裱板是什么意思:公共文明测评知识100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0:02:20

公共文明测评知识100题

  开栏语:只有文明的市民,才有文明的城市。为深入推进 “三城联创”,市文明办与本报联手开设 “公共文明小知识”专栏,旨在倡导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除陋习、讲文明、树新风,真正做到在社会当一个好公民,在单位当一个好职工,在家庭当一个好成员。该专栏一周四期,每周围绕公共文明某一个方面的主题进行介绍,敬请关注。

什么是“三城联创”

  “三城联创”是市委、市政府根据十堰城市建设现状和未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整合资源,进而致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所作出的重大决策。即: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简称。

开展“三城联创”的意义

  开展 “三城联创”是十堰城市管理和发展现实需要,是广大市民群众的强烈愿望,是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是实现十堰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要求,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径。

    1、文明城市的基本内涵

  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和谐程度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2、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

  文明城市体现了一个城市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综合发展水平和整体文明程度,是最具价值的城市无形资产和城市形象品牌,是城市具有较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集中体现。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是实现十堰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的现实要求,它有利于调动广大市民参与三大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形成文明健康、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有利于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综合文明程度,增强市民的文明意识、城市意识和卫生意识,有利于完善城市的服务功能,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和城市投资环境,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扩大对外开放。

 3、创建文明城市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贯穿到文明城市创建的全过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创建理念,坚持“群众参与、群众受益、群众满意”的创建方针,把“围绕大局,营造环境,塑造形象,办好实事”作为创建的根本目标,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完善城市功能,打造城市特色,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彰显城市魅力,努力把十堰城市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

 4、全国文明城市评选表彰的基本程序

  全国文明城市由中央文明委统一组织,按照自愿申报、逐级推荐、提前公示、择优评选的程序,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实行届期制,每届期满后,获得荣誉称号的城市须重新参加申报、评选。

 5、全国创建文明城市申报的主要条件

  (1)必须是已经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的城市;(2)申报前12个月内市委、政府主要领导无严重违纪、违法犯罪;(3)申报前12个月内未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6、全国文明城市考评的主要内容

  包括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7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其中,地级城市有111项基本指标和3项特色指标,共计285条具体标准。

    7、《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由来

  为了更好地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不断提高水平,向着更高目标迈进,根据十六届中央文明委第一次全会精神,由中央文明办、上海市文明办、上海华夏社会发展研究院联合成立课题组,共同开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研制工作,期间经历了资料分析与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与专题讨论、中试与修改、论证与报批四个阶段,先后深入9个城市调研,召开5次全国性专题研讨会和4次座谈会,选择13个不同类型的城市进行中试,历时2年8个月,经数次修改并报中央文明委领导审批同意,于2004年9月颁布试行。这是中国第一个评价与考核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效的指标体系,它为文明城市的创建、评价和监督提供了科学依据,为促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奠定了基础,将对促进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深入、持久、健康发展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8、全国文明城市考评的依据、形式和方法

  全国文明城市考评的依据是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操作手册》。考评形式有明查、暗访、专家点评、网络投票、科技测评等。主要方法是:听取汇报、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实地考察、整体观察等。

 9、《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结构与分值

  《测评体系》包括 “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基本指标反映文明城市创建的基本情况,共设置了7个测评项目、30项测评指标、182条标准;特色指标反映城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特色、城市整体形象共3条。为了充分考虑中、东、西部城市的客观因素, 《测评体系》还在基本指标中同时设置了6个调节性测评内容。测评总分为100+16分,其中:基本指标100分,特色指标16分。并对直辖市、省会和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县级市、城区等分别提出了不同的测评标准。

    10、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实地考察方法

  具体有三种:一是实景(情)模拟验证,如:拨打法律服务热线、拨打维权举报电话等;二是实地调查,即进入现场查证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测评标准,如:到社区查看相关工作纪录等;三是实地观察,即:根据实地观察要求,在实地考察点,在一定时间内,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观察。

    11、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资料来源及评分办法

  一是国家或省(区、市)统计年鉴;二是各省(区、市)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评分采用“状态描述法”,以A、B、C描述测评内容的状态,A为该项测评内容的满分;B为该项测评内容满分的66%;C为该项测评内容满分的33%(部分测评内容的最低得分为0,用C#表示)。每一指标的状态确定后,经过计算机处理,得出测评总分,并从2009年开始,每年进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其中:第一、二年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各占20分,第三年综合测评占60分,三年相加为全国文明城市最后得分。

