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仙朱雀印怎么血炼:邱县政府“不讲条件”拆迁坑苦了百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9:53:50
  邱县政府“不讲条件”拆迁坑苦了百姓作者:郭世平,李承刚,张君来源:作者赐稿来源日期:2011-4-12  

    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然而,四天后的5月19日,河北省邱县政府就作出了“拒绝理由,不讲条件”大规模拆迁决定,竟敢与国务院唱“对台戏”!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商户的门店、居民的房屋被夷为平地后一年竟没有开发,人们不禁要问:没有招来开发商就强行拆迁,土地闲置造成的巨大浪费该谁买单?   

 

  2010年5月19日,河北省邱县政府作出了大规模拆迁决定。这次的拆迁地点位于县城最繁华地段,号称邱县“王府井”。这里人口密集,是商家的必争之地。这次拆迁涉及住户、商户100多家。

 

  据记者了解,就在邱县政府作出拆迁决定的4天前,即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

  被拆迁户向记者反映说,由于县政府为规避“国办紧急通知”的相关规定,仓促出台大规模拆迁项目及强迫被拆迁户签订“霸王拆迁协议”,随后动用行政、司法等部门2000多人,在短短的10天内,就将100多住户、商户的房屋夷为平地。因众多被拆迁户不服,引发的无序上访事件连续不断。

  邱县政府为什么在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的第4天就出台这样大规模拆迁决定呢?

  一位知情人透露:2010年是河北省搞的“三年大变样” 工作最后一年,而邱县“三年大变样”工作却一直进展迟缓,曾多次被邯郸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打板子”。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紧急通知对拆迁工作进行了规范。这无疑对以后的拆迁工作增加了难度,为赶时间抢在广大群众不知道“国办”通知前,进行突击拆迁。因时间仓促,在拆迁时,邱县政府既没有征求被拆迁户意见,也没有办理拆迁许可证,更没有项目规划,甚至连开发商都没有招来。很明显,这次拆迁严重违反了“国办”紧急通知精神。

  2010年5月23日上午,不少被拆迁户到县委门前下跪,请求县政府收回拆迁决定。

  邱县政府最牛的拆迁口号:“拒绝理由,不讲条件”

 

  众多被拆迁户给“县太爷”下跪,并没有动摇邱县政府拆迁的决心,反而加大了拆迁力度。就在众多被拆迁户在县委门前下跪的当日下午,声势浩大的拆迁开始了。

  被拆迁户戴建磊、李贵生、杨书峰等向记者描述了5月23日下午那令人震惊的一幕:

  从5月23日下午开始,整个街道被戒严,停电停水,除住户外,任何车辆和行人不得进入。大街两头站满了公安、检察、法院的全副武装民警及政府部门的官员,约有2000余人。大街上挂满了“拒绝理由,不讲条件,全力支持三年大变样工作”的横幅标语。广播车的高音喇叭一遍又一遍播着“拒绝理由,不讲条件,全力支持三年大变样工作”的动员口号,震耳欲聋的挖掘机、铲车的轰鸣声盖住了对不服拆迁妇女和孩子痛心欲绝的哭叫声……

  “那阵势,我们从来没见过。”戴建磊对记者说,动用部门之多、声势之大、手段之恶劣,都是前所未有的。

  被拆迁户反映,要想住上拆迁前相等面积的房子,家家户户需再掏钱购买,很多住户拿不起钱,意见很大,不同意拆迁意见书。

  而开门市的商户损失更大。商户原有门市房面积大,拆迁后开发商给的面积减少一半以上,自然产生了抵触情绪,不同意拆迁意见书。“我家有商铺房两间,每间宽3.3米,深16.9米,合计110平米。”被拆迁商户岳红彩向记者反映,“按照拆迁意见,靠近街道的6.9米算作商铺,里面的10米不算商铺,这样我家就少了66平米的商铺房,而开发商重建的商铺宽3.3米,深14.2米,却均按商铺计算。照这样计算,我家要损失近50万元。”岳红彩多次找县城建局局长张志刚,询问他拆迁补偿的依据是什么?张志刚回答说:“依据县相关政策。他说被拆迁户都是相同的情况,又不是你一家,即使政策不合法,靠你几个人说也白说,你就别说了,没人听你的。”听了张志刚是话,岳红彩气愤地说:“这哪是三年大变样的拆迁,简直就是抢劫老百姓的财产!”

