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泰德胜电机:第九章 金 融 资 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3:20:52
第一节 金融资产的分类
企业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库存现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贷款、垫款、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衍生金融资产等。
企业应当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将取得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几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 持有至到期投资;(3) 贷款和应收款项;(4)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上述分类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以进一步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一) 交易性金融资产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1.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例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
2.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组合中有某个组成项目持有的期限稍长也不受影响。
3. 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其中,财务担保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二) 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不能随意将某项金融资产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只有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企业才能将某项金融资产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 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而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和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设立这项条件,目的在于通过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以消除会计上可能存在的不配比现象。例如,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有些金融资产可以被指定或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从而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但与之直接相关的金融负债却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从而导致“会计不配比”。但是,如果将以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均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那么就能够消除这种会计不配比现象。
2. 企业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等,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此项条件着重企业日常管理和评价业绩的方式,而不是关注金融工具组合中各组成部分的性质。例如,风险投资机构、证券投资基金或类似会计主体,其经营活动的主要目的在于从投资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中获取回报,它们在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中对此也有清楚的说明。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上所指活跃市场,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市场:
(1) 市场内交易的对象具有同质性;
(2) 可随时找到自愿交易的买方和卖方;
(3) 市场价格信息是公开的。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额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企业不能将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1) 在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2) 在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3) 符合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定义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如果企业管理层决定将某项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则在该金融资产未到期前,不能随意地改变其“最初意图”。也就是说,投资者在取得投资时意图就应当是明确的,除非遇到一些企业所不能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否则将持有至到期。
(一) 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是指相关合同明确了投资者在确定的期间内获得或应收取现金流量(例如,投资利息和本金等)的金额和时间。因此,从投资者角度看,如果不考虑其他条件,在将某项投资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可以不考虑可能存在的发行方重大支付风险。其次,由于要求到期日固定,从而权益工具投资不能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再者,如果符合其他条件,不能由于某债务工具投资是浮动利率投资而不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二) 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
“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是指投资者在取得投资时意图就是明确的,除非遇到一些企业所不能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否则将持有至到期。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明企业没有明确意图将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1. 持有该金融资产的期限不确定。
2. 发生市场利率变化、流动性需要变化、替代投资机会及其投资收益率变化、融资来源和条件变化、外汇风险变化等情况时,将出售该金融资产。但是,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确定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引起的金融资产出售除外。
3. 该金融资产的发行方可以按照明显低于其摊余成本的金额清偿。
4. 其他表明企业没有明确意图将该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的情况。
据此,对于发行方可以赎回的债务工具,如发行方行使赎回权,投资者仍可收回其几乎所有初始净投资(含支付的溢价和交易费用),那么投资者可以将此类投资划分为持有至到期。但是,对于投资者有权要求发行方赎回的债务工具投资,投资者不能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三) 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有能力持有至到期”是指企业有足够的财务资源,并不受外部因素影响将投资持有至到期。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明企业没有能力将具有固定期限的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1. 没有可利用的财务资源持续地为该金融资产投资提供资金支持,以使该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2. 受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制,使企业难以将该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3. 其他表明企业没有能力将具有固定期限的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情况。
企业应当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意图和能力进行评价。发生变化的,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处理。
三、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企业不应当将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1) 准备立即出售或在近期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这类非衍生金融资产应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 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3) 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4) 因债务人信用恶化以外的原因,使持有方可能难以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投资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例如,企业所持有的证券投资基金或类似的基金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泛指一类金融资产,主要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和其他债权,但又不限于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和其他债权。非金融企业持有的现金和银行存款、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持有的其他企业的债权(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等,只要符合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定义,可以划分为这一类。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类的金融资产与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类的金融资产的主要差别在于,前者不是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金融资产,并且不像持有至到期投资那样在出售或重分类方面受到较多限制。如果某债务工具投资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则企业不能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划分为此类的金融资产应当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因此,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基金等,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可以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需要注意以下两类限售股权的分类:
