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coser兵长叫什么:单世联:韦伯与大国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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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意志民族是伟大的,也是悲剧性的。所谓德意志的悲剧性,主要源自其民族统一与国家建构的迟到。“国家”的姗姗来迟,使得现代德意志的政治论述差不多就是国家论述甚至“国家主义”。如果说德意志统一前的国家论述更多是对“国家”的期盼和悲情,那么一当德意志完成建国任务并迅速崛起时,有关的国家论述就逐步与强权意志和称霸野心相关。19世纪末的德国,在经济快速增长、军队称雄全欧、国家实力仅次于美国的形势下,虚骄之气盛行,并在威廉二世的主导下迅速抛弃俾斯麦设计的均势欧洲的审慎政策,迫不及待地寻找德国“日光下的地盘”,成为欧洲霸主和世界大国。这一扩张政策引起了国际冲突,结果是一战的失败,由此失败而曲折导致纳粹掌权、第二次世界大战及其失败。   见证了德意志的辉煌和危机的思想家韦伯(Max Weber,1864~1920),早在蒸蒸日上的19世纪末就满怀忧虑地指出仅仅经济增长、物质富裕不能保证德意志民族的强大,而在德国,恰恰是“转型时期的经济发展腐蚀着人的天然政治本能”。①韦伯是在参与“德国农业工人状况调查”计划、研究东易北河地区的劳动结构时提出这一重要观点的。在东普鲁士庄园,德意志人大量迁出,而波兰农民则向前挺进,占据了原来德国人的位置,原因只在于波兰人在物质和精神上都习惯于忍受低标准的生活。这一事实对韦伯来说,不只证明市场竞争完全可能劣胜优汰,“欠发达类型”的人可以大获全胜;也不只是德国的经济政策、社会政策问题,而是严重的政治问题:日耳曼人“较高”的文化受到波兰“较低”文明的侵袭。从经济上说,容克地主为了维持竞争力,引进低价的波兰移民有利无害,但因此而造成东部的“波兰化”,则违背了民族整体利益。所以,东部的德国人应当受到保护,因为德国是一个民族国家,并且正在努力成为世界大国。韦伯讨论的是当代的一个具体问题,却阐述了两个重要观点。第一,什么是大国?经济上的崛起不等于国家的崛起。“世界权力归根结底就意味着决定未来世界文化品质的权力,如果这种权力不经过斗争就在俄国官员的规则和英语‘社会’的惯例之间——大概还带有少许拉丁民族的理智——被瓜分,那么未来的几代人,特别是我们自己的后代,就不会认为这应当归咎于丹麦人、瑞士人、荷兰人或者挪威人。他们会认为这要归咎于我们,而这是完全正确的,因为我们是个权力国家,因而与那些‘小’民族相比,能够在这个历史问题上发挥重要的平衡作用。”②大国之所以为大国,在于它承担着塑造世界文化的责任。经济上再富裕,物质上再丰富,也只能是“小”国家。对于像德国这样的大国来说,政治、文化是第一位的。第二,韦伯认为经济政策有其政治后果,其目标并非无可争议地是扩大生产、发展经济,它必须从属于民族利益的政治和文化价值。把经济视为民族伦理与历史发展的一部分是德国经济历史学派的基本主张,属于这一传统的韦伯反对当时德国流行的用社会政策取代政治、用经济权力取代法律关系、用文化史经济史取代政治史的做法,坚持“政治至上”,坚持认为一个德国的经济政策,只能是一个德国的政策;德国经济学家使用的价值标准,只能是德国的标准。施路赫特概括指出:“虽然韦伯提到在经济上抬头的阶级,一般都会提出参与政治领导的权力要求,而经济上没落的阶级会丧失这些权利,虽然特别在‘社会阶层根本改组’的时候,民族利益只是经济利益之反映,而且在极端的例子中,支配阶级的经济利益与民族利益相互一致,但是,如果我们就此把经济与政治完全混同在一起,将会是个天真的幻想。因为在经济的、受到阶级制约的利益与民族政策的利益之间,并不一定保持着和谐的关系。正如易北河东岸大地主的例子显示,一个支配阶级短期的经济利益和整个民族在长期政治的利益之间陷入了一个基本的矛盾。经济权力与‘领导民族的使命’并不必然一致,因为政治需要一个价值取向的教育,任何‘经济的动机’都无法取代它。”③ 此时的韦伯是一个以民族国家权力利益为终极价值的民族主义者,一个主张向海外扩张、做欧洲乃至世界强国的帝国主义者。他以达尔文主义的语言表达着德意志的特殊使命:“当我们超越我们这一代人的墓地而思考时,激动我们的问题并不是未来的人类如何丰衣足食,而是他们将成为什么样的人,正是这个问题才是政治经济学全部工作的基石。我们所渴求的并不是培养丰衣足食之人,而要培养我们认为构成了我们人性这伟大与高贵的那些素质。”“我们的后来人冀望于我们承担的历史责任,主要不是我们留给了他们什么样的经济组织,而是我们在世界上为他们征服了多大的行动自由空间。说到底,经济发展的过程同样是权力的斗争,因此经济政策必须为之服务的最终决定性利益就是民族权力的利益。”④在永恒的民族斗争之中,民族生存和强大才是目的,经济的发展只是手段。在批评中产阶级时,韦伯明确地说:“民族统一战争结束时,德意志民族首先面临一个明确的政治任务,即海外扩张,但这些市侩们甚至缺乏最粗浅的经济头脑,居然不明白德国国旗飘扬在周边海岸对于德国的远洋贸易意味着什么!”