  在邱县,类似岳红彩这种情况的还有30余家商户。

  “被拆迁”的种种手段

  马春生是一位教师。2004年,他拿出一生的积蓄,又卖掉两套房子,凑足47万元,购买了位于邱县新城街中段路南的一栋三层小楼。小楼总面积590平米,加上平房9间,总计730平米。停车场面积约1亩,用于开旅馆停车所需。马春生小楼房进行了装修,添置了开办旅馆所需的设施等物品,总投资97万元,至今仍有30万元外债。

  谁知,邱县政府要拆掉这座小楼,给的条件是,如选择货币补偿只给50万元;若选择房屋回迁只给649平米。

  “按拆迁意见书计算,选择货币补偿,我家资产缩水50万元;选择回迁房,商铺面积减少410平米,我将不能从事原来的旅馆业。”马春生说:“因此,我拒绝在补偿协议上签字。”

  马春生的两个儿子、一个儿媳也在教育部门工作,一个儿媳在县医院工作。也就是说,马春生一家有5人的生杀大权掌控在县领导手中。为让马春生在霸王拆迁协议上签字,邱县政府拿出“杀手锏”,一位政府工作人员向马春生下了最后“通牒”:“你如不在拆迁协议上签字,你和你的孩子就都别上班了。这是县领导的意见,你掂量着办。这不是针对你一家。”

  马春生哭诉道:“我岁数大了,上班不上班已无所谓了。但我的几个孩子都很年轻,丢掉工作,他们怎么生活?”

  那几天,因断电、断水、断路,根本没有生意可做。眼看着拆迁损失50万元,还要偿还30万元外债,再加之政府派出工作组的恐吓威胁,巨大的压力使马春生和老伴夜彻夜失眠,导致神经衰弱,精神几近失常。

  几天的痛苦折磨,被逼无奈,马春生含泪在拆迁协议书上签了字。“签字那天我和老伴相拥而泣,老伴以泪洗面”,马春生愤怒地说:“这和黄世仁逼杨白老买女有啥两样,共产党的政府怎么成了这个样子?”

  被拆迁户韩秀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嚎啕大哭,哭的死去活来。她和丈夫于1993年从农村来到城里,用卖冰糕、卖包子、轧面条和经营土产辛辛苦苦挣来的钱,省吃俭用,加上借来的5万元,在4年前买来了一处340平米商铺,如今被政府强行拆迁,只给一半多面积,韩秀丽不同意签字。但其儿子刘阳光今年正赶上高考,政府工作人员威胁韩秀丽说:“如果不签字,你孩子别想参加高考。”被逼无奈,韩秀丽不得不签字。

  一些商户还接到了邱县工商局的通知,该通知称“严格执行‘三年大变样’工作指示精神”,“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韩秀丽说,商户不同意拆迁就是违反“三年大变样”指示精神,就要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三年大变样”是个啥?难道是法律吗?

  政府为民服务的宗旨遭质疑

 

  据被拆迁户反映,房子被拆后,沉寂了一年,不见任何人动工开发。这两个多月的等待弄得人心惶惶。期间被拆迁户多次找政府询问此事,却一直没有答复。

  直到2010年8月16日,邱县常务副县长王玉双、县委办公室主任强延峰等领导在大街上手提喇叭答复说:这两个月政府一直忙活跑手续,找开发商,大家再宽限几天。

  “政府自己都承认了当时拆迁手续不全。采取先拆房后补办的手续,再找人开发。”被拆迁户岳超说。

  2010年8月22日,被拆迁户收到了县政府通知,要签回迁协议。回迁协议中,甲方突然变成了众河地产公司,而主持强行拆迁的县政府摇身一变成了监督方。

  这就意味着,邱县政府将不再承担拆房的责任,只承担监督责任。回迁协议中有很多问题都没说明白,比如,商户的户型和面积以及位置都没有交代清楚。且这个回迁协议还和原来的拆迁意见书存在矛盾。比如回迁过渡期,拆迁意见书规定14个月,那么时隔两个半月后的8月份,回迁期限仍然是14个月。众河地产公司的资质如何,通过什么方式招标、中标价等问题,被拆迁户仍然是一头雾水。

  2010年12月初,众河地产公司又要签补充协议。这次补充协议彻底把上次的回迁协议里的住宅户型和面积被开发商单方面改变了,另外补充协议把回迁期限定为售房时间,这就意味着回迁将遥遥无期。补充协议和初次签的回迁协议多处存在矛盾。那么政府的监督责任在哪里呢?

