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固戍村委房:不能让改制成为不可触摸的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1:43:06
关于长沙百年老店“吴大茂”被董事长喻昌健私吞的后续报道
百年老店"吴大茂"董事长乾坤挪移大法的成功,有许多市民都认为是企业改制惹的祸.其实这是一个误区.2001年关于企业该制的文件中明确企业改制的指导思想: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为根本。以深化企业改革促进改制企业健康全面发展为目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经济社会大局稳定。由此可见国家的政策是好的,坏的是那些利用改制进行违法活动的人。同样在吴大茂股东在找相关部门进行维权时,各部门的态度也是显得讳莫如深。好像改制是一个烫手的山芋,谁也不愿搭理,对待上访的群众敷衍了事。以下是“吴大茂”公司股东一年多来的维权情况:
1.2009年8月全体股东向长沙市内贸行管办提交了上访诉求。2009年11月25日,内贸行管办给予了答复。答复中的几个问题,既没有尊重客观事实,也没有真正认真调查了解。对于喻昌健等人的违法行为给予“由于上述特殊原因在具体操作上有“代签名”行为,在此提出严肃批评,但这并不影响新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变更。”的答复。对于伪造《股权转让书》等文件,这一严重违法行为就这样被他们轻描淡写带过。
2.2010年其中有2个股东就伪造《股东转让协议》等事宜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最终以“此案不属法院受理范围”为由而驳回。
3、2010年元月股东先向某部门提交举报信,该部门以举报信超过20字为由拒收。后去芙蓉区经侦队举报,而经侦队不但将举报材料丢失,而且告诉股东没时间和经费为他们办案。
4.2009年底,全体股东就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进行2次变更的情况向长沙市工商局进行举报。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市工商局于2011年1月18日作出如下处罚: 1.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2.处罚款50万,上缴国库。喻昌健等人在《股权转让协议书》、《股东会议》、《公司章程》等文件上进行假签名的这一违法行为工商局已作出认定,但仍不撤销其2次非法变更。在工商局作出处罚决定前,股东曾强烈要求召开听证会,但遭到了拒绝。喻昌健等人在《股权转让协议书》等文件上签名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属于无效合同。《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的行政许可,应予以撤销。,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当股东向工作人员询问工商局要求公司会怎样改正违法行为时,得到的答复是“不晓得”。
所有监管部门似乎都在逃避企业改制的问题,好像改制的话题是以个洪水猛兽。2001年改制文件中明确对监管部门规定:第一条,遵守依法依规监管的原则。第四条,遵守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而股东每次去工商局询问事情的进展时,工作人员总是不厌其烦的告诉大家,他们会公平,公正地处理此事。而那些股东也信了。到最后却告诉他们因涉及到改制所以很难撤销变更。股东被彻底忽悠了,而喻昌健也无不得意地对外炫耀“政府不会拿我怎么办的,因为这是在我们国家。如果此事发生在国外,那我就惨了”。
我们国家怎么了?难道我们就不是法制社会吗?国企改制的初衷是为了让企业健康全面的发展,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股东也知道国家在企业改制时给予了他们许多优惠政策,他们也非常拥护国企改制。但喻昌健等人藐视法律,将国企改制变成了他们的一次权力盛宴,最终将公司据为己有。而其他的股东就成了摆设。到现在为止,他还在玩他的强权把戏。不断的逼股东签定不平等协议,而且不让股东知道协议的内容。目的也是为了对以前的违法行为进行补救,让股东无法再追究他们的违法行为。
现在企业在改制中出现了严重的违法问题,相关部门不能坐视不理。更不能对上访群众避而不见,将老百姓拒之门外。而“上天无路,状告无门,谁能帮我们叩开法院的大门?”这句话是吴大茂股东挂在他们公司门面外面橫幅上的口号,也是他们上访遇阻之后的绝望的呐喊。相信每个有良知的人看了都会觉得心痛。但愿上级主管部门能正确的面对这个问题,都为老百姓办实事。不要让老百姓成为企业改制的牺牲品!不能让改制成为不可触摸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