⑤所以并不奇怪,韦伯是“1914年观念”的提倡者,也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欢呼者:“不管结局会如何——这场战争都是伟大而精彩的。”⑥   以韦伯这样明智的思想家,也持此狂热的民族主义和扩张政策,确实反映了十九二十世纪之交德意志民族主义的高涨。当然,韦伯此论也有其理论—现实的依据。经济成就并不必然有利于一个国家的文化进步,物质安乐并不保证人们能拥有人性之伟大与高贵的那些品质,那种以为富了就是崛起、就是一个“模式”的议论,当然是暴发户心理。就痛贬这种“市侩主义”而言,韦伯此论是有力的、也是正确的,但就其把政治问题归结为民族国家间的强权政治、把德意志的民族权力归结为海外扩张而言,则又是民族主义抱负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德国紧张心理的综合。韦伯认为:“社会政治问题的最关键问题并不是被统治者的经济处境,而是统治阶级和上升阶级的政治资格。我们社会政治活动的目的并不是要使人人都幸福,而是要达成已被现代经济发展撕裂了的民族的社会统一,准备应付未来的紧张斗争。”⑦社会政治问题,或者民族国家崛起问题,当然不只是“人人幸福”,但离开了人人幸福(至少以之为目标),社会政治问题就只不过是统治者的野心和狂妄,而实施这种“伟大”政治的结果,常常是陷民族、国家于水火,使人人都得不着“幸福”。   然而,韦伯从来不是简单的民族主义者,他的思想历来充满张力且意蕴丰富。在探讨德国政治不成熟时,他严厉批评了“最伟大的容克”俾斯麦。俾斯麦领导了德意志的统一,但在其治下,未能产生出一个负责的政治领导权,未能给德意志民族提供必须的政治教育。正是在战争期间,韦伯的民族主义日益理性而清醒。1915年底,韦伯就在信中说:“我已经彻底受够了‘1914年观念’的陈词滥调了。”⑧ 1918年,德国败局已定,国内分裂加剧。韦伯再次评论俾斯麦的政治遗产:“他留下了一个缺乏任何政治教育的民族,它在这方面的表现远远不及它在二十年前就已经达到的那个水平。尤其是,他留下了一个完全没有任何政治意志的民族,它已习惯于认为掌舵的大政治家能够为它照料好政治事务。更有甚者,因为他滥用君主制情感以掩饰他在各政党之间的斗争中谋取自己的权力利益,他留下了一个习惯于逆来顺受地容忍所有以‘君主之治’名义作出的决策的民族……这位大政治家没有留下任何意义上的政治传统。他既没有吸引来、甚至也不能容忍具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更不用说那些独立特行的人物了……一个完全没有权力的议会,这就是他的巨大声望带来的纯粹消极的后果。”⑨没有政治意志的民族,没有真正的政治家,没有独立的议会,这就是德国政治的危险所在。正视这种经济巨人和政治侏儒所导致的危机,韦伯提出了对德意志民族、特别是资产阶级进行政治教育的问题,并在此过程中转向民主主义,提出了德国政治体制的改革方向。   其一,以政治教育培养资产阶级    韦伯时代德国危局的关键是,在经济增长、政府强势的背景下,没有一个阶级在政治上成熟到可以掌握德国作为一个欧洲大国的命运。所谓“政治成熟”,是指“对民族的永久性经济和政治权力利益的领悟,以及在任何情况下把这些利益置于任何其他考虑之上的能力”。{10}某些人、某些阶级恰好在某一时期进行着统治,但他们并不能把握整个民族的永久性权力政治的利益。1890年代德国的形势是:“一个在经济上没落的阶级实行政治统治是危险的,而且从长远来看也有悖于民族利益。但更危险的是,那些正在掌握经济权力从而跃跃欲试期待着接管政治统治权的阶级,却远未达到政治成熟以掌握国家的航行。”{11}前者说的是普鲁士容克,后者指的是资产阶级。   普鲁士容克集团是普鲁士王国的基石。这是一个悲剧性的阶级:它领导了德国统一却给自己的社会组织掘好了坟墓,统一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瓦解了容克的庄园经济,到1890年代,容克已经走向衰落。这也是一个腐朽的阶级:在为经济生存而进行的斗争中,它被迫将此前基于物质基础上的权力、军功、社会威望来支撑其岌岌可危的经济利益,而其经济利益又与民族利益相对立。这就是韦伯说的:“政治权力非但没有得到有保障的物质基础的支持,相反,它却必须服务于经济利益。”{12}英国学者比瑟姆(Dvid Beetham)综合韦伯对容克的研究时指出:“不仅容克集团的经济地位现在更加虚弱了,而且其经济地位的性质也完全不同了。他们已经被迫从宗法式的地主变为资本主义的经济人……追求利益,这曾经一直是他们的第二位的因素,现在却变为全部价值所在。他们的政策的主要目的是廉价的劳动力以及使他们的产品高价出售。同时,资本主义毁掉了把农奴束缚在其主人控制下的那种共同利益纽带。农奴变为不分享产品的自由劳动者,他们与地主在利益上是对立的……这样,容克就再也无法宣称他是整个社会共同利益的代表。他只代表他自己。他的政治变为阶级的政治,而不是民族的政治。在东部边境地区出现的情况就是这一变化的范例。