  “邱县政府以拆迁做幌子,实际是为了赚钱。比如,我的原旅馆占地面积一亩多”,被拆迁户马春生气愤地说,“政府只按一亩7万元给我补偿,但这土地卖给开发商每亩150万元。仅土地一项,我估算政府狂赚一亿元以上,这不是赚钱是什么?”

  被拆迁户岳超反映认为,政府本应为民服务,和谐拆迁,多为老百姓考虑。可邱县政府制定的政策极为不公,对开发商网开一面,而对众多被拆迁户十分刻薄。比如,回迁房超出被拆迁户原有面积的,每商铺一层平米按7500元、住宅按每平米1876元支付,商铺的二层按每平米3750元支付。回迁房不足被拆迁户原有面积的,商铺按每平米1300元退款,住宅和商户的二层按每平米1000元退款。如果被拆迁户不同意这些政策,也不签字,就按这个价格强制退款。在这里,邱县政府维护的是开发商的利益,根本不考虑众多被拆迁户的利益,哪里还有人民政府味道?

  被拆迁户岳红彩在历经被强拆、不服强拆上访来回折腾数月,直至记者发稿时也没人理会她的诉求,她失望地说,“原来,我几乎天天看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那里面讲的都是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的新闻。通过这次邱县政府拆迁,我明白了那是说给人听的看的。从此,我再不看《新闻联播》了,因为越看越生气。

  靠门市生活的被拆迁户岳超气愤地说:俺们是靠开门市生活的,快一年了没有收入,吃饭靠借钱,所有的亲戚都借了个遍,以后的日子都不敢想象。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明确指出拆迁时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政府仓促拆迁,根本没考虑百姓的死活。

  被拆迁户冀焕芹原来的房子在繁华地段,靠卖日杂维持一家5口生计,房子被拆后没找到合适门脸,门市倒闭了,断了生活来源,50多岁的丈夫只有外出打零工,艰难度日。因没钱买菜,经常到菜市场捡烂菜叶下饭。“再没有门市俺一家真没法活了。” 冀焕芹欲哭无泪。

  年近七旬的退休干部范进西向记者反映,“中央一直讲构建和谐社会,县政府强制拆迁 ,不拆迁就停止工作。拆了房又不建房,马上快一年了,房子还没有着落。我和老伴岁数大了,实在怕过冬天。现在租的房子条件很差,冬季房间在零度上下,我老伴从去年到现在连气带冻,一直不能起床。我担心,像这样的的生活,我们还能熬过下一个冬天”?

  场地闲置近一年的理由:没有找好开发商

  直到2011年4月中旬,一些靠门市生活的拆迁户因近一年没有收入,实在熬不下去了,找到主管拆迁的县城建局,有关领导答复说,“手续不全,不能开工”。

  记者询问邱县城建局副局长杨玉华 “为何拆迁后场地闲置近一年时间没有施工”? 杨玉华回答:“还没有找好开发商。”

  记着问“拒绝理由,不讲条件”让老百姓服从拆迁,这是不是违反“国办”紧急通知精神?

  一位官员回答说,这不是针对被拆迁户,而是针对在职干部说的。因为一些在职干部不愿参与拆迁工作。

  “既然是针对在职干部,为什么该条幅挂在拆迁现场?”记者问。

  “因为在职干部去了拆迁现场。”

  究竟“拒绝理由,不讲条件,全力支持三年大变样工作”的标语是针对谁的,相信读者都会明白。

  随后,记者将被拆迁户反映的“拆迁立项没有组织专家论证、没有征求被拆迁人意见、没有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没有房屋拆迁许可证、旧城改造拆迁项目是为了赚钱、逼迫被拆迁户签协议”等内容归纳成七大问题,以书面采访形式留给县城建局杨玉华副局长。但记者等了一个月,截至记者发稿时未得到邱县城建局的任何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