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仙2小说 kindle:贫困县书记“日进万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3:24:54
王先民在看守所内翻看判决书。新华社发

  甘肃陇南宕昌县原县委书记王先民6日因涉嫌受贿1000余万元,并对其300多万元家庭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被白银市中院以受贿等罪判处死缓,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王先民3年多疯狂敛财逾千万元,其“捞钱有道”令人震惊。

  >>疯狂捞钱

  受贿犯罪事实29项

  在长达41页的刑事判决书上,白银市中院罗列了王先民29项受贿犯罪事实和4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事实。

  白银市中院审理发现,2004年至2010年3月,王先民在担任陇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和陇南市宕昌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建筑工程承包商在承包工程中提供方便,先后收受14位工程承包商1108.7万元;收受陇南金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李某四川绵阳房产一套、成都房产两套,总计258.1166万元;利用职权和职务产生的便利条件,在招商引资、矿业管理、市政建设等工作中,收受宕昌鑫达出租车公司经理牛某等人103万元;利用职权及职务便利,在人事调整调动、春节及本人生病住院期间,先后收受县直部门及乡镇干部所送人民币及购物卡总计86万元。共计1556.8166万元。

  在任期间日均受贿过万

  王先民涉案资产超过千万元,作案时间主要集中在其任宕昌县委书记期间。自2006年11月24日被任命为宕昌县委书记至2010年上半年案发,王先民在1212天内共敛财1000余万余元,平均每天受贿在万元左右,可谓日进斗金。

  从几百元到上千元、上万元,再涨至数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从过年、生病收“人情礼”,到不给钱不办事;从半推半就到来者不拒,王先民的贪婪令人瞠目,成了宕昌干部群众眼里名副其实的“捞钱”书记。

  >>渐进腐败

  受贿金额逐年递增

  王先民案主审法官、白银市中院刑事二庭庭长王明莲说,王先民在任宕昌县县委书记近4年时间里,受贿金额逐年递增:2007年受贿42.2万元,2008年受贿125万元,2009年受贿724万元,2010年1月至3月受贿476万元。

  “王先民的堕落很像‘温水煮青蛙’的原理。人和事物的变化都是从小到大,由少到多,由量变到质变逐渐形成的。一点点小错误的积累终究会酿成大错、覆水难收。”王明莲说,王先民案涉案人员既有党政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又有工程承包商、房地产开发商、高校管理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案件涉及扶贫开发、灾后重建、矿山管理、交通营运及人事管理、干部调整等众多领域。

  王明莲说:“从一个让宕昌经济增速由2006年的陇南倒数第一提高至2008年的陇南市排名第二,工作能力得到大家一致认可的县委书记,到专权霸道,把造福百姓变成造福自己,使手中的权力蜕变为敛财工具的贪官污吏,王先民的堕落令人叹息。”

  >>法庭审判

  追悔莫及称要上诉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王先民的受贿财物包括现金、房屋、金条、玉器、提货卡、购物卡、银行卡、烟酒、服装等。其中,以房屋、现金、银行卡为主。仅在工程建设领域,王先民就先后收受贿赂19人48次,总金额超过1300万元。在不断收受贿赂后,“王书记”在爱钱的轨道上难以自拔。

  在法庭上,王先民说到自己从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沦为阶下囚时曾一度哽咽。“现在自己失去了自由,愧对国家和人民对自己多年的培养和信任。身在高墙之内备受煎熬,痛心疾首,追悔莫及啊。”

  王明莲说,王先民的职务犯罪令人深思,“我们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王先民从来没有主动向行贿人索要贿赂,没有索要的情节。都是行贿人主动找到王先民要求承揽工程、调整工作岗位等,主动送钱物给王先民,他也有拒绝收受他人行贿的情节。但最终王先民没有守住底线,所有的钱物都敢收。”

  宣判后,王先民不服判决,称要上诉。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