    12、十堰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

  十堰市已经连续两次获得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连续五次获得湖北省文明城市光荣称号。今后的目标是:在继续保持现有荣誉的基础上争创2008—2010年度全国文明城市。

    13、什么是公共文明指数

  公共文明指数是描述社会文明程度、评价文明发展水平、监测文明创建成效、预测文明发展趋势的基础工具,是各级各地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和城市公共文明真实水平的价值体现,包括城市公共环境、公共秩序、人际交往、公益行动等项目。

    14、为什么要进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

  进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现实需要,是全面了解城市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秩序、公共环境、公共文明以及人际交往水平的根本途径,是弘扬城市人文精神、促进文明创建常态长效的重要措施和手段。

      15、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主要内容

  包括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服务、人际交往、公益行动等反映公共文明水平的项目,内容涉及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障、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安全、交通秩序与管理、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场所道德、道路名称、主干道设施、街巷基础设施、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人际互动、慈善捐助、志愿者组织与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学校、社区、医院、娱乐场所以及公益宣传、创建氛围和当年中央文明委(办)部署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

      16、公民道德规范

  ①基本道德: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②社会公德: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③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④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17、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方式

  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由中央文明委领导,中央文明办组织,国家统计局承担。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入户调查、材料审核和总体观察四种方式。其中实地考察以暗访形式进行,考察重点是城市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社区、商业大街、集贸市场、广场、公园、车站、网吧、工地、图书馆、影剧院、学校、医院、政务(市长)热线等;入户调查主要是由随机抽选的市民家庭对本市市民公共场所行为进行评价;材料审核重点是对创建体制机制、文明委(办)机构设置、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创建资料档案等进行检查,总体观察则是围绕城市整体形象、建筑布局、市容环境、社会氛围、市民精神面貌进行综合评价。

   18、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

  包括四个方面:一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三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四是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19、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为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20、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21、未成年人“五心教育”

  把忠心献给祖国,把爱心献给社会,把孝心献给父母,把诚心献给别人,把信心留给自己。

  22、十堰市市民守则

  热爱十堰、建设车城、遵纪守法、爱护公物、艰苦奋斗、移风易俗、讲究卫生、美化环境、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敬老爱幼、团结互助。

     23、法律援助与服务

  (1)12348法律服务专线或其他法律服务热线畅通,工作人员服务热情,业务熟练。

  在市区正常工作时间里,分上、下午拨打“12348”或其他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各1次,验证半小时之内的热线接通与服务情况。2次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2)街道、社区居委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固定工作场所,有调解记录。

  随机抽查街道、一般社区各1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24、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相关部门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并制定应急预案;(2)设立畅通的维权举报电话(实地考察);(3)无重大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发生。

  维权举报电话线路畅通,工作人员服务热情,业务熟练。

  在市区正常工作时间里,分上、下午拨打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权举报电话各1次,验证半小时之内的热线接通与服务情况。2次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25、未成年人、老年人权益保护

  (1)建立孤残儿童、弃婴以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有生活、教育必备设施,养护工作落实,卫生状况良好。

  随机抽查孤残儿童、弃婴救助机构1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2)社区建立孤寡老人的救助和监护工作制度,并有工作记录。

  随机抽查区级文明社区、一般社区各1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26、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障

  (1)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2)对进城务工人员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3)进城务工人员有安全卫生的居住条件:宿舍内净高不得小于2.4米,走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

  随机抽查进城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区宿舍2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27、信用体系建设

  (1)经常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培养市民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2)建立企业信用供求机制(包括质量、信贷、税务等);(3)建立企业与重点人群的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通过互联网免费查询。

  随机从律师协会、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师协会、工程质量监理师协会、保险推销员协会中抽查2处,查阅重点人群信用档案中不良信用记录情况。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28、公共安全保障

  (1)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监控探头,并有明显标志。

  随机抽查大型商场、主要交通路口各1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2)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有符合规定的灭火器、烟雾探测器、烟感/温感、喷淋等消防设施;消防通道通畅,消防通道无被占用、堵塞等现象,逃生导向标志清晰、规范;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有消防设施检查保养记录,有专人负责。