地主的经济利益存在于来自任何方面的廉价劳动力中,这种经济利益就把他们推向反对原有德意志人的波兰移民一边去了。这样就把他们置于同民族利益相对立的地位,而这种民族利益要求保障东部边境地区的安全并且维护德意志文化。”{13}问题在于,直到19世纪末,这些土地贵族仍然凭借其在军队和官僚系统中的主导地位而享有政治上的种种特权,这种特权被继承制(fideicommissum)所强化,影响着其他阶级的价值观。这就是说,占据着国家权力位置的容克虽然大喊爱国主义,实际上已不再履行国家责任,并且阻碍着任何实质性的政治、社会改革。   容克已经腐朽,工人阶级还不成器,韦伯认为未来的政治领袖只能出自经济上强大的资产阶级,德国的希望还得寄托在西部的资产阶级身上。德意志的西部是受法国、特别是拿破仑影响深刻的地区。在美因茨,“自由之树在被占领的土地上破土而出。雅各宾俱乐部成立了,各种革命委员会发表了慷慨激昂的宣言。巴黎人和美因茨人共庆他们携手亲善,为时代狂热所熏染的妇女们穿着罗马式的短衫,头上装饰着葡萄叶来参加法兰西的自由舞会。”{14}在“莱茵联邦”(Rheinbund),拿破仑废除旧的封建体制,建立了新的政府机构和司法机构,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开辟了道路。即使在解放战争胜利后的“复辟时期”,莱茵河左岸和右岸的部分地区也依然实施《拿破仑法典》。19世纪三四十年代,“莱茵文明”成为普鲁士的重工业基地和整个德国高度资本主义的前锋,莱茵地区的新教徒是德国民族自由主义的源头。所以,如果说德国东部是普鲁士容克的势力范围的话,那么,德国西部则由市民阶级、资产阶级主导,是德意志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代表。然而,这个阶级未老先衰,陶醉在经济的成功之中而根本不关心政治问题,习惯于无权,习惯于由一个强有力的领导来照看自己,其政治意识并未随着经济上的强大而觉醒。尤其重要的是,当1870年代后社会民主党领导的工人运动蓬勃兴起之后,资产阶级的民族自由党便与容克的保守党达成妥协,成为后者的附庸,形成了“黑铁和黑麦之间的联姻”。“资产阶级对专制国家的默认,不只是因为他们可以在其中成功地追求自己的经济利益,而且还因为他们自己已经吸取了占统治地位的地主阶级的宗法态度。这方面最清楚的例子是资产阶级的普遍作法,即尽量买进农村地产以便买得随之而来的贵族封号,这可确保他们的社会地位以及他们子女的政治特权……经济上和政治上的虚弱,使资产阶级仍在现行体系的控制之下。从经济上说,这意味着工业资产阶级被束缚在土地上,资产阶级的注意力从企业的活动中和用经济来征服世界的道路上转移到了确保固有地租收入的、安宁的生活方式上来。”{15}此即德国资产阶级的“封建化”。这就出现了一个鲜明的对比:容克要生存,就必须成为商业经营者和资本家,而工业及商业资本家却竭力要扮演地主的角色。在韦伯看来,德国的问题不仅是西部工业资本主义与东部农业资本主义、西部工业家与东部容克之间的紧张,也包括本应代表先进生产力的资产阶级因同化于容克的封建价值系统和保守落后的政治文化而不具备真正资产阶级的典型性,而不能承担自己的政治使命。   所以,如何对新生的工业资产阶级进行政治教育以促使其在政治上的成熟,是德国政治的中心问题。还在讨论经济政策时,韦伯就指出:“德国中产阶级从上到下的这种‘政治不成熟’并非经济原因所致,亦非有人常说的那样是由于利益败坏了政治,因为‘利益政治’在其他国家并不亚于德国。原因在于它的‘非政治’的历史,在于耽误了一百年的政治教育不可能用十年时间就补上,而由一个大人物来统治也并非总是人民的政治教育之道。现在,对于德国中产阶级的政治未来而言,头等重要的问题就在于:它要弥补这种损失是否已为时过晚?在这里,任何经济因素都不可能代替这种政治的教育。”{16}所以要讲政治,要向资产阶级进行灌输政治意识,使之与容克集团决裂,形成自己的阶级意识、政治意识。为此需要进行一系列政治经济制度的改革。比如阻止地产继承制的扩张,因为这一制度确保某些地产所有者可以获得贵族头衔并传给子孙;改变普鲁士的三级选举体系,因为这一体系确保地主在普鲁士国会中拥有与其人数或经济重要性不成比例的决定性地位;调整税收政策,因为现行的政策造成关税保护,迫使资产阶级眼光向内,并与容克的农业资本结盟。总之,要从制度上关闭“资产阶级封建化”、资产阶级成为“二等贵族”的道路。{17}   其二,以英式议会训练政治领袖    20世纪初,在德国政治日益走向危险的背景下,韦伯转向民主主义,其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紧密结合,对如何推动德资产阶级的政治成熟也有了新的思路。这就是改革政治体制,引进英国式的议会制以训练政治领袖。   韦伯政治思考的出发点是行政和政治、“官僚”(或官员)与“政治家”的区分。官僚统治是现代社会无可回避的特征。无论是民主制国家还是君主制国家,无论是军事还是民政,无论是教会还是公司,总之,在任何大规模联合体的行政中,具有专业素养的常任官员始终是其行政机器的核心。