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伴游私人联系:推行“一定三有”机制 激发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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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一定三有”机制 激发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日期:2009-05-31 14:29] 来源:中国当红网  作者: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字体:大 中 小]

 

近年来,河北省委始终把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认真抓基层,扎实打基础,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特别是在农村干部队伍建设上,着力推进以“定职责目标,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为主要内容的“一定三有”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李源潮同志作出重要批示,中组部向全国予以推广。现将我们的做法简要介绍如下:

定职责目标,实现农村干部规范化管理

健全农村干部岗位责任和激励机制,是党中央着眼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出的重大部署。省委从河北实际出发,坚持激励保障与管理监督并重,“一定”与“三有”协调推进,把“一定”作为基础和前提,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重点抓了四个方面。一是定人员编制。根据人口数量和发展水平确定村干部职数,1000人以下的村一般为3人,1000—3000人的村一般为5人,3000人以上的村不超过7人。同时,大力推行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人兼”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二是定职责目标。省委组织部连续制定《关于加强“一好双强”型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实施新农村建设“领头雁工程”的意见》,确定村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好、领富能力强、协调本领强”的标准,明确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维护农村稳定等职责。围绕落实这些职责任务,大力推行任期目标承诺制,即在村“两委”选举投票前,组织候选人提出自己的任职设想、工作目标和措施方法,在党员大会和选民大会上进行竞职陈述,作出目标承诺,承诺内容由乡镇党委、村民选举委员会把关。当选后,签订任期和年度目标承诺责任书,在村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三是定考核奖惩。根据村党支部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每年年终对村党支部进行一次考核、定级,由县(市、区)委制定考核细则,乡镇党委负责组织实施。村党支部书记的经济待遇,直接与党支部考核结果挂钩,实现“以绩定级、以级定酬、级酬挂钩”。按照村党支部不同等级,进行分类指导,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四是定管理规范。完善村级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广泛听取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提交党员大会、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使其成为重大村务决策的一个必经环节。实行“双述双评”制度,村党支部书记每年向乡镇党委和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述职,接受上级组织和群众评议。健全村党支部书记经济责任审计、责任追究等制度,强化管理和监督。

推行结构制补贴,让村干部收入有保障

省委明确规定: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补贴由“基础职务补贴+绩效补贴”构成。其中,基础职务补贴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经济条件好的地方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同时,根据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工作业绩发放绩效补贴,具体标准由县、乡确定。其他村干部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基础职务补贴的50%给予补贴。对发展村集体经济贡献突出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经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乡镇审核批准,按年集体经营性收入增长额的10%进行奖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奖金合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由村集体收入列支。基础职务补贴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承担,全省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年均8231元。

为确保省委要求落到实处,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等部门连续下发了《关于做好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2007年度乡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核定结果》,明确操作细则,提出规定动作,扎实推动落实。主要采取了四个步骤,一是公开发布补贴标准。各地乡村劳动力平均收入,由省统计局、省农调总队按照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乡村人口数÷劳动力人数核定,具体到每个县(市、区)。各地以此为标准,测算、核定农村干部补贴和财政统筹资金,避免随意性。全省乡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情况,在《河北日报》头版头条公开发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明确资金划拨渠道。省财政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以各地村干部补贴新旧标准差额为依据,确定设区市和省财政直管县补助资金,通过一般转移支付下拨。市、县财政补贴资金,依据新增补贴总额缺口,调整本级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支付村干部补贴,并通过人代会履行规定程序。三是实行资金专户管理。以县(市、区)为单位,由组织部门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在当地金融机构开设账户,专门用于村干部补贴发放,专户管理,专户专用,补贴资金按月划拨。同时,完善定期组织审计、人员调整备案、账户变更公示等制度,强化资金监管。四是建立统一发放制度。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编制村干部名册,财政、金融部门办理个人账户开户手续,并将资金存取的有效凭证发给本人,实行村干部补贴“银行卡”发放,保证落实到具体人头。

注重政治激励,让村干部干好有希望

为增强村党支部书记的自豪感和荣誉感,让他们感到有干头、有奔头,在政治激励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畅通提拔使用渠道。省委制发《河北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选拔配备乡镇领导干部,可以从公务员队伍中选拔,也可以从非公务员中选拔,即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中选拔;每年面向任职三年以上的选聘到村的高校毕业生和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定向考录一批乡镇公务员;有计划地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中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鼓励乡镇干部到村担任党支部书记,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实现“乡编村岗”。目前,全省已选拔260多名村党支部书记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全省村党支部书记中,公开考录了201名乡镇公务员。二是加大表彰奖励力度。以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为重点,省委每年表彰30个农村党建工作先进县、100名优秀乡镇党委书记、300名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受表彰的村党支部书记,每人颁发奖金一万元。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村党支部书记奖励专项资金,对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村党支部书记给予物质奖励。三是提供参政议政平台。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目前,全省有6253名优秀村干部担任了县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此外,省委组织部、《河北日报》、河北电视台还联合开办“领头雁风采”专栏,大力宣传优秀村党支部书记的先进事迹,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促进农村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让村干部退后有所养

为从根本上破解村干部退养难题,我省主要实行了三项制度。一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省委规定,2010年底前,为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保险金由县、乡镇、个人共同负担。目前的投保方式,主要有参照城镇职工中自由职业者办理养老保险、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单独制定针对村干部的养老保险办法和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办理养老保险等。其中,多数县(市、区)采取参照城镇职工中自由职业者办理养老保险的方式,但缴费基数作了适当下调。二是离任补贴制度。对已正常离任但未享受养老保险的村干部,根据任职年限和贡献,发放一次性离任补偿。其中,连续任职三届以上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比照现职人员收入的一定比例发放生活补贴。一次性补偿和生活补贴范围、标准由县确定,费用由县、乡财政列支。唐山、廊坊等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年补贴标准可达4500元。三是人文关怀制度。全省各地普遍建立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年度体检制度,体检费用由县乡财政统筹解决,乡镇统一建立体检档案。同时,普遍实行节日慰问制度,每逢重大节日,对那些年龄较大、身患疾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干部,各级领导和组织部门上门慰问,表达党组织的关怀。

强化政治责任,推动“一定三有”落到实处

省委明确要求,把落实“一定三有”情况作为考核市县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组织部门执行力的重要标准,确保见到实效。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梁滨同志亲自抓谋划、抓部署、抓检查,今年1月4日、4月20日两次直接调度各市常委组织部长,听取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落实情况,还深入衡水、保定等五个市,调研督导工作进度。省委组织部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能,采取了三项硬性措施。一是挂账督办。省委组织部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一定三有”落实台账,详细掌握各地补贴资金发放、激励政策落实等情况,按月通报市、县工作进度。进展缓慢的,向市委主要领导反馈情况,请市、县负责同志到省里说明原因。二是明查暗访。在村干部补贴资金安排阶段,由部务会成员带队,分南北两片调度,省市组织、财政部门帮助核算。进入实质运行阶段,组织两个暗访组,到六个县进行抽查,掌握具体情况。三是责任追究。对落实村干部待遇组织不力、推动不了的,省委组织部通报批评;降低标准、拖延不办的,直接调度县(市、区)委书记;截留、挪用资金的,严肃处理,确保按要求、按进度推动落实。

“一定三有”机制的全面推行,增强了农村干部岗位吸引力,调动了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活跃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局面,促进了农村发展和社会稳定。去年以来,全省新发展35岁以下农民党员4.2万多名,充实农村后备干部十多万名,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11128个。去冬今春进行的村“两委”换届,参加竞选的民营企业家、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村致富能手和高校毕业生明显增加,“一好双强”村党支部书记成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