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沃重型自卸货车图片:厦门特区党建的特色与基本经验--陈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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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特区党建的特色与基本经验

 ——2009年厦门党建调研报告

陈志刚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十六大以来,厦门特区从实际出发,坚定不移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特区党的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为推进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总结厦门特区党的建设的实践探索历程,可以得出几点宝贵的经验:

 

一、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增强特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思想理论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根本,是贯穿于党的各项建设的中心环节,是中国共产党建设的显著特点和政治优势。把思想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的首位,这是我们党提高自身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一条十分重要的经验。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最根本的就是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武装全党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努力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社会。十六大以来,厦门更加重视思想理论建设,努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实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并立足厦门实际,做出了新的战略决策和战略部署。

第一,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表率。十六大以来,厦门把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常态化,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1-2次,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十七大以来,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市委从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的高度出发,对全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出全面部署。市委中心组集中两个多月时间,分15个专题,深入把握十七大的精神实质。市委书记还率先垂范,把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实际搞好中心组学习摆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中心组组长职责,带头学习,亲自确定主题,审阅每半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检查和监督。在市委的推动下,全市各级党委普遍确立了“一把手”抓学习的领导责任制,形成了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中心组学习体制,并养成了一种积极认真、严谨求实的马克思主义学风。

为了增强学习效果,市委对党委中心组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注意学习内容的及时性。要求在第一时间学习领会党的创新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学习就跟进一步。二要注意学习的深入性。要求中心组学习注重结合实际,始终坚持把学习理论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学风,着力研究厦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实际问题,着力研究和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研讨新一轮跨跃式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决策部署。三要注意学习学习形式的多样性。要求中心组学习形式丰富多样,积极引入现代科技手段,丰富学习载体;坚持中心发言、专家辅导、集体研讨、读书会、报告会和专题讲座相结合,个人深入研读与集体研讨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深入实际调查相结合。四要注意学习的长效性、规范性。中心组学习规范、有序地展开,有领导、有组织、有制度、有计划。为了保障市委中心组的学习,市委办公厅、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具体学习、提供学习资料,邀请专家授课以及做好学习记录、整理学习档案、协调媒体宣传等服务工作。各区委、市直各部门党委、党工委也相应建立和完善了中心组学习考勤、记录、通报、档案、调研、督促检查等制度。湖里区委还制定了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办法,将中心组学习情况的考核与干部的奖惩、评优、晋升和使用挂钩。[1]通过加强思想理论的学习,提高全市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第二,充分利用和打造各种学习宣传平台,积极推进全社会的理论学习。为了进一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以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厦门市委还举办列入全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轮训班,积极组织市区宣讲团、鹭江讲坛在基层开展宣讲,组织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社科专家在企业、学校、镇(街)开设宣传讲座,组织镇(街)讲师团、企业讲师团、外来务工青年宣讲团等基层宣讲队伍在基层开展宣讲,要求各级党校加强对处级领导干部的轮训。通过加强思想理论建设,推动了学习型社会的建设,增强了党员群众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凝聚了广大市民对厦门走跨越式发展道路、建设两个“先行区”的共识。

第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推动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勇当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建设两个“先行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是推动社会前进的强大动力,是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永葆先进性的根本保证。纵观厦门经济特区的发展历程,“先行先试”的创新精神始终贯穿于厦门经济特区建设的全过程。新世纪新阶段以来,面对经济特区政策的优势弱化的情况,面对一些干部在远华案后不敢作为、不求进取的思想面貌,要求广大领导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敢为、有为,做好三个表率,要求特区继续发扬先行先试的精神,充分把握我国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大好机会,勇于承担厦门肩负的历史使命,实现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战略任务,以及建设科学发展的先行区和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的战略目标。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战略和建设两个先行区的目标的提出,表明了厦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揭开了厦门发展的新篇章。

 

二、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积极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全面协调发展

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总结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时明确指出:“坚持把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同推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保证党始终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不是一件独立的事情,必须紧紧围绕和服务党领导的伟大事业,按照党的政治路线来进行,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来展开,朝着党的建设总目标来加强。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在中国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在于发展。所以党的建设的任务一定要致力于发展,措施一定要有利于发展,成效一定要用发展来检验。必须“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把提高党领导发展的能力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促进加快发展来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离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抓住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然动摇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厦门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大力加强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全面推进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不但实现了经济发展又好又块,而且实现了政务环境廉洁高效、法治环境公平公正、市场环境规范守信、人文环境健康向上、生活环境温馨和谐、生态环境日益优化,获得了“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实施畅通工程模范管理(一等)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全国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市”、“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等荣誉称号。厦门发展的巨大成就表明,党只有把工作重心放在经济建设上,大力推进物质文明建设,才能为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的顺利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党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才能实现以人为本,全面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才能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

