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基亚最新版手机:“导游佣金表”揭出多少“宰客”黑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8:43:23

 

  4月7日,一张盖有浙江新世界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公章的导游《佣金分配表》在网络上曝光,引导游客购物导游最高抽成可达50%。短短一天内,数百家网站和论坛转载。新世界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称不存在这样的分配表。目前,浙江省旅游局、杭州市旅委等主管部门已着手调查此事。(4月10日《京华时报》)

  “虽然早知旅游业存在旅行社和导游抽取购物佣金的现象,但不知道抽成的比例这么高,行业的水这么深。”恐怕,面对这份导游佣金表,上述网友的发言最能代表我们的心理反应了。

  在旅游景点购买一件商品,可能50%的钱都进了导游的口袋,而且是见者有份,全陪、地陪到司机各有所得,如此分配格局确实已经在挑战着我们的容忍底线。

  涉事旅行社在第一时间给予否认,完全在意料之中。不过,一边是盖有单位公章的一叠材料,一边是简单否认,哪个更可信其实很显然。

  尤其耐人寻味的是,旅行社尽管否认佣金表出自本公司,却并没有否认这种分配事实的意思。甚至该负责人还表示,佣金表“的确反映了旅游业长久以来的乱象和痼疾”,似乎更像在佐证其真实性。也或许,是在为将来表格被证实留下退路吧。

  与旅行社的否认相对应,当地旅游局和旅委也已经着手调查此事,反应不可谓不迅速。问题在于,要调查什么呢?按照一般程序,应该首先调查佣金表出自哪家旅行社,可事实上,只要佣金表反映的事实客观存在,表格出自哪家旅行社还很重要吗?答案其实是否定的。那么,调查导游的高佣金吗?可导游究竟应该拿多少佣金才合理,有规范的标准吗?

  事实上,不管是《旅行社条例》还是《导游人员管理条例》,都明确写有“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等条款规定。这意味着,导游诱骗游客购物并抽取佣金本来就是不合法的。显然,不解决背后的深层原因,仅靠旅游局对个别案例进行调查,难以“治本”。 (文/刘楚汉 图/唐春成)

旅游界导游变导购拿回扣,谁之错?

  记得有一位人类学家在书中探讨过旅行对人类消费行为的影响,通常说来,人们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更容易也更乐于花钱,究其原因,似乎是因为人在旅行的时候容易发生某种程度的认知失调,似乎在旅行的时候可以成为和平时不一样的自己,可以无需对自己所做的事负责。而我本人虽然看过这本书知道这个道理,每次旅行回来,也还是要带几样一回到家就立即觉得多余的纪念品。

  不晓得是不是因为深谙人类的这一心理,如今除非旅行社特别标注“纯玩团”,购物已经成为了旅游线路里必备,甚至是主打的项目。我对购物并无反感,根据经验,即便对安排购物有诸多抱怨,但到了商店,总会有很多团友大包小包,买得不亦乐乎。但是,如果购物成为导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如果购物成为一种强制性的消费,就会产生许多不良反应。最极端的例子,应当算今年年初香港导游与内地游客因为购物问题大打出手以致惊动警察的新闻。

  虽然知道“低团价”、“零团费”是导游不得不变成“导购”的主要原因,但我一直也很好奇,到底这些导游能从游客购买的东西里拿多少好处?到底游客要买多少东西,他们才能挣到不错的收入?