1. 企业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持有对被投资单位在重大影响以上的股权,应当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持有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股权,应当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 企业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权(不包括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持有的限售股权),对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将该限售股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五、不同类金融资产之间的重分类
企业在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对其进行分类后,不得随意变更,具体应按如下规定处理:
1. 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三类金融资产之间。也不得随意重分类。
3. 企业因持有意图或能力的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到期前处置或重分类,通常表明其违背了将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最初意图。如果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即企业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则企业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扣除已处置或重分类的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但是,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除外:
(1) 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3个月内),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2) 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3) 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的。此种情况主要包括:
① 因被投资单位信用状况严重恶化,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例9-1】 20x7年1月,甲公司从美国市场以21 000 000美元的价格购入美国某金融公司新发行的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4.5%,债券面值为20 000 000美元。甲公司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20x8年9月,受美国雷曼兄弟公司破产的影响,该金融公司所发行债券的二级市场价格严重下滑。为此,国际公认的评级公司将该金融公司的长期信用等级从Baa2下调至Baa3,认为该金融公司的清偿能力较弱,风险相对越来越大,对经营环境河其他内外部条件变化较为敏感,容易受到冲击,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甲公司认为,尽管所持有的该金融公司债券剩余期限较短,但由于其未来表现存在相当大的不确定性,继续持有这些债券会有较大的信用风险。为此,甲公司于20x9年1月将该金融公司债券按低于面值的价格出售。
本例中,甲公司出售所持有的美国某金融公司债券主要是由于其本身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的,因而不会影响到甲公司对其他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分类。
② 因相关税收法规取消了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利息税前可抵扣政策,或显著减少了税前可抵扣金额,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③ 因发生重大企业合并或重大处置,为保持现行利率风险头寸或维持现行信用风险政策,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④ 因法律、行政法规对允许投资的范围或特定投资品种的投资限额作出重大调整,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⑤ 因监督部门要求大幅度提高资产流动性,或大幅度提高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的风险权重,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第二节 金融资产的计量
一、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其中,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当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
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新增的外部费用,是指企业不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就不会发生的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及其他不直接相关的费用。交易费用构成实际利率的组成部分。
企业取得金融资产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进行处理。
二、公允价值的确定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在公平交易中,交易双方应当是持续经营企业,不打算或不需要进行清算、重大缩减经营规模,或在不利条件下仍进行交易。
(一)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
1. 在活跃市场上,企业已持有的金融资产的报价,应当是现行出价;企业拟购入的金融资产的报价,应当是现行要价。
2. 企业持有可抵销市场风险的资产时,可采用市场中间价确定可抵销市场风险头寸的公允价值;同时,用出价或要价作为确定净敞口的公允价值。
3. 金融资产没有现行出价或要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企业应当采用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确定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时,企业应当参考类似金融资产的现行价格或利率,调整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以确定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企业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不是公允价值,应当对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作出适当调整,以确定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4. 金融资产组合的公允价值,应当根据该组合内单项金融资产的数量与单位市场报价共同确定。
(二)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
金融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企业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应当反映估值日在公平交易中可能采用的交易价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可能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企业应当选择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可,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1.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时,应当尽可能使用市场参与者在金融资产定价时考虑的所有市场参数,包括无风险利率、信用风险、外汇汇率、商品价格、股价或股价指数、金融工具价格未来波动率、提前偿还风险、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服务成本等,尽可能不使用与企业特定相关的参数。
2. 企业应当定期使用没有经过修正或重新组合的金融资产公开交易价格校正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并测试该估值技术的有效性。
3. 金融资产的交易价格应当作为其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的最好证据,但有客观证据表明相同金融资产公开交易价格更公允,或采用仅考虑公开市场参数的估值技术确定的结果更公允的,不应当采用交易价格作为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而应当采用更公允的交易价格或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4. 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应当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5. 估值技术中折现率应当区别以下情况确定。
(1) 债务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当根据取得日或发行日的市场情况和当前市场情况,或其他类似债务工具(即有类似的剩余期限、现金流量模式、标价币种、信用风险、担保和利率基础等)的当前市场利率确定。
(2) 债务人的信用风险和适用的信用风险贴水在债务工具发行后没有改变的,可使用基准利率估计当前市场利率确定债务工具的公允价值。债务人的信用风险和相应的信用风险贴水在债务工具发行后发生改变的,应当参考类似债务工具的当前价格或利率,并考虑金融工具之间的差异调整,确定债务工具的公允价值。
(3) 企业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应当使用合同条款和特征在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金融资产的条款和特征,包括金融资产本身的信用质量、合同规定采用固定利率计息的剩余期间、支付本金的剩余期间以及支付时采用的货币等。
6. 没有标明利率的短期应收款项的现值与实际交易价格相差很小的,可以按照实际交易价格计量。
7.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标明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1) 该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合理估计数的变动区间很小。
(2) 该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区间内,各种用于确定公允价值估计数的概率能够合理地确定。
三、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一) 金融资产后续计量原则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与金融资产的分类密切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2.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3. 贷款和应收款项,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二) 实际利率法及摊余成本
1. 实际利率法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的方法。
(1)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2) 企业在初始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就应当计算确定实际利率,并在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应当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包括提前还款权、看涨期权、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但不应考虑未来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溢价或折价等,应当在确定实际利率时予以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未来现金流量或存续期间无法可靠预计时,应当采用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整个合同期内的合同现金流量。