全国文明城市是对党委总揽全局能力的考验,是对城市文明建设整体水平的综合评价,是对市民风貌、素质的综合测量。文明城市的盛誉以及其他诸多荣誉,充分表明了厦门是科学发展的先行区,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全面协调发展的示范和榜样。

 

三、坚持以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不断增强党的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

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根本任务,是党的建设必须围绕的主线。历史表明,任何政党的兴衰存亡,归根结底取决于它在推动历史前进中的作用,取决于它的执政能力,取决于它是否以及能否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并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而党的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不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政权不能发展、巩固、强大;而不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则存在“党变色”、“国变修”的危险,政权的合法性将丧失。只有把二者结合起来,统一起来,才能成功应对我们党面临的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

十六大以来,厦门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不断提高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和水平。首先,厦门坚持科学执政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厦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厦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科学分析了新世纪新阶段厦门特区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了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战略,此后相继出台并组织实施了关于“四个加强”、“四个破解”的具体政策措施,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了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市委强调,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事项,事先都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建立专家决策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决策跟踪与评估、决策失误追究等制度。在2007年的厦门PX项目上,市委市政府在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的基础上果断地停止了该项目,展示了科学执政、执政为民的理念的良好形象。其次,为了切实推行民主执政,厦门以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为抓手,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市委进一步完善了常委会议规则,严格规定干部人事工作、事关全市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大额度资金安排以及群众关注的重大事情,必须由市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建立了工作沟通制度,明确规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专题会议纪要,及时发给各位常委,副市长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以专报信息形式,力争在第一时间发给各位常委和人大、政协党组正副书记;颁布了《中共厦门市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议事规则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党组(党委、党工委)的议事范围、议事原则、会议制度和议事纪律;坚持和完善了重要情况通报会制度,实行了与民主党派负责人“双月座谈会”制度、每季度一次的市级离退休老领导座谈会制度和每半年一次的全市老干部情况通报会制度。同时,市委还将重大决策及时通报给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党组和市纪委常委会,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最后,厦门依法执政、依法治市,自1994年取得立法权以来,先后制定了110余件地方法规,现行有效的73件,涵盖了经济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园林绿化、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各个方面,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城市管理地方法规体系,充分体现了市委依法执政的理念。为了推进各级党委依法执政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厦门还将有关依法行政开展情况量化成一定比例的分值,统一纳入对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中,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出了专门要求,实行领导干部参加全市法制讲座考勤登记制度,明确规定各级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40小时的法律知识学习。