这是一种受各种规则支配的组织,其特征是经过训练的技术性劳动的专业化,是确定的权责范围,是严密的规章制度和逐级服从的关系……它是一部“无生命的机器”。因此,官僚制下“官员”的职责只是贯彻规章制度,按照条例和命令尽职尽忠地工作。官员可以对他认为是错误的命令表示异议,但如果他的上司坚决要求他执行命令,那么这个官员只能去执行命令,这不是他的无奈,而是他的责任和荣誉。然而,“政治家”却不能满足于专心致志地例行公事。如果一个政治家也以服从命令为责任和荣誉,那他就不是真正的政治家。“我们已经指出,按照自身的信念参与政治冲突,那不是一个官员的任务,因为那就是‘投身政治’,它始终意味着战斗。恰恰相反,他引以自豪的地方就在于不偏不倚,克制自己的倾向与观点,为的是以有良知、有意义的方式去执行职责的一般定义或具体指令对他的要求,哪怕——特别是——在它们不合自己的政治观点时。相反,为官员指定任务的领袖就必须不断解决政治问题——包括权力政治问题与文化政治问题。议会的首要任务就是对此进行监督。”{18}政治家的生命在于为个人权力而斗争以及为随之而来的事业承担全部个人责任。“斗争”与 “服从”,这就是政治家与官员的差异。对韦伯来说,政治家,也只有那些对自身职业的意义怀有坚定信念的政治家,才可能以成为抵消官员统治的力量,部分地约束官僚化机器,引领国家政治的方向。   不幸的是,德国有一批杰出的“官员”而没有真正的政治家。俾斯麦不能容忍任何与他并立的独立权利。他一面以“铁血政策”压制议会辩论使之无权无能,使那些有政治抱负、有领袖素质的人进不了议会,因为那里一无可为;一面组织、培养了一支训练有素的官员队伍,使高效率的官僚组织迅速膨胀,如此双管齐下,排挤了除他自己以外的所有政治头脑。虽然从廉政、教养、良知和心智角度来说,德国继续维持着世界上最出色的军事和民政官僚系统,但因为德国一直被“官员”心态治理着,政治行动无从展开。“我们缺少的是一个政治家对国家的领导,这并不意味着需要一个政治天才(那只能指望出现在少数国家),甚至不是一个显赫的政治干才,而只是一个不管在什么程度上都可以叫政治家的人。”{19}德国只有官员,没有政治家;官员只有行政目标而没有政治目标,他们只有“服务”业绩,而没有“政治”业绩。问题是:“任何民族,只要它认为国家的领导权无非就是‘行政管理’,而‘政治’无非就是业余爱好者的偶然活动或者官员的兼职副业,那么它就必须准备好放弃一切参与世界政治的念头。”{20}   所以,解决德国的问题就是造就政治家,德国在政治上的成熟意味着出现真正的政治家。韦伯研究了英国议会制,以为只有在激烈的党派竞争中,在议会紧张的辩论中,政治家才能脱颖而出,才能养成决断的勇气、创新的魄力和使人服从的能力。德国也有议会,但根据俾斯麦的设计,政府不是向议会而是向皇帝负责,因此德国议会只能在否决政府财政、拒绝同意立法提案并提出没有约束力的动议方面行使消极权力,议会党团或致力于谋求本党党员在政府中的职位,或热衷于意识形态方面的激烈争吵。虚假而软弱的德国议会使得有政治领袖天赋的人都转而为资本主义工业服务,导致德国在政治上的低能。而在英国式的积极的政治体制下,议会有职有权:行政领袖或者直接从议会成员中产生,或者需要得到议会多数的明确信任。为此,他们必须详尽无遗地对议会说明自己的行动,服从议会或其委员会的核查(领袖对议会负责),按照议会认可的指导方针施政(行政由议会控制)。这时,那些关键的议会党团领袖必然会在任何特定时刻共同对国家权力积极负责,议会与君主一起成为积极政治的因素,成为吸引、培养政治家的基地。韦伯认为:“如果议会的权力地位意味着君主会照例把政治领导权托付给一个决定性多数的可靠代言人,那么各政党之间进行的权力斗争,目标就是获得这个最高政治职位。由此,指挥这种战斗并有机会接管这个最高政治领导职位的,就是那些具有十足的政治权力本能和最高度发达的政治领袖品质的人;党在国内的继续存在,以及无数与党捆绑在一起的理想关切、一定程度上还有一些非常实际的关切,都需要有能力的领袖得到那个最高职位。只有在这些条件下,才能激励那些具有政治气质与禀赋的人服从这种竞争基础上的选择。”{21}不对现实负责的权力不是政治权力,不对现实负责的议员也不是政治家。要使议会成为培养政治家的基地,就必须使议会拥有对重大问题的决定权,必须使官员对之负责。“议会的思想品质是高是低,要取决于那里是否不仅在讨论重大问题,而且是否就这些重大问题作出最终决定,换句话说,它的品质取决于议会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以及要在多大程度上依赖于那里发生的事,或者它是否仅仅充当一个统治的官僚系统不大情愿地加以容忍的橡皮图章。”{22}韦伯希望德国议会能够拥有制衡庞大而高效的德国官僚体系的力量,希望从中产生出拥有权力意志的政治领袖,希望这些政治领袖能够驾驭德国的官僚体系并领导德国走向强大。所以“关于未来德国的国家秩序,可以恰如其分地提出一个问题:‘如何使议会能够掌握权力?’其他一切都是次要问题。”{23}在这个事关德意志民族未来命运的问题上,德国的榜样是英国:杰出的英国议会领袖无一例外都具有议会委员会、且往往还有一系列行政部门的工作经历,然后才上升到权力地位。