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手系美女本子:土地是国家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20:03:12

 

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开始,中国人就没有了属于自己的土地,土地是国家的,60多年过去了,无论是在计划经济年代,还是在经济改革开放年代,这都是一条最基本的国策,始终不允许发生动摇。

 

于是,没有土地的农民,被称之为地奴,统治者让你吃大锅饭,你就只能吃大锅饭,即便是饿死几千万人,也得按照领导的意图,叫你种红薯你不敢种大豆,口粮可以不留,公粮必须上缴。而今,土地承包了,比公社化的时候,农民多了一些使用土地的自由,可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农民,仅仅靠着地产收益还是很难摆脱贫穷,他们只能再做农民工为自己创造另一条生路。

 

可是,国家从这里面得到了两大好处,廉价的劳动力和低廉的征地费。

 

国家其实只是一个利益共同体的名称,国家所有在非民主化的条件下,就是实施统治的利益集团所有。非民主的国家为什么可以拥有土地所有权?唯一的解释就是,因为这一类国家手中掌握着暴力机器,因而可以无偿的剥夺占有。中国的土地国有化的过程很简单,就是经过土改,把地主富农的土地无偿剥夺分给农民,然后搞集体化、人民公社,把分给农民的土地彻底转变为国有土地。

 

中国著名学者贺雪峰认为:“正是由于毛泽东时代的土地改革以及将土地由私人所有转变为国有的社会变革,在今天乃成为惠及后代的一项巨大遗产和财富。正是由于这一笔财富,三峡、西气东输,南水北调、高速公路,大规模城市建设才能够以较低的地租——土地成本而进行。当国家征用名义是集体所有实际也是国有的土地时,价格也相当低廉。可以说,土地成本的低廉,是自第一个五年计划以来,中国城乡快速发展、工业化快速进行的重要条件之一。马克思曾指出,土地私有权的否定,是近代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得以发生的必要社会条件之一。中国快速工业化的进程也证明了这一点……廉价劳动力和廉价土地是中国经济增长的两大红利”。(土地不能私有化《地权的逻辑——中国土地制度向处何去》结语)

 

不可否认,中国的土地国有化政策造成了中国特有的廉价劳动力和廉价土地市场,从而保证了中国的JDP一路攀高跃进,经济形势“一片大好”,也使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中因为价格低廉获得了强劲的竞争力。可是贺雪峰之流为什么不掉过头来,看一看中国的农民和城市中的普通市民因为中国的土地国有化政策失掉了什么?

 

他们失去了财产权得以成立的基础。在私人财产权当中,没有了土地所有权,农民即便是租赁了国家的土地,也没有权利解除这种租赁关系,就是去城市打工,也得履行向国家上交定购粮和集体经济组织提留的粮款等义务。可是遇到了土地征用,农民只能获得安置补偿,随之就变成了失地农民;城市市民高价购房,购买到的则是地面建筑物,为了这些地面建筑物他们还要向政府缴纳土地使用金、房产税,遇到土地开发,房屋拆迁,他们最多只能争取到部分的拆迁补偿,想要站定不走也是不可能的。就连埋死人的墓地,也只是租赁关系,20年后会发生什么问题,谁能知道?所以中国人只能是地奴、房奴、墓奴。没有人会明白,中国的物权法怎么能发挥作用,保护中国人的没有土地所有权的财产所有权?没有土地所有权的财产所有权难道不是神马浮云吗?难道不是浮产吗?按照旧法规定:有地产的是地主,有浮产的是租户。

 

有人反对土地私有化,理由是土地私有化之后,自然允许农民自由买卖土地,用不了几年,土地必然集中在新地主的手里,失去土地的农民就会成为流民涌向城市,在城市边缘聚居,形成大片的贫民窟,这就是印度的现状,印度的贫民窟举世皆知。其实,土地私有化之后农民就成为了自由民,如果有的农民弃农进城,或从事它业,他可以卖掉土地获得一笔收入,有了这笔资金,农民进城时可以不做农民工。马克思认为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只会阻碍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制度。它不但反效率,也不公平。我们承认印度是有很多的贫民窟,可是印度宪法规定:“一切公民均享受在印度领土内自由迁徙,在任何地方居住和定居的权利。”印度农民想进城就进城,想住多久就住多久,他们只要进城找到工作,日常生活、子女教育就都会和城里人一样。同时印度所有国民都享有免费医疗的权利。政府公立医院从挂号、检查到药品等基本治疗全部免费。而且在治疗期间,还可享用医院提供的免费食物。政府的公立学校,从小学到高中也完全免费。因此住在贫民窟的印度穷人可以在大城市冠冕堂皇地生存,没有他们的同意,任何拆迁都无法进行。而我们的农民工他们可以为自己做些什么?他们在大城市里可以像印度穷人冠冕堂皇地生存吗?

 

现在中国的土地是国家的,政府垄断了土地所有权,也就会利用这种垄断权最大化政府的地利收入,这是中国高房价的真正根源。与此同时,土地的垄断制度也成为了制造腐败的温床。实际上,近些年来,在土地出让、利用、管理领域,全国很多地方都曾出现过大案要案,地产开发成为臭名昭著的腐败高发行业。为什么这么集中?两大因素使然:高利润和垄断。有鉴于此中国著名学者吴稼祥说:“我有一个判断,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肥的只有两种人,贪官和肥商;害的也只有两种人,农民和城市低收入阶层的购房者。要解决三农问题和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问题,不对土地制度进行根本改革,是不可能的”。今日的中国,GDP连年持续高增长,与其相反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的持续下跌。据中华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在1983年达到56.5%的峰值后就持续下降,2005年已下降到36.7%,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而从1978年到2005年,与劳动报酬占比持续下降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资本报酬占GDP的比重上升了20个百分点。更值得警惕的是,劳动者报酬在GDP占比的下跌,这些年来不但没有改善,反而还在继续恶化。贡献给中国经济增长最大的是廉价的劳动力和廉价的土地。这种情况说明中国人民辛辛苦苦创造出的社会财富,并没有被广大民众所共享。GDP连年持续高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土地增值带来了高房价收入,房地产绑架了中国经济,“房地产业已成中国经济直接命脉”。可是土地国有垄断,当土地增值时,其增加的财富没有被民众获得。当国家与民众争利时,民众只能任其宰割。GDP的增长已经和建立小康社会的目标发生背离。

 

“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是经济学家威廉·配第的名言。这句话的意思大概就是:没有劳动就没有创造财富的冲动,没有土地就没有获得财富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