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品牌基地建设计划:社会不稳定源于司法不作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7:51:52

社会不稳定源于司法不作为 

 

中国的司法部门存在许多的问题;

 

1、司法效能问题

 中国现在的司法效能低下,告状难,诉讼程序拖沓,判决书执行不了,这已经是普遍现象。最近状告五粮液和宜宾市政府。6月22日起诉的案子,一直到昨天,已经111天了。陈有希就在学术网上写了一篇文章,而且点了首席大法官的名,说在他的官位权力影响下,中国的法院成了这个样子,不知道他是否能睡着。

 司法效能的低下在中国已经是普遍性的现象,并且体现在三个环节:一是告不进去,大量的案子徘徊在法院的立案庭的门外,进不去,特别是敏感性、群体性、告政府的案子,在和谐司法的理念下,大量的推向政府自己去解决。特别是是行政诉讼,政府解决意味着被告当法官,由被告决定这个案子受理还是不受理,赔多少钱或者是妥协还是不妥协。这显然是立案程序当中,司法性能低下。

 二是诉讼程序中的效力低下,恶意地利用司法权力拖沓,不能及时判决,以和谐、维稳的名义,能判的也不判进行和谐、调解。公开的数据说,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但我们律师很清楚,拖过时效的比比皆是。

 三是大量的判决书执行不了,成了法律白条,很多案子执行不了,不能完全怪法官、法院,有些确实签合同、借付钱时,缺乏论证,缺乏尽职调查,破产了、倒闭了,人逃掉了,这确实是客观原因造成的,但大量的执行案,是因司法腐败、司法效能低下,司法执行不利所导致的。

 效能低下导致了老百姓求助于司法感到绝望,所以上访,大量的上访比比皆是。我们的温总理确实是一个好总理,有民本思想,体贴下情,但是采取的方法,恰恰加强了权力作用。比较典型的是三年前的熊德明讨薪,2200块的民工工资,向法院告告不进去,一年多一分钱拿不到,最后总理到该地去,民工就说,“总理,我现在老生病,工钱讨了一年多讨不到。”总理就问了这个事。第二天,县委书记亲自拿来2200块给民工。从这个小例子可以看出,中国的法院没有用,中国的律师没有用,中国的权力最有用。根本不需要交诉讼费,也不需要交律师费,找到一个领导上访,一句话,县委书记就能将钱送去。这样的事例,通过新华网、新华社的报道大大的放大了司法的无效性,律师的无能,法官的无作用,大大加强了威权政治权力的作用。信法不如信权。在这样的示范下,很多人当然就不找法庭,不找律师,直接找领导。所以上访大队伍就产生了。因为全国那么多的法庭、法官、法院没有用,找一个清官马上能解决问题,这样的例子,很多的媒体拼命夸张这样的作用,越宣传,中国的司法越没有权威,也没有用。这样导致上访大军大量产生,县里不行,找省里,省里不行,找中央。所以全国人大的信访局、最高法院的接访室、国务院的接访室都是人满为患。所以就有了截访,有了截访,哀怨就产生了。司法失效,导致上访大军产生,上访大军产生,导致截访黑狱产生,截访黑狱的产生,新闻就曝光,新闻曝光就采取网络封锁,采取官方媒体不报道,老百姓发泄的地方也没有了,最后就产生了校园血案、爆炸税务局、爆炸法院。为什么?因为正常的渠道得不到公正待遇。到最后就是暴力抵抗,现在的拆迁事件,那么多人自焚,是因为司法效能失效,向权力哀求无效,最后就暴力抗争。自己自杀,自己烧死的,也被算是是暴力抗法,干脆不自杀了,来杀你。社会不安定从根源分析就是司法失效了。

2、司法正义问题

 司法正义问题大家都很清楚,赵作海案子刑讯逼供非常严重,脑袋放鞭炮,打他。佘祥林案、聂树斌案,血淋淋的现实不需要展现给大家看,因为大家经常上网,知道这些事。最近还有一个案,刑讯逼供很厉害,在网上可以看得很清楚。有人在网站转贴了一个视频,就被黑了三天,害怕真相被老百姓知道。但实际上,这个事谁都知道。龚刚模被刑讯逼供,高子程律师在法庭上当场进行验伤,手上的拷印都在,伤痕都是黑色的,他说是海南旅游不小心摔伤的,自己当庭做假证。他4月份被抓时,没有任何伤痕,显然是失去自由以后才产生的伤痕。还有大量的黑狱事件,警察不敢打人,而是鼓动犯人打犯人。并且里面有各种各样的折磨方法,吃饭就是吃大便,喝啤酒就是喝小便,所以就有躲猫猫死亡、喝开水死亡、睡觉死亡。如果这些事曝光出来,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可想而知。更可怕的是,大量的刑讯逼供在判决书中看不到,中国所有的刑事判决书,没有写到一个证据证实说,这个案子有刑讯逼供。唯一的一个判决书是辽宁刘涌案写到了“不能排除有违法刑事诉讼法的现象发生。”中国语言非常丰富,“刑讯逼供”这四个字用这样的语言表达出来。“不能排除有违法刑诉法的现象发生。”所以这个案子判死缓。网民就认为刘涌就是很黑的黑社会老大,就认为这样的黑社会怎么不杀掉。这个案子的提审以后,被改为死刑,并且立即执行。所有的刑讯逼供,最高法院视而不见,刘涌的腿都被打折了,刑讯逼供非常严厉,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开庭全部证实过的,只写上“不能排除有刑讯逼供的现象存在”,这个判决书可能是中国最大胆的。同时它也告诉我们;现在案例审理,可以用刑讯逼供的方法。

 佘祥林、赵作海、聂树斌等,都是因为刑讯逼供发生以后,警察被判刑、法官被撤职、检察官被调离,这都是事实,但在他们的判决书没有一个字写到刑讯逼供。谁在撒谎?公权力在撒谎,律师没有撒谎,律师讲刑讯逼供,我们盖上法院印章的判决书,不敢面对真相。所以正义问题完全被亵渎,对一个普通老百姓,不是刑事律师,没有见到过血淋淋的现实是不会相信的,因为大家的内心总是很善良,认为公权力总是可以相信的,盖了法院大印的判决书总是可以相信的。律师肯定是胡说八道,大家自然而然地相信公权力,网民为什么很容易误导。因为网民不可能都去参加法庭审判,就是有机会参加审判,也不准你带录像机,录音机进入现场。某些事情的真像,只有很少人知晓。这就让一些人有了造假的良好机会。司法正义的问题,不是真正了解内幕的人,没有深入到司法实践当中的人,往往用善良的心去判断、永远是不会相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