毛泽东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2]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这是厦门特区党建的一个亮点。厦门是探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先锋。早在1985年,厦门就先后制定了《厦门市关于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制的试行办法》、《关于领导干部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试行办法》等文件,在推动干部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2000年,以中央颁布的《深化干部认识制度改革纲要》为指导,厦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十六大以来,厦门以《干部任用条例》的颁布为契机,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到一个新阶段,完善了干部考察预告制,实行了全委会票决制、干部任前公示制和任职试用期制,实行了考察谈话要点预告制、考察组资格审查制、考察组公开承诺制、考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推行了差额考察制,探索了干部评价集体审议制度,落实了干部任期、交流、回避等制度,实现了由单项改革向整体配套改革推进转变,由局部试验向系统改革转变,由浅层探索向纵深发展转变,由分散的制度向完善机制转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增强了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3]其中,干部考察报告制,1999年3月为厦门首创,2000年被中央组织部确定为全国干部考察预告制试点牵头单位,经验在全国推广。十六大以来出台了《干部考察评价集体审议试行办法》,对党政正职领导、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有争议的干部实行“三审”、“四析”[4],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考察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使干部考察预告制不断完善得到不断完善。此外,厦门在实行干部考察机制时,探索了干部评价集体审议制度,并在全国组织系统中推广。近30年来,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厦门的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活力明显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结构日渐优化,各级干部朝气蓬勃,奋发有为,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干部队伍在迅速壮大、迅速成长,已经成为推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主要力量和基本骨干,为厦门持久扎实地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的全面协调发展提供了人才保证。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十六大以来,厦门把党的基层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在认真研究新世纪新阶段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创新基层组织建设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努力探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新路子。首先,十六大以来,在市委的推动下,市直、区、镇各级党委深入开展了“三级联创”活动,加大了对薄弱村和后进村的帮扶力度,构建了城乡统筹的党建新格局。其次,2006年以来,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中以“当好‘三个表率’,服务跨越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以强化机关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先锋意识、表率意识、公仆意识为目标,以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为机制,开拓了机关党建工作的新局面。再次,厦门把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贯穿街道社区党建活动始终,开拓了社区党建工作的新途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也是厦门党建工作的一个重大亮点。早在1992年,要求街道党组织积极开展 “三带”活动[5]。2002年,为了整合力量,市委组织部提出了构筑在市区党委领导下,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社区居委会党组织为基础,社区全体党员为主题,社区内各类党组织共同参与的党建工作新格局。十六大以来,厦门社区党委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建立了社区服务中心,实行“一门式”服务,普遍设立社区服务站,并设立了18117个社区服务点,开展家政、就业、卫生服务、教育服务、科技文化服务、社区居民事务办理、社区帮扶济困等130多项便民利民服务项目,组建了250多支以党团员为主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和一批送温暖小组等,引导广大社区党员发挥好带头作用。特别显著的是,莲花五寸社区被评为国家级“绿色社区”,湖里区的金尚社区先后获得了全国百佳学习型社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等荣誉。社区党委服务社区的各种活动,极大地增强了社区党委的感召力和吸引力,促进了社区群众文明素质的提高,推动了和谐温馨的社区氛围的形成。最后,厦门在全国率先探索非公企业建党问题,不断扩大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面,持续推进非公企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创办特区伊始,市委就高度重视非公企业的党建工作,1981年10月在厦门第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厦信电子有限公司建立了第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党组织。1985年,市委组织部设置了中外合营企业管理处,负责指导厦门市外商投资企业党建工作。党的十六大以来,厦门积极探索和城里成立流动党支部、“楼宇党支部”,行业协会党支部。截止2007年底,全市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2135个,共有党员17627名,实现了1859家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员工人数50—99人,年营业收入500万以上,或员工人数100人以上)党组织“全组建、全覆盖”。[6]此外,区委和街道党委还积极引导非公企业党组织积极组织党员开展科技攻关、劳动竞赛、技能比武,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生产线”、“党员技术攻关小组”、“党员志愿服务队”、“党员责任区”等,鼓励党员争当促进企业进步的先锋。[7]积极搭建党员、业主、员工之间的沟通协调平台,了解员工心声,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使党组织成为职工群众的主心骨和贴心人,不断增强党在非公企业中的影响力。[8]

通过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厦门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和水平得到加强,党内民主得到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得到深入发展;各种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得到选拔,党员干部的素质得到很大提高;各级基层党组织的堡垒作用进一步彰显;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发挥,各行各业涌现了一大批优秀党员。

 

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让人民共享特区改革开放和跨越式发展的成果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党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牢;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好。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记‘两个务必’,坚决惩治腐败,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9]

十六大以来,厦门市委以及各级党组织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不断破解上学难、住房难、看病难、交通难的困难,努力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2004年起,厦门免征农业税,走在全国前列。在全国率先实施了覆盖老年人、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的城乡一体化全民医保,参保人员达191万多人,其中农民工55万人。为了解决了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难的问题,自2006年起,厦门在全国率先推出社会保障性住房政策,将占城镇人口50%的中低收入人群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为解决“上学难”问题,厦门在加强了对教育乱收费治理的同时,逐年加大教育投入,近两年投入6.27亿元,在福建省率先实现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进城农民工子女免收借读费。厦门还全面启动交通改善工程,近3年总投入150多亿元,全面提升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形成了四通八达的立体交通网络,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极大方便了百姓出行。总的来说,十六大以来,发展起来的厦门充分关注民生问题,不但厦门广大市民,而且来厦务工人员的生活水平都有了较大的提高,都共享了特区改革开放和跨越式发展的成果。

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市委书记何立峰始终强调:“群众是城市的主体,也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创建文明城市必须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群众是否满意为首要标准。”据此,厦门提出了“创建为民、为民创建”的口号,坚持“厦门是我家,文明靠大家”,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坚持群众管理、群众自治,成立了文明督导员、社会督导员、市容卫生考评员、文明行业考评员等群众管理队伍深入行业窗口、大街小巷进行督察,营造了城市文明人人有责、人人管理的良好氛围。市民对厦门的高度认同感、满意度,对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积极参与度,充分表明市委市政府切实坚持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分表明了广大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和各级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充分证明了特区的性质是经济特区而不是政治特区。

