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方法:纪检先进集体事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3:33:59
上海市建设纪工委先进事迹考察报告

  中共上海市建设和管理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建设纪工委)在经济建设中,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不断探索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效工作体制、机制和制度,为上海市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为了树立榜样,推进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央纪委驻建设部纪检组监察局与中央纪委四室、《中国监察报》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考察组,对上海市建设纪工委进行了考察。考察情况如下:

  一、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创造性开展工作

  九十年代初期,上海市的基础建设和市政建设进入高潮,最高峰时有勘察设计单位650多家,建筑企业7300多家,监理单位近200家,从业人员160多万,施工工地2万多个,成为东南亚最大的区域性建筑市场。由于施工力量快速聚积大于施工任务,投资渠道多元化,出现了部分市场主体行为随意,不报建、不招标,层层转包、非法挂靠,行贿受贿等一系列问题,导致市场无序、部分干部腐化堕落,一个时期,建筑领域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区,阻碍了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的发展。据统计:1993年全市共查处受贿案件522件,其中涉及建筑行业的占20.7%;1994年占26.7%;1995年占36%,连续3年居高不下。

  面对建筑市场乱、管理散、腐败案件高发的严峻形势,为了不让“工程建起来,干部倒下去”悲剧重演,上海市建设纪工委在上海市建设党委领导下,配合建设主管部门,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建筑市场,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经济建设中。在对建筑市场贿赂犯罪的特点及对策进行深入思考和调研后,提出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是打击建筑市场违纪违法现象,形成了抓预防、抓改革、抓规范、抓督察的工作思路,将反腐倡廉、廉政建设贯彻到了建设领域的各个环节。

  一抓预防。1997年,上海市建筑行业开始实行建筑企业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洁协议书的“双签订”做法,并做为“重点工程立功竞赛”和单位考核评比内容,把廉洁自律工作贯彻到了建筑企业及建筑施工项目,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延伸到了项目经理,调动了各方面参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1998年至2002年间,全市有1.5万个工程签订了廉洁协议书。目前,凡进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项目都要实行“双签订”的做法已成为一项制度,在承发包活动中得到全面实施,不同程度地防治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了企业诚信经营。

  二抓改革。培育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不失时机地把廉洁从政、规范交易行为等一系列理念和要求融入对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改革中。一是配合管理部门实施工程报建和施工许可IC卡闭合管理制度,规范市场运作;二是加强企业资质等级和个人从业资格等资质资格审查同步监察;三是在“管办分离”的基础上,派员加强现场督查;四是围绕工程招投标管理,推行公正度评价制度;五是协助行政加强审批制度改革。这些举措有效推进了建筑市场建设,目前,一个分工比较明确,层次比较清晰,结构比较合理,管理比较规范的有形建筑市场已经形成。为上海市的建筑业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转向市场调控,从对所属企业的管理转向行业管理,从政企不分转向政企分开,实现“三个跨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抓“窗口”。 1998年5月起,上海市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行管理机构和人员“挂牌”服务;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岗位职责 “上墙”公布;办事人前来办事有告知单,查询有建设部门编辑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实用手册》、《招投标信息》刊物及“上海热线” 互联网。同时设置了监督电话,聘请社会义务党风廉政监督员,有力推进了行风建设。

  四抓经验推广。上海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较多,纪工委注重总结工程建设中廉洁建设的经验。总投资40多亿人民币的外高桥三、四期工程在建设中,国际港务集团建立全方位的预控、保障、监督、教育四项制约制度,构筑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和廉政建设协调发展体系。与此,没有一笔呆坏帐,没有一封反映不廉洁问题的举报,节约资金8321多万元。纪工委及时培育总结经验,会同市监委、市检察院召开现场会,向全市推广,促进和加强了全市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廉政监督机制。

  五抓督察办案。针对建筑工程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会同有关部门有重点地进行联合执法检查。1998年以来,先后对非法转包、挂靠、无证(照)施工、超越经营范围施工,应当招投标而未招投标、同体监理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以业主为重点进行了执法检查;对重大工程进行了执法检查。同时,加大查办案件力度,重点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国企领导干部以及关键岗位的 “权力人”违纪违法案件。据统计,1996年全市立案涉及建筑业的有157件,1997年77件,1998年34件,案件数量连续3年下降,发案率也呈下降趋势。1993-1995年平均每完成投资2.9亿元人民币发生一起违法犯罪案件,2000-2002年平均每完成投资12.6亿元人民币发生一起违法犯罪案件,建筑领域违法案件得到有效遏制,保障和推进了政府依法行政和建筑市场的有序发展。

