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末年:爱国的界限——有感于近来某些时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08:50:41

世界上并没有神。也没有什么绝对正确、高高在上的“神圣诫条”。

这也就意味着,任何道德诫条都是有限度的。过犹不及。不诚实固为不道德,诚实过分,如告诉绝症病人“真相”,也是越过了道德的界限。不忠于职守,固为不道德,“奉献”过头,也是对自己和家人的不负责任。

前些年有个故事片《少年犯》,某女记者忙于挽救少年犯,自己的孩子却疏于管教,成了少年犯。这个情节说明主人公,实际上是编导人员的道德观是何等的病态!

所以,爱国也是有界限的。

理性是它的第一个界限。

爱国往往表现为一种激情,但若没有理性的羁绊,终将成疯狂的野马,它不仅不是国家民族之福,而是祸。义和团的“爱国”就是一个例子。他们不分青红皂白地杀洋人,杀“二毛子”(教民,实际是自己的同胞),有时仅仅因为有些人身上带了铅笔、“洋纸”这些“洋玩意”就滥杀无辜。

现在某些为偏狭情感所左右的人,动不动就向不同意见的人打出汉奸、洋奴、卖国贼的棍子,其言行实有类于当年的义和团。

爱国的实质是爱人民,不是爱皇帝或“老佛爷”;是顺应世界民主的大势,关心国家的前途命运,不是迷于少数专制者的蛊惑,螳臂挡车,甚至助纣为虐。这应是现代人与屈原、岳飞、文天祥等古人爱国的一个本质区别。

爱、善、公平、正义、尊重和保护生命是它的另一个界限。

爱国,是各种道德诫条所织成网络中的一根经线或纬线,虽然重要,但绝非可以此来否定其它的一切价值。任何人无权以“爱国”的名义“否定”其他人的生命,强迫他人与自己一起“尽忠”。南宋“忠臣”陆秀夫自己跳海是可以的,但背着一个不能反抗的孩子(南宋末代皇帝)去“成仁”,就是不道德的。

安史之乱期间,唐将张巡、许远为了守睢阳城(今河南商丘),先后吃掉包括张的小妾在内的城中老人妇女小孩两三万人。这就更是令人发指的禽兽行径了。

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个人甚至也不必为了所谓国家或集体的利益而“否定”自己的生命。比如年幼的孩子没有义务冒着危险“与坏人坏事坚决斗争”,士兵在丧失抵抗能力,于战斗大局无补的场合下可以放下武器。

“大爱”也没有必要以牺牲“小爱”来衬托。爱祖国与爱家人、爱自己并不矛盾。“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实际上是对自己和家人的不负责任。

如果每一个人都“存天理,灭要欲”,做“永不生锈的螺丝钉”,那么“天理”、社会、国家这些玩意的目的又是什么?!

爱自己的母亲,也不需要以仇恨邻人来衬托。爱自己的祖国,不需要以盲目排外、仇外来表现。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是统一的,爱国并不与和促进世界和平,发展与各国友好相矛盾。如果我们的爱国总是要靠指责外国来彰显,如果我们每次都是“手握真理的少数人”,甚至孤家寡人(如批评多国联军进攻独裁者卡扎菲),那么就需要反省一下我们的这种爱国是否健康,是否在价值观上与世界主流文明接轨。

道理很明显:如果某甲整天在街头骂东家骂西家骂南家骂北家,尽管我们不能排除这些邻居确实曾伤害过他,但绝大多数场合,这人是需要进精神病院检查、治疗的。

至于对别国的灾难,如“9-11”、日本地震兴高采烈,“热烈庆祝”,则已远远地迈出正常的道德界限,在行为特征上与纳粹党徒和拉登恐怖分子不远了。

2011,3,27日于郑州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