  最近网上曝光的一张《导游佣金分配表》,着实让我吓了一跳。这张盖有浙江新世界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公章的分配表显示,引导游客购物导游最高抽成可达50%。一床558元的蚕丝被,导游的佣金可以拿到200元,而“紫砂、珍珠、菊花”等商品,佣金可以高达五成。这就意味着,如果一个旅行团的游客消费1万元,导游最多可以拿到5000元的佣金,即便按照表上4:4:2的比例和司机、全陪分配之后,也有2000元的收入(昨日《广州日报》)。如果这样,旅行社确实没必要给导游们开工资了。

  不过有意思的是,媒体的跟踪报道显示,杭州市旅委质量监督收到的“佣金投诉”几乎为零。“该所葛所长解释,不少游客选择低价团,中途觉得导游也该赚点,可能是这种同情心让‘佣金投诉’极少。”的确,参加低价团旅行,对购物、对导游拿回扣多少会有预期,但我怀疑,如果人们知道,这回扣是商品价格的一半,不知道还会不会有这份同情心。

  当然,拿回扣是旅游界的顽疾,有论者指出其形成和导游薪酬过低有关。而作为一个可能的游客来说,我觉得自己从这新闻里得到的教训除了低价团千万不能参加之外,还有就是旅游景点的东西千万不能买。扣掉佣金,再扣掉商家、厂家的利润,这床被子真会是蚕丝的吗?

 

遭曝光的《佣金分配表》

  新华网杭州4月9日电(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商意盈、段菁菁、张琴)4月7日,一张盖有浙江新世界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公章的导游《佣金分配表》在网络上被曝光,引导游客购物导游最高抽成可达50%。短短一天之内,就有几百家网站和论坛进行转载。长久以来为人所诟病的旅游业“潜规则”再次引发网民关注。

  许多网民纷纷谴责导游为图暴利变身“导购”的不良行为,他们质疑:在国家多次出台相关法规条例对旅游市场进行规范的背景下,导游诱导游客购物提取巨额佣金的“潜规则”为何难以断根?如何还游客一个规范、“清明”的旅游环境?

  【核心网事】导游《佣金分配表》曝光 导“购”获利惊人

  该《佣金分配表》的曝光者声称,他是3月30日在杭州清河坊捡到这叠资料的,连同《佣金分配表》一起的,还有一张《杭州2日游+宋城导游计划单》。

  记者在被曝光的表格上看到,几个旅游购物点商品的导游佣金提成都被明码标价:蚕丝被,佣金200元/床;上海刀具、貔貅、羊毛衫,佣金30%;茶叶,佣金40%;紫砂、珍珠、菊花,佣金50%……

  《佣金分配表》上还写明导游提成按照4:4:2的比例分给购物地陪、司机、全陪。据了解,除了司机,旅行团一般由两个导游服务。地陪是当地接团导游,负责领路、讲解、订餐、订房等,全陪就是跟着外地客人乘飞机或大巴等远途而来的全程陪同导游。

  此外还用加黑斜体字写道:“亲爱的陪同:带团辛苦,请务必遵守佣金分配政策,如果违反政策,按300%的比率处罚,多次出现,开除公司处理。请慎重为之。谢谢!”

  多数网民对此都有切身体验,因此《佣金分配表》的曝光在网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他们纷纷表示,虽然早就知道旅游业存在旅行社和导游抽取购物佣金的现象,但不知道抽成的比例这么高,行业的水这么深!

  搜狐网民“snakevil”发帖说:“旅游市场的‘潜规则’已经差不多成了‘显规则’,甚至一些游客也对不合理的种种现象习以为常。这张导游《佣金分配表》就像是那个孩子,扯下了‘皇帝的新装’,强烈呼吁大家都来关注。”

  【记者调查】一张《佣金分配表》,多少旅游乱象和痼疾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就此来到浙江新世界国际旅游有限公司进行核实。该公司副总经理王莉说:“新世界国旅在企业管理、导游管理方面非常规范,不存在这样的分配表。目前公司负责人也没有看到《佣金分配表》原件。因此我们初步判断这张表格不是从我们这里流传出去的。”王莉同时也承认,《佣金分配表》的确反映了旅游业长久以来的乱象和痼疾。

  目前,浙江省旅游局、杭州市旅委等主管部门高度关注此事件,并开始着手调查。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导游抽取佣金早已是业内不成文的规定,几乎所有旅行社或多或少都存在这样的情况。除了导游以外,旅行社也会分到营业额的10%作为提成,在年终统一结算。