只有这种深入细致的行政熏陶(这是政治在一个实际有效的强大议会各委员会必须经历的熏陶、以此证明自身的价值),才能把这种集会变成一个筛选以客观态度投入工作的政治家(相反的方向就是筛选煽动家)的地方。直到今天,英国议会在这方面仍是无与伦比的,对此实在无人能够否认。{24}   对韦伯来说,议会制既确保了和平的政权交接,也为公共政策的辩论提供了讲坛;它能监督官僚体系,使政治家与行政官僚相互监督,维护公民自由。    其三,以自由体制维护个体选择   无论是讨论现代性还是分析官僚制,韦伯的中心思想之一是如何尽力挽救“个人”。现代的理性化不再依赖于宗教基础而依赖于机械化,理性化日益成为禁锢个人的“铁笼”;官僚制迫使人们恪守秩序,根据形式的规则和惯例行事,这就剥夺了我们独立采取行动的能力,使我们成为“机器上的一个小齿轮”。总之,推动资本主义兴起的那些人类品质,那些源自特定社会—文化环境的人类属性,如个人自主、企业家才能和天命召唤下的工作等自由个人的行为类型,正遭到发展了的资本主义体制的吞噬。因此,韦伯的主张当然植根于世纪之交的德国现实,但同时也讨论了现代社会中的自由主义这个一般性的问题。虽然韦伯认为“如果没有人权时代以来的成就,甚至我们当中最保守的人士也能继续生活下去,这是十足的自欺人”。{25}但韦伯为自由主义提供的基础却并不是“人权”而是多元主义。在“以学术为业”的讲演中,韦伯认为,在传统基督教的普遍价值被现代性“除魅”之后,终极价值已从公共生活中消失,或遁入神秘生活的超验领域,或走进个人之间的私人交往。“这意味着对待生活的各种可能的终极态度,是互不相容的,因此它们之间的争斗,也是不会有结论的。所以必须在它们之间做出抉择。”{26}现代生活的特征是,第一,在世俗化的现代,不同的生活秩序服从不同的定律,没有一个终极价值可以把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整合到一个体系之中。第二,不存在道德与政治价值的合理客观基础,个人只能从若干相互竞争且并不相容的价值中做出选择。韦伯不是相对主义者,他认为,我们有义务作出这种选择,因为生活的意义只能来自个人所作的自觉选择。除魅与多元,是韦伯对现代世界的基本判断。这一认识在其早期,配合了其强烈的民族主义:既然没有客观标准和公共准则,那么只有“国家理由”和“民族权力”才是唯一重要的。尽管韦伯此论是对现代性的解剖和判断而不是一种宣传,但既然价值观上的“诸神之争”永无止息,则“历史不再是一个有意义的过程,并且成了无法解决的价值冲突的领地……韦伯留下来的是一桩危险的遗产,因为他审视一切价值的意愿,却避开了这整个传统对之顶礼膜拜的一个偶像,那就是国家这一偶像。”{27}这一认识在后期,则成为其自由主义的思想基础。对韦伯来说,“不同的、价值上可资比较的主观承诺之间的冲突构成了人类境况的一部分。唯一负责的态度便是直面这种处境,并承认不得不作出艰难抉择所导致的痛苦后果……他的自由主义源于这样一种认识,即对于不同的人类群体来说,拥有各式各样的有时是不可兼容的价值乃是重要的。他的自由主义态度产生于如下的努力,即试图以尽可能负责任的方式来调解这种境况所带的冲突——这种态度将认真对待他人的权利要求”。{28}前后两种观点虽有重心的不同,却不是没有联系的。贝拉米(Richard Paul Bellamy)指出:“韦伯认为西方文明正在经历一场普遍的理性化与官僚化进程,这将使自由主义的价值处于危险之中。个性只能在一种多元化的经济与政治结构中得以保存,它能够抵消工业世界把我们带入一个彻底官僚化社会之呆滞统一的那些倾向。不管是在国家内部还是在国家之间,这都需要不同的群体和个人为了他们各自的理想和物质利益展开竞争。民族国家间的对立状态构成了国家内部阶级、企业和政党展开竞争的国际对应物。他相信,世界强权之间的竞争,不仅阻止了他们国内的停滞,而且能够阻止其中任何一个强国支配其他国家的可能。因此,国家间竞争的多元化确保了国家内自由主义的维持。”{29}   韦伯从来不是“西方”的赞扬者。第一,西方现代性有其历史起源。韦伯深切地理解,英法等国的现代发展是其经济社会结构、科学、基督教、远洋扩张等多种因素独特配合的结果,所有这些历史条件当然不会再现于后发的德国。而且,民主政治尚未发展起来的德国,同时面临着民族国家统一与富强的使命,而“西方”自由民主制度下的个人主义、放任主义、法治国、弱政府等,不可能满足追求富强、赶超“西方”的德国需要。第二,西方现代性的前景并不辉煌。相对于腐朽反动的容克,韦伯主张通过议会制的方式提高资产阶级的政治素质和能力,但他深切地明白,现代民主和资本主义文化同样面临内在困境。如卢卡契指出:“德国的民主化,在他心目中,可以说仅是使帝国主义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的一种技术性措施,仅是德国社会结构朝向西欧的民主靠拢一步,而他看得很清楚,西欧民主,就它的基本社会生活而言,也同样还有‘破除魔力’等等问题有待解决。”{30}第三,韦伯并不认同“西方”现代性的价值观。他既不相信什么普遍理性或“自然法”,也不相信民主的意识形态。他之所以主张议会制,并不是因为议会制与公民权力的内在联系,而在于议会制能够培训控制官僚制的政治家,并为政府行政提供有效的政治方向。