2. 摊余成本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
(1) 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 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 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重要说明的是,对于要求采用实际利率法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与名义利率计算的相差很小,也可以采用名义利率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三) 金融资产相关利得或损失的处理
1. 对于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完治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应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在发生减值、摊销或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金融资产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相关的利得或损失的处理,适用《企业会计准第24号——套期保值》。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着重于该金融资产与金融市场的紧密结合性,反映该类金融资产相关市场变量变化对其价值的影响,进而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相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1.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3.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4.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例9-2】 20x9年5月20日,甲公司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购入乙公司股票1 000 000股,占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5%,支付价款合计5 080 000元,其中,证券交易税等交易费用8 000元,已宣告发放现金股利72 000元。甲公司没有在乙公司董事会中派出代表,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0x9年6月2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20x8年现金股利72 000元。
20x9年6月30日,乙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5.20元。
20x9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持有乙公司股票;当日,乙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4.90元。
2x
2x
2x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 20x9年5月20日,购入乙公司股票1 000 000股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乙公司股票——成本 5 000 000
应收股利——乙公司 72 000
投资收益 8 000
贷:银行存款 5 080 000
乙公司股票的单位成本 = (5 080 000-72 000-8 000)÷1 000 000 = 5.00(元/股)
(2) 20x9年6月20日,收到乙公司发放的20x8年现金股利72 000元
借:银行存款 72 000
贷:应收股利——乙公司 72 000
(3) 20x9年6月30日,确认乙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 = (5.20-5.00)×1 000 000 = 200 000(元)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乙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 200 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乙公司股票 200 000
(4) 20x9年12月31日,确认乙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4.90-5.20)×1 000 000 = -300 000(元)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乙公司股票 300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乙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 300 000
(5) 2x
= 100 000(元)
借:应收股利——乙公司 100 000
贷:投资收益 100 000
(6) 2x
借:银行存款 100 000
贷:应收股利——乙公司 100 000
(7) 2x
借:银行存款 4 492 800
投资收益 407 200
交易性金融资产——乙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 100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乙公司股票——成本 5 000 000
乙公司股票出售价格 = 4.50×1 000 000 = 4 500 000(元)
出售乙公司股票取得的价款 = 4 500 000-7 200 = 4 492 800(元)
乙公司股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200 000-300 000 = -100 000(元)
出售乙公司股票时的账面余额 = 5 000 000+(-100 000) = 4 900 000(元)
出售乙公司股票的损益 = 4 492 800-4 900 000 = -407 200(元)
同时,借:投资收益——乙公司股票 100 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乙公司股票 100 000
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 -100 000(元)
【例9-3】 20x9年1月1日,甲公司从二级市场购入丙公司债券,支付价款合计2 060 000元,其中,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40 000元,交易费用20 000元。该债券面值2 000 000元,剩余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4%,每半年末付息一次。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资料如下:
(1) 20x9年1月10日,收到丙公司债券20x8年下半年利息40 000元。
(2) 20x9年6月30日,丙公司债券的公允价值为2 300 000元(不含利息)。
(3) 20x9年7月10日,收到丙公司债券20x9年上半年利息。
(4) 20x9年12月31日,丙公司债券的公允价值为2 200 000元(不含利息)。
(5) 2x
(6) 2x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 20x9年1月1日,从二级市场购入丙公司债券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丙公司债券——成本 2 000 000
应收利息——丙公司 40 000
投资收益 20 000
贷:银行存款 2 060 000
(2) 20x9年1月10日,收到该债券20x8年下半年利息40 000元
借:银行存款 40 000
贷:应收利息——丙公司 40 000
(3) 20x9年6月30日,确认丙公司债券公允价值变动300 000元(2 300 000-2 000 000)和投资收益40 000元(2 000 000×4%÷2)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丙公司债券——公允价值变动 300 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丙公司债券 300 000
借:应收利息——丙公司 40 000
贷:投资收益——丙公司债券 40 000
(4) 20x9年7月10日,收到丙公司债券20x9年上半年利息
借:银行存款 40 000
贷:应收利息——丙公司 40 000
(5) 20x9年12月31日,确认丙公司债券公允价值变动-100 000元(2 200 000-2 300 000)和投资收益40 000元(2 000 000×4%÷2)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丙公司债券 100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丙公司债券——公允价值变动 100 000
借:应收利息——丙公司 40 000
贷:投资收益——丙公司债券 40 000
(6) 2x
借:银行存款 40 000
贷:应收利息——丙公司 40 000
(7) 2x
借:银行存款 2 360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丙公司债券——成本 2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 200 000
投资收益——丙公司债券 160 000
出售丙公司债券取得的价款 = 2 360 000(元)
丙公司债券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300 000-100 000 = 200 000(元)
出售丙公司债券时的账面余额 = 2 000 000+200 000 = 2 200 000(元)
出售丙公司债券的损益 = 2 360 000-2 200 000 = 160 000(元)
同时,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丙公司债券 200 000
贷:投资收益——丙公司债券 200 000
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 200 000(元)
五、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着重于该金融资产的持有者打算“持有至到期”,未到期前通常不会出售或重分类。因此,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主要应解决该金融资产实际利率的计算、摊余成本的确定、持有期间的收益确认及将其处置时损益的处理。
相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1. 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该投资的面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科目,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2. 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额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3. 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例9-4】 20x9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价款1 000 000元(含交易费用)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入A公司同日发行的5年期公司债券12 500份,债券票面价值总额为1 250 000元,票面年利率为4.72%,于年末支付本年度债券利息(即每年利息为59 000元),本金在债券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合同约定:A公司在遇到特定情况时可以将债券赎回,且不需要为提前赎回支付额外款项。甲公司在购买该债券时,预计A公司不会提前赎回。甲公司有意图也有能力将该债券持有至到期,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减值损失等因素。
计算该债券的实际利率r:
采用插值法,计算r = 10%
表9-1 单位:元
日 期
现金流入
(a)
实际利息收入
(b) = 期初(d)×10%
已收回的本金
(c) = (a)-(b)
摊余成本余额
