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仙手游青云门攻略:肖余恨:岂可用“有罪推定”思维管理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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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余恨:岂可用“有罪推定”思维管理社会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12日07:40  扬子晚报

  为确保大运会安全,深圳警方开展“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100天里共有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被清出深圳。并表示,这几类人员包括群众举报有现实危险者,涉嫌吸毒者,涉嫌卖淫失足妇女,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员等(4月11日《深圳商报》)。

  看了这则新闻,真让人有一种不知今夕何夕的感觉。为了所谓的清洁社会,竟给人强行贴标签,并剥夺他人的部分自由和权利?

  更让人惊讶的是,清理治安高危人群,不是外松内紧只做不说的。而是大张旗鼓、轰轰烈烈,甚至是作为成绩来自我表彰的。如此高调而理直气壮,不知道底气何来?如果这一行动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为什么非得要等大运会这个理由?如果不是这样,那大运会又算什么?难道举办一个大运会,要比公民的权利更重要吗?

  或许是深圳居民多数支持这一做法,但是,即便是多数深圳人都同意,在一个法治社会,也不能随意地强行剥夺哪怕是并不让人待见的某类人的基本权利,否则,就是多数人的暴政,这个道理,作为一级政府,未必不懂吧?

  现在还不知道,深圳出台这样的政策,走了什么样的程序。在酝酿这样的举措前,有没有广泛征集民意,如果有,是怎么样征集的,又是什么样的民意。如果没有,那只能说明,权力的傲慢和自负,遮蔽了主政者本应理性的眼睛。如果因为“治安高危人群”具有潜在的危险性,就将他们驱逐,就将他们“清理”,且没有正当的合法的理由,那么,很难保证,在尝到甜头之后,不会进一步扩大化。如果深圳这样做,那么其它地方也当然可以这样做,其结果必然是以邻为壑,“祸水”他流。难道,这类人群不能在中华大地上立足了吗?

  这些道理,深圳市有关方面,不是不懂。他们可能确实是有难处,因为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太多,其管理压力骤增,甚至是不堪重负。这是事实,但不能有困难、有压力,就采取切割式的粗暴办法,进行强制清理。就像父母生了残障儿,不能因为是负担,就将其溺死一样。更何况,深圳将这些人进行污名化,强制贴上标签,不过就是因为他们是潜在的“危险”,潜在的危险和事实上的危险是两回事,完全可以预防。

  深圳,以“有罪推定”的思维来管理社会,请三思!

  (江苏 肖余恨)  

付小为:排查清理,可以理解为一种人群隔离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12日07:35  汉网-长江日报

  □ 本报评论员 付小为

  深圳警方开展的“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于前日结束,此次行动中,共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被清出深圳。为确保大运会期间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继“百日行动”后,新一轮的“大运安保严管严治严打冲刺十大行动”随即展开,重点仍是排查清理治安高危人员。

  “治安高危人员”在当地警方的理解中,是指无正当理由长期滞留深圳、行踪可疑、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现实威胁的人员。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看,将界定为“治安高危人员”的人驱逐出城市,这种做法显得简单生硬。

  必须承认,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人口大规模急剧流动及其可能引起的种种问题,是每个城市管理者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流动人口与一个地方的社会治安状况未必有必然的关联,但流动人口的确成为许多城市重点关注乃至防范的对象。

  深圳警方将部分流动人口定性为“治安高危人员”,并直接清理出城,这种行动方式就超过了关注与防范的限度。当然,这是特定时期的特定行为,是暂时的,在人力、财力上不具可持续性。即便如此,这样的治理方式仍难站稳脚跟。

  排查清理,可以理解为一种人群的隔离。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最极端的隔离仅限于疫情发生,在某种意义上,如此无奈选择是对生命另一种形式的尊重。其他时候,群居是人类生活的常态模式。清理行为无疑是把生活在同一城市的人生硬地加以区分。

  大 运会安保关系到一个城市乃至一个国家的形象,我们相信深圳警方会在行动中时刻保持克制与审慎,但由于归于“治安高危人员”的某些人群定义相对宽泛,这会不 会扩大清理面,会不会有自由裁量权造成的“误伤”,是一个问题。另一方面,法律针对的是行为的结果,所谓“治安高危人员”,他们并没有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没有在法律上获罪,即便获罪,法律惩罚也并不包括驱逐。而且归于这类人员的精神病人,更应该被治疗,而不是被驱逐。这就是说,清理“治安高危人员”看起来 是在消除安全隐患,但也可能对人造成伤害。

  此外,对流动人口的清理,也不利于城市内部的和谐,可能引发或加剧城市中人群、阶层之间的猜疑、疏离、隔膜乃至对立。

  城市发展总会面临新问题、新情况,简单粗暴、一刀切式的社会治理已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良好的社会治理理应更加柔和,体现人性的温度,创新社会管理手段已是当务之急。 

蔡英元:迎接盛会,能被清出的只有垃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12日09:29  大洋网

  作者:蔡英元

  深圳警方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为了大运会安保,在过去的100天里,共有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被清出深圳。(新民网)

  对所谓“治安高危人员”的界定,深圳警方阐述了几条执法意见,如“有前科、长期滞留深圳、又没有正当职业”的;“在应当就业的年龄无正当职业、昼伏夜出、群众举报有现实危险的”;“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员,对他人有危害的”;“对群众安居乐业有现在或潜在危险的”。

  “清出”深圳,听起来好像是清理垃圾一样。垃圾可以填埋了,焚烧了,可这些是“治安高危人员”,都是活生生的人,请问能清到哪里去。既然都是高度威胁治安者,清到哪里能不威胁治安呢?难道我们的城市管理在玩击鼓传“雷”的游戏,这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就像8万颗雷,“传”出了A城的管辖地,在B城炸了,A城就可以高呼万幸了。也许,这一次是在B城炸了,A城躲过了一劫,但是下次呢?只要这个游戏一直继续,谁敢保证“治安高危人员”不会被“清出”回来呢?