法国学者阿隆(Raymond Aron,1905—1983)这样评论韦伯:“如果说他曾经向往过德国制度‘议会化’,这仅仅是因为他恪守他在自己的著作中讲过的话,只是想改善一下领袖们的素质,而不是出于原则。俾斯麦的下一代人以保住帝国创始人的遗产为首要任务,以使德国登上世界政治舞台为第二任务。韦伯就属于这一代人。”{31}议会制之于韦伯,只具有工具和技术的意义。    韦伯的清醒在于,即使西方现代性有如许疑问,但比起德国的政治,“西方”不但是先进的,也更能使国家强大:“那些实行民主政治的国家,尽管它们的官员无疑有些腐败,但比起我们高度道德化的官僚政治来说,显然是更为成功地屹立在这个世界上……尽管我对德国官僚政治机器在道德上的正确无误抱有深深的敬意,但是目前我却无法承认它能对我们民族的强盛做出像外国官僚所能作的那种贡献,后者也许在道德上远远低于前者的水平,并且完全摒弃了它的神圣光环,同时还为私人资本的利润而奋斗,这在我们许多人眼里是极为可憎的。”{32}能够摒弃个人在道德上的好厌,在追求德意志民族国家权力的同时,依然能够看到“西方”议会制的卓越之处,这就是韦伯的理性主义态度。卢卡契总结韦伯的政治思想说:他“不仅不把德国虚假议会政治下的现状理想化,而且进行了激烈的批评。他认为德国只能像英国和法国那样在民主中成为‘主子民族’。因此,为了德国的帝国主义目标能够实现,必须在内政上实行民主化,并且实行到这个目标的实现所必需的程度。马克斯·韦伯这种立场的具体内容是,坚决反对霍亨索伦的‘个人政权以及与此密切联系着的官僚势力’。韦伯不仅在政治上一直反对这个政权,而且在他的社会学中也一直给这个政权描绘最黑暗的政治前景。他在这里调转了矛头,他表明,像德国这样的政权,决不意味着‘有机的自由’,相反,只意味着对任何自由和个性的官僚主义机械化的压制(顺便提一下,他也利用这种政治前景来警告社会主义,在他看来社会主义就是生活的完全官僚主义化)。韦伯批评德国外交政策的低能,倒不是说外交政策上有什么个别错误,而是认为整个制度成问题,并且他坚持主张只有通过强有力的议会,只有通过民主化,才能正确地选举领袖。”{33}   “大国”不能满足于经济发展,工业资产阶级不能只是权贵的附庸,议会不能只是消极性的“橡皮图章”等,韦伯的这些论述对所有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有大国怀抱的国家来说,都是具有警示意义的。在巨大的经济成就和显赫的国家实力的基础上,当代中国也涌动着大国崛起、中华复兴的热浪。从古到今,中国历来是一个大国,数千年的辉煌令中国自豪,一百多年的耻辱令中国奋起,中国有资源、有理由做世界大国,但问题是,现在的“崛起”还只是经济上的部分成功。2010年11月,中宣部副部长王晨指出:“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位居世界前列,但人均水平在世界一百位左右,只相当于发达国家的十分之一左右。中国经济已保持三十多年的快速增长,但进一步发展受到能源、资源和环境的制约。中国若干重要产品产量位居世界前列,但总体上仍处全球产业链的低端。中国已经成为国际贸易大国,但出口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低,核心技术仍大量依赖进口。中国沿海地区和一些大中城市呈现出现代化的繁荣,但中西部和广大农村的不少地方仍然相对落后,还有一点五亿人生活在联合国设定的贫困线之下。中国民生有了很大改善,但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就业压力很大……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距发达国家的水平还有不少差距。”{34}经济之外,当代中国还存在着权贵资本主义恶势力的急剧膨胀、贫富差异加剧、官本位、腐败滋生、法治不健全等政治问题,也存在公民权益保障缺乏、教育和医疗资源分配不公、生态环境破坏、价值虚无主义等社会、文化问题。从整体上看,中国仍处转型阶段,改革发展的任务仍极艰巨。所谓改革的成功挑战经济学的“市场与计划两分”、挑战政治学的“民主与专制两分”、挑战社会学的“国家与社会两分”的论调,如果是作为迄今为止改革的描述,或许是对的,但如果以为这就是可以引领中国崛起的成功模式,似乎会发生误导。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国改革还未完成,而需要改革的内容和对象,理所当然地包括这些被总结出来的“模式”中的一些理念、制度和实践。2010年8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深圳指出:只有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全面持久地推进改革,才能建成完善、成熟、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不仅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还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显然,中国改革不但没有完成,现有的一些成果还可能因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而丧失。   