  二、认识经济转型规律,推进体制创新,优化发展环境,从源头防治腐败

  促进经济发展,要切实防治腐败。上海市建设纪工委针对钱、权、人管理运作不规范,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腐败现象以致案发的现实,统一认识,明确了对钱、权、人管理的不规范是产生腐败的源头,确定开展廉政文化教育以提高党员觉悟,抓行风建设以提高干部素质,力求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一)加强对钱、权、人的管理,强化对资金使用的监管

  1999年开始,他们抓住财务、权力、人事运行的关键环节,规范“三审”(资质资格审查、评优提干审定,行政事权审批)、“三服务”(领导机关、窗口单位、中介服务)、“四市场”(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交通运输市场和城市管养市场),深化“一监督”(对资金监督),提出围绕钱、权、人加强监督检查的要求,并把管好钱、权、人,保证干部、资金、生产的安全,维护群众利益确保社会的稳定,即“三安一定”作为纪检监察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摸索出了一条源头治腐有效的新路子。在剖析了两起公司擅自担保造成连带责任赔偿案和乱担保、乱借款、乱投资的经济案件,研究了某些单位从违反财经纪律开始,发展到领导干部违纪和经济犯罪的情况,建设纪工委决定对1997-1999三个财政年度各单位资金使用的管理情况,特别是 “乱担保、乱拆借、乱投资”情况进行专项监察检查,从六个方面加强了对资金使用的监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建设党委、建委、建设纪工委有关领导和有关业务处组成的监督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定期分析检查各企事业单位经济运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加强建设系统企事业单位经济行为内部监督”、“加强建设系统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重要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规定。三是确定把城建、住宅配套、土地批租、土地使用、公有住房出售和房屋维修、住房公积金、房屋维修、城市管理专项资金等10类资金作为监督重点。四是明确以审计为主要手段的监督办法,每年初排定审计计划,推行两级监督,即:建委监督办公室负责的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和信访反映涉及大额资金的审计;委辖各单位负责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监督。五是体现监督效用,即把审计结果作为评价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与领导干部特别是企业经营者的考核、取酬、奖惩、任免挂钩。六是从严查处经济案件,针对一些单位国有资产流失,以欺诈手段违规炒股等情况,重点查处了设置小金库,挪用公款,擅自借贷、担保,贪污受贿,侵占国有、集体资产,变相公费出国(境)旅游等五类问题。1998年-2002年,共查处经济案件近140件,有效加强了对建设系统资金、资产运作和领导干部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管力度,保证和推进了建设工作的正常发展。建设纪工委就此撰写论文《略论对建设系统资金管理的监督》,获“全国建设系统纪检监察优秀论文”一等奖。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强化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建设纪工委作为参与部门,本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抓早抓实、力求主动的思路,早在2000年底就开展了审改前期工作。与有关部门一起调查研究,起草文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为使改革方案稳妥,实行了处室和审改办二级责任制,及审改和建筑业管理体制改革同步进行的方案。据此,前后三次集中清理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目前,全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过半,对保留的加强监督检查,制定细则,规范行为,政务公开,还推行了审批复查制度,以建立管理到位,又方便当事人的管理模式。同时加快了行业协会调整改革的步伐。

  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纪工委配合党政机关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加强民主监督,把监督机制贯穿于对干部培养、教育、选拔、任用的全过程,逐步实现了干部的民主推荐、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以及岗位转换制。目前,委、局两级正副处长任职都通过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和双向选择;委机关到各单位,新任处级干部进行任前公示,试用一年,明确任期。国有大中型企业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制,系统1200多家企业也实现了主要经营者及经营班子成员竞争上岗。

  (二)推行廉政文化建设,打造廉政文化氛围,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开展廉政文化教育,创建廉政文化氛围,从文化层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上海建设纪工委富有创意的工作。他们把对处以上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基础工作,抓住发生问题的 “苗头”,以多种方式,进行廉政文化教育,努力探索和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传统美德相承接的廉政文化理念和规范。运用文化的渗透力、感染力、凝聚力,使干部职工置身于勤政、廉政、崇尚道德的文化氛围中。1997年以来,他们每年结合工作重点,组织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在全系统产生了良好影响。

  首先,针对行业干部队伍基数大的特点,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先后有“立党为公,从政为民,接受监督,做人民好公仆”主题活动;“参加革命为了什么?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应该留点什么?”的“三想”教育活动;编印《案例选编》和《警示教育读本》, “以案说纪,以纪论理”警示教育活动;“评选党风廉政建设十件好事”活动;组织廉政宣誓活动,有80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并把教育与“三讲”学习、 “三五”普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及落实中央有关规定的学习结合起来,调动了大家参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