(d) = 期初(d)-(c)
20x9年1月1日
1 000 000
20x9年12月31日
59 000
100 000
-41 000
1 041 000
2x
59 000
104 100
-45 100
1 086 100
2x
59 000
108 610
-49 610
1 135 710
2x
59 000
113 571
-54 571
1 190 281
2x
59 000
118 719*
-59 719
1 250 000
小 计
295 000
545 000
-250 000
1 250 000
2x
1 250 000
----
1 250 000
0
合 计
1 545 000
545 000
1 000 000
----
* 尾数调整:1 250 000+59 000-1 190 281 = 118 719(元)
根据表9-1中的数据,甲公司的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 20x9年1月1日,购入A公司债券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成本 1 250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250 000
(2) 20x9年12月31日,确认A公司债券实际利息收入、收到债券利息
借: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41 000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100 000
借:银行存款 59 000
贷: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3) 2x
借: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45 100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104 100
借:银行存款 59 000
贷: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4) 2x
借: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49 610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108 610
借:银行存款 59 000
贷: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5) 2x
借: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54 571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113 571
借:银行存款 59 000
贷: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6) 2x
借: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59 719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118 719
借:银行存款 59 000
贷: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借:银行存款 1 250 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成本 1 250 000
假定甲公司购买的A公司债券不是分次付息,而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且利息不是以复利计算。此时,甲公司所购买A公司债券的实际利率r计算如下:
由此计算得出 r ≈ 9.05%
据此,调整表9-1中相关数据后如表9-2所示:
表9-2 单位:元
日 期
现金流入
(a)
实际利息收入
(b) = 期初(d)×10%
已收回的本金
(c) = (a)-(b)
摊余成本余额
(d) = 期初(d)-(c)
20x9年1月1日
1 000 000
20x9年12月31日
0
90 500
-90 500
1 090 500
2x
0
98 690.25
-98 690.25
1 189 190.25
2x
0
107 621.72
-107 621.72
1 296 811.97
2x
0
117 361.48
-117 361.48
1 414 173.45
2x
259 000
130 826.55*
164 173.45
1 250 000
小 计
295 000
545 000
-250 000
1 250 000
2x
1 250 000
----
1 250 000
0
合 计
1 545 000
545 000
1 000 000
----
* 尾数调整:1 250 000+59 000-1 190 281 = 118 719(元)
根据表9-2中的数据,甲公司的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 20x9年1月1日,购入A公司债券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成本 1 250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250 000
(2) 20x9年12月31日,确认A公司债券实际利息收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应计利息 59 000
——利息调整 31 500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90 500
(3) 2x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应计利息 59 000
——利息调整 39 690.25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98 690.25
(4) 2x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应计利息 59 000
——利息调整 48 621.72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107 621.72
(5) 2x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应计利息 59 000
——利息调整 58 361.48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117 361.48
(6) 2x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应计利息 59 000
——利息调整 71 826.55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130 826.55
借:银行存款 1 545 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成本 1 250 000
——应计利息 295 000
六、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
(一) 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原则
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原则,与持有至到期投资大致相同。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 金融企业按当前市场条件发放的贷款,应按发放贷款的本金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一般企业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应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2. 贷款持有期间所确认的利息收入,应根据实际利率计算。实际利率应在取得贷款时确定,在该贷款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按合同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 企业收回或处置贷款和应收款项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贷款和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 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主要账务处理
贷款是商业银行的一项主要业务,应设置“贷款”科目对案规定发放的各种贷款(如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以及具有贷款性质的银团贷款、贸易贷款、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进行核算。一般企业的应收款项,通常设置“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核算。
与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有关的主要账务处理:
1. 应收账款的账务处理
(1)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发生的应收账款,按应收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按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2) 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别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对重组债权进行处理。具体参见本书第十二章的相关内容。
2. 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1)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收票据”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按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2) 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符合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有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不符合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有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不应结转应收票据,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短期借款”等科目。
(3) 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按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
(4) 商业汇票到期,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例9-5】 甲公司20x9年1月份销售A商品给乙企业,货已发出,甲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款为100 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7 000元。当日收到乙企业签发的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该票据的期限为3个月。A商品销售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
甲公司的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 A商品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票据——乙企业 117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A商品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000
(2) 3个月后,应收票据到期,甲公司收回款项117 000元,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117 000
贷:应收票据——乙企业 117 000
(3) 如果甲公司在该票据到期前向银行贴现,且银行拥有追索权,则甲公司应按票据面值确认短期借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与票据面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财务费用。假定甲公司该票据贴现获得现金净额115 830元,则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15 830