政治改革滞后造成严重后果。首先是经济改革难以完成。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伴之以相应的政治改革。韦伯的研究一再强调两种资本主义的区分:“……那种靠某些短暂的政治机缘为生的资本主义经营,与资产阶级在和平时期的理性经营(Betrieb)有着巨大差异,前者靠的是政府合同、战争贷款、黑市暴利,靠的是一切营利和掠夺机会。靠的是冒险主义政策带来的获利和赌博机会……但后者的典型特征则是对赢利性的计算……他们不明白,这两种不同类型的资本主义的基本‘原则’——或曰‘道德规范’(如果可以使用这个术语的话),是彼此对立的,事实上可能就是两种精神与道德力量。”{35}现代资本主义的独有特征是以理性技术为基础严格理性的劳动组织,而不是权钱交易。2010年,袁剑著文指出:“事实上,支持中国在前面一段时间中实现低通胀高增长的历史条件无非如下几端:由政策压制及人口红利共同作用下的低价格劳动力;由权力垄断所形成的低价格资源和环境;由全球市场扩张所带来的市场需要,由城市化以及大量基础设施所推动的高投资。越来越清楚的是,这些推动黄金增长组合的基本要素,要么已经消失,要么就在逐渐减弱。”{36}这样的经济会得到发展,但这样的经济没有未来。高投资、高消耗、高外向依存、低福利、片面追求GDP的经济发展方式是完全不可能持续的。所以,中国经济过去的三十年确实辉煌,但中国经济的未来绝不只是丽日蓝天,中国绝不能把市场经济实践为野蛮的资本主义。邓小平早就说过:“我们提出改革时,就包括政治体制改革。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37}   其次是社会正义的缺失。少数人确实是先富起来了,但多数人至今还在等待“后富”,他们承受着公共品欠缺、基础教育不均、公共医疗不足及住房价格飙升等诸多痛苦,在社会财富不断增长的背景下出现了“弱势群体”、“穷人”;更重要的是,让哪一部分人、采取何种手段先富,却没有具体的政策解释,由此导致财富分配的严重不公,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腐败丛生,民生艰难。经济高增长没有普惠民众,享受改革成就的主要是占总人口比例很小的上层与中层,还有一部分中层由于“搭便车”的关系也享受到了这一成果,而普通公民则承担了日益上升的改革成本。这种以牺牲公平来换取效率、无视社会公正的政策取向只能造成严重的政治及社会后果,并增加执政风险。当社会主义在中国更多地体现在权力结构和意识形态、而其平等公正的核心原则严重缺失时,对改革的疑虑也逐步加深。从社会生活中“毛泽东热”持续升温到学术思想领域的“新左派”再到文艺舞台上的“格瓦拉”,从不断弥漫着的仇富心理到频繁增加的群众上访,都反映出问题的严重。邓小平早就发出警告:“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38}“……有少数人富裕起来,但大量的人会长期处于贫困状态,中国就会发生闹革命的问题。”{39}由于党/政府的努力和人民的理性克制,至少在目前,中国还不存在“闹革命”的危机,但社会稳定不能仅仅靠意识形态的惯性、国家机器的威慑和物质刺激的综合作用来维持。避免“闹革命”的结局,必须进行政治改革。歌德说过:“我完全相信,任何一次大革命都不能归咎于人民,而只能归咎于政府。只要政府办事经常公正和保持警惕,采取改良措施来预防革命,不要苟且因循,拖延到非受制于下面来的压力不可,这样革命就决不会发生。”{40}    十九二十世纪之交的德国,不但经济增长、国力强大,而且怀抱崛起的壮志,敢于挑战西方,但因为没有适应现代性的政治领袖和权力结构,因而最终走入极端民族主义直到法西斯主义。1914年,作家亨利希·曼(Heinrich Mann,1871—1950)在《臣仆》中通过狄德利希·赫斯林这个人物卓越地刻画了俾斯麦时代的典型人格。此人怯懦残忍、恃强凌弱,却又严格服从普鲁士的规章制度和等级制度、无条件认同集体和帝国。他的扭曲和蛮横连接着纳粹德国的集体迷狂与精神错乱,他的臣仆式的忠顺也通向纳粹“信仰、服从、战斗”的口号。德国的历史表明,发达的经济技术,基于国家控制和权力垄断而来的高效率,并不是民族复兴、大国崛起的主要标准,经济上的财大气粗、政治上的唯我独尊也绝非本国与世界之福。现代中国确实有过“落后挨打”的教训,但如果以为落后就一定要挨打,并因此而只图富强、迷信实力,那又可能走向偏执。韦伯在德国批判中提出的与现代化相适应的“政治成熟”至少与国家强大同样重要。民主、自由、多元等现代社会的基本诉求不能回避,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应当得到保障,政府的权力应当受到限制,公民的创造力应当得到释放。