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日昌爱姝黎吗:到退休年龄未办理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8:05:25

到退休年龄未办理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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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某女,与某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已超过49周岁,合同期限为一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某女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50周岁,但企业未与其终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同时也未通知某女停止上班,某女仍正常上下班。后某女在某日夜班的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劳动部门以某女发生交通事故时已超过50周岁为由,对某女家属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现问某女仍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另说明,某女系农村妇女;某企业系有限责任公司;某女在某企业工作期间,该企业未为其缴纳养老、工伤等保险,所以该女实际没有享受也无法享受退休保险待遇。(案情提供:zjjpwjp

  网友讨论:

  知难而进:某企业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山里人:某女有权享受工伤待遇。

  luxiaochuan:《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9年9月18日)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职工办理退休手续问题的复函
(劳社厅函〔1999〕137号)

陕西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被企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如何处理问题的请示》(陕劳办函字〔1990〕180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企业职工到达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应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养老金。关于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在退休后如何赔偿问题,应通过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1997年3月3日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超过退休年龄的职工能否开除的函》(劳办发〔1997〕24号)在的有关内容,与本文不符的,以本文为准。

  根据上述贵的精神,当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给劳动者办理退休手续。因此楼主的问题不能得到解决。因为某女在达到50岁时,其与公司之间劳动合同关系已经终止,之后双方已经不是劳动合同关系,因此某女无权要求按工伤赔偿。

  渝綦工:应认定为工伤。1、法定退休年龄是职工应享受待遇的规定,不等于是不能建立劳动关系的年龄,目前没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不能建立劳动关系明确规定。2、本案应终止而未终止,应认为劳动关系存在。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的规定说明,该女工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属劳动关系终止情形。4、关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该条效力应低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5、从应际出发,体现公平,该女职工,也应享受工伤待遇。6、本案与已办退休,再反聘情况有区别。
 
  山里人:这是一个论坛多次讨论的问题。
  60岁以上的男性农民、50岁以上的女性农民,从来没有退休一说,国家至今没有为农民建立退休制度,凭什么说这些农民不能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法律和政策规定了退休年龄,不等于达到这个年龄一定要退休。是否退休,在于劳动合同的双方合意。如果还没有退休,那就应当继续享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劳动者的权利。凭什么到了退休年龄,不分青红皂白就不是劳动合同关系了?即使是退休人员,如果受到用工单位的聘用,那就与用工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这是有中办和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的政策作依据的。认为退休人员不能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想当然。

  luxiaochuan:如果是退休人员被聘用,那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
 
  吴笛:虽然说是到了50岁的退休年龄,但她仍照常上班,公司也没有提出不用她上班的意图。所以,我认为,她还是单位的员工。不能以单位没帮员工买社保等做为认定其是否为员工的标准,因为,单位没买,是单位的过错。社保是单位必须为在职的员工买的。
 
  王荣律师:应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为他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内,还没有办理退休手续。如果是退休后返聘的人员,就不能按工伤保险处理,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

  闻过则喜:1,不能认定为工伤;2,只能寻求人身损害赔偿救济;很赞同楼上诸位的同情心,但是法官只能适用法律,不能创造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