  他举例说,以杭州—乌镇—上海两日游为例,旅游购物的“规定动作”少不了杭州的丝绸和乌镇的菊花茶。“如果一件丝绸套装的价格是600元,成本是100元。按照规定,旅行社可以从中抽取10%,即60元。剩下的440元盈利由商家和导游平分。”

  按照这位业内人士的指引,记者来到位于杭州的一家丝绸公司。发现该公司内同样的丝绸制品比普通超市的价格要贵出30%左右。售货员告诉记者,这里不能还价,主要做的是旅行团生意。

  在杭州经营旅行社十多年的徐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国内旅行社的毛利率不到7%,净利率更只有0.6%。国内一般中小型旅行社的导游带廉价团,没有薪水和补贴,收入全靠佣金,还得自己缴纳五险一金。更有甚者,旅行社会在导游带团前向导游收取“人头费”,以此规避风险,反而让导游“自负盈亏”。

  中国旅游研究院博士杨彦锋说:“旅游行业准入门槛低、秩序混乱、旅行社低价竞争、导游人力与薪资等问题相互交织,互为因果,构成了一个复杂,涉及中国旅行社行业特殊发展现实的问题。”

  杭州市旅委质量监督所葛永明表示,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争取客源,旅行社还争相推出低价团吸引游客,“零负团费”就是这种行业内恶性竞争的“产物”。而即便这种“零负团费”,也是各旅行社需要尽力争取的。

  “大的旅行社做的是口碑,但一些靠做一次性生意的小旅行社,导游缺乏责任心和职业尊严感,一旦你拒绝购物,导游的服务态度就会急转直下,对投诉也有恃无恐。”浙江省旅行社协会秘书长张建融说。

  【社会反馈】专家、网民:断绝佣金现象,治理回扣痼疾

  据悉,国家已经出台条例明确规定禁止“零负团费”。2010年5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执行的新《旅行社条例》条例规定,严格禁止旅行社低于成本报价招揽旅游者;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一些网民及业内人士指出,这些条例虽然起到了一些作用,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断绝佣金现象。

  杭州市旅委主任李虹认为,回扣是全国旅游业的痼疾,以几个城市的力量,未必能扭转乾坤。“游客资源具有流动性,规范旅游市场必须全国‘一盘棋’。如果仅是个别城市‘吃螃蟹’,这个城市的旅游业产业链恐怕就会断裂。”

  张建融说:“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让原本‘暗箱操作’的佣金在阳光下运行,推动佣金的合理化。”事实上,上海、云南等地已经试水,对导游拿佣金采取“公对公”制度,即将购物商店的部分利润通过旅行社分配给导游。

  但张建融也坦言,推行“公对公”机制,意味着对行业内的利益分配重新定规矩,必然会触动一些人的私心私利,执行难度也可想而知。“要想做好此项工作,还有制定长效、系统的运行机制,如佣金提取的监督、网络技术的运用等。”

  杨彦锋建议,彻底改变导游私拿佣金现状,旅行社实行“导游工资制”或许是比较有效的解决出路。“实施导游工资制并加以业绩奖励,将导游收入由‘暗’转‘明’,会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导游的行为。同时,‘工资制’也可能推动导游从业群体在个人口碑和业务技能上达成良性竞争,从而对导游人才的职业发展形成积极的推动作用。”

  此外,专家一致认为,改善导游的生存环境也迫在眉睫。在国内,为了节约成本,与导游保持一种松散的“挂靠”关系,而不是正式的聘任关系的中小型旅行社不在少数。“导游对于所‘挂靠’的旅行社,是处于弱势。”杨彦锋说。

  一些网友在呼吁治理回扣痼疾的同时,也提醒游客不要一味贪图便宜而上了“黑旅”和“黑导”的当,网友“女院长”说:旅游时应挑价钱合理的,那些超低价的肯定会有购物陷阱和种种问题,说白了,便宜没好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