财务费用——票据贴现 1 170
贷:短期借款——xx银行 117 000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在备查簿中应予注销。
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存在类似之处,例如,均要求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但是,也有一些不同之处,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入账金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后续计量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可供出售外币股权投资因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变动形成的汇兑损益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相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1. 企业取得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应按其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的,应按债券的面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差额,借记或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科目。
2. 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债券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可供出售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科目。
可供出售债券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科目,按可供出售债券的摊余成本和额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科目。
3. 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4.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科目,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为便于比较和理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的主要区别,下面以与【例9-2】基本一样的条件举例说明。
【例9-6】 20x9年5月20日,甲公司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购入乙公司股票1 000 000股,占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5%,支付价款合计5 080 000元,其中,证券交易税等交易费用8 000元,已宣告发放现金股利72 000元。甲公司没有在乙公司董事会中派出代表,甲公司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x9年6月2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20x8年现金股利72 000元。
20x9年6月30日,乙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5.20元。
20x9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收盘价为4.90元。
2x
2x
2x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同时为方便计算,假定乙公司股票自2x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 20x9年5月20日,购入乙公司股票1 000 000股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乙公司股票——成本 5 008 000
应收股利——乙公司 72 000
贷:银行存款 5 080 000
乙公司股票的单位成本 = (5 080 000-72 000)÷1 000 000 = 5.008(元/股)
(2) 20x9年6月20日,收到乙公司发放的20x8年现金股利72 000元
借:银行存款 72 000
贷:应收股利——乙公司 72 000
(3) 20x9年6月30日,确认乙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为192 000元[(5.20-5.008)×1 000 000]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乙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 192 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乙公司股票 192 000
(4) 20x9年12月31日,确认乙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为-300 000元[(4.90-5.20)×1 000 000]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乙公司股票 300 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乙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 300 000
(5) 2x
借:应收股利——乙公司 100 000
贷:投资收益——乙公司股票 100 000
(6) 2x
借:银行存款 100 000
贷:应收股利——乙公司 100 000
(7) 2x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乙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 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乙公司股票 0
(8) 2x
借:银行存款 4 492 800
投资收益——乙公司股票 407 2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乙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 108 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乙公司股票——成本 5 008 000
乙公司股票出售价格 = 4.50×1 000 000 = 4 500 000(元)
出售乙公司股票取得的价款 = 4 500 000-72 000 = 4 492 800(元)
出售乙公司股票时的账面余额 = 5 008 000+(-108 000) = 4 900 000(元)
同时,借:投资收益——乙公司股票 108 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乙公司股票 108 000
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 192 000-300 000 = -108 000(元)
【例9-7】 20x9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价款1 000 000元(含交易费用)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入A公司同日发行的5年期公司债券12 500份,债券票面价值总额为1 250 000元,票面年利率为4.72%,于年末支付本年度债券利息(即每年利息为59 000元),本金在债券到期时一次性偿还。甲公司没有意图将该债券持有至到期,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资料如下:
(1) 20x9年12月31日,A公司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 200 000元(不含利息)。
(2) 2x
(3) 2x
(4) 2x
(5) 2x
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减值损失等因素。
计算该债券的实际利率r:
采用插值法,计算得出 r = 10%。
表9-3 单位:元
日 期
现金流入
(a)
实际利息收入
(b) = 期初(d)×10%
已收回的本金
(c) = (a)-(b)
摊余成本余额
(d) = 期初(d)-(c)
20x9年1月1日
1 000 000
20x9年12月31日
59 000
100 000
-41 000
1 041 000
2x
59 000
104 100
-45 100
1 086 100
2x
59 000
108 610
-49 610
1 135 710
2x
59 000
113 571
-54 571
1 190 281
2x
59 000
118 719*
-59 719
1 250 000
小 计
295 000
545 000
-250 000
1 250 000
2x
1 250 000
----
1 250 000
0
合 计
1 545 000
545 000
1 000 000
----
2x
1 260 000
69 719**
1 190 281
0
* 尾数调整:1 250 000+59 000-1 190 281 = 118 719(元)
** 尾数调整:1 260 000-1 190 281 = 69 719(元)
根据表9-3中的数据,甲公司的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 20x9年1月1日,购入A公司债券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成本 1 250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250 000
(2) 20x9年12月31日,确认A公司债券实际利息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到债券利息
借: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41 000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100 000
借:银行存款 59 000
贷: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公允价值变动 200 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A公司债券 200 000
(3) 2x
借: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45 100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104 100
借:银行存款 59 000
贷: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公允价值变动 100 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A公司债券 100 000
(4) 2x
借: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49 610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108 610
借:银行存款 59 000
贷: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A公司债券 50 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公允价值变动 50 000
(5) 2x
借: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54 571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113 571
借:银行存款 59 000
贷: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A公司债券 50 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公允价值变动 50 000
(6) 2x
借:银行存款 1 260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59 719
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130 281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成本 1 250 000
——公允价值变动 200 000
A公司债券的成本 = 1 250 000(元)