  其次,充分发掘党政干部理论政策水平强,善思考研究的特点,开展了理论学习研讨活动。先后就廉政文化教育、廉政文化理论研讨、反腐倡廉理论研讨等内容组织研讨会,开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系列讲座。仅2001-2002年,先后征集党风廉政建设论文专题讲稿3536篇,其中局级干部撰稿159篇、处级干部2073篇。征集廉政建设专题党课讲稿800余篇,其中一些被评为上海市优秀党课讲稿。组织廉政文化建设论文评选,征集论文400余篇,推荐参选“全国建设系统纪检监察优秀论文”的5篇论文全部获奖。

  再次,通过新颖的文化活动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在上海图书馆首次举办了《上海市建设系统廉洁勤政书画邀请展》,40多个单位200余名业余书画篆刻家创作了300余幅书法、绘画和篆刻作品宣传廉政文化,8千人参观了书画展。为书画展制作的VCD光盘获2002年“上海市党风廉政建设宣教片优秀奖”。鲜活生动的廉政文化教育受到领导干部的普遍欢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尤富创意的廉洁勤政谈话活动,“一谈十、十谈百、百谈千”,使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倍感亲切和有信心。2001年起,建设纪工委协调组织了由建设党委、建委领导带头,按分工范围和管理权限在全系统各级干部,特别是处以上领导干部中普遍开展了以廉洁勤政为主题的谈话活动,得到全系统各单位的积极响应,并以自上而下,一级谈一级,“一谈十、十谈百、百谈千”的形式展开。党委书记与领导班子每个成员谈,每个委领导主谈分管部门和系统内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与本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谈。谈话的核心是全面了解各单位廉政工作状况及领导干部个人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据统计,全系统有3.2万多人次参加并接受了廉政谈话,其中局、处级干部占2万多人次。一些干部在谈话后深有感触地说:“多少年来,没有人找我谈过话,谈话体现了组织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我们欢迎这样的谈话。”面对面的谈话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团结教育了广大群众,《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中国纪检监察报》对此都进行了专题报道。目前,新一轮谈话活动正在进行,廉政谈话已形成制度,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三)执政为民,抓好行风建设

  建设系统多数行业是城市的“窗口”,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建设纪工委本着“管行业必须管行风,以干部作风建设带动行风建设”的方针,从政府、行业、企业不同层面有针对性地开展行风建设,创建行之有效的群众监督机制,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

  对行政管理部门,从完善和强化依法管理入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做到制度公开,内容合法,形式规范,监督有力,树立了政府机关良好形象。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被建设部授予全国“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市房地资源局推行“一门式”受理服务;市建设用地中心被群众誉为“老娘舅”。各个系统以构筑“让人民放心、让人民满意”民心工程为目标,扎扎实实创建文明行业。1996年以来,先后有房地、公用、环保、环卫、邮政等系统通过了行风民主评议。

  对具有一定行政权力的服务部门,重点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强调依法办事,规范操作,改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自来水、煤气等公用系统确立“公用行业,方便万家,规范服务,争创一流”的行业精神,通过网络公开相关制度。煤气销售公司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一部电话解决问题”。出租汽车等行业坚持以“便民利民,群众满意”为宗旨,改善服务形象,得到市民的赞誉。自来水公司设立的“小郭热线”,集反映、处理、反馈、监督、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网络,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职业道德先进单位”,被建设部授予“文明示范窗口”,2000年被评为上海市“模范集体”。文明服务提高和改善了公用系统窗口服务形象,受到广大市民的赞誉。

  为了加大对行风的监督力度,他们建立起市民、社会参与行风评议的监督机制。聘请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部分市民共计5500余人组成的社会监督员、义务监督员队伍,形成了委、局、公司、部门四个层次的社会监督网络,形成了包括用户、舆论、综合评价、征询等八大社会监督评价体系。他们积极探索纠风的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把行风建设纳入部门和行业的管理中,推行了监罚分离等一系列执法、服务的管理措施。近年来,建设系统已有700个服务窗口和单位基本服务达标,出租汽车、燃气、给水等6个行业和17个中小企业规范服务达标,在全市评出的5个文明行业中,建设系统有3个。

  三、从严治党,创新工作机制,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一)加强组织协调,配合党委形成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格局