如果说国家、民族的竞争是全方位的竞争,是综合素质的竞争,那么支撑大国崛起的就绝不只是金钱的力量、军事的力量,还应当有良政善治、具有感召力的文化及具有普遍意义的意识形态。   {1}{4}{5}{7}{10}{11}{16}韦伯:“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1895年),彼得·拉斯曼等编:《韦伯政治著作选》,阎克文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9年,第22页,第12、15页,第21页,第22页,第17页,第18页,第21页。   {2}韦伯:“两种法则之间”(1916年),彼得·拉斯曼等编:《韦伯政治著作选》,第63页。   {3}施路赫特:《理性与官僚化》,顾忠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96—97页。   {6}{8}{32}玛丽安妮·韦伯:《马克斯·韦伯传》,阎克文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598页,第640页,第473页。   {9}{18}{19}{21}{22}{23}{24}{25}韦伯:“新政治秩序下的德国议会与政府”(1918年),彼得·拉斯曼等编:《韦伯政治著作选》,119—120页,第145页,第133页,第136页,第120页,第154页,第148页,第131页。   {12}韦伯:“德国走向资本主义的特殊发展趋势”(原名“易北河东部地区农村劳工状况的发展趋势”),李强译,甘阳编选:《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第37页。   {13}{15}戴维·比瑟姆:《马克斯·韦伯与现代政治理论》,徐鸿宾等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167—168页,第174-175页。   {14}赫尔曼·施特格曼:《争夺莱茵河之战》,引自威廉·冯·施拉姆:《克劳塞维茨传》,王庆余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53页。   {17}参见戴维·比瑟姆:《马克斯·韦伯与现代政治理论》,第182—185页。   {20}韦伯:“德国的选举权与民主”,彼得·拉斯曼等编:《韦伯政治著作选》,第104—105页。   {26}韦伯:“以学术为业”(1919年1月),载氏著:《学术与政治》,冯克利译,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第45页。   {27}格奥尔格·伊格尔斯:《德国的历史观》,彭钢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6年,第223—224页。   {28}{29}理查德·贝拉米:《自由主义与现代社会》,毛兴贵等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311—312页,第247页。   {30}{33}卢卡契:《理性的毁灭——非理性主义的道路:从谢林到希特勒》,王玖兴译,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555页,第547页。   {31}雷蒙·阿隆:《社会学主要思潮》,葛智强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88年,第593—594页。   {34}王晨:“中国和平发展与和谐世界愿景”,载《文汇报》2010年11月7日第6版。   {35}韦伯:“德国的选举权权与民主”(1917),彼得·拉斯曼等编:《韦伯政治著作选》,第73—74页。   {36}袁剑:“中国经济被迫转型,‘超级熊市’就此诞生?”载广州:《南方周末》2010年6月24日D22版。   {37}邓小平:“关于政治体制改革问题”(1986年9—11月),《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6页。   {38}邓小平:《改革是中国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1985年8月28日),《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9页。   {39}邓小平:《吸取历史经验,防止错误倾向》(1987年4月23日),《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29页。         {40}《歌德谈话录》,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第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