A公司债券的利息调整余额 = -250 000+41 000+45 100+49 610+54 571 =-59 719(元)
A公司债券公允价值变动余额 = 200 000+100 000-50 000-50 000 = 200 000(元)
同时,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A公司债券 200 000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200 000
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 200 000+100 000-50 000-50 000=200 000(元)
假定甲公司购买的A公司债券不是分次付息,而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且利息不是以复利计算。此时,甲公司所购买A公司债券的实际利率r计算如下:
由此计算得出 r ≈ 9.05%
据此,调整表9-3中相关数据后如表9-4所示:
表9-4 单位:元
日 期
现金流入
(a)
实际利息收入
(b) = 期初(d)×10%
已收回的本金
(c) = (a)-(b)
摊余成本余额
(d) = 期初(d)-(c)
20x9年1月1日
1 000 000
20x9年12月31日
0
90 500
-90 500
1 090 500
2x
0
98 690.25
-98 690.25
1 189 190.25
2x
0
107 621.72
-107 621.72
1 296 811.97
2x
0
117 361.48
-117 361.48
1 414 173.45
2x
259 000
130 826.55*
164 173.45
1 250 000
小 计
295 000
545 000
-250 000
1 250 000
2x
1 250 000
----
1 250 000
0
合 计
1 545 000
545 000
1 000 000
----
2x
1 260 000
-154 173.45**
1 414 173.45
0
* 尾数调整:1 250 000+59 000-1 190 281 = 118 719(元)
** 尾数调整:1 260 000-1 414 173.45 =-154 173.45
根据表9-4中的数据,甲公司的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 20x9年1月1日,购入A公司债券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成本 1 250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250 000
(2) 20x9年12月31日,确认A公司债券实际利息收入、公允价值变动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应计利息 59 000
——利息调整 31 500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90 500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公允价值变动 200 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A公司债券 200 000
(3) 2x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应计利息 59 000
——利息调整 39 690.25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98 690.25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公允价值变动 100 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A公司债券 100 000
(4) 2x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应计利息 59 000
——利息调整 48 621.72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107 621.72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A公司债券 50 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公允价值变动 50 000
(5) 2x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应计利息 59 000
——利息调整 58 361.48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117 361.48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A公司债券 50 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公允价值变动 50 000
(6) 2x
借:银行存款 1 260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71 826.55
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354 173.45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成本 1 250 000
——应计利息 236 000
——公允价值变动 200 000
A公司债券的成本 = 1 250 000(元)
A公司债券的利息调整余额 = -250 000+31 500+39 690.25+48 621.72+58 361.48
= -1 826.55(元)
A公司债券的应计利息余额 = 59 000+59 000+59 000+59 000 = 236 000(元)
A公司债券公允价值变动余额 = 200 000+100 000-50 000-50 000 = 200 000(元)
出售A公司债券实现的损益 = 1 260 000-(1 250 000-71 826.55+236 000+200 000)
= 1 260 000-1 614 173.45 =-354 173.55(元)
同时,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A公司债券 200 000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200 000
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 200 000+100 000-50 000-50 000=200 000(元)
八、金融资产之间重分类的处理
1. 企业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 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额较大,且不属于例外情况,使该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企业应当将该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剩余部分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上两种情形下的账务处理为:应在重分类日,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借记“资产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例9-8】 20x8年1月1日,甲公司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购入B公司债券100 000份,支付价款11 000 000元,债券票面价值总额为10 000 000元,剩余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8%,于年末支付本年度债券利息;甲公司将持有B公司债券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20x9年7月1日,甲公司为解决资金紧张问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按每张债券101元出售B公司债券20 000份。当日,每份B公司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01元、摊余成本为100元。
假定出售债券时不考虑交易费用及其他相关因素。
甲公司出售B公司债券20 000份的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 20x9年7月1日,出售B公司债券20 000份
借:银行存款 2 020 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B公司债券——成本、利息调整 2 000 000
投资收益——B公司债券 20 000
(2) 20x9年7月1日,将剩余的80 000份B公司债券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B公司债券——成本 8 080 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B公司债券——成本、利息调整 8 00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B公司债券 80 000
第三节 金融资产的减值
一、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含单项金融资产或一组金融资产,下同)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 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 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9. 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企业在根据以上客观证据判断金融资产是否发生减值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这些客观证据相关的事项(也称“损失事项”)必须影响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且能够可靠地计量。对于预期未来事项可能导致的损失,无论其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均不能作为减值损失予以确认。
2. 企业通常难以找到某项单独的证据来认定金融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因而应综合考虑相关证据的总体影响进行判断。
3. 债务人或金融资产发行方信用等级下降本身不足以说明企业所持的金融资产发生了减值。但是,如果企业将债务人或金融资产发行方的信用等级下降因素,与可获得的其他客观的减值依据联系起来,往往能够对金融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作出判断。
4. 对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其公允价值低于成本本身不足以说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已发生减值,而应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该投资公允价值下降是否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的。同时,企业应当从持有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整个期间来判断。
如果权益工具投资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从而不能根据其公允价值下降的严重程度或持续时间来进行减值判断时,应当综合考虑其他因素(例如,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对于以外币计价的权益工具投资,企业在判断其是否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投资在初始确认时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成本,与资产负债表日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公允价值进行比较,同时考虑其他相关因素。
二、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一)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
1.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取得和出售该担保物发生的费用应当予以扣除)。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金融资产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对于浮动利率贷款、应收款项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可采用合同规定的现行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即使合同条款因债务人或金融资产发行方发生财务困难而重新商定或修改,在确认减值损失时,仍用条款修改前所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计算。