  随机从大型商场、超市、长途汽车客运站、体育场馆、休闲娱乐场所中抽查2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3)社区技防、人防、消防符合安全要求:居住社区有门卫值班或有安全巡逻等防范制度;住宅楼有符合标准的防盗、消防等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道没有被占用、堵塞现象。

  随机抽查区级文明社区、一般社区各1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29、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1)积极开展 “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2)建成全国 “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1(条)。

  全国 “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有醒目标牌;商店明码标价,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示范街秩序良好。 随机抽查示范街2条,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30、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1)维护公平竞争,不搞地方保护主义; (2)审批、执法部门热心为企业服务,无乱摊派等增加企业负担现象; (3)对公务人员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坚决惩处。

  随机抽查市政务大厅中的审批或执法部门1处,区政务大厅中的审批或执法部门1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31、道德实践

  (1)倡导并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基本道德规范,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2)提炼出城市精神,并为广大市民熟知。(3)设立市、区两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各类纪念馆、展览馆、革命遗址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发挥积极作用;市、区两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均能正常开展活动;各类纪念馆、展览馆、革命遗址、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征集和保护文物、改进陈列方式、精心组织活动、加强内部管理、树立服务意识等方面作出成绩;积极为未成年人服务,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免费开放,对学生个人参观实行半票。(4)大力开展红色旅游,拓展革命传统教育新阵地,制定加强红色旅游工作的意见或办法,加大红色景区、景点建设管理力度,加强红色旅游宣传、推介工作,促进红色旅游健康发展。(5)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系列文化活动,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

  随机从纪念馆、展览馆、革命遗址等处抽查2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32、市民教育

  (1)制定、宣传市民文明守则等文明规范,加强公民意识教育;(2)≥80%的街道建立市民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3)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形成制度,并得到落实。

  市民学校的制度健全,师资队伍有保障,教育活动形式多样,有活动记录。随机抽查街道的市民学校2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33、学校管理

  (1)校园宣传栏中有和谐校园创建的相关内容,并定期更新;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教师,开展心理咨询活动。

  (2)有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相关措施,有确保学生在校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低于1小时的具体措施。

  随机抽查初级、高级中学各1所。2所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34、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1)网吧设有明显的“未成年人不得入内”警示牌;网吧证照齐全,有《文化经营许可证》、《安全合格证》、《营业执照》,亮证经营;网吧无违规经营现象,严格办理身份证登记、查验手续,无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无色情暴力邪教网站开通现象。

  随机抽查网吧3处。3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2)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落地,办好本地电台、电视台少儿节目;净化广播电视声频、荧屏。

  在当地收听、收看广播电视中的少儿节目。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3)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管理制度健全,并上墙公布;活动正常,内容健康;坚持公益性,无被挤占、挪用现象。

  随机抽查市级校外活动场所(如青少年宫或青少年活动中心等)1处、区级校外活动场所(如青少年宫或青少年活动中心等)1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35、公共图书馆

  (1)市辖区域内的二级以上图书馆向社会开放,馆内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

  随机抽查市辖区域内二级以上图书馆1个。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2)建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和基层服务点。

  随机抽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1处,街道基层服务点1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3)乡镇、街道均设立基层服务点,覆盖率100%,能登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平台。

  随机抽查乡镇、街道服务点各1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36、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场所

  (1)市(或市辖区域内)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为一级馆,所属各区文化馆100%达到三级馆以上标准,其中60%以上为二级馆;

  (2)市(或市辖区域内)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为二级馆,所属各区文化馆90%达到三级馆以上标准,其中40%以上为二级馆;

  (3)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建立并实施群众文化辅导员进社区、包片辅导制度;

  (4)每个街道都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坚持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坚持公益性,无被挤占、挪用现象;正常开展活动,有活动记录。

  随机抽查街道2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37、出版物管理

  (1)加强对图书、电子、音像、报刊等出版物以及印刷、复制企业的管理。正规图书、电子、音像、报刊等出版单位无违法、违规出版行为;正规印刷、复制企业无印刷、复制侵权盗版出版物和非法出版物行为;正规图书、音像、报刊等出版物经营场所无销售侵权盗版物和非法出版物行为。

