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到上海高铁:个税改革方案应当具有前瞻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00:46:01
                         个税改革方案应当具有前瞻性                                                            文/魏英杰

       最新消息,于昨日下午结束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并未表决国务院提交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汇总相关意见修改草案后,进入二审阶段,甚至有可能进行第三次审议。

       这意味着,众人瞩目的个税修正案一审未获通过。综合相关报道,此番个税调整国内争议颇大,社会意见纷呈。概括来讲,既有认为将起征点提至每月3000元幅度偏低,也有指出现行个税方案不科学,应当重起炉灶,譬如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征收。想必这些意见在全国人大会议上都会有所体现,导致意见分歧较大,从而难以一举表决通过。

       话说回来,调整个税起征点已成为上下共识,更获政府高层公开承诺。今年2月底,温家宝表示,提高个税起征点已列入国务院的议事日程,这是今年给老百姓办的第一件实事。因此,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所争者大抵为提高多少,方案并不至于因此难产。而且从目前来看,个税起征点最终方案只会等于或多于3000元,而不可能少于3000元。不过也要注意到,财政部副部长王军日前表示,如果把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则将只有3%的人纳税,这个税存在的意义就不大了。
 
       综合上述,此次个税起征点或将提高至3000~4000左右。但不管怎么说,个税修正案一审未获表决不仅说明不了太多问题,反倒可能是件好事。所以,如今更需要关注的是,这样的个税提高幅度究竟具有多大意义?

       有人认为3000元扣除标准仍然偏低。客观来讲,这一方案在当前并非让人完全无法接受。按照这个方案(包括超额累进税率调整),当工薪所得少于1.9万元时,个人税负相对减少,而多于1.9万元时,缴纳个税数额就将上升。换句话说,1.9万元月收入(一说为2.15万元)为个税负担增减的临界点。照此来看,能够从中获益者不在少数,同时也要看到,仍有很大一部分中低收入者需要缴纳个税。

       问题是,基于当前国内物价水平、消费开支等相关因素,据测算3000元的扣除标准最多维持两年就会显得捉襟见肘。也就是说,这个扣除标准如果具有“超前优势”的话,也很快就会被打破,再度成为中低收入者的一大负担。那么到时候,调整个税的呼声也将随之高涨。这是早有先例的事实。特别是,当前国内收入分配不合理状况日趋严重,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在这方面已经积蓄了一定社会不满情绪,也引起政策层高度关注,短期内或将出台相关收入分配方案。在这情况下,税收作为社会财富二次分配的手段,更不应该拖改革的后腿,使其效果打折。

       个税征收理应体现“高收入者多纳税,中等收入者少纳税,低收入者不纳税”的原则。从这个角度看,3000元乃至于4000元扣除标准即便短期内具有积极效果,也并不意味着能够长期发挥社会财富公正分配的杠杆作用。还要看到,国内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有的地方月收入3000元就可以吃好用好,而在一些大中城市,月收入1万元以上可能也只是个城市“贫民”,尤其是那些房奴们,七扣八扣之后每月收入早已所剩无几。国内各地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不一致,也对一刀切的现行个税制度构成严峻考验。因此,才会有人提出应以家庭收入为个税征收的标准。

       在目前情况下,个税征收仍会延续既有手段,而这意味着起征点调整到3000~4000元水平已经是逼近“大限”,难再有所作为。而上述种种,都是由于个税制度本身不合理所造成的。所以,个税起征点调整多少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决策层也应充分反思个税制度不合理因素,加快进行个税制度改革。个税改革方案应当更具前瞻性,才不会紧追慢跑依然赶不上社会经济发展步伐。这包括,除了有必要考虑调整个税起征点能够管多久的问题,还应当适时启动个税制度改革,进一步明确改革方向和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