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臀逛样板间:一本“黄色小说”如何历经200余年终在美国出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3:33:35
一本“黄色小说”如何历经200余年终在美国出版?

2011年03月24日 08:22
来源:看历史 作者: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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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官司打到最高法院后,大法官们经过几轮争议,最终于1966年以6票对3票支持了出版商一方。判决意见由布伦南大法官主笔。布伦南指出,根据“罗斯案”的判决,一本书只有既通篇渲染色情趣味,又没有任何社会价值,才可以考虑查禁。既然初审法官承认这本书的社会价值“乏善可陈”,说明它还有少量社会价值,既然如此,查禁此书就缺乏充足理由。

本文摘自:《看历史》杂志社-2011年3月刊,作者:何帆(法律工作者),原题:《一本“黄书”引发的讼案》

衡量一个作品是否“淫秽”,可以依据三个原则:第一,按照当代的社区标准,作品是否通篇都在渲染色情趣味;第二,作品是否会对正常人产生不良影响;第三,作品是否没有任何社会价值。

“黄书”事关社会风化,禁或不禁,都易引发争议。当下社会如此,百年之前尤然。1745年,英国人约翰·克利兰因为欠人840英镑,被关进伦敦债务人监狱。为卖文还债,克利兰在狱中撰写了《欢场女子回忆录》一书。小说主人公芬妮·希尔是位乡下孤女,因向往都市繁华来到伦敦,却被骗入妓院,几经辗转,最终幡然悔悟,从良嫁人。此书的奇特之处,在于未用一句淫词浪语,却以“被翻红浪”之类引人遐想的语句,描述了自慰、偷窥、男同、女同、群交等香艳场景。此书出版后,受到广泛追捧,不仅拥趸如云,民间还出现了许多“手抄本”,因主人公形象实在深入人心,书商干脆将这本书易名为《芬妮·希尔》。

克利兰本想靠《芬妮·希尔》赚个盆满钵满,没想到却再次陷入牢狱之灾。1749年,英国教会痛斥这本书“伤风败俗、诱人犯罪”,要求政府迅速查禁。国务大臣洛德·纽卡斯特尔随即下令,逮捕了克利兰本人和相关书商。此后近一百年,《芬妮·希尔》都被英国列为禁书。公开途径不能正常发行,盗版猖獗在所难免。有意思的是,盗版者嫌原书情色描写不够直白,边疯狂盗版,边添油加酱,导致这本书越来越“黄”,当然,也越来越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甚至跨越重洋,流传到北美殖民地。

《芬妮·希尔》初入美洲大陆,出版商为免节外生枝,会自我“阉割”敏感章节,政府对此也睁只眼闭只眼。1821年,因此书太受欢迎,一家书商下了狠心,推出了完整版。当局闻讯果断出手,以出版“淫秽读物”为由,逮捕了书商。此案审理期间,书商提请法官审读此书,以“感受作者的良苦用心和作品的文学价值”,但是,法官不仅驳回申请,还指责书商“寡廉鲜耻、道德败坏”,判令其缴纳250元罚金。法院判决后,律师建议书商以宪法第一修正案为依据申诉。书商回应,没让我们坐牢就已够幸运了,我们只不过靠卖书盈利,哪儿好意思与宪法扯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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