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让我爱你txt下载:创造性破坏:从乔布斯看美国社会创新 作者:sunny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1:37:09
另类的主流
在当代美国的科技和商业创新史上,有一个永远铭刻的名字:乔布斯。他是另类的主流,深刻影响美国的精英商业文化。他是创意、简洁、完美的代名词,其产品总是在形式和功能上给人以极大震撼;他所领导创造的产品,如iMac对于个人电脑,Pixar对于电影,iPod对于音乐,iPhone对于手机,都有深刻的影响,实际上已经改变了人类的四大生活方式。他不断地颠覆和超越,在他身上,浓缩了美国社会的创新精神。
韦尔奇和比尔.盖茨,在中国可谓家喻户晓。韦尔奇曾因《世界上最伟大的CEO》而风靡世界。但在一般美国人看来,非要韦尔奇与乔布斯相比的话,简直是老鼠与大象之比。他们认为,韦尔奇只是一个管理者、守成者,而乔布斯则是天才的创造者、产业的拓荒者、职业的创新家。以他为代表的这批人创造了美国经济活力的源泉。而如果拿盖茨和乔布斯做比的话,乔布斯仍然是超越的。虽然无论在财富方面,还是市场上,盖茨都超越了很多人,但在心理上、以及财富所能控制以外的一些领域,乔布斯都是盖茨所永远无法战胜的。微软虽然占领了市场的绝大部分,但它很多的灵感和设计只能来自苹果。就像无论《指环王》里的魔王索隆多么强大,他都无法在阿拉贡面前讨得便宜,而且,阿拉贡才是人们心目中的国王。职业创造家乔布斯是美国社会真正的英雄。互联网式的平等主义,催生出“大众智慧”和“开放创新”。苹果却不同,乔布斯创立它,离开它,又于1997年回归它,他建立了一个精密的创新工厂,并遵从另一条创新公式——更精英更个性。苹果的所有产品,都是一种有潜力的颠覆产品。不断地颠覆同类,也不断地颠覆自己。或败,或胜,但很明显它集乔布斯的品味与观点于一身,乔布斯曾说,伟大的产品必有品味。品味,是学习、观察、深透过去与现在文化的副产品,同时也是“向人类过去所为表达自我、并将这一切带入自我所为”。他的创新哲学依赖于固执、耐心、信仰和直觉。他深入硬件与软件设计选择,亲自肯定或否决。亲自挑选关键性的设计师、工程师、管理人才,这些人帮助他实现产品创新的梦想。哈佛商学院大卫?B?约夫说:“真正的科技创新带来飞跃,它期待能找到别人不知道的,但却人人所有的,然后重新定义产品,将其表现出来,乔布斯就是这么干的。”创造性破坏乔布斯和他的创新史,完美阐释了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得的创新定义。创新,从字面上看,有“首次出现、初始、创造”之意,包括新的发明发现、新的思想和理念、新的学说与技术以及新的方法等一切新事物。但在熊彼得理论中,创新是 “新的或重新组合的或再次发现的知识被引入经济系统的过程”。 创新=创造+产品,必须把创造引入经济系统才算完成创新。比尔.盖茨多次被人讥讽为没有自己的原创产品:其起家的BASIC并非自己发明,带来滚滚财源的DOS是从其他公司收购的,WINDOWS则借用了苹果和施乐的技术,IE浏览器和OFFICS办公系统也出自其收购的公司。微软虽然没有自己的创造,但它完成了别人创造的市场化过程,或将别人的创造组合成为新的产品推向市场,因此微软成为知识经济时代的创新典范。而乔布斯的“品味”,则形成一种独特的创新哲学,把文化引入科技,不断寻找更为简约、直接、打动心灵的产品重新定义,从而在过程中完成了创新。熊彼得之前的社会经济学家,都把资本主义的历史创造角色定位在生产工具的拥有、剥削阶级等课题上,熊彼得却另开视野,把 企业家视为真正的主角。企业家致力于新的生产手段的新统合,反映在新财贷的创造、新生产方法的采用、新市场的开辟、新资源的开发、新产业组织的形成等五大方面,这是资本主义的核心机制。他所造成的乃是“循环轨道自发性而不连续的变迁,它是均衡的扰乱,永远的改变并移动既有的均衡状况”,这种移动状态,即是景气循环的真正原因。在这样的机制里,成功后的僵化与老旧,也注定了它被自己的成功所打败的命运。一个企业当它新兴时,它是创新的带动者、攻击者,一旦取得成功,它的企业文化和企业所为就自动转为防卫者,即可能被快速的挤出排行榜。这就是熊彼得的创造性破坏理论。无论企业、个人和国家,要在“永恒风暴”里恒久,不但更努力,而且要调整视野,从“创造性破坏”的角度思考问题。因此,乔布斯值得尊敬之处,更在于他在“永恒风暴”里的不懈努力。他就是《老人与海》中那个与大海搏斗的老人:“你可以打倒他,但你就是打不败他”,起起落落,永不言败。这个世界从来不是完美的。创新本身不能再生,只会导致自身的毁灭。要想使创新再生,只能靠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来催生。科技的进步固然重要,然而社会和文化环境却起到决定性作用。科技只能决定“创造”,而社会与文化决定“创新”。很多人在讲到60年代“硅谷”的时候都会说“那儿聚集着全世界最聪明的人”,其实不然。聪明人哪儿都有,当时欧洲、亚洲的聪明人一点也不比美国少。关键是当时聚集在那儿的人是全世界头脑最开放的人,而当时硅谷也是全世界创新环境最自由和宽松的地方。美国六十年代流行大批“嬉皮士”,很多创业者都是当年的嬉皮士,乔布斯就是当年著名的一个。当时的硅谷有大批公共讨论会,大家随意发表观点,激情碰撞,有了好的创意想法立即发布,接受质疑和争论(当然没有知识产权意识),这样宽松、融合、独特的社会历史背景下才诞生了硅谷,才诞生了“苹果”,从此以后不可复制。拿日本和美国比较。这两个国家文化背景差异很大。日本崇尚“把东西做到最好”,这是一种渐进式创新,是非常具有日本特色的。日本人的学习能力特别强,他们把美国人发明的全面质量管理拿到日本并且发扬光大。美国很多企业、商学院都在反过来学习日本的管理经验,可是却越学越远,距离越大。为什么?文化背景不同,或者说,民族的基因不同。所以,美国传统企业在与日本企业竞争时,常常不可避免落败,因为日本公司在管理上实在做得太完美了。美国则是一种引领性创新,是一种产品重新定义的创新,其代表人物就是乔布斯。这是一种宽松和自由的社会氛围中所孕育出来的创新路径。日本是在跟在别人后面学习,做最好的学生,美国却总在创造新的东西,虽然不一定完美,却总是扮演着老师的角色。整个世界过去30年新的科技和新的产业,绝大多数都是美国创造的。创新的源泉美国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其中一半以上的功劳应归属于中小企业。美国经济的核心是中小企业,它们是创新的真正源泉。约2400万家中小企业是美
在当代美国的科技和商
韦尔奇和比尔.盖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