  从199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以来,建设纪工委在建设党委的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狠抓落实。为强化领导责任,一是每年在党政领导班子内进行分工,实行“三定”,即“定任务、定目标、定责任”。二是组织建设党委、建委党政主要领导与所属单位签订了3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书》,并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三是党风廉政建设摆在了党委、行政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工作计划,党委坚持在年初、年中召开两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四是建设党委、建委主要领导同志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每年在全系统党政负责干部大会上专题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平时根据形势,随时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做到与经济建设、行政管理工作同步布置、落实、检查、考核。五是做好组织检查工作,2002年底,建设党委组成12个检查组,由委领导带队,对各单位及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进行领导自评,同步开展干部群众民主测评。在各级党委重视下,全系统基本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创新工作思路和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某些落实不实,干部群众某些模糊认识以及操作问题,建设纪工委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联系,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

  创新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联系起来。2000年,提出 “三头六比”工作思路和机制,即:以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落实为“龙头”;以强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完善建筑、房地产有形市场,加强企事业单位经济行为内部监督和“三重一大”实施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等重点工作为治理“源头”;抓住廉洁自律工作、信访和行政监察发现的不良倾向以及群众反映的问题为“苗头”,形成抓龙头、源头、苗头的“三头”。在单位间比“监督有效、教育有方、查处有力、保护有道、管理有序、事业有成”的“六比”。同时把 “六比”量化成20个子项,作为衡量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内容和标准,每年对各单位进行分值评估。围绕“六比”还开展了争先进活动,取得积极效果。各单位根据“三头六比”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要求纳入了工作部署和干部人事管理中,一些单位还制定了责任追究分析表,责任和责任人一目了然,使大家感到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伴随业务工作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目前,已有35家单位获“争创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提名。2003年,在“三头六比”基础上,建设纪工委进一步提出坚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和坚持构筑权力制衡机制的“两坚持”方针,不断深化党风廉政的制度建设。

  创新工作思路,深化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在保持工作连续性的基础上,纪工委每年有新意、有重点、稳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998 年抓责任意识,制定了《上海市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确立了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1999年抓目标管理,制定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纳入部门管理的意见》、《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对各单位领导班子落实责任制情况和部门履行责任制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2000至2001年抓责任追究,制定《上海市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通过抓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落实责任制述职,从“失教”、“失管”、“失察”、“失纠”、“失误”五个方面进行责任追究,先后有13个单位对64起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了领导责任追究。2002年,对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按8个方面20个子项、一人一表进行领导自评和群众测评。经统计、分析、反馈意见,促使领导干部反思思想和工作作风,融洽干群关系,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2003年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双向报告”制度,即各单位党委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将执行责任制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也向同级和下级单位通报。使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政府及企业的长效工作机制中。建设纪工委自身也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实现了三个转变,即从盯人到盯权,从单一的检查制度到健全完整的监督链,从强调同级监督到加强层次监督。

  (三)预防职务犯罪,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建设纪工委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突出工作抓出了成效。他们联合主管部门,形成“优势互补、联合预防”的工作机制,从1996年开始,连续三年会同市监委、市检察院召开全市建筑行业廉政建设大会。每年确立一个主题,制订颁布相应规章,解决防治职务犯罪的突出问题。先后制定了《关于对建筑市场中具有行贿行为单位的处理暂行办法》、《关于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签订廉洁协议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工程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违反建筑市场管理规定若干行为行政处分办法》,以规范各方行为。1999年,纪工委通过剖析两起公司经理擅自担保、借款、投资等案件,发现有关部门虽然强调“三重一大”必须经集体讨论,但缺乏操作办法,即在调研的基础上, 2000年制定了《关于建立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的暂行规定》,从内容、程序上作了规定,对规范议事和决策行为发挥了作用。

  注重检查、注重成效。建设纪工委把贯彻制度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通过群众测评,领导讲评,利用讲评效用,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2001年以来,分别通报讲评了各单位贯彻执行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情况,委领导班子成员对责任分工任务的落实情况,群众对各局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测评情况等。同时,严肃查处信访举报案件,制定了“五个必须”规定,即:必须严肃执纪,正确处理;必须查找原因、对照分析;必须堵漏建制,完善管理;必须实事求是,责任追究;必须警示教育,惩前毖后。党的十五大以来,他们受理信访举报4504件,立案256件。查处违法违纪252人,其中处级干部46人,开除党籍127人。为以案说纪,教育干部职工,他们对近年来查处的案件,依照“五个必须”进行回顾分析,编缉、印发了《警示教育读本》。

  上海市建设纪工委多年来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宗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尤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融入经济建设中,打造廉政文化,构筑权力制衡机制,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他们的工作魄力和创新成效赢得了群众的赞誉,为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树立了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