  (2)加强对无证照经营的管理。无非法印刷、复制企业;无非法经营出版物的门店;无出售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

  (3)形成“扫黄打非”的长效机制。具有“扫黄打非”专门机构、人员、经费;建立“扫黄打非”案件举报、奖励制度;建立“扫黄打非”重大案件协调督办机制。

  (4)未发生过非法出版、制黄贩黄、侵权盗版的恶性事件。

  随机从音像制品销售店、街头书报亭、超市门口或地下通道等处抽查2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38、文化遗产保护

  (1)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制度完善,有效落实文物工作“五纳入”规定;(2)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代表性传承人;(3)文化遗产定期维护,有维护记录档案,保存完好率≥95%。

  随机抽查文物保护单位2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39、科普设施、科普队伍

  (1)综合性科技活动场所或科普场馆的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规范;科普活动形式丰富多样。随机抽查科技场馆1处。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2)≥80%街道、乡镇要有科普活动场所,经常开展活动,有活动记录。随机抽查街道、乡镇科普活动场所各1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3)定期开展全市性科普志愿者活动,说明开展全市性科普志愿者活动情况。

       40、公共场所道德

  (1)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及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随机从主要广场、主要商业大街、火车站、公园等公共场所中抽查2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2)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

  随机从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中抽查3处,3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3)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等场所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现象。

  随机从以上场所中抽查2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以上3处均符合标准为符合。

  41、市民交通行为

  (1)交通遵章率达标:主干道机动车遵章率>96%;主干道非机动车遵章率>85%;主干道行人遵章率>80%;主干道违章停车率≤2辆/5公里。以上四项测评数据由各城市公安局提供,测评组根据测评要求抽查验证。

  随机抽查主干道1条。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2)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发生。在交通、人流高峰期 (7:30—9:00或16:30—18:30),随机抽查主要交通路口2处,每处15分钟。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3)乘客自觉遵守秩序,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随机抽查市中心公交始发站点2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42、公共设施维护

  (1)设有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盖、垃圾箱等公共设施,并得到精心维护,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2)公共设施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

  随机抽查主要广场、公园、主要商业大街各1处。以上3处均符合标准为符合。

  43、人际互助

  (1)公交车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在市中心随机乘坐2条线路公交车,行程分别为5站次。2条线路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2)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在居民区附近的2个路口(市中心区域的居民区1个、城郊结合部的居民区1个)问路2次。2次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3)社区内的孤、老、残、弱者都能得到志愿服务,有服务记录。随机抽查市级以上文明社区、一般社区各1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以上3处均符合标准为符合。

   44、慈善捐助

  (1)有专门的慈善捐助机构(包括慈善超市和接收捐助站点),专款专用;(2)有经常性的社会捐赠活动,特殊困难人群普遍得到救助;(3)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慈善捐助活动,形成机制。

  随机抽查市级慈善超市、区级接收捐助站点各1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45、志愿者组织与活动

  (1)建立由文明办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志愿者活动领导机构;(2)建立市民广泛参与的各类志愿者组织;(3)建立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人口总数的比例≥8%;(4)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市民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随机抽查区级文明社区、一般社区各1处。社区积极组织居民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活动,有活动记录。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46、无障碍设施

  (1)城市主要道路有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随机从主干道、主要商业大街、人行道口、公交站点等地的步行道中抽查1处。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2)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医疗与交通建筑、室外公共厕所等公共建筑设有无障碍设施。随机抽查以上公共建筑1处。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3)文化体育建筑、为残疾人和老年人服务的福利院、新建商品房(2002年以后建造的电梯商品房)的无障碍设施使用与管理良好。随机抽查以上公共建筑1处。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以上3处均符合标准为符合。

  47、道路名称与主干道设施

  (1)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规范,设置合理,符合国家标准。 (2)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 (3)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拦等设施完好,无损坏占用现象。

  随机抽查主干道、主要商业大街、城市交通枢纽站各1处。3处均符合标准为符合。

   48、街巷基础设施

  (1)街巷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2)路灯无破损,功能完好。(3)电线、窨井盖、招牌等各项基础设施功能完好,确保人身安全。

  随机抽查新建城区街巷1处、老城区街巷2处。3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49、公交站点布局

