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外资企业名录:关于“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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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因果”---2006.5.3

  无论是何因,不管善与恶,有因必有果。就因果来讲,它的本质不存在善与恶,所谓存在,它是存在于人的意识之中。

  父母生下一群子女,其中有来报恩的,也有来报仇的。如果都是来报仇的话,那就砸锅了,那就说明他自己也太没德行了。多数家庭都是既有来报恩的,也有来报仇的,这两者不能抵消,但有一个平衡。也就是说,人不可能光做好事,也不能光做坏事。就象刚才说的,偷了这家东西,回过头来给了别人了,它不是链条吗?到头来,要是都变成你的子女的话,你偷这个人的,你该他的;你把这个钱拿来给了别人了,他又该你的。一个是来讨债的,一个是来还债的,在这两者身上反映这个平衡,这个平衡不体现在你自身上。可是现在这个时代没办法了,只有一个孩子,弄不好就傻了眼了。

  由这个问题咱们再说一个问题,残疾人。从佛教的理论上推的话,他是果报。对不对?他肯定没做好事才残疾的。但是话又说回来了,你要是鄙视他,不让他活着,那又是你的错了。他本身残疾,就是果报,那是上苍自然的规律。至于你,那是你自身有没有慈悲心的事。所以我以前早就说过,但行好事,莫问前程,修庙的修庙,扒庙的扒庙,与你没关系,你发你的心,你做你的事。

  但是还有一点,又转回来了,在一个团队里,在一个机构里,在一个国家制度下,那又是另一回事了。杀人了,你就得偿命,不管你以前和他什么因什么果,不这样做就乱套了,这是世间法。今天张三杀了李四没事,后天,那就热闹了,谁都可以找出理由来解释。我的观察是,往往很多时候,真正有因果的话,他并不是故意地造成你的死,他让你没法用法律讨他的命。他无心杀人,但是结果人死了,为什么啊?往往这种情况就属于果报。也就是说,往往这种情况就属于你该人家的了。如果不该他的,你看电视上演的,那些杀人犯,跑到哪里都跑不了,几十年后都能找到他。只要跑不了,就说明那个人不该他的。

  要说这个问题啊,咱今天在坐的,谁敢说没杀过生?鸡啊,狗啊,猫啊,鸭的,谁敢说没杀过啊?明白了道理,就没必要这么恐惧了。你无非就是该了他一个臭皮囊吗?我曾经杀了你一个臭皮囊,我今天还你一个臭皮囊,不就完事了吗。明白了真实道理,就没什么恐惧了,还完了帐,不就清净了。

  (问:刚才说的,比如他杀了人了,但他不是故意的,正当防卫之类的,也服过刑了,他这种果报算是今生还了,还是下辈子要还?)

  你前提已经说了,不是故意的,不是处心积虑的,这世又被判刑或是执行了法律下的制裁,应该说是还了。但是不是彻底还了?那就因人而异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人都是执着的,不会反观自己的,他不知道前世怎么样,他只知道当下你杀了他了,这是一个执着心。他若执著于此,来世他还会讨。所以必须要自己开悟啊,你要是光执着于现象,它是没完没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