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人才网 网最新:因为一夜情而得艾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3:12:14
一夜情到底惹了谁?!

      前段时间,杭州发生了一起引起骚动的案件:一位萧山的大学毕业生阿勇,因与网友发生一夜情而感染HIV。由于觉得自己将不久于人世,又害怕父母会伤心,因此决定先杀父母然后自杀,所幸5次投毒均未遂。近日,阿勇被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为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可能是因为涉及“大学生”、“网络”、“一夜情”、“艾滋病”、“伦理”等诸多关键词,许多媒体都对此事件争相评论。今早看到了《齐鲁晚报》署名为陈旭的点评,主要内容是:一个大学生,就因为一次盲目的冲动,把美好的前程、美满的家庭、幸福的生活都毁了,更做出毒杀父母的荒唐举动,实在很不明智——总之,这一切的错都归咎于“一夜情”——一夜情是生活的毒剂,是一种畸形的社会现象,只是两个人在性方面各取所需,一夜情带来的终生之痛应该值得大家思考。另外还特别刊上了一首打油诗:劝君当自重,莫要学阿勇,为人当检点,远离一夜情。
        不可否认,点评中确实有值得大家学习和深思的地方,比如家庭责任感,比如社会道德感,比如在最大程度控制自己的欲望等等,但文章更多的还是对一夜情的痛斥,并通过阿勇的案例对一夜情进行穷追猛打,不由让我觉得疑惑——一夜情到底惹了谁?
        上了一下百度,搜索“一夜情”,发现居然有8,140,000篇相关链接,连自己都感到意外,因为总觉得一夜情是近几年一个火热的名词,一个巨大的市场,但不想已经到了这个程度。不过细细读来,却发现没有多少是我意识当中的真正的“一夜情”。
      什么是一夜情?我找了相对点击量最大的“7018心通网”上的解释:一夜情通常仅指一次,也可能是有限的两三次,强调双方均基于性欲求的特点,拒绝感情与责任,通常发生在并不熟悉的人之间。一夜情因此也被称为“一夜性”或“艳遇”,以显示其没有爱情介入的特征。按照上述解释,一夜情其实就是男女间纯粹的性交活动,也就意味着双方只是在享受过程,没有带入任何的情感理解和情绪调控,直到某一方或双方的性欲得到满足后就分道扬镳。请问,有这样的一夜情么?
       结合上面的定义,用阿勇的例子来分析。他与女网友之间似乎是一夜情:比方只有一次或少次,事后不负责任,两人并不熟悉等。但是另外一块呢?我相信他们应该是聊天过,视频过,也通话过,那么就是说有最基本的人与人的正常交流。同时,这种交流肯定是催生了某种好感,可能是觉得对方长相不错,可能是觉得对方谈吐风趣,可能是觉得双方有共同爱好和共同语言……总之,会有促使他们选择见面的立足点。然后,见面总不可能就直接脱衣服上床吧?除非是原始人类,所以肯定还有一个二次沟通的过程——比如吃饭、逛街、牵手散步、拥抱接吻……这又是一个催生感情的过程。那么经过两次催化作用,一男一女发生了正常的性关系,除了让人惊诧于速度快了一些,时间短了一些,又怎能与上述定义的“一夜情”等同起来呢?
       从我理解来看,“一夜情”绝对不能跟“一夜性”等而视之,否则为什么要分离出这两个不同的词语呢?我个人以为可以从原始目的来区分究竟是“一夜情”还是“一夜性”。大家都知道现在最主要的一夜情渠道就是网络、酒吧、K场、夜总会等——如果是带着今天我一定要猎到一个ML目标而去,那肯定就是一夜性了;如果在去了以后无意发现有个他/她很nice,那么感觉好的话也并非不能ONS。一夜情虽然也纵情,与中国历来循序渐进的养生之道有点背离,但确实是因感情累积而形成。其实就如同一见钟情,出发点都是源自对方散发出来的性魅力和性吸引力,既然社会都能接受一见钟情,却为何不能接受一夜情?关键还是夹杂了实在的性关系,才让传统善良的人们如此厌恶吧。同样的,现在,周围,很多所谓的一夜性还是蛮多的,他们往往打着“一夜情”、“激情”的名号,在各个平台上追求猎物,寻找机会,比如某地的性息QQ群、性伴侣交换、激情视频等等,这些才是孳生犯罪、挑战道德的元凶。
       另外,媒体真正要倡导的并不是抵制一夜情,而是如果将一夜情尽大可能的转化为安全的性行为——就好像以前有种说法叫“非法同居”,但是在意识形态和法律界线都约束不了的情况下,也只有认同,但是要引导大家尽量避免婚前性行为。阿勇感染HIV,应该是因为没有使用安全措施。虽然正确使用避孕套也只是增加85%左右的安全系数,但没准有了那85%,如今阿勇的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所以《齐鲁晚报》的矛头也有指向性错误——并非一夜情毁了他的生活,而是不洁和无保护性行为让他抱憾终生。如此说来,那些粉色灯箱的洗头店、发廊、按摩屋,甚至某些酒店美容部,都更是藏污纳垢的地方,为什么媒体在抨击一夜情的时候,没有加大笔墨呼吁有关部门和社会群体去治理它们呢?显然还是跟自己的背后利益相关——如果执法者和传媒力量在自己的权限内对打击暗娼都没有更好的作为,那还有什么资格来批评一夜情呢?何况就事实本身而言,当事人已经自己承担了风险,媒体又怎可以因为一个个案而挑衅一种已经无法挽回的社会现象呢?
       个人一直认为人作为人,首先要尊重人是动物的本质。既然是动物,性意识就是天性,性冲动就是本能,不管是怎样的方式,都不能去痛贬人类的本性行为,只能去疏导,让大家知道什么是相对合理、正确的。最后还是要说明,我觉得媒体的初衷是好的,挑选伴侣一定要对对方有全方位的了解,对自己和对方都是一种负责的态度,也会让大家的感情生活变得更加健康、美好!

PS:声明一点,我只是理解一夜情的存在,如同理解Gay和Lesbian,所以为其正名,并不表示我照单接受。工作关系,草草收笔,同时因为与人争论此话题而逻辑混乱,致使开始出现思维盲点。希望大家有空讨论讨论,给点意见,顺便浇花,呵呵~~

- 作者: 枫·Kaede 2006年07月27日, 星期四 19:25回复(0)|引用(0)加入博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