  (1)公交站点分布合理,有一站多线的公交站点,方便乘客换乘。随机抽查市中心的公交站点2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2)斑马线、隔离栅栏设置科学,方便乘客上下车、过马路。随机抽查商业街2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50、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

  (1)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2)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3)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4)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

  随机从主要大街、火车站广场、长途汽车客运站广场、集贸市场、商业街等处抽查3处。3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51、交通秩序与管理

  (1)交通事故死亡率<8人/万车;(2)交叉路口阻塞率≤2%,测评数据由市公安局提供,测评组根据测评要求抽查验证。

  在交通高峰期(7:30~9:00或16:30~18:30)随机抽查主干道上的交叉路口2处,观察车辆在1个交叉路口3次绿灯显示能否通过。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3)无非法营运车辆,无争抢客源现象。随机从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主要公交站点、超市等处抽查2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4)交通秩序管理良好。要求规范化停车率>85%,社会停车场利用率>95%,标线施划率>90%,标志设置率>9块/公里,行人过街设施设置率<300米,路口灯控率>75%,学校周边安全设施设置率≥99%。以上测评数据由市公安局提供,测评组根据测评要求抽查验证。

  (5)交通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且功能完好;中小学校门口有安全设施,停车规范,秩序良好。随机抽查主要交通路口1处、中学或小学1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5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每3至10万居民拥有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3)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满意率≥80%。随机抽查验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53、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

  (1)经营性公共场所有 《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2)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有“五病”调离率100%,有相关制度和记录;(3)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有消毒设备、消毒措施和记录。随机抽查美容美发店、浴场、小餐馆、游泳馆、休闲娱乐场所各1处。5处均符合标准为符合。

    54、食品安全

  (1)对餐饮单位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餐饮单位有量化分级管理标志,分级管理覆盖率≥95%。随机从宾馆餐厅、酒店、小餐馆中抽查2处,查看量化分级管理的情况。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2)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亮证经营,证照齐全,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随机从熟食店、食品店(20平方米以下)、超市食品专柜等处抽查2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55、饮用水卫生

  (1)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管理规范,制度健全;(2)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有“五病”调离的制度和记录,调离率100%;(3)供水单位和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水质检测报告结果为合格。随机抽查市政供水单位1处,自备供水1处、二次供水单位1处。3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56、住房保障制度

  (1)住房保障制度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2)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随机抽查老城区街道2处,查验低收入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相关资料。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57、创建文明社区

  (1)在全市范围广泛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制定创建文明社区活动管理办法,对文明社区实行动态管理;(2)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活动覆盖率达80%以上;(3)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邻里互助、社区联谊活动,促进社区和谐。

  随机抽查区级文明社区、一般社区各1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58、以城带乡,联动发展

  (1)全市组织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3次/年;分别统计近两年市级相关部门组织的“三下乡”活动次数及其平均数。

  (2)落实城市支援农村的政策和措施,形成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说明有关部门制订的城市支援农村的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及落实情况;说明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3)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规划、有措施、有载体,群众参与面广,成效明显。说明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规划、措施、载体和群众参与的情况和主要成效。

  随机抽查乡镇、郊区行政村各1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59、创建工作氛围

  (1)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文明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数量≥大型广告总数的20%;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从主干道、主要商业大街、主要广场、体育场馆、火车站或长途汽车客运站中随机抽查2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2)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每季度更新一次宣传内容。随机抽查市级以上文明社区、一般社区各1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60、城市整体形象

  (1)规划合理,公共建筑、雕塑、广告牌、路灯、垃圾桶等造型美观实用,与居住环境相和谐,能给人以美的享受;(2)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气氛祥和;(3)街道、车站(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和农贸市场等卫生整洁;(4)市民为人和善,精神面貌良好。

  每项标准0.6分,共2.4分。测评小组根据上述标准集体讨论打分。

     61、医疗卫生

  (1)医院整体环境整洁,导医标识清晰,主要收费项目公开;(2)挂号、收费、发药等服务窗口排队等候不超过15分钟;(3)医务人员按规定着装,佩戴工号,衣帽整洁,准时到岗到位;(4)医务人员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无收受“红包”、开“大处方”现象,无医疗责任事故发生;(5)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随机抽查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各1个。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62、商业零售

