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英文翻译:调高最低工资标准不是“分蛋糕”的好方法_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2:29:56
近日来,中央频频提出要进行收入分配的改革,温家宝总理的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我们不仅要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做大,也应该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这“蛋糕”分好。中央这样的认识是对的,这反映了在改革开放30年来,民众所受到的实惠远远没有达到中国宏观经济增长奇迹所应该有的程度。

    所谓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而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需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报酬。即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低于此标准即属违法。而这件听起来似乎会使人高兴的事也同时带来了其他不好的结果——劳动力过剩、就业压力加大。其原因有二:第一、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就意味着用人单位再用相同数量的劳动者所要付出的报酬增加了,雇主用人单位并不是福利机构,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势必会造成部分劳动者被解雇,一以维持其利益不变,至少会最大限度减少利益损失。第二、由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对劳动者有了更大的吸引力,找工作的人会出现一定幅度的增加。

    综合以上两点,形成用人单位裁员和劳动力的增加,便产生了劳动力过剩、就业压力加大。从而出现了两种大家不愿看到的景象:第一、找工作的劳动者本想可以找到待遇更好的工作而不能如愿;第二、没有被解聘的劳动者承担了比原来更重的工作任务,甚至与工资的涨幅不相匹配,但为了生存的压力只能硬挺。

    想必以上都不是大家想要看到的,更不是政府在作出调高最低工资标准之初想看到的。

    据《法制晚报》报道,从4月1日起,浙江省开始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每月从1100元调整到1310元。今年第一季度刚过,全国就有12个省区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记者统计发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省份中,以东部地区居多。从最低工资金额上看,东部地区的浙江超过了一直高居榜首的上海,成为目前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省份。

    另外,从涨幅来看,半数地区超过20%.其中,重庆涨幅27.9%,涨幅居此次排名第一。

    在此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12个地区中,东部的8个省份都超过千元。专家表示,东部本身就是国内经济发达地区,加工与商品出口基地的区位特点,让这些省份非常需要高质量的劳动力。因此,为了吸引劳动力,增长工资就成了必然。此外,浙江的杭州、宁波等地今年春节以来出现了招工难问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提供的数据很说明问题:行业间差距最高达到了15倍之多;少数金融国有企业高管的年薪水平是社会平均工资的100多倍,而个别企业高管的天价薪酬是社会平均工资的2000多倍。

    这些数据都指向了一个很明确的改革方向:打破行业垄断,特别是金融行业的垄断。让民营资本进入金融和其他资源类、矿产类行业,提高这些行业的竞争,降低行业间来源于垄断的不平等,真正做到国民收入的更合理分配。

    再看看另外一些数据:从2003年到2009年,我国税收收入增速分别为20.4%、25.7%、20%、21.9%、31.4%、19%、11.7%,都远远高于GDP10%左右的增长率。这也就是说,居民收入在整个国民收入的比重是日渐下降。这是咋回事呢?国进民退!国家富有了,人民相对的贫穷了。我们知道,大家对自己的钱是花得最合理的,对别人的钱就不太上心了。所以,国家如果集中了太多的财富,代理人问题肯定让这些钱的使用很没有效率。诸多的豆腐渣工程存在就说明了这个问题。我好像还没听说谁自家的房子装修出了豆腐渣型的问题。所以藏富于民是最有效率的国民收入安排。国家就管管军事外交和公共品的供给就好了,其他的钱能发给民众,就公平地发下去。如果发钱的交易成本太高的话,在当初就尽量不要把钱从民众身上收上来。

    所以我认为,直接给低收入者发钱,好事!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把国家的部分收入转移给民众,大好事!降低企业所得税,把国家的财富分一部分给企业,让企业有更大的空间增加投资和就业岗位,大大的好事!把钱花在教育上,增加人力资本;特别是给我和我的研究助理发足了研究经费,让我们可以不为五斗米折腰,不用为某些利益集团摇旗呐喊,公正、客观、严肃地为国家的宏观管理献计献策,天大的好事!

    当然,以上“天大的好事”有调侃的成分在,但是我观测到的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有这么多的好事,各级政府没有太积极地推进(或是有积极地推进,但没达到我期望的程度),而纷纷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在江苏率先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后,上海、山西、重庆、浙江、北京等省市也纷纷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已经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十几个省市的平均上调幅度为17%左右。

    经济学入门课程告诉我们,若市场均衡工资低于最低工资,则最低工资政策会造成失业;若高于最低工资,则最低工资政策就没有效果。道理很简单:最低工资本来是要保护低收入工作者的,但是如果中小企业能负担得起的市场工资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话,企业为了不违法,只好裁员,造成更多的失业,反而伤害了低收入者。

    现在的问题是,市场的均衡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比,哪个更高?如果前者高,最低工资政策就无效了,当然也就无害了,这是我们希望看到的。如果后者高,最低工资政策必然会造成更多的失业,一部分有工作的人当然可以更有“尊严”地工作,但是另一部分人只好更有“尊严”地失业了。我手头没有精确的统计数据,但从平时的观察中,可以感觉到,很多中小企业,特别是出口型企业的基本工资都不得不定在本省市的最低工资线上。这大概是市场均衡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一个表现了吧。

    本来,中国的人口红利就已经快消耗殆尽,大家也在探讨“刘易斯拐点”的问题。这最低工资政策给为中国提供最多就业机会的中小企业增加了显著的人工成本负担,有可能降低中国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加速了“拐点”的到来。  但为什么各地政府没有看到这个简单的经济学道理,而去热衷地推进最低工资标准呢?非不懂也,不为也!试想刚才分析的对于国民收入更合理分配的政策选项中,对地方政府而言,哪项最容易做?当然是调高最低工资标准,一纸命令而已。中央有要求,地方当然要做事。给低保户多发钱吧,地方财政有负担;调高个税起征点吧,得国家来定,地方做不了;调低企业所得税率吧,地方财政受影响;打破央企的垄断吧,央企领导的行政级别可能比地方政府都高,更动不了。所以只好牺牲一下中小企业和劳苦大众的利益,调高了最低工资。地方政府对这项政策的热衷,只是反映了为政者不勤政而已。

    市场能做的事情,就让市场做好了。均衡工资本就是一个市场的价格,不要用最低工资标准去扭曲市场价格体系,让市场自己调节,从而更合理地配置资源。而国家应该做的事情就是开放市场,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打破行业间的壁垒,消除不必要的行业垄断,增加转移支付,给弱势群体更多、更有效的补贴,这才是体现国退民进、藏富于民的更合理的国民收入分配。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慎行!这不符合温总理分好“蛋糕”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