委维稳办领导和工作人员;在乡(镇)和各单位均设立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单位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下设了维稳办,由乡(镇)党委政法委员和分管领导兼任主任,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在村(居)设立维稳工作站,由村(居)支部书记兼任站长。三级网络建设分为宣传调研、规范建设、总结验收三个阶段推进。
二、配强两支队伍。1、配置维稳信息督查员、维稳信息员和社会信息员。一是在各乡(镇)配置维稳信息督查员。有派驻维稳信息督查员的乡(镇),由派驻维稳信息督查员担任,没有派驻维稳信息督查员的乡(镇)则由乡(镇)政法委员兼任。二是由各乡(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综治干事担任本乡(镇)、部门的维稳信息员,各村(居)委员会治保主任兼任本村(居)维稳信息员,并在各乡(镇)、村(居)、单位广泛发展社会信息员。其中每村(居)至少发展1名社会信息员,县直(驻县)相关单位根据工作性质和稳定状况在对口领域发展若干名社会信息员,社区、乡村、学校、企业、市场、公共场所等重点部位均物建社会信息员。三是分级管理和补贴维稳信息员。乡(镇)、县直(驻县)单位的维稳信息员由县委维稳办和乡(镇)、单位双重管理、培训、使用。经县委维稳办培训并审批后发给上岗证;村(居)和县直(驻县)单位的下属部门维稳信息员由各乡(镇)、县直(驻县)单位管理、培训、使用,经乡(镇)和县直(驻县)单位培训并审批后发给上岗证。维稳信息员补贴360元/年,资金由财政和乡(镇)、单位各解决50%。2、组建应急处突队伍。县一级组建了一支50人的专业应急队伍,各乡(镇)相继建立了一支不少于20人的应急队伍,全面提升了应急处突能力。
三、健全三项机制。一是健全维稳信息“动态收集”和“即时报送”机制。坚持涉稳紧急重大信息“即报”制度。二是健全维稳信息研判分析和预警预测机制。做到涉稳情况每日一报告、每周一分析、每月一研判、每季一调度、每半年一小结、每年一总结,坚持好每月一次“三办”例会(维稳办、综治办、信访局)制度。三是健全维稳信息内部管理保障机制。县财政设立了维稳工作基金,用于维稳信息的奖励和维稳工作的开展。
四、坚持完善和落实六项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坚持每日排查,确保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主要问题实行包案处理,做到“案结事了”;落实稳控措施,最大限度地确保“人不出县”。二是进一步完善报告报送制度。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发生的维稳信息在及时上报县委办、县政府办的同时,必须上报县委维稳办。相关单位坚持好“周报告”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评级奖励制度。对接收的信息按月进行等级评定予以奖励:特级信息奖励1000至3000元;一级信息奖励200至500元;二级信息奖励100至300元;三级信息奖励50至100元。四是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制定完善了《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对涉及集体访、治安稳定、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等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领域,根据各自的领域特点,分部门、分系统,制定处置突发事件单项工作预案。五是进一步完善督查考核制度。对维稳工作和维稳信息工作实行年终目标管理考评。对维稳工作的落实情况,由县委办、政府办、维稳办、综治办、信访局、监察局、司法局等单位适时组成联合督查组予以督查。六是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负责任,瞒报、漏报、谎报维稳信息和涉稳事项处置不力的,由纪委组织调查组,实行问责,予以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