  (1)营业员文明用语,礼貌待客;(2)消防安全设施完好;(3)开展行业诚信建设,服务承诺制度公示;(4)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商品;(5)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查阅投诉处理记录)。随机抽查大型商场、大型超市各1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63、公共交通

  (1)公交车站站牌完好,用字、注音规范;(2)车况良好、设施齐全,路别标志清晰、准确,车内张贴乘坐规则、线路走向图、线路票价表、投诉监督电话;(3)车身内外保持清洁;(4)准点发车,无违章驾驶、停靠等现象;(5)司乘人员按规定佩带、放置服务证件;(6)按规定报清站名,用语规范,耐心解答乘客问询。

  随机抽查公交线路3条 (从起点站搭乘,行程分别为5站次)。3条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64、出租汽车

  (1)设有出租标志和服务卡,车内卫生,车况良好;(2)驾驶员仪表整洁,用语文明;(3)驾驶员行车时系安全带、不打手机、不吸烟、不吃食物;(4)计价器完好,按标准收费,主动出具发票,无宰客现象;(5)无违章驾驶现象,无拒载现象。

  从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和随机搭乘出租车各1辆次,行程分别为5公里。3辆次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65、铁路车站

  (1)车站广场无拉客、贩票行为发生; (2)排队购票,秩序良好; (3)设施 (垃圾箱、厕所、标示牌、广播、休息处、服务台、座椅等)完备、功能良好,站容车貌整洁; (4)售票窗口售票员不擅自离岗,礼貌待客,服务快捷; (5)在醒目位置设置咨询、投诉窗口和投诉电话; (6)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抽查铁路车站1处。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66、民航机场

  (1)机场出入口停车规范,秩序良好;(2)环境整洁,服务标识清晰正确,设施完备,功能良好;(3)服务规范,态度良好;(4)消防安全设施完善;(5)在醒目位置设置咨询、投诉窗口和投诉电话;(6)两年内未发生因机场原因造成的重大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7)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抽查机场1处。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67、银行

  (1)环境整洁,设施齐全;(2)各类业务服务指示牌准确到位,柜外有客户休息场所、意见簿;(3)设置“1米线”或叫号系统;(4)工作人员坚守岗位,服务文明、快捷;(5)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随机抽查银行营业网点3处。3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68、邮政

  (1)营业场所环境整洁,设施齐全;(2)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服务规范,态度良好;(3)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4)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随机抽查邮政营业所2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69、电信

  (1)营业场所环境整洁,设施齐全;(2)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服务规范,态度良好;(3)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4)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随机抽查电信营业厅2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70、宾馆

  (1)有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通行和使用的无障碍设施;(2)娱乐等服务明码标价;(3)消防安全设施完好;(4)客房干净,无异味;(5)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随机抽查宾馆2家(二、三星级宾馆各1家)。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71、旅行社

  (1)导游带团要佩戴胸卡;(2)使用普通话讲解,用语文明;(3)服务规范,不索取小费,不误导游客消费;(4)服务承诺制度公示;(5)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随机抽查国内旅行社2家。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76、物业服务

  (1)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持证上岗,挂牌服务,文明礼貌;(2)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3)工作人员全天候值班,报修及时(水电小修不过夜);(4)保安、保洁、绿化服务到位;(5)有高效的投诉、回访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随机抽查社区物业管理公司3家。3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77、自来水公司

  (1)办公区域整洁;(2)服务标准公开,收费出具统一的票据;(3)服务承诺制度公示;(4)工作人员服务规范,态度良好;(5)工程受理、抄表和维修快捷,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随机抽查自来水公司营业点2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2010年04月15日 来源:十堰日报

         78、工商

  (1)营业场所环境整洁,设施齐全;(2)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服务规范,态度良好;(3)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4)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随机抽查工商所2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79、税务

  (1)营业场所环境整洁,设施齐全;(2)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服务规范,态度良好;(3)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4)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随机抽查税务所2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80、“110”

  (1)有警必接,有难必帮;(2)反映迅速,及时到达事发地点;(3)警容严整,用语文明。

  在市区内给“110”报警1次。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81、派出所/警署

  (1)办公区域整洁,警容严整,用语文明;(2)办事制度公开、程序规范;(3)公正执法,及时办结案件;(4)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随机抽查派出所3处。3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82、交警

  (1)警容严整,用语文明;(2)坚守岗位,文明执勤;(3)秉公执法,及时办结事件。

  随机抽查市中心区域交警执勤站(岗)3处。3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83、陵园、殡仪馆

  (1)工作人员服务规范、态度文明礼貌,无收受“红包”现象;(2)营业场所环境整洁,秩序良好,丧葬用品管理规范;(3)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和服务承诺;(4)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随机抽查陵园、殡仪馆各1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84、问卷样本

  市民朋友,您好!