  此外,关于这个“治安高危人员”,该由谁来界定,又该怎样来界定才算合法。假如一个“在应当就业的年龄”的人,一时没找到职业,或者只能从事夜班工作,万一又不幸遭到了邻里的误解和举报,就可能被视为“潜在危险”,成为“治安高危人员”,而被清出城市吗?你我万一失业如此,一身清白万分委屈,谁能替我们伸冤呢,今后谁又能从治安档案上把这个“治安高危人员”的帽子给摘掉呢?如果缺乏法律的支持,谁有权力在规定时间让这8万多人就必须离开目前所生活的城市呢?

  公众机构不是城市的主人,生活在这里的民众才是,是每位市民让渡出一定的权力,交由值得信任的机构来管理,来维护城市的治安。警方的初衷是好的,是想在“大运会”这样的盛会期间,社会不出乱子,赛事顺利举行。但是,不能因噎废食,更不能矫枉过正,怎能不经广大市民的表态和同意,就擅自把主人“清出”呢?

  在重大活动举办期间,警方加强安保是国际惯例,也是社情民意可以理解和支持的公共管理举措。不过,一旦这种初衷合理的举措被大张旗鼓地定性为“清出治安高危人员”,难免不冤枉了好人,难免混淆合法与非法的界线,难免不让公众质疑警方存有歧视,难免不影响一个城市的国际形象和文明现状。

  警方的通报,或许旨在表述为大型赛事的安保付出了艰辛努力,“送走”了八万多他们认为可能会影响赛事举办的人,降低了发生恶性案件的可能性,但无论从法理上还是用辞上来说,“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被清出深圳”这样的话,都是值得商榷和反思的。

  因为在现代社会的理念里,能被清出的只有垃圾。

陈方:清理“治安高危人员”是城市“洁癖”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12日07:36  大众网-齐鲁晚报

  特约评论员 陈方

  为确保大运会安全,深圳警方开展“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介绍,100天里共有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被清出深圳。(4月11日《羊城晚报》)

  如果此前你还对何谓“治安高危人员”不明就里,现在这个概念终于有了相对清晰的标准界定。按照深圳相关部门的说法,“治安高危人员”概括讲就是无正当理由长期滞留深圳、行踪可疑、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现实威胁的人员。这几类人员包括群众举报有现实危险者、涉嫌吸毒者、涉嫌卖淫失足妇女、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员等。

  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被清出深圳,为大运会期间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打下坚实基础。当深圳官方将此作为成绩“自我表彰”时,是否想过这一举措会激起舆论反弹呢?

  深圳排查清理的“治安高危人员”并不是事实上的“犯罪者”,充其量只能说他们的存在可能对城市治安有一些“潜在威胁”。那些“没有正当职业、生活规律异常或经济来源可疑、经常昼伏夜出”的人员,那些“有报复社会的极端言行,可能危及他人或公共安全”的人员,在没有事实违法的前提下,深圳官方到底是以什么样的理由将他们驱逐出深圳的呢?在这样的背景下考量深圳警方开展的“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与其说“治安高危人员”有可能违法,倒不如说深圳警方事实上在实施违法行动。

  权利不保,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治安高危人员”。这是深圳驱逐8万余“治安高危人员”行动带给我们的第一层警醒。客观地说,深圳排查清理的这8万余“治安高危人员”都算是“社会边缘人”,有犯罪前科也好,生活不规律、作息时间不主流也罢,在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任何人以及任何部门都无权剥夺他们在这个城市里存在的自由和权利。只因为人生中有过污点的存在,只因为生活不主流,就被无端地驱逐出这个以文明著称的城市,无论如何,这都呈现了“社会边缘群体”权利被侵蚀的无奈。几个世纪之前,著名的法国思想家博丹在《国家六论》中写道,“每个公民,即使是最微不足道的,也有某些权利。”可惜,在即将召开大运会的深圳,这些所谓“治安高危人员”的权利事实上都是虚无缥缈的。

  之所以要排查清理8 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最重要的理由是深圳要为大运会召开“保驾护航”。不客气地说,这又是盛事活动前“城市过敏症”的表现罢了。回头看看中国一些城市在举办盛大活动前的行动,“净身运动”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在世博会举办之前,上海曾讨论过是否禁止穿睡衣睡袍上街;在广州亚运会举办前,广东曾规定禁止烧烤和其他煮食类小摊小贩上街贩卖,以及禁止居民在亚运会期间使用油漆、涂料等挥发性物质进行室内装修。深圳排查清理“治安高危人员”其实也是盛事活动前城市“净身运动”的一部分,只不过“运动幅度”大一些罢了。盛事活动前,城市有必要如此过敏草木皆兵么?适度紧张、有序安保、防患于未然当然是有所必要的,但是,当城市“净身运动”以侵犯个体权利为前提,并且这种未雨绸缪的紧张超过了一定限度,民众的反感情绪就会不可避免地滋生。

  城市适当有度的“净身”或许是必要的,公众只是希望,城市“净身”时任何个体权利不再受到伤害,再边缘的群体也不是城市的“脓包”,总不能随意被冠之以“莫须有”的“罪名”一割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