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可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2. 对于存在大量性质类似且以摊余成本后续计量金融资产的企业,在考虑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时,应当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实务中,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单项金额重大的标准。该项标准一经确定,应当一直运用,不得随意变更。
单独测试未发现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应当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要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企业对金融资产采用组合方式进行减值测试时,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 应当将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在一起,例如可按资产类型、行业分布、区域分布、担保物类型、逾期状态等进行组合。
(2) 对于已包括在某金融资产组合中的某项特定资产,一旦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则应当将其从该组合中分出来,单独确认减值损失。
(3) 在对某金融资产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计时,应当以与其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损失率为基础。如企业缺乏这方面的数据或经验不足,则应当尽量采用具有可比性的其他资产组合的经验数据,并作必要调整。企业应当对预计资产组合未来现金流量的方法和假设进行定期检查,以最大限度地消除损失预计数和实际发生数之间的差异。
3. 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等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应在原确认的减值损失范围内按已恢复的金额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4. 外币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先按外币确定,在计量减值时再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金额。该项金额小于相关外币金融资产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账面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5.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利息收入应当按照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6.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的账务处理。
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减值准备”或“坏账准备”科目。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或贷款和应收款项,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应在原确认的减值损失范围内按已恢复的金额,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等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等科目。
【例9-9】 20x9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价款1 000 000元(含交易费用)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入A公司同日发行的5年期公司债券12 500份,债券票面价值总额为1 250 000元,票面年利率为4.72%,于年末支付本年度债券利息(即每年利息为59 000元),本金在债券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合同约定:A公司在遇到特定情况时可以将债券赎回,且不需要为提前赎回支付额外款项。甲公司在购买该债券时,预计A公司不会提前赎回。甲公司有意图也有能力将该债券持有至到期,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关资料如下:
(1) 2x
(2) 2x
(3) 2x
(4) 2x
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因素。
计算该债券的实际利率r:
采用插值法,计算得出 r = 10%。
表9-5 单位:元
日 期
现金流入
(a)
实际利息收入
(b) = 期初(d)×10%
已收回的本金
(c) = (a)-(b)
摊余成本余额
(d) = 期初(d)-(c)
20x9年1月1日
1 000 000
20x9年12月31日
59 000
100 000
-41 000
1 041 000
2x
59 000
104 100
-45 100
1 086 100
减值损失
382 651.47
703 448.53
2x
59 000
108 610
70 344.85
-49 610
-11 344.85
1 135 710
714 793.38
2x
59 000
113 571
71 479.34
-54 571
-12 479.34
1 190 281
727 272.72
减值恢复
-382 651.47
1 109 924.19
2x
59 000
118 719*
-50 924.19**
-59 719
109 924.19
1 250 000
1 000 000
小 计
295 000
295 000
545 000
295 000
-250 000
0
1 250 000
1 000 000
2x
1 250 000
1 000 000
----
----
1 250 000
1 000 000
0
0
合 计
1 545 000
1 295 000
545 000
295 000
1 000 000
1 000 000
----
----
* 尾数调整:1 250 000+59 000-1 190 281 = 118 719(元)
** 尾数调整:1 000 000+59 000-1 109 924.19 = -50 924.19(元)
注:表中斜体数据表示计提减值准备后及恢复减值后应存在的数字。
根据表9-5中的数据,甲公司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 20x9年1月1日,购入A公司债券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成本 1 250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250 000
(2) 20x9年12月31日,确认A公司债券实际利息收入、收到债券利息
借: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41 000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100 000
借:银行存款 59 000
贷: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3) 2x
借: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45 100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104 100
借:银行存款 59 000
贷: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2x
根据表9-5可知:
① 2x
② 2x
= 53 636.36+48 760.33+601 051.84 = 703 448.53(元)
③ 2x
= 382 651.47(元)
④ 2x
借:资产减值损失——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 382 651.47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A公司债券 382 651.47
(4) 2x
借: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11 344.85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70 344.85
2x
借:银行存款 59 000
贷: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5) 2x
借: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12 479.34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71 479.34
借:银行存款 59 000
贷: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2x
根据表9-5可知:
① 2x
② 2x
= 382 651.47(元) < 1 190 281-727 272.72 = 463 008.28(元)
③ 2x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A公司债券 382 651.47
贷:资产减值损失——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 382 651.47
(6) 2x
借: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50 924.19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109 924.19
借:银行存款 59 000
贷: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借:银行存款 1 000 000
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250 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成本 1 250 000
(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也应当采用类似的方法确认减值损失。
2.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应在原确认的减值损失范围内按已恢复的金额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3.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即通过资本公积转回)。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账务处理
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金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随后会计期间内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事项有关的,应在原确认的减值损失范围内按已恢复的金额,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不含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例9-10】 20x9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价款1 000 000元(含交易费用)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入A公司同日发行的5年期公司债券12 500份,债券票面价值总额为1 250 000元。票面年利率为4.72%,于年末支付本年度债券利息(即每年利息为59 000元),本金在债券到期时一次性偿还。甲公司没有意图将该债券持有至到期,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资料如下:
(1) 20x9年12月31日,A公司债券的公允价值为900 000元(不含利息),A公司仍可支付债券当年的利息。
(2) 2x10年,由于产品缺乏竞争力、内部管理松懈,A公司财务状况恶化,但仍可支付债券当年的利息;2x