五、坚持制度创新和权力制约,开拓反腐倡廉新局面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10]改革开放30年来,厦门特区始终把反腐倡廉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思考和把握,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要求的反腐败工作路子。1984年在全国较早推行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制度,在工程承发包中引入竞争机制。1993年,厦门在全国率先成立预防违纪室,展开对新形势下预防腐败工作的探索。1995年,出台了全国首部勤政建设规章《厦门市改进行政机关作风和提高办事效率的规定》,率先成立市行政机关办事效率投诉中心,坚持勤政廉政一起抓。十六大以来,厦门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明确要求厦门不仅在科学发展先行区和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区建设中作表率,也要在反腐倡廉体制和机制创新中作表率,开拓反腐倡廉的新局面

首先,深入探索“月巡查”制度,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03年以来,为推动厦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长效机制,市委研究制定了《厦门市落实党建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巡查”工作方案》,创新了党建工作机制的“月巡查”制度。“月巡查”工作的开展,改变了以往在年底集中进行检查考评的单一做法,实现了检查考核工作从集中性向常态性的转变,有利于相关职能部门统筹协调,了解被巡查单位的真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解决了以往集中检查时在时间和人员安排问题上的矛盾。“月巡查”制度已经成为一个组织有序、内容丰富、重点突出的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成为厦门市党风廉政工作的一个“特色品牌”和重要抓手,对树立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和“两手抓”的意识,推动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其次,加强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05年,厦门市委发布并部署了《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全面推行干部任命票决制、办事公开制、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等9个方面的重大改革。十六大以来,市纪委先后出台了《厦门市领导干部任前廉政勤政教育制度暂行规定》、《关于实行廉政谈话的暂行规定》和《市纪委负责人与各区、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的若干意见》等规定,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2006年以来,厦门在湖里区等7个单位开展了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对84部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梳理,将839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为2595项,并建立裁量公开、处罚说明理由、处罚裁量审核、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保障了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合法公正行使。2009年厦门在全市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制定了《厦门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市政府第133号令),明确各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的原则,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和标准以及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责任追究等,进一步推进了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加强了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再次,厦门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完善防治腐败体制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2005年来,厦门开始全面推进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改革,按照“能推向市场一律推向市场”的原则,退出了经营性土地出让、市政事业特许经营权出让、房屋拆迁、医疗保险、银团贷款等市场化配置的公共资源项目46个,从自然资源扩展到行政资源、社会公共资源。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改革,不但增加了财政收入,而且减少了垄断资源分配权而导致的腐败问题。近年来,针对中介腐败影响发展问题,厦门对92个行业协会和139家经济签证类中介机构进行了清理规范,制定了《厦门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厦门市中介机构与社会组织信用信息采集管理办法》,实现了政府与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彻底脱钩,割断政府与中介的脐带;明确行业协会在行业服务、自律、代表、协调等方面的基本职能作用,强化业内监管;明确中介机构在厦门市执业应办理备案手续;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法律责任以及监察机关的职责。中介机构的清理规范,促进了中介机构行业自律、行政部门依法检查、监察机关依法监督“三位一体”的中介市场监管体系的建立,有效预防了中介执业腐败问题,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投资环境。为了杜绝建设工程招标评标中的“暗箱操作”现象,2005年以来,厦门对经营性商业用地均实行以净地出让,公开进行招拍挂,推行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制度。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合理报价的标准不易确定,评审专家的自由裁量权过大,中标后投诉较多甚至每标都有投诉等等,市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究,自2009年1月起,完善了“经评审最低投标中标制度”,试行“评抽结合、先评后抽”的中标办法,既较好地防止了投标人一味追求最低价而不理性投标,减少不合理报价和废标的现象,又有效限制了专家的自由裁量权,大大减少了投诉问题,受到了各方的好评。针对政策采购存在的问题,厦门积极推行了政府大宗货物集中采购改革。对年度内采购数量和总金额较大且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有较强需求共性的货物,由政府委托厦门航空港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统一办理政府采购业务。该方案自2009年4月试行以来,已取得明显成效,既降低了采购成本,节约了财政资金,又有效地防范政府部门与供应商和代理机构直接接触发生权力寻租等腐败问题。此外,为了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的事后评估监督,2007年厦门开始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价试点。2009年,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今后凡是市政府直接投资或以资本金注入方式、金额在2亿元(不含征地拆迁费)以上的建设项目均要纳入后评价管理,从而使后评价工作成为一项制度化的防腐措施。

