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证题型:《圣经》对“义人”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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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说:“当犹太王希律的时候,亚比雅班里有一个祭司,名叫撒迦利亚;他妻子是亚伦的后人,名叫以利沙伯。他们二人在上帝面前都是义人,遵行主的一切诫命礼仪,没有可指摘的。”(路1:5、6)从这些经文不难看出,“遵行主的一切诫命(指十条诫命)礼仪(指仪文律法),没有可指摘的人”,才能被称为“义人”。

那么,为什么“遵行主的一切诫命(指十条诫命)礼仪(指仪文律法),没有可指摘的人”,才能被称为“义人”呢?这与“因信称义”是否冲突呢?这就是本文要探讨的重点。

我们知道,人被上帝称为义人,是因着信基督,不是因为律法,而且,律法是因为过犯而有的,所以,那里没有律法,那里就没有罪。那么,什么是律法呢?而且,这个律法是使人知罪的律法呢?论到这,经上说:“这样说来,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指基督)来到,并且是藉天使(即被称为耶和华上帝的使者)经中保(指上帝赐给亚伯拉罕的后裔基督)之手设立的。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指基督本不是只为救赎亚伯拉罕的子孙作的,他是为万国得福作的);上帝却是一位(因为上帝即上帝亚伯拉罕的上帝,也是所有外邦人的上帝)。”(加3:19、20)所以,经上说:“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审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19、20)

所以,“摩西当日照着律法(指用承当以色列人罪孽的山羊牛犊的血,因为‘按着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9:22)将各样诫命(指十条诫命 申4:13)传给众百姓,就拿朱红色绒和牛膝草,把牛犊山羊的血和水洒在书上,又洒在众百姓身上,说:‘这血就是上帝与你们立约(指上帝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即万国必因你的后裔基督得福,当然也包括以色列人因基督得福,使他们罪得赦免,不被灭亡,反得永生)的凭据。’”(来9:19、20)

这样看来,撒迦利亚和他妻子以利沙伯遵守上帝的诫命和一切的礼仪(也就是时常献上代表承当以色列人罪孽的山羊牛犊和侍奉圣所的一切规矩),是因着信“上帝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万国必因你的后裔基督得福’,使自己因基督得福,罪得赦免,不被灭亡,反得永生。”而献上山羊牛犊则表示对上帝的感谢,使自己的罪由山羊牛犊承当,使上帝赐给亚伯拉罕的后裔基督作自己的王,成为自己的上帝,作自己的中保(即赦罪的大祭司),这就是他们要遵守的礼仪。而这礼仪显然是因为以色列人不愿意遵守上帝的诫命而设立的,叫他们“都伏在上帝审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献上山羊牛犊的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献上山羊牛犊的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因此,经上说:“但现在基督已经来到,作了将来美事的大祭司,经过那更大更全备的帐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属乎这世界的;并且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至圣所,成了(大祭司,即中保作)永远赎罪的事。”(来9:11、12)这样,我们就不要再为罪献祭了,因为基督已经为我们献上自己的身体为赎罪祭,承当了我们先前所犯的罪过,如经上说:“为此,他作了新约的中保(即赦罪的大祭司),既然受死赎了人在前约(指用山羊牛犊之血作为暂时赦罪凭据的约)之时所犯的罪过,便叫蒙召之人(指因信基督的救赎而遵守诫命和礼仪的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凡有遗命(指万国必因亚伯拉罕的后裔基督得福,这福就是指基督为我们的罪死,叫我们不被灭亡,反得永生)必须等到留遗命(遗命:原文与约字同)的人死了;因为人死了,遗命才有效力,若留遗命的尚在,那遗命还有用处吗?”(来9:15-17)所以,基督为我们舍命,是叫我们得“罪被赦罪,不被灭亡,反得永生”的福。

而这福,是上帝应许亚伯拉罕的,与以撒起誓的,并向以色列人定为永远的约,他说:“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指十条诫命 申4:13),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19:5、6)又说:“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指罪被赦罪,不被灭亡,反得永生),直到千代。”(出20:6)而这位立约的使者,就是经上所说的“耶和华的使者,名称为圣子的上帝。”他成全了律法,是叫我们遵守上帝的诫命,不再犯罪,使我们不再遵守仪文律法而被看守在审判之下。因为,有罪的都要被审判,所以,那些以律法夸口,却不以基督夸口的,都在罪恶之中,难免受审判。

  所以,新约的义人显然就是听上帝的话,遵守两条总纲和十条诫命的人。因为耶和华说:“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指十条诫命 申4:13),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正如亚伯拉罕之所以得到上帝所赐的后裔基督,就是因为他在世上作了完全人,如经上说:“亚伯兰年九十九岁的时候,耶和华向他显现,对他说:“我是全能的上帝。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与你立约。”(创17:1、2)后来,将这约向以撒起誓时说:“我必坚定我向你父亚伯拉罕所起的誓。我要加增你的后裔,像天上的星那样多,又要将这些地都赐给你的后裔。并且地上万国必因你的后裔(即基督)得福,都因亚伯拉罕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创26:3-5)可见,亚伯拉罕被上帝称义,也是因为信基督才遵守了上帝的“吩咐和命令、律例、法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