(3) 2x
(4) 2x12年,A公司通过加强管理、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调整,财务状况有了显著改善,2x
(5) 2x
假定不考虑所得税等因素。
计算该债券的实际利率r:
采用插值法,计算得出 r = 10%。
表9-6 单位:元
日 期
现金流入
(a)
实际利息收入
(b) = 期初(d)×10%
已收回的本金
(c) = (a)-(b)
摊余成本余额
(d) = 期初(d)-(c)
20x9年1月1日
1 000 000
20x9年12月31日
59 000
100 000
-41 000
1 041 000
2x
59 000
104 100
-45 100
1 086 100
减值损失
250 000
836 100
2x
59 000
108 610
83 610
-49 610
-24 610
1 135 710
860 710
减值损失
50 000
810 710
2x
59 000
113 571
81 071
-54 571
-22 071
1 190 281
832 781
减值损失转回
-300 000
1 132 781
2x
59 000
118 719**
-59 719
1 250 000
小 计
295 000
545 000
-250 000
1 250 000
2x
1 250 000
----
1 250 000
0
合 计
1 545 000
545 000
1 000 000
----
2x
1 260 000
127 219*
1 132 781
0
* 尾数调整:1 260 000-1 132 781 = 127 219(元)
** 尾数调整:1 250 000+59 000-1 109 281 = 118 719(元)
注:表中斜体数据表示计提减值准备后及恢复减值后应存在的数字。
根据表9-6中的数据,甲公司的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 20x9年1月1日,购入A公司债券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成本 1 250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250 000
(2) 20x9年12月31日,确认A公司债券实际利息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到债券利息
借: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41 000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100 000
借:银行存款 59 000
贷: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A公司债券 100 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公允价值变动 100 000
(3) 2x
借: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45 100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104 100
借:银行存款 59 000
贷: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借:资产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 250 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减值准备 15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A公司债券 100 000
由于A公司债券的公允价值预计会持续下跌,甲公司应对其确认减值损失 = 900 000-750 000+100 000 = 250 000(元)
(4) 2x
借: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24 610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83 610
借:银行存款 59 000
贷: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借:资产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 50 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减值准备 50 000
(5) 2x
借: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22 071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81 071
借:银行存款 59 000
贷: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减值准备 2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 100 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 300 000
确认原减值损失的转回 = 250 000+50 000 = 300 000(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公允价值变动 200 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A公司债券 2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 = 1 200 000-(700 000+300 000) = 200 000(元)
(6) 2x
借:银行存款 1 260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117 219
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72 781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债券——成本 1 250 000
——公允价值变动 200 000
A公司债券的成本 = 1 250 000(元)
A公司债券的利息调整余额 =-250 000+41 000+45 100+24 610+22 071 =-117 219(元)
A公司债券公允价值变动余额 = -100 000+100 000+200 000 = 200 000(元)
A公司债券减值准备余额 = -150 000-50 000+200 000 = 0(元)
同时,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A公司债券 200 000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200 000
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 100 000-100 000+200 000 = 200 000(元)
【例9-11】20x9年5月20日,甲公司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购入乙公司股票1 000 000股,占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5%,支付价款合计5 080 000元,其中,证券交易税等交易费用8 000元,已宣告发放现金股利72 000元。甲公司没有在乙公司董事会中派出代表,甲公司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x9年6月2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20x8年现金股利72 000元。
20x9年6月30日,乙公司的股票收盘价跌为每股4.20元,甲公司预计乙公司股票价格下跌是暂时的。
20x9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收盘价继续下跌为每股3.90元。
2x
2x
2x
2x
2x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 20x9年5月20日,购入乙公司股票1 000 000股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乙公司股票——成本 5 008 000
应收股利——乙公司 72 000
贷:银行存款 5 080 000
乙公司股票的单位成本 = (5 080 000-72 000)÷1 000 000 = 5.008(元/股)
(2) 20x9年6月20日,收到乙公司发放的20x8年现金股利72 000元
借:银行存款 72 000
贷:应收股利——乙公司 72 000
(3) 20x9年6月30日,确认乙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乙公司股票 808 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乙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 808 000
公允价值变动 = (4.20-5.008)×1 000 000 = -808 000(元)
(4) 20x9年12月31日,确认乙公司股票减值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乙公司股票 1 108 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乙公司股票 808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乙公司股票——减值准备 3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 = (3.90-4.20)×1 000 000 = -300 000(元)
乙公司股票减值损失 = 300 000+808 000 = 1 108 000(元)
(5) 2x
借:应收股利——乙公司 100 000
贷:投资收益——乙公司股票 100 000
应享有乙公司发放的20x9年现金股利的份额 = 2 000 000×5% = 100 000(元)
(6) 2x
借:银行存款 100 000
贷:应收股利——乙公司 100 000
(7) 2x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乙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 600 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乙公司股票 6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 = (4.50-3.90)×1 000 000 = 600 000(元)
(8) 2x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乙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 1 000 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乙公司股票 1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 = (5.50-4.50)×1 000 000 = 1 000 000(元)
(9) 2x
借:银行存款 6 500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乙公司股票——减值准备 300 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乙公司股票——成本 5 008 000
——公允价值变动 792 000
投资收益——乙公司股票 1 000 000
乙公司股票出售价格 = 6.50×1 000 000 = 6 500 000(元)
乙公司股票成本 = 5 008 000(元)
乙公司股票减值准备 = -300 000(元)
乙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 = -808 000+600 000+1 000 000 = 792 000(元)
出售乙公司股票时的账面余额 = 5 008 000-300 000+792 000 = 5 500 000(元)
同时,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乙公司股票 1 600 000
贷:投资收益——乙公司股票 1 600 000
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 -808 000+808 000+600 000+1 000 000
= 1 600 000(元)
本章主要参考法规索引
1.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
3.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
4.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
5.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