  我们正在您市进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问卷调查。您的意见将对文明城市创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改进工作起重要的参考作用。请您配合填写以下的问卷内容,谢谢!

  【注意事项】

  ●请调查人员严格按随机抽样的要求抽选调查样本●所有题目均为必答题,每题只能选择一个答案,选定答案后请用“○”圈定选项前的字母●我们保证您的个人信息只用于本次文明城市测评,且不被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

  为了保证问卷信息的真实性,请提供以下基本信息(打“√”),以便我们对问卷的发放工作进行抽样核实:

  您的性别:□男 □女 您的年龄:□16~35岁□36~55岁□56岁以上

  您是:□本市居民 □外地户籍在本市工作 □外地临时来此地

  您的职业:□党政机关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军事武警人员□企业单位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进城务工人员 □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 □在校学生□其他(请注明______)

      85、对市民素质和社会风尚的评价

  (13)在社区组织的志愿服务、邻里互助、慈善捐助等活动中,社区党、团员是否能带头参与

  A、都能参与B、多数人能参与C、少数人能参与D、不清楚

  (14)邻里遇到困难时,大家是否会相互帮助

  A、会B、有时会C、不会D、不清楚

  (15)您所在单位同事或上下级之间是否有交流和沟通的机会

  A、经常有 B、有时有 C、没有D、不清楚

  (16)您或您熟悉的女性朋友求职就业时遇到过不公正的待遇吗

  A、没有B、基本没有C、经常有D、不清楚

  (17)您所了解的同事或朋友是否有做同样工作而因男女性别差异所获报酬不同的情况

  A、没有B、基本没有C、经常有D、不清楚

  (18)您认为“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是每个市民都必须遵循的A、社会公德B、职业道德C、家庭美德


   86、对政府职能部门、“窗口”行业服务质量的评价

  (7)您对本市各级政府所承诺的“实事工程”完成情况满意吗

  A、满意B、基本满意C、不满意D、不清楚

  (8)您对本市各级政府开展的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吗

  A、满意B、基本满意C、不满意D、不清楚

  (9)您认为通过新闻媒体或信访途径能对本市各级政府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吗

  A、可以B、基本可以C、不可以D、不清楚

  (10)您对市民反映创建问题的渠道,以及市民所关心问题的处理、反馈情况满意吗

  A、满意B、基本满意C、不满意D、不清楚

  (11)您对本市各级政府提供的下列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吗

  公共图书借阅 公益性文艺演出 公益性活动场所

  满 意 满 意 满 意基本满意 基本满意 基本满意不满意 不满意 不满意不清楚 不清楚 不清楚

  (12)您对本市政府部门及时处置自然灾害、疾病传染、食品中毒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满意吗

