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宝拉格苏木炮台营子:影后胡蝶——蝴蝶一样的胡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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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后胡蝶

      ——蝴蝶一样的胡蝶

与阮玲玉同时代的女演员胡蝶——她生在1908年,比阮玲玉大2岁,却似乎更像是阮玲玉的学妹,当然她也是著名的,我们知道她是“中国第一位电影皇后”(1933),然早在1930年阮玲玉即在“明星选举”中名列第一了;阮玲玉1926年考入风头最劲之明星影片公司——相当于今天的“华谊”?胡蝶去的晚,可她混的比阮玲玉好(无贬意,要不这么说罢——她发展的比阮玲玉好),1935年她作为中国电影代表团代表出席莫斯科国际影展并出访欧美,成为中国第一位出访国外的女演员——显然这时一姐的位置已是她的了,也正是这一次出访,回来的路上,她听到阮玲玉的死讯。——我就想啊,他们为什么不让阮玲玉去呢?那阮玲玉就不会死了。可见不止感情,事业也不算得意。出道虽早,却落在了后面。而这肯定不是因为她不努力、业务欠佳造成的。当然胡蝶和她是要好的——据胡蝶回忆,她出国之前还去看过她,这是最后一面,她们谈到即将普及的有声电影,阮玲玉是广东人,怕过不了国语关,她说:我教你嘛!阮玲玉说:好啊!

胡蝶的性格与人生——性格决定人生——与阮玲玉是完全不同的。胡蝶的人生就像她的容貌身形一般美丽丰满。丈夫爱她,他们的婚姻被

 人评价为“善始善终”;情人爱她——这情人不是别人,正是著名的军统特务头子、以残酷冷血闻名的大魔头戴笠,当然她是被迫的,可是戴笠在占有她三年之后还要正娶她,死也为她(据说):匆匆的要坐飞机去接她,人家说今天天气不行不能起飞,他等不及,结果八唧,摔死了——我猜想在这段关系中,胡蝶应该也不是完全的被迫……戴死后她才得以与丈夫团圆——从此他们一起一直生活到死,死后亦同葬,人们或者会说她丈夫真了不起,我却觉得胡蝶更了不起。无论是前面生活在戴笠身边,还是后来回到丈夫身边,她是怎么过了自己这一关的呢?既然这样,就安然活下去吧。过去已经过去了,还是好好活下去吧——前一个道理相对还也好做到一点,后一个道理能做到的人却不多。

当然胡蝶是爱她的丈夫的——这个男人也值得爱,虽然他只是一个普通职员;她与他相识六年之后才嫁他,他是经过了她的考验的。胡蝶在她的回忆录中这样写道:(丈夫)走了,把我的一切也带走了……可是她回避了戴笠。自然的。写出来才傻呢。

如果阮玲玉“人言可畏”遗书是真的,那也只能说她太软弱。胡蝶承受的人言不比她少,而且性质更严重,无论是与戴笠这一段,还是传言“九一八”夜与少帅张跳舞,然而胡蝶说:如果人家说我什么我都介意,那我也不要活下去了。

1989年胡蝶在温哥华去世——寿终正寝——胡蝶最后的话是:胡(蝴)蝶要飞走了。——如果说一个人的幸福并不由表面的状态、别人的评价来决定——再惨天惨地的人也可以说:子非鱼,焉知鱼不乐——真实的感受最重要,那么想来再没什么比生命接近终点之时的流露更接近真实了。葛丽泰嘉宝说过:“我对我这一生是不满意的。再改变它已经太迟了。”而胡蝶对自己这一生应该是满意的。她于这个世界,也真似一只蝴蝶,有着“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精神——这个比喻可能不恰当。

在人生的道路上胡蝶与阮玲玉东奔西向,让人很难想象:很久以前,她也曾有过与阮玲玉类似的感情经历——都有一个不成器的初恋爱人,属“少女无知”的产物,林某之于胡蝶,一如张某之如阮玲玉。而林胡是订过婚的,民国时期订婚受法律保护,要分手就等于离次婚,麻烦更大。胡蝶到底把这事儿给解决了。而阮玲玉却一直拖着,忍着,直到他作践尽了她的名声,金钱,幸福,生命。

胡蝶这一次“离婚”的过程是这样的:本来倒是林某先提出——以其不守妇道、私生活不检为由,当然这是一个策略,因为他从她那儿拿钱越来越困难了,此举是为了打压她制服她——以为身为当红明星的她顾虑议论,怕丢脸,不可能同意。而胡蝶本可以顺势解约,却咽不下这口气,反控并索要赔偿——至少要把被他拿去的钱要回来——为此甚至闹上了法庭。后来胡蝶自己也说这闹的十分不值,白给大众看了热闹——也是,那种帐怎么扯得清,对方耍赖说声没钱,你还能怎样?可这精神是可嘉的。其实她的家境是好的,有钱(倒是阮玲玉是为了养家才进了娱乐圈的)——她重视自己的利益与幸福,无惧于谈钱伤感情,无惧于嘴脸难看的结束一段爱情。这很勇敢。很大方。

胡蝶与她的丈夫即是在打这官司的艰难时刻相识,这一次她吸取了教训——虽然说起来这也是她最痛苦最需要安慰的时候——没有让自己马上掉进去。六年之后他才娶到她。他一定是非常爱她的……后面的一切也证明了这一点。而被胡蝶蹬掉的那个男人,后来一直不顺,不得意,郁郁而终,也许得知这消息胡蝶也会惆怅一下,但如果当时她不决断,那郁郁而终的可能就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