最后,厦门还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近些年来,厦门重点查办了交通运输、征地拆迁、建设工程招投标,以及城管、规划、环保等领域利用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资源配置权谋取私利的案件,集中查处了农村党员违反土地管理法违章建设等案件,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赢得了群众对党的信任,为厦门的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不仅如此,厦门还坚持“一案一整改”的原则,注重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堵塞漏洞,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

总的来说,厦门远华案后,厦门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加强干部廉洁自律教育的同时,坚持改革统揽和制度创新,不断深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使厦门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全国文明城市的盛誉表明,厦门的反腐倡廉是有成效的。

六、积极开展对台党际交流,构筑祖国统一前沿平台

作为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祖国大陆距台湾最近港口城市的厦门,长期以来积极发挥对台的区位优势,构筑对台合作的前沿平台,努力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作贡献。充分利用“五缘”优势开展党际交流,促进祖国统一,这是厦门必须承担的历史使命,也是厦门党建工作的一个特色和优势。

2005823,为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与国民党主席连战会谈新闻公报中关于“建立党对党定期沟通平台“的重要共识,中国国民党台中市党部主委沐桂新率团抵厦访问,与中共厦门市委开展对口交流,这是两党政党交流的“首航之旅”,标志着两党政党交流正式启动。2008925,应国民党台中市党部邀请回访,中共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何立峰率中共厦门市委参访团先经厦金航线到金门,再由金门飞抵台中,展开为期6天的交流参访行程。这是中国共产党地方党委第一个赴台开展国共两党基层政党交流活动的团组,开创了两岸政党交流的先例;这是大陆省部级领导第一次以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领导人的身份赴台访问;此次赴台路线是大陆团组第一次从厦门五通海空联运码头出发,经金门转机直飞台中,率先打通了大陆居民经“小三通”到台湾本岛的入岛通道。2009419,中国国民党台中市第四区党部代表团一行18人,在第四区党部主任委员施锦郎的率领下,借第四届海峡两岸(厦门海沧)保生慈济文化节之机,在厦门翔鹭国际大酒店与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林世粦等举行了交流活动,这是中国共产党与台湾国民党的首次区级党际交流。200912日至17日,思明区赴台基层党际交流参访团拜会了中国国民党台中市第一区党部,就密切两区之间的党际关系进行了交流。

海峡两岸两党之间的党际交流促进了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推动了两岸之间的文化交流和人民的友好往来。2006以来,厦门充分发挥两岸地缘近、血缘亲、文缘深、商缘广、法缘久的优势,积极拓展“六求”作为,与台湾之间的交流合作得到全方位宽领域的拓展,厦门作为对台交流合作前沿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总之,党的建设是党领导的伟大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越是坚持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就越需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厦门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和文明城市的盛誉充分表明,厦门特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卓有成效。正是由于厦门特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才使厦门特区成功地走出了远华案的不良影响,切实推进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高了党的执政能力,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开拓了厦门发展的新阶段,成为科学发展的先行区和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

 



[1]参见厦门提供材料《联系实际见成效,学习理论强素质——近两年来全市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情况介绍》,20097月。

[2] 《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26页。

[3] 以下参见中共厦门市委党建办、厦门市党建研究会编:《传承与创新——厦门特区党建文集(13)》,200812月,第140-142页。

[4] “三审”即考察组成员的全面审议、考察组长重点审议、部务会和考察组长共同审议;“四析”即析民意基础、析主要政绩和特点、析信息真伪、析使用建议。

[5] “三带”即“带头发展街道经济,搞好便民利民服务;带头参加城市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带头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市民素质”。

[6] 中共厦门市委党建办、厦门市党建研究会编:《传承与创新——厦门特区党建文集(13)》,200812月,第133-134页。

[7] 中共厦门市委党建办、厦门市党建研究会编:《传承与创新——厦门特区党建文集(13)》,200812月,第135页。

[8] 中共厦门市委党建办、厦门市党建研究会编:《传承与创新——厦门特区党建文集(13)》,200812月,第135页。

[9]《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274页。

[10] 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