  A、满意B、基本满意C、不满意D、不清楚

  (13)您对本市开展打击制作、传播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产品的工作满意吗

  A、满意B、基本满意C、不满意D、不清楚

  87、对城市形象的评价

  (1)本市正在创建文明城市,您认为

  A、很有必要 B、有必要C、没有必要D、无所谓

  (2)您对本市的市容环境满意吗

  A、满意B、基本满意

  C、不满意D、不清楚

  (3)您对本市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满意吗

  A、满意B、基本满意

  C、不满意D、不清楚

  (4)您认为本市的社会人际关系和谐吗

  A、和谐B、比较和谐

  C、不和谐D、不清楚

  (5)您对本市近年来聚众赌博、卖淫嫖娼等社会不良现象的评价

  A、没有B、比较严重

  C、不严重D、不清楚

  (6)您对本市未来5年的发展有信心吗

  A、有信心B、比较有信心

  C、没有信心D、说不清

  (7)您是否同意本市申报参评全国文明城市

  A、同意B、不同意

 88、调查问卷的发放和统计方式

  (1)每个申报城市进行800份问卷调查,采取测评人员入户调查方式。

  (2)调查对象是16周岁以上且居住时间满一年的居民。

  (3)问卷调查由政府专业统计调查机构采取抽样调查的办法进行。

  (4)回收的问卷按“问卷编号”顺序整理,统一封存。

  (5)受访者的基本个人信息,即性别、年龄、职业,是必须要填写的,基本个人信息缺失的问卷为无效问卷。

  (6)完成的调查问卷由专业测评机构通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数据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89、创建文明城市知晓、参与、支持、满意达标率

  (1)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的满意度>90%;

  (2)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90%;

  (3)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

  (4)市民对政府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满意度>85%;

  (5)市民对女性就业机会公平的满意度≥70%;

  (6)市民对男女同工同酬的认可度、满意度≥70%;

  (7)市民对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满意度≥50%;

  (8)群众安全感>85%;

  (9)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90%;

  (10)行业风气满意度>85%;

  (11)市民经常参加文体活动人数的比例>60%;

  (12)市民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赞同与支持率≥90%;

  (13)市民种绿、护绿活动参与率≥70%;

  (14)市民对捐献骨髓、器官等行为的认同率≥50%;

  (15)社会各界对道德模范评选表彰结果的认同率≥80%;

  (16)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75%;

  (17)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活动覆盖率达80%以上;

  (18)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80%;

  (19)家庭美德的知晓率≥80%;

  (20)市民对和谐创建活动的满意度≥75%。


  90、网络调查测评表(样表)

  政务公开:利用政府网站有效开展公共服务,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政府网站运行绩效评估良好;

  政务信息公开共享情况

  □符合 □不符合

  政府网站绩效得分≥45

  □符合 □不符合

  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与重点人群的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不良信用记录和处罚记录,通过互联网免费查询。

  免费查询情况 □符合 □不符合

  科普宣传、科普活动:主要新闻媒体设有科普宣传栏目、节目;

  设置情况 □符合 □不符合

  市政府网站设有科普网页;

  设置情况 □符合 □不符合

  创建工作氛围:主要新闻媒体设有精神文明创建专题或专栏;

  设置情况 □符合 □不符合

     91、“全市”和“市区”:全国文明城市指标体系所谓的“全市”对应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广义的城市,即不仅包括该城市的城区和郊区,还包括下辖的县和县级市。“市区”则对应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狭义的城市,包括城区和郊区,不包括下辖的县和县级市。

  92、“建成区”:指市政范围内经过征用的土地和实际建设发展起来的非农业建设地段,包括市区集中连片的部分以及分散在近郊区的与城市有密切联系,具有基本完善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城市建设用地(如污水处理厂、通讯电台等)。

  93、“公共场所”:指公共广场、公共绿地、公园、风景游览区、飞机场、公共电汽车(含长途汽车客运站)首末站、地铁车站、公路铁路沿线、河湖水面、停车场、集贸市场、展览场馆、文化娱乐场馆、体育场馆等。

  94、“主干道”:指以交通功能为主,与国道、省道、城市各区相通的交通干道。一般应分幅行驶。

  95、“街巷道路”:指连接居住区之间的小马路,以交通功能为主,兼有零星商业设施。

  96、“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指主要商业大街、大型广场、公园、火车站、公交枢纽站等公共场所。

  97、“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的满意度”:指群众对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办事效率、办事能力、服务态度、联系群众等方面的满意度。

  98、“窗口行业”:文明城市指标体系所谓的“窗口行业”包括:医疗、商业零售、公交、出租汽车、铁路车站、民航机场、银行、邮政、电信、宾馆、旅行社、环卫、供电、燃气/供热、风景园林、物业服务、自来水、工商、税务、“110”、派出所/警署、交警。

  99、“全市性科普教育活动”:指由市级政府部门举办的科普教育活动。系列科普教育活动根据主题计算活动次数,同一主题不重复计算。科普宣传工作中必须包含环境教育、公共卫生和健康知识教育的内容。

  100、“区级以上(含区级)大型广场文化活动”:指由区级政府部门或区级群众团体组织,有10家以上单位或演出团体参与演出的活动。